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日本政府無償援助西安市廢棄物管理改善計劃項目在華採購物資免徵增值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日本政府無償援助西安市廢棄物管理改善計劃項目在華採購物資免徵增值稅的通知
國稅函〔2004〕881號
2004年7月2日
發布機關:國家稅務總局
文件

吉林、山東、陝西省國家稅務局:

  通用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報來國外無償援助項目免稅採購申請及《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採購貨物明細表》(附件略),請求對日本政府無償援助西安市廢棄物管理改善計劃項目在華採購物資免徵增值稅。請你們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外經貿部關於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採購物資免徵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號)規定,對附件所列供貨單位向通用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貨物進行核實,符合免稅條件的,免徵採購貨物銷項稅額,同時允許其進項稅額在其他內銷貨物中計算抵扣。

  附件: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採購物資明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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