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宣傳貫徹《防治煤礦衝擊地壓細則》的通知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宣傳貫徹《防治煤礦衝擊地壓細則》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8〕5號
2018年5月16日
發布機關: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煤礦安監局網站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宣傳貫徹

煤安監司辦〔2018〕5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防治煤礦衝擊地壓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擬於2018年8月1日實施,為做好《細則》的學習宣貫工作,推進防沖管理和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細則》出台的重要意義。

我國煤礦衝擊地壓災害日趨嚴重,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衝擊地壓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隨着開採深度增加,黑龍江、遼寧、山東、陝西、新疆等地衝擊地壓與瓦斯、火等災害相互疊加,相互影響,致災因素更加複雜,防治難度加大。《煤礦安全規程》修訂頒布後,各地對衝擊地壓防治相關條款的執行存在認識不一致、把握參差不齊等問題,亟需進一步細化明確。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制定本《細則》,進一步規範和細化衝擊地壓防治工作,對完善衝擊地壓防治制度措施、提高災害治理能力、推動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具有重要意義。

二、精準把握《細則》定位、特點和主要內容。

細則》是對《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二十五條至第二百四十五條的細化,從安全管理和工程技術措施兩方面進一步提高了衝擊地壓防治工作的系統性、規範性和科學性。一是細化了煤(岩)層衝擊傾向性鑑定和衝擊危險性評價,包括建設礦井、生產礦井及採區、採掘工作面的衝擊危險性評價;二是細化了衝擊地壓防治工程技術措施,如監控預警措施、卸壓防沖措施等;三是細化了衝擊地壓礦井防沖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細則》堅持問題導向,科學合理防治煤礦衝擊地壓。一是重視源頭治理。有衝擊地壓危險的煤礦,從開拓設計開始,應依據開採規模、災害嚴重程度、開採技術條件等因素,實行嚴格的產業技術政策,合理確定生產能力及開採區域。二是突出超前治理。有衝擊地壓危險的煤礦,在進行採掘布置時,應當考慮開拓方式、煤層開採順序、採區巷道布置、採煤工藝、推進速度、通風系統、防沖設施(設備)等因素,避免不合理的採掘活動導致衝擊地壓事故。三是堅持區域綜合治理。充分吸收總結各地衝擊地壓防治經驗做法和有效措施,推廣應用近年來的科技成果,借鑑煤礦相關動力災害防治經驗,堅持區域治理先行、綜合措施跟進。

三、認真做好《細則》的學習宣貫工作。

(一)高度重視,廣泛動員。有煤礦衝擊地壓或衝擊地壓潛在風險的省(區、市)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細則》的學習宣貫工作,把學習宣貫《細則》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任務。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宣貫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任務要求,建立責任清單,統籌推進本地區學習宣貫工作,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細則》各項規定。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有煤礦衝擊地壓或衝擊地壓潛在風險的省(區、市)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充分利用當地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採取不同形式對《細則》進行宣傳報道、解讀,提高防治煤礦衝擊地壓災害知識和防治技術水平;挖掘《細則》宣貫和衝擊地壓防治經驗做法,積極向《中國煤炭報》等報紙投稿推廣,形成積極良好的輿論氛圍。國家煤礦安監局將在政府網站開闢《細則》宣傳專欄,主要內容包括防治煤礦衝擊地壓知識、衝擊地壓災害防治(防治工程、技術裝備、監管監控、典型經驗)、《細則》專家解讀、衝擊地壓事故案例剖析等,要認真組織貫徹學習。

(三)精心組織,合理安排。有衝擊地壓或衝擊地壓潛在風險的礦井和煤礦企業要組織專題學習,應採取舉辦專題培訓班、召開主題研討會、邀請專家輔導和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開展學習宣貫,企業負責人要帶頭學,並認真組織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從業人員開展專題學習討論,了解先進防沖技術,熟練掌握《細則》內容和要求。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宣傳和指導,相關人員要深入學習掌握《細則》內容和要求,做到應知應會。國家煤礦安監局將把《細則》專題納入應急管理部、國家煤礦安監局的培訓內容,在煤礦安全監察監管部門負責人等培訓班上開展專題講座,同時組織對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和煤礦企業防沖技術負責人分3個片區進行宣貫培訓,各地要做好培訓組織工作。

(四)查漏補缺,依規執行。煤礦企業要提高衝擊地壓防範意識,嚴格自查自改。有衝擊地壓潛在風險的礦井要及時開展煤岩衝擊傾向性鑑定,開採具有衝擊傾向性煤層的礦井,必須進行衝擊危險性評價,新建礦井應當按規定進行衝擊傾向性評估,該「帶帽」的必須「帶帽」,按要求報送鑑定和評價結果。衝擊地壓礦井要嚴格防沖措施的效果檢驗,檢驗不合格的嚴禁採掘作業。

(五)加強監管,狠抓落實。有煤礦衝擊地壓或衝擊地壓潛在風險的省(區、市)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將《細則》宣貫納入明查暗訪、調研督導、日常監管監察等工作中,督促責任落實,對行動遲緩、學習貫徹不積極不深入的,要嚴肅批評;要樹立好的典型,組織互相學習交流。國家煤礦安監局將組織專家赴衝擊地壓礦井集中地區開展重點宣講,進行重點推動檢查指導。

(六)完善制度,落實到位。衝擊地壓礦井應當逐步建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建立防沖管理機構及隊伍,落實綜合防治措施,確保防治衝擊地壓相關技術措施和管理要求貫徹執行到位。國家煤礦安監局將對《細則》的宣貫執行情況以及衝擊地壓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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