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同意北京市延慶區等城市(城區)、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等縣(市、區)、江蘇省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園區開展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同意北京市延慶區等城市(城區)、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等縣(市、區)、江蘇省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園區開展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國知發運字〔2019〕39號
2019年7月1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同意北京市延慶區等城市(城區)、

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等縣(市、區)、江蘇省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

園區開展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國知發運字〔2019〕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城市管理辦法》(國知發管字〔2016〕87號)、《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示範縣(區)評定管理辦法》(國知發管字〔2012〕133號)、《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園區管理辦法》(國知發管字〔2016〕43號)要求,經綜合測評和充分研究,批覆如下:

一、確定北京市延慶區等城市(城區)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城市(名單見附件1),建設周期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

二、確定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等18個縣(市、區)為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範縣(區)(名單見附件2),建設周期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等70個縣(市、區)為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縣(區)(名單見附件3),建設周期為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

三、確定江蘇省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19個園區為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園區(名單見附件4),江蘇省南京江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16個園區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名單見附件5),建設周期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

請各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部署,不斷加大工作投入,持續強化對相關地方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支持力度,組織有關地方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並印發試點、示範工作方案。要推動有關地方將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領導和統籌協調機制,部署落實各項舉措,確保試點示範工作取得實效,有力支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城市(城區)名單

      2.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範縣(區)名單

      3.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縣(區)名單

      4.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園區名單

      5.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名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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