國家民委關於命名呼倫貝爾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的決定

國家民委關於命名呼倫貝爾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的決定
民委發〔2018〕141號
2018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國家民委
國家民委網站

國家民委關於命名呼倫貝爾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的決定

民委發〔2018〕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宗)委(廳、局),委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中共呼倫貝爾市委員會、市人民政府:

黨的十八大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以創建示範市為載體和抓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對內蒙古「三個紮實」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實施「四個結合」,民族團結進步與脫貧攻堅、興邊富民、民生改善、綠色發展齊頭並進,各族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注重「五個強化」,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保障機制、宣傳教育、示範帶動、載體創新亮點紛呈,民族事務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全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繁榮發展,為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增添光彩。

呼倫貝爾市的生動實踐,為 「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作出了貢獻,為邊疆民族地區創建工作創造了寶貴經驗。經考核驗收,決定命名呼倫貝爾市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市」。

新時代蘊含新氣象,新征程應有新作為。希望呼倫貝爾市在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此次命名為新的起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接續奮進,為內蒙古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固再立新功。要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不斷鞏固提升示範市創建成果,率先實現建成小康和現代化同步、公共服務同質、法治保障同權、精神家園同建、社會和諧同創。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根本方向,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在各族群眾中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不斷增強「五個認同」。要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異、包容多樣、增進一體,營造珍視團結、維護團結的良好社會氛圍。要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增進民生福祉,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不斷增強各族群眾獲得感。要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廣泛弘揚民族團結進步價值理念,堅定不移用法律保障和鞏固民族團結,推進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為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國家民委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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