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繼續做好外貿運輸工作的通知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繼續做好外貿運輸工作的通知 國經貿〔1993〕343號 1993年9月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
文件 |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交通部、鐵道部:
今年上半年,全國海運和鐵路運輸進出口物資1.24億噸,完成年計劃的60%,比去年同期增長12.8%,實現了時間過半、完成任務過半。同時,由於到貨集中,接卸疏運能力和車輛不足,部分港口壓船壓港和鐵路口岸壓車壓站現象時有發生。為積極發展對外貿易,力爭多出口多創匯,現將今年下半年外貿運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運輸、外貿主管部門要繼續將外貿物資運輸作為重點,認真貫徹「三先三後」原則,安排好外貿物資的運輸計劃,重點保證出口創匯產品的運輸,提高計劃兌現率。
二、交通部、外經貿部、鐵道部要認真編制好港口月度外貿運輸計劃,對國家大宗和重點進出口物資要優先安排集疏運力,充分利用現有泊位能力,提高裝卸效率。鐵路部門要努力增加港口裝車數,積極組織大宗進出口物資專列運輸,力保港口暢通。
三、繼續貫徹原國務院經貿辦《關於疏運滿洲里車站進口物資的通知》(國經貿調〔1992〕254號)和鐵道部《關於加強口岸運輸工作管理的通知》(鐵運函〔1992〕510號)精神,確保各鐵路口岸的暢通。口岸所在地的鐵路運輸部門要精心組織進出車流,及時調配足夠的適用空車,提高換裝和交接車水平,減少站存車輛和物資,增加進出口物資運輸量。
四、切實組織好供港(澳)物資的運輸工作。隨着供港(澳)物資數量的逐年增加,鐵道部要相應增加坪石口下行的外貿物資運輸計劃,以適應外貿持續發展的需求。外經貿部要研究改進供港(澳)物資的運輸管理工作。有關部門要加強深圳鐵路和公路口岸貨運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運輸中出現的問題。
五、口岸各有關部門要樹立為發展國家對外貿易服務的意識,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減化手續,講求效率,提供便利。運輸部門要根據外貿客貨運量迅速增長的趨向,有計劃地加快口岸運輸設施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逐步擴大口岸通過能力。
六、外經貿部門要改進和加強外貿運輸的管理工作,下半年要重點組織好出口貨源,配合交通運輸部門提高運輸計劃兌現率。同時,要十分重視對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強運輸單證管理,避免出現由於貨物單證不全、運輸業務差錯、無分撥計劃等影響正常疏運的現象。
七、外經貿部、交通部要遵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改革國際海洋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1992〕64號)的精神,制定公正、合理的船公司、船代貨代經營資格標準和審批管理辦法,以進一步放開貨代、船代業務,允許多家經營,鼓勵公平競爭和提高服務質量。
八、各省(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外貿運輸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或超額完成所在地口岸外貿進出口計劃,為促進對外貿易持續穩定發展共同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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