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的通知
國知發保字〔2019〕24號
2019年4月24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知識產權

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的通知

國知發保字〔201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商標局,局其他直屬單位、各社會團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強和完善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並制定了《關於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試行)》,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於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試行)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4月24日

(聯繫人及電話:李偉 王志超 010—62086849  62083856)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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