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煤安監辦〔2018〕40號
2018年12月28日
發布機關:煤礦安監局
煤礦安監局網站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

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煤安監辦〔2018〕40號

各省級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室:

根據中辦、國辦《關於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工作部署,現就煤礦安全監察系統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兩節」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工作。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的煤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十分重要。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時研究安排本轄區和分管領域內各項工作,狠抓各項安全防範責任措施落實,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以實際行動營造歡樂、祥和、安寧的節日氛圍。

二、全面開展高風險煤礦安全「體檢」。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開展煤與瓦斯突出、衝擊地壓、高瓦斯、水害嚴重、采深超千米和單班下井人數多等高風險煤礦安全「體驗」。要在企業自檢自改、組織專家系統排查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的基礎上,集中開展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對無法保障安全生產的煤礦要依法責令停止生產作業。

三、加強節日期間的煤礦安全監察工作。要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節日期間停產停工的煤礦,要督促其嚴格落實停產檢修作業安全保障措施,利用停產期間排查隱患;對節日期間正常組織生產建設的煤礦,要督促其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沒有安全把握的作業地點要停止作業,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對節後復產復工的煤礦,要督促指導地方政府嚴格落實復產驗收制度,嚴厲打擊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復產復工行為;對關停取締礦井,要督促地方政府落實「一對一」盯守責任,嚴防擅自生產。要加強對重點產煤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煤礦的監督檢查,利用明查暗訪、隨機抽查等手段,多渠道發現線索,依法從重處罰突擊生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認真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要加強值班力量配備,強化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幹部在崗帶班、外出報備制度,嚴禁擅離職守,堅決杜絕聯絡不暢、非正式人員頂崗值班問題。要完善應急機制,一旦發生事故或險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響應、有效應對、及時處置。要加強事故信息上報工作,各省級煤礦安監局及所屬駐地監察分局要授權值班人員在接到較大以上事故和較大以上涉險事故信息後,第一時間電話快報至國家煤礦安監局值班室,堅決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情況。要注重輿情監測監控,發現輿論熱點立即核實,正確引導輿論,防止負面炒作。

五、堅持不懈正風肅紀。各級黨組織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強化責任擔當,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行應急管理部、國家煤礦安監局有關規定,清廉過節、節儉過節。要持續開展「三項治理工作」,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監察系統「禁酒令」》,緊盯節日期間違規飲酒、公款吃喝、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易發多發和隱形變異問題,加大監督檢查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對節日期間「四風」問題線索,一律嚴查快辦,決不姑息;對工作失責失察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六、做好機關安全防範等相關工作。各單位要做好防火防盜及保密工作,提醒幹部職工注意飲食、出行安全。要走訪慰問部分困難幹部群眾和離退休老同志,切實做好關心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工作。要做好信訪工作,對煤礦安全領域上訪問題,立即報告當日帶班局領導,妥善處置,嚴控事態發展,把問題化解在萌芽。要實行維穩工作「零報告」制度,節假日期間如有重大情況,須立即向黨組織報告,由黨組織負責人逐級上報,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置。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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