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能發法改〔2019〕34號 2019年4月8日 發布機關:國家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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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
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我局制定了《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及任務分工表,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能源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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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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