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知發保字〔2020〕22號
2020年6月16日
發布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知發保字〔2020〕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商標局,局其他直屬單位、各社會團體: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實《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並請於2020年7月15日前將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報我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0年6月16日

(聯繫人及電話:知識產權保護司  李偉  010—62086849  郵箱:tixichu@cnipa.gov.cn)

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快速發展,覆蓋面逐步擴大,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有效維護了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同時,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維權需求更加強烈、更趨多樣,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着力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工作機制、工作規範、人才隊伍建設和支撐保障,着力完善維權援助制度,提高維權援助服務水平,不斷完善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二)工作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服務國家戰略。堅持服務國家戰略發展方向,加強重點區域、重點產業服務布局,強化需求和資源整合對接,延伸維權援助服務網絡,加大對「走出去」企業、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重點對象的維權援助。

堅持探索創新,強化公益服務。加強管理創新、模式創新、技術創新和服務創新,加強人才隊伍、服務平台和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維權援助公益服務水平,加強體系建設,促進維權援助服務均等可及,打造社會滿意的維權援助服務品牌。

堅持協同共建,促進合作共享。充分發揮維權援助機構橋梁紐帶作用,匯聚政府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優質資源,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渠道作用,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同、合作共享的運行機制,促進維權援助資源優化配置、高效運用。

(三)工作目標。力爭到2025年,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覆蓋範圍基本合理,服務水平適應需求,工作機製得到健全,服務質量有效提升,支撐保障有力加強,機構隊伍穩定壯大,社會服務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全面提升維權援助工作能力

(四)明確工作範圍。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專利、商標、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申請提供公益援助。組織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授權確權程序與法律狀態、糾紛處理方式、取證方法等諮詢指導服務。組織提供知識產權公益研討、培訓。組織提供知識產權侵權判定參考意見。為重大公共知識產權糾紛或爭端組織提供解決方案或建議。為公共研發、經貿、投資、技術轉移或知識產權對外轉讓等活動組織提供分析預警。為展會、交易會、大型體育賽事、創新創業活動、文化活動等提供駐場等維權援助服務。為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政裁決、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知識產權信息利用、文化宣傳等工作。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實際需求,發揮快速協同保護作用,積極拓展維權援助服務內容。

(五)健全工作體系。推動構建橫縱協調、點面結合、社會共治的維權援助工作體系,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需求與服務資源對接平台、專業技術支撐平台和文化宣傳推廣平台。加強國家層面維權援助統籌協調,加強部門協同和區域協作,實現維權援助服務全國「一張網」。探索建立高校維權援助公益服務模式,支持推動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建立維權援助機制,提供維權援助服務。加強維權援助工作與行政執法、行政裁決、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的有機銜接。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志願服務隊伍建設,鼓勵更多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維權援助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等的建設和管理,支持具備條件的維權援助中心申報建設保護中心,加強維權援助工作的業務整合、機構融合,強化保護中心與快速維權中心的協同發展。加強維權援助機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維權援助服務體系向基層延伸,向線上線下創新創業載體、商貿流通領域各類市場等覆蓋。

(六)夯實工作基礎。進一步提高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制度規範水平,完善工作程序和服務標準,形成系統完備的服務規範和服務指南,推進服務能力水平基本均衡化。加強與服務對象的交流溝通,建立意見收集、反饋和回訪長效機制。完善維權援助需求與行政執法、行政裁決、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誠信體系建設等服務提供的銜接程序,切實提高維權援助效率。加強維權援助信息化建設,完善中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線上服務平台軟硬件建設,加大網站和公眾號的管理,優化平台申請受理和反饋機制,利用平台加強維權援助業務工作整合,突出信息服務的便利化、集成化、統一化。開發維權援助宣傳和培訓教材,開展優秀問答評選和推薦工作,加強維權援助知識庫、合作單位庫和專家庫等基礎工程建設,加強信息歸集共享和備案管理。健全維權援助工作考核評價、人員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制度。嚴格維權援助經費管理,確保資金使用規範有效。

三、突出維權援助工作重點

(七)做好中小微企業維權援助工作。加強對符合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的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重點對象的維權援助。強化對眾創空間、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創業創新基地的維權援助服務,積極推進維權援助分中心、工作站進區進園建設。聯合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多渠道開展專項調研,精準對接維權援助服務需求。從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糾紛多元化解決、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有針對性的服務內容。

(八)加強展會、電子商務等商貿流通領域維權援助工作。加強展會維權援助服務力度。完善維權援助機構與展會、電子商務平台的聯動保護機制,加強線上線下快速維權工作。強化對展會、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技術支撐,高效、便捷提供侵權判定意見。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在內的商貿流通領域各類市場維權援助工作的支持,推動市場維權援助工作站建設。協助制定和推廣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管理規範和標準。積極推進電子商務和商貿流通領域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

(九)完善海外維權援助服務。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加強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建設,強化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防範,推動海外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提升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意識和糾紛應對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維權援助機構建設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引導各類社會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工作。支持構建專班服務、人才培養、宣傳培訓、資金支持、信息支撐為一體的海外維權援助服務模式。加強全國海外維權援助資源與信息共享。建立維權援助內外聯動工作機制。

(十)積極探索社會共治維權援助模式。推動高等院校、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維權援助工作,探索社會共治模式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發揮高校法律、知識產權等學科優勢和人才優勢,推動開展知識產權諮詢、培訓、宣傳、志願等公益服務。各維權援助機構在資金、場地、信息、實習、實踐鍛煉和就業推薦等方面加大對高校維權援助工作支持力度。加強對社會組織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和支持,推動社會組織健全維權援助工作機制,開展維權援助宣傳培訓,組織提供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解等服務,積極參與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

四、切實加強維權援助工作保障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工作,爭取隊伍建設、經費支持等資源保障。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和信息共享。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強宣傳引導和對各級維權援助工作的績效考核。

(十二)加強條件保障。國家知識產權局在理論研究、信息查詢、宣傳培訓、項目支持等方面對維權援助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各地方要積極爭取把維權援助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推動落實維權援助經費保障政策。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推動設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專項資金。

(十三)加強隊伍建設。按照工作職責和任務需要,配強配足人員力量,保持隊伍的穩定。強化維權援助服務隊伍專業化建設,加強業務培訓,提升履職能力。鼓勵支持維權援助工作人員參加相關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加強維權援助機構與各類專業服務機構間的交流合作。按照規定表彰、獎勵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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