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0〕149號
2020年3月4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0〕1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

近日,一些代理機構受申請人委託,違背社會道德和人類良知,將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作為商標使用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標誌申請註冊商標,引發社會各界極大關切。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打擊惡意搶註行為,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關於在疫情期間強化行業監管的要求,現就疫情期間嚴厲打擊代理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通知如下:

一、加大監控排查力度

目前,我局相關部門已對代理有關非正常商標註冊申請業務的代理機構進行篩查,並已轉送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查辦。今後還將持續加大對代理與疫情防控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的監控排查力度,及時轉送查辦。

二、依法加強監管查處

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根據我局轉辦的代理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線索,立即組織立案調查,對不當行為責令其立即整改;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報請我局依法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務;對觸犯刑法等相關法律的,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三、指導加強行業自律

全國性相關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指導當地相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強化業內自律監督,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會員單位及時予以懲戒,對非會員單位依法依職責予以通報曝光、公開譴責。

四、切實加強信用聯合懲戒

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加快建立健全商標代理信用記錄檔案,將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記入代理機構和個人檔案,及時報送我局並向社會公布,同時依照規定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並在有關知識產權扶持激勵政策實施、品牌機構培育、人才選拔等工作中予以嚴格限制或取消資格。

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作為知識產權系統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任務,處理好嚴格監管和促進發展的關係,切實加大力度,抓實抓細,抓好落實,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將調查整改、依法查處等落實情況報送我局運用促進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0年3月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