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 科學技術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核安全局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 科學技術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核安全局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能發科技〔2019〕51號 2019年5月28日 發布機關:能源局 科技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防科工局 核安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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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 科學技術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核安全局
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
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71號)精神,結合我國核電標準化工作實際,現將《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職責,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能源局 科學技術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核安全局
2019年5月28日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措施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71號)精神,協同有序推進核電標準化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根據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現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提升標準自主化水平
在充分總結、凝練我國核電工程技術經驗、科研成果的基礎上,提升我國核電標準的自主化程度。以核島機械設備領域為切入點,重點開展標準技術路線統一專題研究,統籌考慮我國核電安全性、經濟性及工業基礎和監管體系,加強試驗驗證,制定我國自主統一的核島機械設備標準。
具體任務:用1-2年的時間,解決我國核島機械設備(包含設計、材料、無損檢測、焊接、理化檢驗等)領域標準技術路線不統一的問題,編制一套我國自主統一的核島機械設備標準:
1.針對我國自主壓水堆核電建設的標準需求,充分借鑑標準課題成果,梳理我國核島機械設備標準的適用性,並開展我國核島機械設備標準與RCC-M、ASME等國外核電標準的技術內容對比和分析。
2.在充分借鑑標準課題成果的基礎上,開展研究分析和必要試驗,解決設計標準中公式參數選取,材料工藝要求、性能指標選取,核島機械設備製造通用要求、焊接工藝和無損檢測方法及驗收準則等技術問題。
3.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統籌考慮我國核安全監管要求和工業基礎,兼顧核電安全性和經濟性要求,研究編制我國統一的核島機械設備標準的草案和標準釋義,力爭2019年建立統一、協調的核島承壓機械設備標準子體系。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參加單位:國家核安全局,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牽頭設計、焊接子領域研究,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牽頭材料子領域研究,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牽頭無損檢測子領域研究,上海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牽頭製造子領域研究
完成時限:2019年
二、優化標準體系結構
推動建立以通用標準為主、專用標準為輔的標準體系。提高標準體系的協調性、自洽性,加強標準應用的整體性、配套性,編制總目錄,分卷匯編,方便使用。
具體任務:依託每年度的標準制定和修訂工作,參考對照標準課題形成的結構化標準清單,按照以制定通用標準為主、專用標準為輔的原則,梳理分析各專業領域標準子體系結構,提升現有標準體系的協調性和自洽性。2019年編制核電標準總目錄,針對重要專業領域和標準化對象進行分卷匯編,強化標準系列化,並定期進行動態維護。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參加單位:國家核安全局、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提高標準質量
加快建立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動態管理機制,梳理分析現有核電標準質量和適用性,加強標準制修訂工作,力爭標準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滿足實施應用的現實需求。
具體任務1:開展現有核電標準質量的分析評估。對我國現行有效的核電標準(不包括正在開展統一工作的核島機械設備標準)開展全面分析評估,摸清現有標準的應用程度、技術水平和存在的問題,制定本單位的標準適用清單,為進一步提升標準質量和深入推動標準應用奠定基礎。建立標準應用和實施信息反饋機制,核電相關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根據適用清單適時組織開展標準修訂工作,進一步提升標準質量。
牽頭單位: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通用和核島部分)、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常規島和BOP部分)
參加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全國核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供技術支持
完成時限:2019年
具體任務2:開展現有核電標準體系對其他堆型適用性分析。用1-2年的時間,研究現有標準體系對我國現有壓水堆以外的其他主要核電反應堆設計、建造等環節的適用性。一是分析整理我國快堆、小堆和高溫氣冷堆設計、建造所採用的技術標準規範;二是分析我國現有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框架對高溫氣冷堆、快堆和小堆的適用性;三是根據適用性分析結果,給出標準制修訂項目清單建議。
牽頭單位: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參加單位:清華大學牽頭負責核電標準體系框架對高溫氣冷堆的適用性分析,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參與;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核電標準體系框架對鈉冷快中子增殖堆的適用性分析;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分別牽頭負責核電標準體系框架對本集團小型壓水堆的適用性分析,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參與
完成時限:2019年
具體任務3:加強標準全過程管理,提升標準質量。進一步規範標準的制修訂管理,注重標準立項評估,控制數量,並強化對標準起草、徵求意見、技術審查等環節的質量控制。進一步發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的作用,保持委員的穩定性。完善核電標準動態管理機制,對標準進行評估和定期覆審,對不適用核電發展需求和技術進步的及時進行修訂和廢止。
牽頭單位: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完善相關政策
完善核電項目核准、監督的相關制度,將採用自主核電標準的比例作為項目核准的一項重要參考指標。制定相關政策,提高行業研究和應用自主標準的積極性。
具體任務1:完善核電項目核准制度。研究完善《核電項目核准申請與審查工作細則(暫行)》,鼓勵推進自主核電標準應用。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
完成時限:2019年
具體任務2:完善核電項目核安全審評程序制度,進一步規範和指導我國核電項目的核安全審評工作,促進自主核電標準應用。
牽頭單位:國家核安全局
完成時限:2020年
具體任務3:制定並完善我國核電標準的實施應用方案,定期向行業主管部門匯報落實情況。在國內自主核電項目中以我國核電標準為主,在出口項目中積極採用我國核電標準,力爭5年內實現我國核島機械設備、電氣等主要領域的核電標準在自主項目中得到廣泛應用,切實推動我國核電標準在出口核電項目中的應用。
參加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
完成時限:2019年完善實施應用方案;2022年實現我國主要領域核電標準在自主項目中的廣泛應用
五、推進標準認可
完善與核安全相關標準的認可制度,優化程序,創新模式,提高效率,為我國核電標準的應用和實施創造條件。
具體任務:修訂《與核安全相關的能源行業核電標準管理和認可實施暫行辦法》。在常態化標準認可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認可模式,提升認可質量。
牽頭單位:國家核安全局、國家能源局
完成時限:2019年
六、加強宣傳貫徹實施
通過宣講培訓、技術交流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開展核電標準宣傳貫徹工作。搭建標準實施反饋平台,優化實施反饋機制,實現標準實施—反饋—提升的良性循環。
具體任務1:多渠道加大對核電標準的宣貫。利用網站、期刊等媒體及時發布核電標準動態,對每項核電標準進行宣傳介紹。每年定期組織對重要核電標準的宣講培訓會議,促進行業技術人員對核電標準的理解和使用。
牽頭單位: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參加單位:各核電集團及相關企業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具體任務2:優化標準實施反饋機制,建立實施反饋平台。依託核電標準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核電標準的實施信息反饋和答疑機制,適時收集標準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解答行業對標準使用中的疑問,根據反饋情況對標準及時開展修訂工作,實現標準實施—反饋—提升的良性發展。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定期分析評估標準的應用情況並及時反饋至國家能源局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企業建立標準的培訓、實施和反饋制度,對每項標準及時開展培訓和應用,並積極對標準應用情況進行反饋。
牽頭單位: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參加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
完成時限:2020年
七、推進與核電貿易國標準化合作
加強對核電貿易國行業政策、監管體系和標準體系的研究,推動建立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強化標準與政策、規則的有效銜接。
具體任務:依託海外工程或重大裝備出口,推動與核電貿易國建立雙邊的核電標準化合作機制,加強對核電貿易國的行業政策、監管體系和標準體系的研究,推動我國核電標準在出口項目中的應用,探索與核電貿易國進行標準共建。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
參加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供技術支持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八、加強與國際標準組織合作
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活動,在相關國際標準化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加強與核電強國的標準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標準互認、標準共建及技術交流等合作,提升我國核電標準國際影響力和認可度。
具體任務1:加強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IEC)的交流與合作。積極行使我國作為ISO/TC85/SC6聯合秘書和副主席承擔國的職責,提升我國在國際標準化組織中的影響力。積極申報和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將我國技術先進、條件成熟的核電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開展已立項的國際標準編制工作,積極參與ISO、IEC各成員國提出的相關提案。
牽頭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參加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全國核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儀器儀表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供技術支持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具體任務2:加強與核電強國的交流與合作。推動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核領域的標準合作,深化與法國AFCEN、美國ASME的合作,落實《中法核電標準規範合作協議》,開展標準翻譯、解釋和澄清、標準化研究、技術和人員交流等合作。積極加強與英國BSI等其他國家相關標準化組織的交流與合作,開展雙邊或多邊技術交流活動。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參加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九、提升信息化水平
統籌規劃,建立核電標準信息化工作平台,做好與現有平台的對接,推進核電標準化與信息化融合,提升核電標準化工作效率,提高核電標準共享程度,拓展核電標準服務內容,提升核電標準服務質量。
具體任務:制定核電標準信息化規劃,建立核電標準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維護的長效工作機制。用1-2年時間建成基於互聯網的核電標準信息化管理和服務平台,實現核電標準化的線上工作管理和信息服務。用2-3年時間,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平台,優化各功能模塊,逐步探索移動端等新形式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務模式。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完成時限:2020年
十、注重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核電標準化組織建設,積極引進和培育標準化高端人才,廣泛吸納核電技術專家,引進國際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對參與核電標準化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待遇提高、職務和職稱晉升等方面予以傾斜。
具體任務1:建立建全標準化人才培養機制。制定優秀委員和優秀核電標準獎勵辦法,定期評選優秀委員和優秀標準,提高專業人才參加核電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定期組織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和核電常規島及BOP領域的標準化人員的培訓,提升標準化人員的專業水平。開展國際標準化人才培養,每年選派人員到國際、國外標準化組織中進行交流訪問,發揮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提升我國國際人才水平。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國家核安全局、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具體任務2:制定和完善相關激勵政策,加大標準化人才支持力度,鼓勵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核電標準化工作,增加參與標準工作在職稱評定、績效考核、先進評選等方面的評價指標權重。
參加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
完成時限:2019年
十一、全面開展標準化科研
結合我國工業基礎和研究現狀,對關鍵性能指標開展必要的試驗研究和驗證,提升核電標準自主化水平。分析比對國外先進核電標準,總結我國核電標準與國外先進核電標準的差異,進一步提升我國核電標準自洽性、完整性和先進性。加強科研成果轉化,適時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促進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具體任務1:國家科技計劃支持核電技術標準研究,對關鍵性能指標開展必要的試驗研究、驗證等工作。
牽頭單位:科技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核安全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具體任務2:依託核電工程建設、技術攻關、設備研發等重大項目同步開展核電標準化科研,以適時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促進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參加單位:各核電集團及相關企業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二、強化資金支持
各有關單位要加大核電標準化經費支持,各核電集團要積極配套核電標準化工作經費,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核電標準化工作,多渠道落實核電標準化經費,形成對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有效支持保障。
具體任務1:有關部門統籌利用部門預算做好核電標準建設經費保障。
牽頭單位:國家能源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核安全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參加單位:財政部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具體任務2:各核電集團及相關企業、科研機構設立專門的核電標準化工作經費,支持行業核電標準建設和核電工程定額工作的開展。
牽頭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及核電相關企業、科研機構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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