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確定2019年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確定2019年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19〕936號
2019年10月31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確定2019年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19〕9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實施方案〉並組織推薦2019年項目申報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19〕26號),聚焦地理標誌助力精準扶貧,經地方知識產權局自願申報、省級知識產權局審核推薦、我局綜合評定並公示,現確定興安盟知識產權局等單位申報的14個項目為2019年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名單見附件),重點圍繞「興安盟大米」等25件地理標誌實施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

各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項目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督促指導申報單位制定並組織實施項目實施方案,加大支持投入,加強跟蹤管理,及時總結經驗,做好宣傳推廣。要確保申報單位切實負起項目組織實施主體責任,又好又快推進項目實施,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形成一批地理標誌助力精準扶貧、提升品牌價值、推動產業發展的先進經驗和成功案例,為推動地理標誌促進地方特色經濟發展,形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名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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