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能發監管[2018]41號
2018年5月3日
發布機關:能源局
能源局網站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用戶「獲得電力」優質

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能發監管[2018]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信委(工信委),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各相關供電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工作部署和國務院第196次常務會議關於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要求,不斷優化我國用電營商環境,確保用戶「獲得電力」更加便利,根據《國家能源局2018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國能綜通監管〔2018〕48號)工作安排,我們研究制定了《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落實,並指定1名聯繫人,於5月25日前將聯繫人信息(座機、手機、電子郵箱)報送我局(市場監管司)。請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分別於6月15日、8月15日、10月15日和11月30日前將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我局(市場監管司),南方電網、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同時分別抄送我局南方能源監管局和華北能源監管局。

聯繫電話:010-66597311 傳 真:010-66023677

電子郵件:15210988688@163.com

附件: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工作方案

國家能源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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