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法戒錄
作者:陳弘謀 清朝

●在官法戒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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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人,無過善不善之兩途。而人之慕乎善、而遠不善也,則不外於法戒之兩念。予有四種遺規之刻,蓋冀天下人無男女、少長、貴賤、賢愚,均有所觀感興起,見善者而以為法,見不善者而以為戒也雲爾。既又思之,人有在四民之外,勢所不能無,而又關係民生之利害、吏治之清濁,不可以無化誨者,則官府之胥吏是也。古者三百六十之屬皆有府史胥徒。府掌廩藏者,即今之庫吏也。史掌文案者,即今之吏典也。胥即今之都吏,為徒之什長。徒即今之隸卒也。是為庶人在官,其祿同於下士,其田在遠郊之地,充人掌之。春秋月吉讀法書其孝友睦婣得與於鄉舉里選之列故當時僚隸輿臺之守法循分豈惟風俗之醇抑上之人教養成就之有其具也秦燔詩書人以吏為師漢制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許為吏當時刻史守相自辟其屬恆求其賢者以為吏而進達之而吏亦皆朿身自好以蘄不負上之知故一時名公鉅卿起家掾吏者不可勝紀兩漢吏治最為近古非由吏之得人而然乎魏晉而後流品遂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吏始不得與清流之班沿及隋唐以降科貢之勢重而吏之選益輕矣然國家設官置吏官暫而吏久也官少而吏眾也官之去鄉國常數千里簿書錢穀或非專長風土好尚或多未習而吏則習熟而諳練者也他如通行之案例與夫繕發文移稽查勾攝之務有非官所能為而不能不資於吏者則凡國計民生繫於官即繫於吏吏之為責不亦重乎而為吏胥者類皆有機變之才智不能安於畎畝耕鑿之樸以來役於官因盤據其間子弟親戚轉相承授作姦犯科相習熟為固然而不知禮義之可貴為官者亦多方防閑之摧辱之幾若猛獸搏噬之不可馴擾夫防之愈嚴作弊亦愈巧摧之愈甚自愛之意愈微將囂然喪其廉恥之心以益肆其奸猾狡黠之毒官吏相蒙國計民生於焉交困而貪昧陋劣之員受其牢籠牽鼻淪胥以敗也又不足言矣昔劉晏以吏人不可用謂吏無榮進則利重於名我國家立賢無方吏員一途咸有進身之階惟其才之所宜未嘗限其所至則固有榮進之可期矣即或不盡榮進而其愛一時之小利必不如其愛身家子孫之大利更不如其畏身家子孫之奇禍今試語人以於公治獄之陰德而子孫駟馬高車充溢門閭未有不欣然慕效者也語以王溫舒舞文巧詆姦利受財而鼻至於五族未有不悚然易慮者也特無以提醒之遷善遠罪之良心無緣而動耳上以君子長者之道待人而人不以君子長者之道自待者非人情也矧吏胥多讀書識字粗知義理習典故明利害視田野之愚氓閨門之婦孺其化誨當更易易為官者方日資其心思才力以成其政治而顧視為化外之人不一思所以化誨之聽其日習於匪僻,於心何安,而於事又寧有濟乎?余於聽政之暇,採輯書傳所載吏胥之事,各綴論斷,裒為四卷,名曰《在官法戒錄》,廣為分布,以代文告。書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孟子曰:「仁則榮,不仁則辱。」觀是錄者,善惡燦陳,榮辱由己,何去何從,必有觀感而興起者矣。

  乾隆八年夏四月粵西陳弘謀題於豫章使署

●在官法戒錄卷之一

編輯

  粵西陳弘謀榕門編輯
  崑山葛正笏搢書 
  長洲張鳳孫少儀同訂
  臨川李安民書臣參校

  總論

  ◆總論

  太公陰符曰:治亂之要。其本在吏。吏有重罪十。一、吏苛刻。二、吏不平。三、吏貪污。四、吏以威力脅民。五、吏與史合姦。六、吏與人無惜。七、吏作盜賊。使人為耳目。八、吏賤買貴賣於民。九、吏增易於民。十、吏震懼於民。夫治者有三罪、則國亂民愁。盡有之、則民流亡而國不可守。又曰、為吏守職。為民守事。各居其道、則國治。國治、則都治。都治、則里治。里治、則家治。家治、則善惡分明。善惡分明、則國無事。國無事、則外不懷怨。內不徼爭。 【 後漢書注】

  周官自府吏胥徒、以至鄙師縣正之屬。皆所謂吏也、太公所言十重罪、已盡後世作吏之弊。天下治亂。實基於此。為吏者、當知已與命官、雖有尊卑、其為民生休戚所繫則一、不可不自勉也。

  王仲宣曰:大凡執法之吏。不闚先王之典。縉紳之儒。不通律令之要。彼刀筆之吏。豈生而察刻哉。起於几案之下。長於官曹之間。無溫裕文雅以自潤。雖欲無察刻、弗能得矣。竹帛之儒、豈生而迂緩也。起於講堂之上。遊於鄉校之中。無嚴猛斷割以自裁。雖欲不迂緩、弗能得矣。 【 本集】

  為吏者。熟悉律例。可以斷獄決疑、此用其所長也、若用以舞文、或務為深入、則流毒便不可當、非法之有弊、乃心之無良也、可弗戒與。

  范蔚宗曰:曾子云、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衿而勿喜。夫不喜於得情、則恕心用。恕心用、則可寄枉直矣。夫賢人君子斷獄、其必主於此乎。郭躬起自佐史、小大之獄必察焉。原其平刑審斷、庶於勿喜者乎。若乃推已以議物、捨杖以探情。法家之能慶延於世、葢由此也。 【 後漢書郭躬傳論】

  獄吏雖微、而其操生殺之權、與大吏等、且凡獄之成、皆以初上之獄辭為據、輕重出入之間、尤不可以不慎也。范史論郭氏之興、而歸本於察獄平刑、哀衿勿喜、其所以示勸者深矣、

  劉公非曰:東西漢之時、賢士長者、未嘗不仕郡縣也。自曹掾、書史、馭吏、亭長、門幹、街卒、游徼、嗇夫、盡儒生學士為之。才試於事、情見於物、則賢不肖較然。故遭事不惑。則知其智。犯難不避、則知其節。臨財不私、則知其廉。應對不疑、則知其辯。如此、則察舉易、而賢公卿大夫、自此出矣。 【 文獻通考】

  曹有東西曹、功曹、賊曹、諸名。如今之各房科是也、掾者、屬吏之稱、書史、主錄記、馭吏、馭車者、亭長、收捕盜賊、游徼、循禁姦盜、嗇夫、主賦役、平爭訟、街卒、如今之巡兵、門幹、門下辦事小史也、此皆近世所稱為賤役、而古昔則儒生學士、往往為之、誠以人之樹立、各視其志、不繫乎職之貴賤耳。漢公卿多起小吏、而兩京人才之盛、吏治之隆、後世莫能及、豈不可慕而可法哉、

  蘇東坡知徐州、上言。漢法、郡縣秀民、推擇為吏。考行察廉、以次遷補。或至二千石、入為公卿。古者不專以文詞取人、故得士為多。黃霸起於卒史。薛宣奮於書佐。朱邑選於嗇夫。邴吉出於獄史。其餘名臣循吏、由此而進者、不可勝數。唐自中葉以後、方鎮皆選列校以掌牙兵。是時四方豪傑、不能以科舉自達者、皆爭為之。往往積功以取旄鉞。雖老姦巨盜、或出其中。而名卿賢將、如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來瑱、李抱玉、段秀實之流、所得亦已多矣。今世胥史牙校。皆奴僕庸人者。無他、以不用故也。今欲用胥史牙校、而胥史行文書、治刑獄錢穀、其勢不可廢鞭撻。鞭撻一行、則豪傑不出於其間。故凡士之刑者不可用、用者不可刑。臣願陛下採唐之舊。使監司郡守、共選士人、以補牙職。皆取人材心力、有足過人、而不能從事於科舉者。祿之以今之庸錢、而課之鎮稅、塲稅、督捕盜賊之類。自公罪杖以下、聽贖。依將校法、使長吏得薦其才者。第其功閱、書其歲月、使得出仕、而不以流外限其所至。朝廷察其尤異者、擢用數人。則豪傑英偉之士、漸出於此途。而姦猾之黨、可得而籠取也。 【 本集】

  文武異才、各有所託而興、自古流品、誠不足以限人也、今世吏胥、多由讀書未就、執事公門、未嘗非士類也、及以吏員入官、為守令、為監司、未嘗限其所至、與唐宋流外官之制不同、有志者、正可乘時自奮矣、若夫鞭撻之施、視乎其人之自愛與否、人果有心向上、必能守法遠罪、又何必廢刑、而後士有可用乎、

  東坡論積欠狀雲。凡今所催欠負、十有六七、皆聖恩所貸矣。而官吏刻薄、與聖意異。舞文巧詆、使不該放。大率縣有監催千百家、則縣中胥徒、舉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則此等皆寂寥無獲矣。自非有力之家、納賂請賕、誰肯舉行恩貸。而積欠之人、皆隣於寒餓、何賂之有。其間貧困掃地、無可蠶食者、則縣胥教令通指平人。蔓延追擾、自甲及乙、自乙及丙、無有窮已。每限皆空身到官。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錢、謂之破限。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葢無虛日。俗謂此等為縣胥食邑戶。嗟乎。聖人在上、使民皆為姦吏食邑戶、此何道也。臣自潁移揚、舟過濠壽楚泗等州。所至麻麥如雲。每屏去吏卒、親入村落。訪問父老、皆有憂色。雲豐年不如凶年。天災流行、民雖乏食。縮衣節口、猶可以生。若豐年舉催積欠、胥徒在門、枷棒在身、則人戶求死不得。孔子曰、苛政猛如虎。以今觀之、殆有甚者。水旱殺人、百倍於虎。而人畏催欠、乃甚於水旱。臣竊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餘萬虎狼散在民間。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 同上】

  追呼之擾、摹寫曲盡、讀此而不動心、猶刮民脂髓、快其吞噬者、真與虎狼無異、天地間如何容得、

  廖瑩中曰:古者尚書令史、防禁甚密。宋法、令史白事。不得宿外。雖座命亦不許。李唐令史不得出入、夜鎖之。韓愈為吏部侍郎、乃曰:人所以畏鬼、以其不見鬼。如可見、則人不畏矣。選人不得見令史、故令史勢重。任其出入、則勢自輕。不禁吏出入、自文公始。 【 江行雜錄】

  憲司之有關防、皆為吏胥作弊而設、若使人人守法奉公、何妨洞開重門、願諸曹皆以君子自待、勿使上人視之如鬼、且防之若盜也、

  沈存中曰: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往往致富者。熙寧三年、始制天下吏祿、而設重法以絕請託之弊。 【 夢溪筆談】

  今書辦原給飯食之費、即吏祿也、若輩動雲靠山喫山、靠水喫水、豈能分外不取一錢、但須不骫於法、無礙於理者、方可、若專以索詐為事、賍罪既多、未有不身罹重法者、所得之錢、正如刀頭之蜜、食之未必能飽、而適足以殺身、亟宜翻然悔悟也、

  李之彥曰:諺有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理也。近世豪家巨室、威力使令、偪人致死。但捐財賄、餌血屬、坦然無事。至如人或逋負、督廹取償。必使投溺自經、然後已。由此觀之。乃是殺人還錢、欠債償命。 【 東谷所見】

  豪家恃勢、魚肉小民、未有不結交胥吏者、胥吏貪其賄賂、未有不甘心為之指使者、夫胥吏於所害之人、大抵鄉里相識、非親即友、何忍助惡為虐、苟能出其良心、主持公道、不為富豪所使、則富豪無所倚恃、或稍知斂戢、不致肆行無忌、喪厥身家、所全者、豈獨在貧弱之人乎、

  又曰:今日囹圄、供答不由於民情、可否一聽於吏手。往往自撰情欵一本、令囚人依本書之。更不可增損一字。真情無所赴愬。呼天神不聞號地祇不聽。痛哉痛哉。夫獄訟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今有財者勝、無財者負。有援者伸、無援者屈。豪強得志、貧弱啣冤。此豈國家之福耶。願司聽斷者、在在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鑑。天下何患不太平。 【 同上】

  臨審私串口供、既審刪改招冊、種種弊端、無非為錢所使、須知詞訟內幫一邊、必害一邊、已之所得有幾、人之受累無窮、故鑑虛衡平四字、不獨官府之良規、亦吏人之要訓也、

  又曰:貪欲二字、壞盡世間人。得便宜處再往、得便宜事再做、終有悔吝之時。今日進得一步、明日又求進一步、恐是顛隮之兆。堆金積玉、來處要明。越分過求、餘殃在後。臥病垂死、術數未休。幾年勞役、一塲春夢。縱饒得受用、能有幾多時哉。 【 同上】

  世俗所稱得便宜、不過為聲色貨利耳、不知此皆身外之物、營求何益、況衙門中所得之錢、更多罪過幾見害眾成家、子孫享□者乎、惟一生行幾件善事、與人方便、身心何等快樂、兼可貽福後嗣、願身在公門者、毋忘來處分明之一語也、

  李昌齡曰:人之處世、不可不積陰德。夫不積陰德者、未見其有後也。故於定國父、治獄多陰德、而知其子孫必興。孫叔敖有埋蛇之陰德、而母知其必貴。信有之矣。然陰德亦甚易積。不獨富貴有力者、雖尋常之人、皆可積也。葢所謂積陰德者、非謂廣散金穀、齋設僧道、建造寺觀、然後謂之積陰德。凡為此者、乃愚人作業福、非積陰德也。或曰、何謂業福。予對曰:葢彼所聚之財、取之多不義。取不義之財、而廣布施、設齋供。故謂之作業福、非積陰德者也。所謂積德者、常操不害物之心。出入起居、種種行方便。如此便是積陰德也。今姑以其小者言之。如蛾之赴火、螘之墮淵、而吾能救之。亦是積陰德。矧夫人有饑寒、吾能飽煖之。人有疾厄、吾能安樂之。救人之患難。解人之仇怨。濟人之困貧。不沒人之善。不成人之惡。不言人之過。凡此之類、皆積陰德也。常以方便存心、隨力行之不已、則陰德亦厚矣。殆見福壽之增崇、門戶之盛大、子孫之榮顯、不求而至。予言不欺、力行之可也。 【 樂善錄】

  方便處處可行、公門中尤易行、罪孽處處可作、公門中尤易作、此篇雖為眾人說法、於吏役尤切、所當書紳也、

  馬貴與曰:西漢公卿士大夫、或出於文學、或出於吏道。亦由上之人、並間此二途以取人、未嘗偏有輕重。故下之人、亦隨其所遇、以為進身之階。而人品之賢不肖、初不繫其身之或為儒、或為吏也。故公孫弘之儒雅。丙吉之賢厚。龔勝之節摻。尹翁歸之介潔。亦不嫌於以吏發身。則所謂吏者、豈必皆浮薄刻核之流、而後始能為之乎。東京才智之士、亦多由郡吏而入仕。以胡廣之賢、而不免為郡散吏。袁安世傳易學、而不免為縣功曹。應奉讀書、五行並下、而為郡決曹史。王充之始進也、剌史辟為從事。徐穉之初筮也、太守請補功曹。當時並不以為屈也。

  【 文獻通考】

  又曰:成周之制、元士以上、命官也。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也。然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則未嘗貴官而賤吏也。後世為胥吏者、作姦犯科、不自愛重。故為世所輕、而儒者尤恥與為伍。秦棄儒崇吏、西都因之。蕭曹以刀筆吏佐命為元勳。故終西都之世、公卿多出胥吏。而儒雅賢厚之人、亦多借徑於吏以發身。其時儒與吏、未甚分別。故以博士弟子之明經者、補太守卒史而不以為恧也。 【 同上】

  觀此二條、可知自古吏胥、為儲才之地、今雖不能如昔所云、而有志者、正不因吏胥而貶損也、尚其激昂奮發、妣美前賢、為吏胥吐氣也、

  王凝齋曰:自聖賢以至於凡庶其德遠矣。自割股以至勃磎、其行遠矣。自讓國以至攫金、其事遠矣。由初而言、善惡之間、不能以髮。而其終之遠、乃如是焉。獨不免為習所移爾。習之移人、雖豪傑之士、有不能免者。而況於中材乎。此為人上所以有教也。 【 掾曹名臣錄序】

  孔子以性相近、習相遠為訓、則天下之大、無人不在相近相遠之中、而其易於相遠、且多由善而習於不善者、莫如胥吏、蓋以處為惡之地、入為惡之羣、又有可以為惡之才、廹以不得不為惡之勢、故一為吏胥、而終其身無為善之日、子孫受為惡之害、不可勝計矣、序掾曹而首論及、此其勉胥吏也至矣、

  子承乏侍郎、攝印章而治財賦。陰觀諸司掾吏、有知琴書、可教誨。因錄我朝名士、出於掾曹、至顯宦者數人、為一卷以示。皆有勃然興起之色。乃知人性果不相遠。一脫故習、至君子不難矣。 【 同上】

  天下之人、有知書者、即有不知書者、惟胥吏無不知書者也、即無不可教誨者也、世人於胥吏、貪鄙者、慕而效之、不然、則又鄙夷而厭賤之、未有思所以教之者、凝齋作傳以示、使之勃然興起、其望胥吏也厚矣、

  昔元好問曰:自風俗之壞、上之人以徒隸遇佐史。甚者、先以機詐待之。廉恥之節廢、苟且之心生。頑鈍之習成。實坐於此。而佐史亦以徒隸自居。身辱而不辭。名敗而不悔。甚矣、人之不自重也。吁、遇之以徒隸、待之以機詐、我固不可以不自省。若自暴自棄、而不自重、爾曹豈可以不戒乎。 【 同上】

  人雖至愚、見人以機詐苟且頑鈍相待、未有不□然怒者、惟胥吏則視為固然、恬不為恥、及其犯法罹刑、亦復不以為辱、固由待之者非、亦胥吏之自待先薄也、凝齋以此自省、並冀胥吏之自重、其警省乎史胥也、抑又切矣、、按凝齋先生、名鴻儒、少工書法、未為人知、里人有為府史者、嘗以其書置府中、知府段堅、見而奇之、遂收之門下、卒成名儒、是其一生之學問淵源、功名際會、皆由史胥中閱歷得來、故言之親切而有味也、觀所錄十三人、皆卓然自立、不為習俗所移者、豪傑之士、不可聞風興起乎、至於從案牘中、別識人材、以廣造就、則尤官長雅意、凝齋之心、亦即段公之志耳、

  顏光衷曰:古雲、公門中好修行、何也。夫公門常常比較、時時刑罰。其間貧而負累。冤而獲罪。愚而被欺。弱而受制。呼天控地、無可告訴。惟公門人、下接民隱。上通官情。艱苦孤危之時、扶持一分、勝他人方便十分。寬假一次、勝他人方便十次。若能釋貧解冤。教愚扶弱。無乘危索騙。無因賄酷打。無知情故枉。無舞文亂法。則一日間、可行十數善事。積之三年、有數萬善事。人當困厄、誰不知感。神明三尺、寧無保祐。自然吉慶日至、子孫昌盛。如其不然、怨毒之財、得亦非福也。 【 廸吉錄】

  親切指點、見得衙門中人、隨處可以為善也、積德固易、積惡亦易、視人存心如何耳、

  王心齋倡道海陵郡。諸掾吏以事至海陵、相率詣之先生無他言。苐曰、心地好、前程保。 【 言行彙纂】

  六字可作掾吏箴、葢惟心地好、則不妨於作吏、不然、未有不造惡招禍者也、

  陳眉公雲。漢人取吏、曰廉平不苛。平則能在其中矣。曰廉能者。後世不熟經術之論也。 【 長者言】

  人須心中無慾、方能心平、心平、方能事平、故廉又為平之本、吏多不能廉、亦不肯廉、故動多不平之事、雖有能、適足濟其惡耳、

  又曰:當官若不行方便、做甚麼。公門裏面好修行、兇甚麼。刀筆殺人人自殺、唆甚麼。舉頭三尺有神明、欺甚麼。他家富貴前生定、妬甚麼。前世不脩今受苦、怨甚麼。豈可人無得運時、急甚麼。人世難逢開口笑、惱甚麼。補破遮寒煖即休、擺甚麼。纔過三寸成何物、饞甚麼。死後一文將不去、吝甚麼。前人田地後人收、占甚麼。得便宜處失便宜、貪甚麼。聰明反被聰明誤、巧甚麼。虛言折盡平生福、謊甚麼。是非到底自分明、辨甚麼。惡人自有惡人磨、憎甚麼。冤冤相報幾時休、仇甚麼。人生何處不相逢、狠甚麼。世事真如一局棋、算甚麼。誰人保得常無事、誚甚麼。穴在人心不在山、謀甚麼。欺人是禍饒人福、卜甚麼。 【 言行彙纂】

  勸世歌曰:心不光明點甚燈。念不公平看甚經。大秤小斗吃甚素。不孝父母齋甚僧。妙藥難醫冤業病。橫財不富命窮人。利己害人促壽算。積善修行裕子孫。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暗中陰騭分明有。遠在兒孫近在身。守口莫談人過短。自短何曾說與人。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欺心折盡平生福。行短天教一世貧。 【 解人頤】

  二則皆警世通言。余取其尤切於胥吏也、故節錄之、官衙中人、果能每日常念此一遍、諸般過惡、自從此減矣、

  惜字十八戒。 賣舊書廢紙與人 【 印封殘冊廢卷同、】 遺棄污穢中。 腳下踐踏。 糊窻壁。 覆瓿裱畫。 拭幾硯。擦垢穢。 燃燈夜照。 點火吃煙。 刀剪裁破。因怒扯碎。 以書籍作枕。 與婦女夾針線。 嚼爛吐地。 塞墻壁孔內。 燒灰仍棄於地。 【 言行彙纂】

  廣惜字真詮。 下筆有關人性命者、此字當惜。 下筆有關人名節者、此字當惜。 下筆有關人功名者、此字當惜。 下筆屬人閨閫陰事、及離婚字者、此字當惜。 下筆離間骨肉者、此字當惜。 下筆謀人自肥、傾人自活者、此字當惜。 下筆凌高年、欺幼弱者、此字當惜。 下筆挾私懷隙、故賣直道、毀人成謀者。此字當惜。 下筆唆人搆怨、代人架詞者、此字當惜。 下筆恣意顛倒是非、使人含冤者、此字當惜。 下筆喜作淫詞豔曲、兼以詩札譏誚他人者、此字當惜。 下筆剌人忌諱、令終身飲恨者、此字當惜。 【 同上】

  以上二則、相傳為文昌帝君語、事雖無考、而文字發天地之秘、起萬化之原、為聖人所作、敬之則蒙福、褻之則獲禍、此千古不易之理也、身在官衙、以紙筆給事、几案叢雜、最易犯不敬之罪、至廣惜字各條、則今之胥吏、所習以為利、而惟恐其不能者也、下筆時苟存慎惜之心、則於為善去惡也、不遠矣、

  徐太室曰:一手詰盜、一手竊盜贓、故前盜死而後盜生。一面懲姦、一面窺姦婦、故此姦伏而彼姦起。 【 歸有園塵談】

  衙門中日日治姦治盜、而胥役不免為姦盜之事、千般計巧、所瞞昧者止一官耳、衙門而外、人人自為姦盜、清夜捫心、能不通身汗下、

  胡端敏公曰:瞞人之事弗為。害人之心弗存。則為良吏。 【 存業納】

  此二語、亦人所易知、但身入公門、則無人不作瞞人害人之態、無時不行瞞人害人之計、且有自悔不能瞞人害人者、有惟恐瞞人害人之不巧者、時地使然、習而不察耳、願書此二語於廨舍、以為羣吏朝夕之警焉、

  龔戇菴問龍潭老人曰:近世善惡報應、頗覺差池。豈蒼蒼者亦憒憒耶。龍潭指天而語之曰:此老雖不急性、卻有記性。要其終觀之可也。 【 同上】

  不急性、不過倖免於旦夕、有記性、斷難免禍於將來、所謂到頭終有報也、世有身為胥吏、倚官衙權勢、陷害良民、以致家益富饒、門戶鼎盛者、人每驚而異之、甚且羨慕而效法之、是皆不知天之有記性者也、

  宋潛溪曰:積邱山之善、尚未得為君子。貪絲毫之利、便已陷於小人。 【 言行彙纂】

  凡為吏胥、固無事無時、不作圖利想也、嘗自問能不陷於小人否、

  人不改過、多是因循退縮。須奮然振作。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從後種種、譬如今日生。如毒蛇嚙指、速與斬除。無絲毫凝滯。此風雷之所以為益也。 【 同上】

  人之指吏胥、皆曰衙蠹、葢由貪利如飴、作惡種種、吸人脂膏、有如蛇蠍也、苟欲改惡從善、當如昨日死、今日生、方可振作、更當看作毒蛇嚙指、方可斬除、稍一因循、毒重難救矣、可不懼哉、

  凡吏立身正直、自能服人。若動逞意氣、故作威稜、此怨府也。 【 同上】

  逞意氣而作威稜、意氣有時而平、若使衙門胥吏、倚附權勢、吞噬無饜、其為怨府也、不知幾何矣、

  可以一出而救人之厄、一言而解人之紛、此亦不必過為退避也。但因以為利、則市道矣。 【 同上】

  救厄解紛、莫如在官之人。所慮者、以財利為行止、全無公義、包攬扛幫、如虎生翼、教猱升木、禍胎怨府、豈止市道而已、

  華彥民曰:蛾之種類不一。有一種名曰撲燈蛾。似蝶而小。夜飛見燈則撲之、遂殞其軀夫蛾之撲燈、向明而來、初豈謂其害已哉。必資其氣焰、利其膏澤、故輕身投之。迨知禍、則已無及矣。 【 解人頤】

  胥吏倚勢作奸、舞文納賄、將謂得財可以養生、未幾身命難保、然則非理營逐、早夜孜孜、唯恐不巧者、正其招禍取死、唯恐不速者也、與撲燈之蛾、何以異耶、

  唐翼修曰:凡為公門胥役者、其處心積慮、大約與屠業者相似。初未嘗不具慈憫心。積久便成殺機。習慣則生意日微矣。故有初入衙門、猶有顧忌之念。到老年便成猾賊、良心澌滅殆盡。又有自家尚是好人、大眾交摘、竟墮惡道者。葢其平日狐假虎威、自謂豪傑作用。欣欣得意。不知積孽多端、不惟自身受之、且禍延後代。仔細思之、亦何益乎。休論其遠。即觀目前。害人過多。索詐恐嚇、為鄉邑所側目。一旦身罹法網、懊悔無門。雖日誦經禮懺。亦無救於萬一矣。古雲、明有王法、幽有鬼神。思之思之。 【 人生必讀書】

  危言苦語、曲盡情態、可知身入公門、真人鬼關也、苟有良心、能不猛省、 府史胥徒、其未在官之先、未必不良善也。及一入公門、而口之所出、多非實言。身之所行、多非正事。葢不如是、則不足以給一家之用。何也。彼既已在官、則以公門為恆產。上不能讀書以求祿。次不能耕稼以謀生。次不能工賈以求利。八口之需、皆望於公門所出。使口必擇言、身必擇行、將終歲無擔石之入。室人交謫、嗷嗷待哺者、誰為養育。勢不得不喪其本心、言不義之言、行不義之行、以取不義之財、給一家之用也。及取之既慣、則竟視為應得之物、無害於天良、而大肆其貪殘矣。 【 同上】

  托業在是、必謂一錢不取、誠有所難、但取之有道、須是於理無礙、於心可安者、方不損陰騭、若一味貪婪、恃威嚇詐、但知飽身肥家、全不顧人死活、究之飲□前定、非可強求、分外不能有毫末之增、徒使罪惡如山、禍延妻子、孰得孰失、願執役公門者熟、思而審處之也、

  顧亭林曰:漢武從公孫弘之議、下至郡太守卒史、皆用通一藝以上者。唐高宗總章初、詔諸司令史攷滿者、限試一經。昔王粲作儒吏論。以為先王博陳其教、輔和民性。使刀筆之吏、皆服雅訓。竹帛之儒、亦通文法。故漢文翁為蜀郡守、選郡縣小吏、開敏有材者、張叔等十餘人。親自飭厲、遣詣京師、受業博士。後漢欒巴為桂陽太守、雖幹吏卑末、皆課令習讀。程試殿最、隨能升授。吳顧邵為豫章太守、小吏資質佳者、輒令就學。擇其先進、擢置右職。而梁任昉有厲吏人講學詩。然則昔之為吏者、皆曾執經問業之徒。心術正而名節脩。其舞文以害政者寡矣。 【 日知錄】

  為吏用通藝明經之人、以其明理而後可以任事、有識而後可以有為也、今之吏胥、未嘗非曾讀經書之人、乃讀書時原為營求科第、徒資口耳、全無心得、一旦棄舉業、入公門、益視經書為無用、其存心行事、雖顯悖經書、亦不及□、心術如何不壞、名節如何能立、顧先生此議、崇重學術、厚望吏胥、兩得之矣、

  又曰:周官太宰、乃施典於邦國、而陳其殷、置其輔。後鄭氏曰:殷、眾也、謂眾士也。輔、府史、庶人在官者。夫庶人在官、而名之曰輔。先王不敢以廝役遇其人也。重其人。則人知自重矣。 【 同上】

  柳子厚言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率、其間等威貴賤、迥不相侔、而其事則皆敷政理民、以輔佐天子者也、試看今日檄行、不曰該管官吏、則曰官參吏處、事無大小、有主持之官、即不能無承行之吏、苟明於陳殷置輔之義、吏益知所以自重愛、而不肯知法而犯法矣、

  又曰:元初有憲官疾、吏往候之。憲官起、扶杖而行、因以杖授吏。吏拱手卻立、不受。憲官悟其意、他日見吏、謝之。吏曰:某為屬吏、非公家僮、不敢避勞、慮傷理體。是則此輩中未嘗無正直之人。顧上所以陶鎔成就之者何如爾。 【 同上】

  吏胥苟有慾心、惟恐官之不任用、凡百依附諛悅、求為家僮而不得、何惜持杖耶、不肯持杖之吏、不但識體、其心中必有卓然自立、泰然無愧者也、官不以此見責、而反謝之、益見吏苟自重、官無不重之也、

  又曰:漢自曹掾以下、無非本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為之興利除害。其辟用之者。即出於守相。故廣漢太守陳寵、入為大司農、和帝問在郡何以為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鐔顯。拾遺補闕。臣奉宣詔書而已。帝乃大悅。至於汝南太守宗資、任功曹范滂。南陽太守成瑨委功曹岑晊。並謠達京師、名標史傳。 【 同上】

  有不能興利除弊之官、無不知民情上俗之吏、以吏皆本郡之人也、論同里相關之意、官尊而吏親也、官暫而吏久也、惟吏有損人利巳之心、遂有倚勢作奸之事、不能為力於官、而且有害於官、不能造福於本郡、而且遺禍招怨於本郡、然則今日之官不任吏、而且以聽信吏胥為諱也、豈非吏之自取哉、聞王渙諸人之風、可以興矣、

  魏環溪曰:凡不義之財、不可以供神。不可以祭祖。不可以獻親。不可以貽子孫。不可以脩家祠。置墳墓、買書籍。惟濟貧救荒、施藥埋骨、修橋補路、庶幾可耳。 【 寒松堂集】

  大凡胥吏貪財、止慮其不能取之、不慮其不可以用也、若知不義之財之不可以用、則貪心自淡、其已取而不義者、惟有為賑荒埋骨修橋等用、庶幾免悖出之患、可以晚葢於末路也、

  熊勉菴公門不費錢功德例曰:隨事方便。 不勒討兒賣女錢。 不唆人興訟。 不無中生有索詐。 不撥制官長生事。 不捺案。 不妄引重律。 牌票招詳字眼。不改輕為重。 不嚇騙鄉愚。 不生枝節提人。 【 一夫到案。合戶不寧。】

  不唆盜賊扳仇家、 不輕口嘈雜人。 不乘危索騙。 不輕敗人體面。 不哄提人伺候。 不受買囑、妄加鎖錮。 不假公造語陷人。 不洗補字眼入人罪。 入罪不下死煞字語。 【 筆下超生。此之謂也。】 杖笞不聚人一處。 不因無錢恨刑。 不杖人腿灣。 不浪費人茶飯。 不破壞人婚姻。 不叨准呈稟。 不濫差人動眾。 不重備刑具。 不誣害良民。不索鋪堂。 不輕拿窩家。 不輕寫票收人監舖。不輕票取人物。 不逼病人婦女到官。 不使百工經紀折本。 不壞人功名性命。 不離人骨肉。 不驚動隣佑。 不獻惡法橫徵酷比。 不迎官意虐民。 不使人饑餓。 軫恤獄囚。 矜原差悞。 已赦罪犯、勿復提起。 已蠲錢糧、勿勒減銷。 水旱請官早報災傷、設法賑濟。 批廻速請發。 解到速請審。事屬瞹昧、或關閨閫、稍可緩止、切勿送僉。 前件未完、勿掛後件、使人伺候。 多送正風俗興利除害告示。 失節事無論貴賤、雖目擊必為辨解。 節孝之名、不論低微、雖傳聞、必為表揚。 學役時常清潔聖殿兩廡。 常請勸修整齊。 常稱人節孝德行。 不輕傳劣跡惡款。 【 實善堂格言】

  託身公門、欲其損財以利人、誠有所難、此不費錢功德例中、有苐不取非理之財、而即可以利人者、有本無財之可取、但於人所不經意處、畧一檢點、人即受惠無窮者、總之皆未嘗費己之財也、胥吏役卒、造惡多端、造福亦多端、其概總不出此、每日自省一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其為功德也多矣、

  孫可菴曰:衙門中人。見利不顧死生。一得寵、則不計利害。官若假以詞色、便到處騙人。其門如市。假勢橫行、四民畏之如虎。親戚亦氣焰逼人。凡有身家之念者。俱禮之為上賓。大家宦族。俱畏之如蛇蠍。而若輩揚揚自得、目中且不知有天日、又烏知有法紀。士民切齒、人言鼎沸、甚可畏也。 【 為政第一編】

  凡此皆今之胥吏、所誇為得時興頭者也、豈知其存心行事、無異蛇蠍、而人且畏之如虎耶、不知天日、不知法紀之人、其何以保身家、貽子孫也、

  又曰:官有蠹役。如書之有蟫。 【 音淫書中白蟲】 木之有蛀。殘蝕既久。書破木空。書役弊竇孔多。其弊也。皆其蠹也。蠹國蠹民、平時不覺。一旦破敗、投鼠而忌其器、批根而動其枝。官且難保。蠹雖死、何足惜耶、 【 同上】

  世上貪財害義、種類甚多、惟衙門中人、則名之曰蠹、以其倚勢肆毒、而人不及覺也、書蟫木蛀、生長寢食於書木之中、藏身日固、噬害日深、未幾書破木朽、蟫蛀同歸於盡、幾見有書中之蟫、木中之蛀、而可以長久者耶、為官者、固不可藏蠹以自蝕、為吏胥者、亦何苦自居於蠹、以速其死亡耶、

  鹿門子曰:民之當恤者五。正額之外、復有加派。加收之外復有預支。朝廷未得其一、胥吏已吞其十。此宜恤者一也。舟車之外。復有興作。興作之外、復有差遣。朝廷未用其一、官吏已役其十。此宜恤者二也。由是夜臥霜雪、滴淚成氷。夏冐炎暑揮汗如雨。官從鞭捶、伍長辱詈。饑無餱糧、渴無漿飲。此宜恤者三也。至若鄉居農夫、身未履法堂、目未睹官長。遇公差、則戰栗吞聲。見里長、則倉皇變色。科收獨受其多。力役先當其楚。此宜恤者四也。耰耡釋而倉空。杼柚停而絲盡。破膚裂指、不免於寒。沾體塗足、不免於饑。公門有舞文之吏、里巷有剝脂之姦。終歲之勤、不足以供諸蠹。此宜恤者五也。 【 感應篇注】

  官雖至暴、必由胥隸助成其虐、官雖至仁、必藉胥隸施行其惠、試看此五者之擾民、何一非經胥隸之手乎、噫、民生困苦、固望官能恤之、尤望吏胥之肯恤之也、

  天隨子曰:胥吏作奸。轉易字面。偽移文卷。空中遺害。舌下流殃。但知取利、莫計傷人。於是有死於筆端者。有死於勞役者。有死於會計者。有死於流弊者。何其毒也。此其事奸人皆優為、而污吏尤甚焉。何則。權勢之地、法律施行。無殺人之顯名、有得財之實事。是以恬不知悔也。 【 同上】

  一字轉移、攸關罪名出入、吏之所以有權也、以此權而生人、則為福無涯、以此權而殺人、則造惡靡極、是在人之善用其權耳、

  又曰:近世以來。胥徒之惡。亦已甚矣。蒙蔽上官、生事興擾。逢迎附會、票令紛紜、而悉索之事逞焉。由是假借官威、恐嚇愚民、何比比也。夫鄉野之農、視官長如神靈。見公差如鬼剎。聞名膽喪、望風股慄。故里中之奸猾者。常挾此以詐財焉。況乎隸之銜命而往者、其廹脅不更甚乎。為隸者苟能持平等之心、捐詐諕之習。懦者勿侵。愚者勿欺。待之以和顏、示之以正路。事可息。則息之。失可彌。則彌之。取無過索適可而止。抑又何罪焉。若以廹脅為強、未有不身遭刑戮、禍及其家者也。 【 同上】

  吏本無勢、倚官之勢而橫行無忌、廹脅愚民、所謂狐假虎威者也、及至身陷刑辟、則已亦如俎上之肉、釜中之魚、向日赫赫之勢、果安在哉、能持平等心、而隨處力行方便、雖不以勢脅人、人亦未嘗不敬服耳、

  靈璧子曰:黠吏遇人不利之事。或虛張聲勢。或妄設變害。或駕言危險。或誑捏驚詫。使愚者怯者。顛倒術中。而憂惶恐懼之過。往往死於非命。不亦慘乎。噫、恐嚇之事、常始於微小、而究至傾人之性命則為害亦大矣。予觀世人、欲以恐嚇取財、釀成讐禍。錙銖未及入囊、而枷鎖先已繞項。違天理、觸法網、何不自畏懼。而乃恐嚇他人哉。 【 同上】

  鄉里愚民、初入官衙、心膽墮地、舉目無親、此時出一言以相寬慰、不啻春風旭日、所全實多、此隸胥等不費之惠也、無如公門習氣、慣為恐嚇之態、在已未必有益、而於人大有所損、且至釀成人命、可不慎哉、

  鶴控子曰:官吏張羅而待者、訟也。訟者既至、則以為奇貨可居矣。當公票未行、而下吏爭任焉。隸執其票、則居然有司也。躁跳之狀、目不堪視。囂呌之聲、耳不堪聞。虛張事勢、妄逞威風。金多則諾、金少則勃然而發狂。及其伺鞫、則奔走於階前、伺候於公門。拖累多人、而饔飧煩費。曠日持久、而旅舘蕭條。茶居酒肆、著處皆耗金之地。內胥外役、何莫非索鏹之人。支吾東西而力罄。逢迎左右而囊空。稱貸求情。市產悅吏。一口之氣未伸、全盛之家幾破矣。 【 同上】

  層層剝削、諸般苦楚、皆涉訟鄉愚、所必不能免之情境、即承行胥隸、所不可多得之生涯也、噫、同此保守身家之念、且皆同鄉共里之人、究竟所得幾何、何乃幸災樂禍、至於此極耶、

  又曰:刑獄之凶、不獨無辜者、當為憫其沉冤。即有故者、亦當憫其廹致。或先事而周全之、激厲之。或臨事而詳求之、曲原之。或既事而矜恤之、軫念之。皆所謂憫人之凶也。若謂自安之道、惟在人死。則罹凶者無所復望、而不忍人之心、亦幾乎息矣。 【 同上】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公門中所見、無非呼天搶地、鳩形鵠面之人、仁心尤易觸發、正當隨時體恤、隨事矜全、以盡其不忍之心、倘無辜者則憐之、而人有罪者則以為死不足惜、猶非仁人之用心也、

  又曰:官不持法、公行私賂。則奸者得以自操其權、而法非朝廷之法矣。出數十金以奉吏曰生、則死者亦生焉。出數十金以奉吏曰死、則生者亦死焉。出數十金以奉吏曰直、則曲者亦直焉。出數十金以奉吏曰曲、則直者亦曲焉。生死曲直、不斷之以法。而斷之以賂。是生死曲直、不操之官、而操之自奸吏矣。其害尚可言哉。 【 同上】

  錢去可以復來、人死不能更活、其輕重較然也、今以數十金之賄、而曲直倒置、生死任意、豈復有天理哉、

  河汾子曰:入輕為重、受賂之官、時時有之。而舞文之吏尤甚。夫文卷獄辭、掌之者吏也。吏得仇家之利、則改竄字句。或有所索於其人而不足、則誑捏辭語。往往巧施毒手、誣陷良民。使聞者懼之、名曰當路之吏。將謂可以多金而致富耶。夫毀人之肢體、以肥已之身。傾人之性命、以利已之家。是以心為戈矛、而以筆為鋒鏑者也。以心為戈矛、則生氣絕矣。以筆為鋒鏑、則死機近矣。豈有不傾覆者哉。 【 同上】

  得仇家之賄、而入人於死、因求索之不遂、而入人於死、均為得財計也、此與強盜刦財害命何異、吏胥每日隨伺長官、詰治盜賊、情事既明、何嘗不同切公忿、以為法無可寬、豈知自已每日所為、即攫賍害命之正盜耶、願於直堂敘案時、迴光返照、一發猛省也、

  又曰:刁才猾技之夫、老於公門。熟於訟事。膽氣雄豪。膚肢壯健。爭強於胥吏之驅。角勝於堦墀之對。行賄賂、有偷天之手段。鬬機變、有伏勢之神通。使高者畏憚而心惶。卑者匍匐而涕隕。切骨之冤、成於白日。沒身之憾、及於黃泉。廣施禍種。固結仇根。豈不危哉。彼以訟辱人而求勝者、何不監此。 【 同上】

  摹寫積蠹情狀、宛然如見、初入衙門人、不惟不以為監、而反從而效之、惟恐不似也、亦獨何歟、

  張惠菴曰:府官新蒞任時、必將前任事宜、更改一番。吏胥因得於中作弊。葢此輩只利有事、不利無事。上生一孔、下鑽百竇。民之擾害者多矣。 【 同上】

  吏胥之樂於更改有事、名似急公、其實無非利於取錢耳、即果有利益民生之事、無如吏胥意在取錢、各各視為承行之出息、凡可以得錢者、無不千方百計以圖之、豈復計及民之有益與否耶、故衙門極好之事、而行之祗見擾害、不見利益、官固無能、吏胥更為可恨、噫、吏胥獨無人心也耶、

  又曰:近時衙門人、砌欵單。送匿揭。窩訪買訪。種種陰謀。害人不小。天報有在、必無漏網。而自恃佞佛齋僧、謂可逃天譴。豈神物亦庇姦而黨惡耶。愚亦甚矣。 【 同上】

  凡百陰謀陷害之事、為吏胥者、局外旁觀、未嘗不議論其非、無如一入官衙、其時地可以害人、其機智又能害人、或快恩仇、或圖財帛、私心錮蔽、天理滅亡、惟恐其術之不工、而計之不毒矣、豈知害人者人亦害之悖入者亦必悖出、官有王法、人有公論、豈能□免、為此種吏胥計、與其佞佛齋僧、益增罪過、不如及早回頭、改惡從善、以贖前愆、猶可挽回萬一也、

  又曰:衙役迎合本官、其貌似謹。其事似忠。其才似可用。而不知其處心積慮、止欲借上以行其私也。 【 同上】

  以小忠小信、結本官之心、必以不公不法、壞本官之事、至於罪惡貫盈、姦贓敗露、官受其累、吏亦豈能獨免、所爭者、時有遲速不同耳、

  又曰:自罪引他、有借端索詐者。有下水拖人、圖報私讐者。又有贓罪難完、扳人幫助者。此等姦弊、問官全不審察。而貪利之獄吏、又或從中指導之。皆天誅所不赦也。 【 同上】

  一獄之興、本案拖累、已自不少、獄吏復指使妄扳、輾轉蔓延、甚有因一人而害及數十百人、因一家而害及數十百家者、即遇明察之官、亟為開脫、業已筋疲力盡、身家難保矣、豈不可恨、

  史搢臣雲。暗箭射人者、人不能防。借刀殺人者、已不費力。自謂巧矣、而造物尤巧焉。我善暗箭、而造物還之以明箭、而更不能防。我善借刀、造物還之以自刀、而更不費力。然則巧於射人殺人者、實巧於自射自殺耳。 【 願體集】

  暗地害人而人不及覺、借事害人而已不費力、此等險惡行徑、惟衙門中人為多、一經破敗、刑禍立至、不啻自投羅網、此正造物還以明箭、而予以自殺也、可畏哉、

  又曰:凡人之為不善者、造物未必即以所為不善之事報之、而或別於一事報之。別一事。又未必大不善也、而得禍甚酷。此造物報應之機權也。 【 同上】

  衙門中人、常有貪殘詐害、作惡多端、竟無所犯、及至偶犯輕微、較之平日所為、不過千百中一二、而業已家破身亡者、世人就此一事而論、或以為冤、而不知平昔惡貫滿盈、特借是以發其端、此正造物報應之機權也、試看十數年中、耳聞目見、如此者豈少耶、

  唐翼修曰:凶人貪冐無恥、隨處必欲占小利、而人亦畏之讓之。獨怪終身所占小利、必以一事盡喪之、而更過其所占之數。吉人守分循理、不敢妄為、而人亦欺之侮之、故凡事受歉。然冥冥之天、必將以大福之事補之、而浮於其所受歉之數。或及其身。或及其子孫。歷觀往轍無不然者。 【 人生必讀書】

  占人利益、而人畏之讓之、莫如衙門中人、遇守分循理之人、而偏欲欺之侮之、亦莫如衙門中人、究竟欺人是禍、饒人是福、冥冥中自有分曉、遠在兒孫近在身、尚其猛省、

  又曰:僅奪人之財而不殺其人、雖有報應、亦不極慘。至奪人財而並殺其人、未有不報之慘而極速者。入於吾目者、不止數十人。又如官吏遇人犯法、巧於取財。開釋其罪、不顧枉法。其子孫之報、亦止敗壞家財而已。若貪而又酷、以直為曲、以曲為直。不畏王法、不顧天理。奪財多、害人眾。其禍未嘗不大、其報應未嘗不慘。或至殺身滅門者有之。凡此皆為財所使、而得惡報者也。 【 同上】

  世人原有奪人財而不必殺人者、惟衙門中人、既欲得財、則必多方播弄、設計坑陷、雖置之死地、亦不顧惜、那復計及報應之慘且速耶、

  又曰:獄官獄卒、其意以酷虐不加、則賄賂不入。每借一二窮者、酷加刑具、恐嚇他囚。彼豈無人性哉、利心積慣使然也。為府縣官者、揀一個好獄吏、最為緊要。 【 同上】

  每聞衙門中人、動曰打死狗與活狗看、又曰不見棺材不下淚、無非賣弄酷虐難堪之狀、使人不得不賄賂、不敢不賄賂耳、此不獨獄吏也、而獄吏更甚、

  又曰:為善難而為惡易者、莫如胥役之輩、與往來官府之人。何也、彼日侍官府之側、便於進言。有瑕隙者、投戈下石之。利端弊竇、逢迎開導之。甚易易也。非有守之人、鮮能自持者。夫方其投戈下石、逢迎開導之時、幸以為無人知也。人即知之、以為莫我如何也。於是肆志行之而莫之戒。及其罹於法網也、鞭笞刑戮。上以致父母之憂、而下以貽妻子之累、辱莫甚焉。即使王法可漏、而天必加譴、鬼必加責。能逃於身、而不能逃於子孫。正恐報遅一日、則更重一日也。何如存心寬恕、常循理法。不假公道以濟私忿。不開利端以害萬姓。其獲福寧有量乎。 【 同上】

  為奸猾描寫心曲、為奸猾計慮後患、更為奸猾尋覓出路、與顏光衷所言同意、而此更顯切著明也、、有人論及案牘秘要、友答以一字訣曰刻、謂寧刻則自己有地步、可以免過也、此真一言而傷天地之和者也、夫不論理之是非、而惟以刻為能、勢必事事從深處吹求、則事之難行、而人之不得所者豈少耶、即為自已地步、寬而得過、不失為君子、刻則天怒人怨、其得禍當更烈也、至於吏胥、身居里黨、平日豈無私恩小怨、而事情一經其手、時勢有可以為、遂爾昧卻良心、罔顧公論、操戈下石、深文曲法、易於反掌、雖快心於一時、終貽禍於異日、編中論公私寬刻之利害、而諄諄於吏胥、正此意也、

  石天基曰:愚民無知犯法、正如瞎人走入深坑、未有不得禍者、而彼不知、是以可憫。憫之如何、勸之而已。婉言開導、勸也。危詞警戒、亦勸也。有勢力者、以勢力行其勸戒。有智巧者、以智巧行其扶持。全在不為利、不為私、秉公處之。積誠動之而已。桐城姚司寇曰:人能勸一庸人為善、世上便多一個好人。勸一惡人為善、則世上少了一個惡人。又多了一個好人。其功更倍。 【 人事通】

  衙門中每日所見、多愚而犯法之人、苦肯作瞎人走坑看待、常存憐憫之心、常行勸戒之術、此中積德無量、一切倚勢作奸、乘危肆害之事、自然不肯復為矣、至於勸化惡人、亦惟衙門中為最便、

  又曰:朝廷申設律法、禁民為非、實所以保全之也。每見鄉村小民、膽小識淺。官法所在、凜如雷霆。刑杖所及、赫如鼎鑊。惟身處公門、見聞習熟。反視律令為閒話、安刑罰為枕蓆。辱父母之遺體、汙祖宗之清名。豈非自作之孽乎。語雲、懼法朝朝樂。即是此義。 【 同上】   衙門中人、日日以法律繩人、刑杖若人、而自己反不畏法律、不畏刑杖、固由利令智昏、亦由習見生玩、身居其地、所宜猛省、

●在官法戒錄卷之二

編輯

  粵西陳弘謀榕門編輯   崑山葛正笏搢書   長洲張鳳孫少儀同訂   臨川李安民書臣參校

  法錄上

  ◆法錄上

  蕭何、沛人。以文母害、 【 用文法能公平也、】 為沛主吏 【 猶都吏、】 掾。高祖為布衣時、數以吏事護高祖。及高祖為沛公、何嘗為丞、督事。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入收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沛公具知天下阸塞、戶口多少強弱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圖書也。沛公為漢王、何為丞相。進韓信、東定三秦。何收巴蜀、填 【 音鎮】 撫諭告、使給軍食。漢王數失軍、何常興關中卒補缺。上以此專任何關中事。漢王即皇帝位、以何功最盛、封酇侯。食邑八千戶。位次第一。封何父母兄弟十餘人、皆食邑。何買田宅、必居窮僻處。為家不治垣屋。曰、令後世賢、師吾儉。不賢、母為勢家所奪。薨、謚文終侯。 【 漢書】

  沛公至咸陽、何不取金帛財物、而獨收律令圖書、當時似近於不急之務、迨後沛公得因此具知阨塞戶口強弱及民疾苦、以此見何為吏掾時、已具宰輔器識、視爭取金帛財物、何啻天淵耶、至由刀筆吏而至相位、極人世富貴顯榮、而置宅必於窮僻、訓後惟在節儉、尤非富貴中人也、

  曹參、沛人。秦時為獄掾。 【 主獄之吏。】 從高祖定天下、戰功最多。賜爵列侯。食邑平陽萬六百三十戶、世世勿絕。孝惠時、為齊相。用葢公 【 齊賢人。】 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相齊九年、國內安集。蕭何薨、召入為宰相。舉事無所變更、一遵何之約束。擇郡國吏、訥於文辭、謹厚長者、即除為丞相史。吏文言刻深、欲務聲名、輒斥去之。卒謚懿侯。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顜 【 音講、直也、和也、】 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靜、民以寧壹。 【 同上】

  凡為獄掾、無不以警巧深刻為能者也、參由獄掾為丞相、擇吏惟取木訥謹厚、而斥深刻務名之人、則其為獄掾、尚謹辱而惡深文、已可概見、宜乎繼何為相、能使海內治安也、自秦燔書坑儒之後、學者以吏為師、一時才智、胥託其中、迨漢興、蕭曹輩佐之、開兩京之盛治、可見負傑出之姿者、隨其所處、皆有建立可以表見也、

  於定國、字曼倩。東海郯人。其父於公為縣獄史。 【 史、佐掾者也。】 郡決曹。 【 主斷獄者。】 決獄平。羅文法者、於公所決、皆不恨、郡中為之立生祠、號曰於公祠。東海有孝婦、少寡、無子、養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姑恐久累少壯、自經死。姑女告婦殺姑。吏騐治。 【 拷問也。】 孝婦自誣服。具獄上府。於公爭之不能得。乃抱其獄具。哭於府上。因辭疾去。太守竟論殺孝婦。郡中枯旱三年。後太守至、卜筮其故。於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強斷之、咎倘在是乎。於是太守殺牛祭孝婦塜、表其墓。天立大雨、歲熟。定國少學法於父、亦為獄史郡決曹。補廷尉史。以材高累遷光祿大夫、超為廷尉。定國乃迎師學春秋。身執經、北面備弟子禮。為人謙恭、尤重經術士。雖卑賤、定國皆與鈞禮。恩敬甚備。其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於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為廷尉十八歲。後為丞相。封西平侯年七十餘。薨。謚曰安侯。始定國父於公。其門閭壞、父老方共治之。於公謂曰:少高大門閭、令容駟馬高葢車。我治獄多陰德、未嘗有所冤。子孫必有興者。至定國為丞相、子永為御史大夫、封侯傳世雲。 【 同上】

  父子相繼為獄史、稍有以刻為能之心、其積惡流毒、豈有紀極、今觀於公父子、自為掾以及居官、平反矜疑、慈祥藹吉之氣、萃於一門、遂致封侯傳世、若操左劵焉、孰謂刑獄非積德行善之地耶、

  石奮、溫人。年十五、為小吏。高祖擊項籍過河內。與奮語、愛其恭敬、以為中涓。 【 官名】 積功勞。官至大中大夫。恭謹無與為比。為太子太傅、列九卿。子四人、皆以馴行孝謹、官至二千石。景帝號奮為萬石君。萬石君以上大夫祿、歸老於家。歲時過宮門闕、必下車趨。見路馬、 【 御馬。】 必軾 【 憑軾致敬。】 焉。子孫為小吏、來歸謁。萬石君必朝服見之、不名。子孫有過失、不誚讓。 【 譴責也。】 為便坐、對案不食。諸子相責、因長老肉袒謝罪。改之、乃許。子孫勝。冠者在側、雖燕必冠、申申如也。僮僕訢訢如也。唯謹。上時賜食於家、必稽首俯伏而食、如在上前。其執喪、哀戚甚。子孫遵教、亦如之。萬石君家、以孝謹聞於郡國。雖齊魯諸儒質行、皆自以為不及也。子慶為丞相、封侯。諸子孫為小吏、至二千石者、十三人。 【 同上】

  萬石君為小吏、別無他長、惟一生恭謹、並以此訓誡後人、享一門福祿之盛、吏之天資謹愿者、但能循循禮法、不敢倚勢作奸、即是有用受福之器、縱不能致位通顯、而保守身家有餘矣、

  公孫弘、菑川人。少時為獄吏、有罪免。家貧、牧豕海上。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武帝初、弘年六十、以賢良徵為博士。使匈奴、還報不合意、免歸。後復徵賢良文學。上策詔諸儒、擢弘為第一。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廷爭。上察其行慎厚。辯論有餘。習文法事。緣飾以儒術大說之。一歲中、至左內史。數年、遷御史大夫。為丞相。封平津侯。開東閣以延賢人、與參謀議。弘身食一肉、脫粟飯。 【 飯之不精鑿者。】 故人賓客仰衣食、奉祿皆以給之。家無所餘。年八十。終相位。 【 同上】

  吏胥稍稍得志、便睥睨士類、食肥衣輕、務為驕奢、平津侯自獄吏至丞相、年已垂暮、獨能開閣招賢、以俸祿給故人賓客、而身自脫粟布被、依然寒素之風、可謂難矣、

  趙廣漢、字子都。涿郡蠡吾人。少為郡吏、州從事。廉潔通敏。下士。舉茂材為令、治行尤異。守京兆尹。新豐杜建為京兆掾。素豪俠。賓客為姦利。廣漢先風告之。不改、於是收案致法。中貴人豪長者為請、終無所聽。京師稱之。遷穎川太守。姦黨散落、風俗大改。壹切治理威名、流聞匈奴。廣漢以和顏接士。其遇待吏、恩勤甚備。推功善歸之於下、發於至誠。吏皆輸寫心腹、無所隱匿。咸願為用。其或負者、輒先聞知。風諭不改、乃收捕之、無所逃。為人彊力、天性精於吏職。見吏民、或夜不寢至旦。京兆政清。自漢興以來、治京兆者莫能及。 【 同上】

  為小吏時、即以廉潔通敏下士見稱、可知後之樹立、葢有所本非僅恃智術為鉤距也、

  尹翁歸、字子兄。 【 音況】 河東平陽人。少孤、為獄小吏。曉習文法。是時大將軍霍光秉政。諸霍在平陽、奴客持刀兵入市鬬。吏不能禁。及翁歸為市吏、 【 稽察市肆者、】 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餽。百賈畏之。後去官歸家。田延年為河東太守、行縣至平陽。召故吏五六十人、親臨見。令有文者東、有武者西。閱數十人、次到翁歸、獨伏不肯起。對曰:翁歸文武兼備。惟所施設。延年奇之、除補卒史。案事發奸、窮究事情。延年自以不能及。舉廉、歷守郡中、所居治理。拜東海太守。治明察。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改行自新。以高第入守右扶風。選用廉平吏、罰在必行。緩於小弱、急於豪疆。扶風大治。盜賊課常為三輔最。 【 捕盜考成。為三輔中第一也。】 在公卿間、潔清自守。語不及私。溫良謙退、不以行能驕人。病卒、家無餘財。夭子賢之。賜其子黃金百斤、以奉祭祠。三子皆為郡守。少子岑、歷位九卿、至後將軍。 【 同上】

  惟能公廉不受餽、故以市吏之微、而不畏大將軍赫赫之勢也、及身為公卿、而潔清如故、家無餘財、終始一節、豈非其砥礪者有素哉、

  黃霸、字次公。淮陽陽夏人。少學律令、喜為吏。武帝末。察廉、為河南太守丞為人明察內敏、又習文法。然溫良有讓、知善御眾。為丞處議當於法。合人心。太守甚任之。宣帝聞霸持法平、召以為廷尉正 【 廷尉屬官】 後擢為穎川太守。時上垂意於治、數下恩澤詔書。霸為選擇良吏、分部宣布、令民咸知上意。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食穀馬。米鹽靡密。 【 細襍之務。】 初若煩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力行教化而後誅罰。務在成就安全。治道去其太甚。外寬內明。得吏民心。盜賊日少。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天子下詔稱揚、賜爵關內侯。後為丞相。封建成侯。薨、謚曰定侯。 【 同上】

  吏胥生長里巷、執事官衙、於民間之情偽、官司之舉措、孰為相宜、孰為不宜、無不周知、他日見諸施為、當更有條而有理、如黃公之治潁川、初若煩碎、而能推行無礙、其平素之講求於民生利弊者至矣、

  文翁、廬江舒人。少為郡縣吏。好學。通春秋。察舉。為蜀郡守。仁愛。好教化。見蜀地僻陋。有蠻夷風。文翁欲誘進之。乃選郡縣小吏、開敏有材者十餘人。親自飭厲。遣詣京師、受業博士。或學律令。成就歸、文翁以為右職。用次察舉、有至郡守剌史者。又修舉學官。 【 即學宮。】 招下縣子弟、以為學官弟子。 【 如今之生員。】 為除更繇。 【 繇役。】 高者補郡縣吏。次為孝弟力田。吏民榮之。由是大化。文翁終於蜀、吏民為立祠堂、歲時祭祀不絕。至今巴蜀好文雅。文翁之化也。 【 同上】

  漢初。天下未有學校、文翁首先創舉、專以人材為務、故為千古循良之冠、邊方小吏、學成宦顯、為風氣所自開、洵乎無人而不可造就也、

  朱邑字仲卿。廬江舒人。為桐鄉嗇夫。 【 主一鄉賦役。】 廉平不苛。以愛人利物為行、未嘗笞辱人。存問耆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民愛敬焉。遷補太守卒史。舉賢良、為北海太守。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為人惇厚、篤於故舊。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朝廷敬焉。身為列卿、居處儉節。祿賜以共九族鄉黨、家無餘財。神爵元年卒。天子賜邑子黃金百斤、奉祭祀。初邑病且死、屬其子曰:我故為桐鄉吏、其民愛我。必葬我桐鄉。後世子孫奉嘗 【 祭祀。】 我、不如桐鄉民。及死、其子葬之桐鄉西郭外。民果共為邑起塜立祠、歲時祭祀不絕。 【 同上】

  嗇夫之於一鄉、其視之不啻一家、故愛澤深長、始終戀戀不置、而一鄉之民、亦思念之如祖父也、吏胥以本地人、管本地事、所與交關者、非其親友、即係鄉黨、果能存心惠濟、與人方便、不貪財而忘義、不恃勢以作奸、誰不感服、即或好惡之口不齊、而公道在人、斷不至畏如狼虎、人人慾得而甘心也、

  令狐茂、為壺關三老。 【 掌一鄉教化、】 武帝太子據作亂、兵敗、亡、不得。上怒甚。羣下憂懼、不知所出。茂上書曰:太子為江充隔塞。 【 充以巫蠱事誣陷太子、】 進不得見上。退則困於邪臣。冤結而無告。不忍忿忿之心、起而殺充。恐懼逋逃。子盜父兵、以救難免耳。臣竊以為無邪心。陛下不省察、深過太子。發盛怒、舉大兵而求之。智者不敢言、辨士不敢說、臣竊痛之。書奏、天子感悟。 【 同上】

  最難犯者、雷霆之威。最難明者、骨肉之釁、茂以草茅疏賤、而能言人之所不能言、感悟天子、惟其理明而氣壯也、吏當官府盛怒之下、每每不顧是非、阿順意指、陰持兩端、愧此多矣、

  翟方進、字子威。汝南上蔡人。家世微賤。方進年十二三、失父、孤學。給事太守府為小史。遅頓 【 同鈍】 不及事。數為掾史所詈辱。方進自傷。乃從汝南蔡父。相、問已能所宜。蔡父奇其形貌。謂曰:小史有封侯骨。當以經術進。努力為諸生學問。方進讀經。受春秋。積十餘年、經學明習。以甲科為郎。舉明經。居官不煩苛、所至甚有威名。後為丞相、封高陵侯。請託不行。知能有餘、兼通文法。號為通明相。 【 同上】

  小吏封侯、雖骨相天生、亦由立志不凡、能刻苦自勵耳、當其少年遅頓、為人詈辱時、大有動心忍性之益、故為小吏而不足者、為丞相而有餘也、

  魏相、字弱翁。濟陰定陶人。少為郡卒史。舉賢良為令。遷揚州剌史。考案郡國守相。多所貶退。宣帝即位、遷御史大夫。大將軍霍光薨、諸霍擅權專恣。相奏封事、謂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未幾為丞相、封高平侯。霍氏伏誅、宣帝始親萬機。厲精為治、練羣臣、核名實。而相總領眾職、甚稱上意。數條漢興已來、國家便宜行事、及賢臣賈誼鼂錯董仲舒等所言、奏請施行之。常敕掾史案事郡國、四方或有逆賊風雨災變、輒奏言之。與丙吉同心輔政、上皆重之。視事九歲。薨、謚曰憲侯。 【 同上】

  西漢中興名相、首推魏丙、二人皆小吏出身、協力同心、寬嚴並濟、真千古盛事也。

  丙吉、字少卿。魯國人。治律令、為魯獄吏。積功勞、稍遷至廷尉右監。武帝末、巫蠱事起。時宣帝生數月、以皇曾孫坐衛太子事、繫獄。吉見而憐之。擇謹厚女徒、令保養曾孫、置閒燥處。武帝因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遣使者分條 【 處分。】 中都官詔獄 【 中都官詔獄存京師。有二十六所】 繫者、亡輕重、一切皆殺之。吉閉門拒使者不納。曰、皇曾孫在。他人無辜死者、猶不可、況親曾孫乎。相守至天明、不得入。武帝聞之、悟曰、天使之也。因赦天下。郡邸獄繫者、賴吉得生。曾孫病、吉數敕保養乳母、加致醫藥。以私財物給其衣食。昭帝崩、無嗣、昌邑王以淫亂廢。吉奏記大將軍霍光、立皇曾孫、是為宣帝。賜吉爵關內侯。吉深厚不伐善、絕口不言前恩。後因掖庭宮婢則、 【 名則、】 自陳甞有阿保之功、引吉為證。上始知吉有舊恩、而吉終不言。上大賢之、封為博陵侯。邑千三百戶。後代魏相為丞相。尚寬大。好禮讓。務掩過揚善。為政能知大體。及病篤、薦杜延年、於定國、陳萬年、三人自代。後居位、皆稱職。上稱吉為知人。 【 同上】

  丙丞相之保護皇曾孫、可謂委曲周至矣、要止行其心之不忍、期其義之所安、非逆料其後之得為天子、而冀倖非分之福也、凡在公門、不論何等人、苟有負屈難伸、皆當為之剖白保護、方是真心為善、天亦未有不厚報之者、

  丞相丙吉馭吏 【 馭車者、】 嗜酒、嘗醉嘔丞相車上。主吏欲斥之。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何所容。此不過汙丞相車茵耳。遂不去也。此馭吏邊郡人、習知邊塞警備事。甞出、適見驛騎持赤白囊 【 貯緊急文書者。】 馳至。馭吏因隨至公車刻取、 【 探聽也。】 知虜入雲中代郡。遽歸府見吉曰:恐虜所入邊郡、二千石長吏、有老病不任兵馬者。宜可豫視。吉善其言。召東曹 【 主二千石長吏遷除、】 案邊長吏、科條其人。未已、詔召丞相御史。問以虜所入郡吏。吉具對。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詳知、以得譴讓。而吉見謂憂邊思職。馭吏力也。吉乃歎曰:士無不可容。能各有所長。向使丞相不先聞馭吏言。何見勞勉之有。 【 同上】

  此馭吏大有心胷人、若以為酒徒而斥之、彼雖欲自效無由也、官之待吏者、勿以小過輕棄人、而吏之有過獲免者、益當厚自奮勵、盡心公事、圖報恩遇、則兩得之矣、

  張敞、字子高。平陽人。徙杜陵。以鄉有秩、 【 嗇夫之類。】 補太守卒史。察廉、為甘泉倉長。稍遷太僕丞。昌邑王淫亂、敞切諫、顯名。擢為豫州剌史。復徙為山陽太守。渤海膠東盜賊並起。天子徵敞拜膠東相、賜黃金三十斤。敞明設購賞、開羣盜、令相捕斬除罪。吏追捕有功、上名尚書、調補縣令者數十人。由是盜賊解散、吏民翕然、國中遂平。詔守京兆尹。召見偷盜酋長數人、貰 【 貸也。】 其罪、把其宿負、 【 所犯贓証。】 令致諸偷以自贖。偷長曰:今一旦召詣府、恐諸偷驚駭。願一切受署。敞皆以為吏。遣歸休置酒、小偷悉來賀。且飲醉、偷長以赭 【 赤色。】 汙其衣裾吏坐里閭、閱出者汙赭、輒收縛之。盡行法罰。枹鼓稀鳴、市無偷盜。後為冀州剌史、治盜賊亦有名。 【 同上】

  為鄉官、為卒史、於察吏捕賊情事、講求有素、故由剌史以至為相、皆以明賞罰嚴追捕為首務、卒能使羣吏效命、盜賊屏息、此種經濟、謂其得力於卒史也可、

  東郡門卒。 【 守門者、】 本諸生。聞太守韓延壽賢。無因自達、故代卒。延壽嘗出臨上車、騎吏 【 護從之人。】 一人後至。敕功曹 【 主選署功勞者。】 議罰。還至府門。門卒當車、願有所言。延壽止車問之。卒曰:孝經曰、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今日明府早駕、騎吏父來至府門、不敢入。騎吏聞之、趨出走謁。適明府登車。以敬父而見罰、得無虧大化乎。延壽舉手輿中曰:微子、太守不自知過。歸舍。召見門卒、遂待用之。 【 同上】

  有才而無以自達、雖託蹤輿隸不以為辱、吏胥日在官長之前、苟有一長、無不刮目相待者、故曰不患莫已知、求為可知也、門吏以敬父為急、而不避後至之罰、足徵其篤於倫理、知所重輕、韓公安得不肅然起敬乎、

  王尊、字子贛。涿郡高陽人。少孤、諸父使牧羊澤中。尊竊學問、能史書。年十三、求為獄小吏。數歲、給事太守府。問詔書行事、尊無不對。太守奇之。除補書佐。 【 治文書者。】 稱病去。事師、治尚書論語、略通大義。復為郡決曹史。察廉為羙陽令。以高第擢安定太守。五官掾 【 署諸曹事。】 張輔、狡猾不道、姦賊百萬。尊執輔繫獄。威震郡中。盜賊分散。遷益州剌史。居部二歲。蠻夷歸附其恩信。為司隸校尉、劾奏石顯 【 宦官。】 專權擅勢、左遷。尋為東郡太守。會河水盛溢、老弱奔走。尊躬率吏民、沉白馬祀神、請以身塞金隄。因止宿隄上。吏民數千萬人、叩頭救止、尊終不肯去。及隄壞。尊立不動、而水波稍卻廻還。 【 漸退也。】 三老奏其狀、詔賜黃金二十斤、秩中二千石。數歲卒官、吏民祀之。 【 同上】

  忠勇之節、根於天性、西漢第一流人物也、向時之為牧豎小吏、正所以勵其志而老其材耳、

  孫寶、字子嚴。穎川鄢陵人。以明經為郡吏。御史大夫張忠辟寶為屬、欲令授子經。寶自劾去。忠固還之。後署寶主簿。 【 錄門下事者。】 寶徙入舍、祭竈、請比隣。忠怪之、使所親問寶。寶曰:高士不為主簿、而大夫君以寶為可、士安得獨自高。前日君男欲學文、而移寶自近。禮有來學。義無往教。道不可詘、身詘何傷。忠聞之、甚慙。薦寶經明質直、宜備近臣。為議郎、遷諫大夫。廣漢羣盜起、選為益州剌史。寶親入山谷、諭告羣盜。皆悔過自出、遣歸田裡。自劾矯制、免後益州蠻夷犯法、上以寶名著西州、拜為廣漢太守。蠻夷安輯、吏民稱之。平帝時為大司農。會越嶲郡黃龍遊江中、太師孔光等、咸稱王莽功德比周公。宜告祠宗廟。寶曰:周公上聖、召公大賢、尚有不相悅著於經典。兩不相損。今風雨未時。百姓不足。每有一事。羣臣同聲。得無非其美者。時大臣皆失色。坐事免、終於家。建武中。錄舊德臣、以寶孫伉為諸 【 縣名、】 長。 【 同上】

  卻師傅之尊、而甘居主簿之卑、以身可詘而道不可詘也、及觀其立朝大節、侃直不阿、非以道自尊者不能、誰謂掾曹中無氣節哉、

  侯文、京兆故吏。剛直不苟合。孫寶為京兆尹、以恩禮請文。文求受署為掾。進見、如賓禮。數月、以立秋日、署文東部督郵。 【 分督所部者。】 入見敕曰:今日鷹隼始擊、當順天氣、取姦惡、以成嚴霜之誅。掾部渠有其人乎。文仰曰:無其人、不敢空受職。寶曰、誰也。文曰、霸陵杜穉季。寶曰、其次文曰、豺狼橫道、不宜復問狐狸。寶默然。穉季者、大俠、與衛尉淳于長等厚善。時淳于長方貴幸。與寶友善、以穉季託寶。文知其故。因曰:明府素著威名。今不敢取穉季。當且闔閤勿有所問。如此竟歲、吏民未敢誣明府也。即度 【 舍也。】 穉季而譴他事。眾口讙譁。終身自墮。寶曰、受教。穉季聞知、杜門不通水火。穿舍後墻為小戶。但持鋤自治園。因文所厚、自陳如此。文曰:我與穉季幸同土壤。素無睚眥。受將命、分當相直。誠能自改、嚴將不治前事。即不更心、但更門戶、適趣禍耳。穉季遂不敢犯法。 【 同上】

  穉季豪俠之勢、足以傾動朝貴、而於一掾吏、畏悼若此、不敢犯法、惟文之立身嚴正、有以奪其氣而服其心也、不然、鮮有不為其所用者矣、

  路溫舒、字長君。鉅鹿東里人。父為皇監問 【 監城門者、】 使溫舒牧羊。溫舒取澤中蒲、截以為牒、編用寫書。稍習善、求為獄小吏。因學律令、轉為獄史。縣中疑事皆問焉。太守行縣、見而異之。署決曹史。又受春秋、通大義。舉孝廉、為山邑丞。宣帝初即位、溫舒上書言宜尚德緩刑。上善其言。久之、遷臨淮太守。治有異跡。卒於官。子及孫、皆至牧守。 【 同上】

  以讀書習善之人、而求為獄小吏、其立心必有所在、所謂公門好修行也、觀其尚德緩刑書、言獄吏之慘刻、囚人之苦楚、曲折詳盡、皆其為小吏時、所身經而目擊、痛心而疾首者、以此為獄吏之照膽鏡可也、

  王訢、濟南人。以郡縣吏、積功稍遷為令。暴勝之薦於朝、徵為右輔都尉、守右扶風。武帝數出幸安定北地。過扶風。見宮館馳道修治。嘉之。駐車拜為真。昭帝時為丞相。封宜春侯。 【 同上】

  訢由郡縣吏、積功至縣令、暴薦於朝、為都尉、必其廉能有卓卓可記者、宮館道路之修治、特其經理地方之顯著者耳、

  朱博、字子元。京兆杜陵人。家貧好客。少時給事縣庭、稍遷為功曹。伉俠好交。隨從士大夫、不避風雨。友陳咸、為御史中丞、坐漏泄省中語下獄。博去吏。間步至廷尉中候伺。咸掠治困篤博詐為醫入獄、得見咸。具知其所坐罪。博出獄、又變姓名為咸騐治數百。 【 為之質証。致受榜掠也。】 卒免咸死罪。鹹得論出、而博以此顯名。後咸為大將軍長史、舉博為令。累遷琅邪太守。入守左馮翊。召見功曹。閉閤與筆札、使自記積受。取一錢以上、無得有所匿。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具自疏姦贓、大小不敢隱。博知其對以實、乃令就席、受收救自改而已。投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功曹後常戰慄、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遷為大司農。後為丞相。封陽鄉侯。 【 同上】

  胥隸惟利是視、同儕喜相排擠、鮮能敦朋友之誼、不避患難、挺身相救者、博之行事、雖近於俠、而緩急足恃、肝膽照人、實可矯偷薄而敦古誼也、

  薛宣、字贑君。東海郯人。少為廷尉書佐、都船獄吏。 【 都船獄、執金吾所屬。】 後以大司農斗食屬、 【 掌錢穀出納者。】 補不其 【 音基地名。】 丞。琅邪太守趙貢見宣、甚悅其能。令妻子與相見。戒曰:贑君至丞相、我兩子亦中丞相史。察宣廉、遷都尉丞。舉茂才為令。以明習文法、補御史中丞。甚知名。出為臨淮太守、徙陳留、入守左馮翊、所至稱治。宣為政、賞罰明。用法平而必行。所居皆有條教可紀。多仁恕愛利。嘗因至日休吏、 【 節日休假也。】 賊曹掾 【 主盜賊者。】 張扶。獨不肯休、坐曹治事。宣出教曰:葢禮貴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由來久。曹雖有公職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從眾、歸對妻子、設酒餚、請隣里、一笑相樂。扶慙愧。官屬善之。郡中清靜。遷御史大夫。數月為丞相。封高陽侯。署趙貢兩子為丞相史。

  觀教掾之言、知薛君未遇時、作事必和而能通、不以異眾為能矣、太守賞識於風塵之中、決其必為丞相、葢不違道以干譽、不矯情以立異、正是宰臣氣度也、

  王吉、字子陽。琅邪皋虞人。少好學明經。以郡吏舉孝廉為郎。後為昌邑中尉。王好游獵。驅馳國中。動作亡節。吉上疏諫爭、甚得輔弼之義。昭帝崩、亡嗣、霍光迎昌邑王。吉即奏書戒王。謂大王以喪事徵、宜日夜哭泣悲哀、政事一聽大將軍。 【 霍光、】 未幾、王以淫亂廢。昌邑羣臣皆坐。 【 坐罪、】 吉以忠直數諫正、得減死。起家為益州剌史。徵為博士諫大夫。是時外戚許史王氏貴寵。而宣帝躬親政事。任用能吏。吉上疏言得失。謂宜謹選左右、審擇所使。與公卿大臣、延及儒生、述舊禮、明王制。又言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驕驁、不通古今、亡益於民宜明選求賢、除任子之令。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財、不宜居位。吉與貢禹為友。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取捨同也。子駿、為御史大夫。孫崇、為大司空、封扶平侯。 【 同上】

  子陽忠言讜論、切中當時之弊、儒而不迂、吏而不俗、經術吏治、可謂兼之矣、

  王武、字君公。蜀郡郫縣人。兄弟五人、皆為郡吏、郡縣故憚之。武弟顯、家有市籍租、常不入縣、數負 【 欠也、】 其課。市嗇夫求商、 【 嗇夫姓名、】 捕辱顯家。顯怒、欲以吏事中商。武曰:以吾家租賦繇役、不為眾先奉公、吏不亦宜乎。武卒白太守、召商為卒史。州里聞之、皆服焉。舉賢良方正。拜為諫大夫。遷揚州剌史。所舉奏二千石長吏、必先露章。服罪者、免之而已。不服、極法奏之、抵罪、或至死。九江太守戴聖、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優容之。武使從事廉得其罪。聖懼、自免。後為博士、毀武於朝。武聞之、終不揚其惡。而聖子賓客為羣盜、繫廬江、聖自以子必死。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聖慙服。武行部、必先即學宮、見諸生、試其誦論、問以得失。然後入傳舍、出記、問墾田頃畝、五穀美惡。已乃見二千石。以為常。後為大司空。封汜鄉侯。食邑千戶。武為人仁厚。好進士。獎人之善。然疾朋黨。問文吏、必於儒者。問儒者、必於文吏。以相參檢。欲除吏、先為科例、以防請託。其所居亦無赫赫名、去後常見思。 【 同上】

  兄弟五人為吏、倚恃聲勢、以負租而有餘、怒嗇夫之督催、欲以事中傷之、奸蠹行徑、往往如此、武獨能平心引咎、反怨為德、其器量固巳不同、異日之平恕含容、獎進善類、為名公卿、始基於此、藉非武也、何氏一門五吏、積惡可以滅身、尚望其疊膺顯秩哉、

  何並、字子廉。平陵人。為郡吏、至大司空掾、事何武。武高其志節、舉能治劇。為長陵令、道不拾遺。遷隴西太守。旋徙潁川。是時潁川鍾元、為尚書令、領廷尉、用事有權。弟威為郡掾、贓千金。並使吏格殺之。陽翟輕俠趙季、李穎、多畜賓客、以氣力漁食閭里。至姦人婦女、持吏長短。從橫郡中。聞並且至、皆亡去。並敕吏往捕之、皆縣頭於市。郡中清靜。表善好士、見紀潁川、名次黃霸。性清廉、妻子不至官舍。數年卒。子恢為關都尉。建武中、以並孫為郎。 【 同上】

  馭吏威嚴若此、自為掾史時、必能謹身飭法、不肯輕受一錢、何司空之高其志節、不虛也、

  鮑宣、字子都。渤海高城人。好學明經。為縣鄉嗇夫。後為都尉、太守功曹。舉孝廉為郎。病去官。復為州從事。 【 隨剌史出廵者、】 大司空何武、除宣為西曹掾。 【 主府史署用者。】 甚敬重焉。薦為諫大夫。宣居位、常上書諫爭、其言少文多實。董賢貴幸、宣因日蝕上書。言董賢本無葭莩之親、但以令色諛言自進。賞賜無度、竭盡府藏。又使使者將作治第。上冡有會、輒太官為供。不合天意。宜免遣就國、以視天下。上感異、拜為司隸。 【 同上】

  由嗇夫而為功曹、由功曹而為從事、由從事而為西曹掾、其沉淪於下史者久矣、苟得一官、宜瞻顧之唯恐不周、回護之唯恐不暇、乃敢批逆鱗、劾權倖、此豈利祿中人所能及哉、

  龔勝、字君賓。楚人。為郡吏。舉茂材為令。哀帝時、徵為諫大夫。數上書。言百姓貧。盜賊多、吏不良、風俗薄、災異數見、不可不憂。制度太奢、刑罰太深、賦歛太重、宜以儉約先下。累遷光祿大夫。王莽秉政、勝謝病歸。莽既篡國、遣使奉安車駟馬迎勝。勝知辭不見聽。因預敕棺斂葬事、不復開口飲食、積十四日死。 【 同上】

  楊子雲文章絕世、不免莽大夫之譏、龔生志行潔清、守死善道、求之儒林、不可多傳、豈知郡吏中竟有是人耶、

  焦延壽、字贑。梁人。少貧賤。治易。以好學得幸梁王。王供其資用、令極意學、既成。為郡史。察舉、補小黃令。以候伺先知姦邪。盜賊不得發。愛養吏民、化行縣中。舉最當遷。三老官屬上書願留贑。有詔許增秩留。卒於小黃。 【 同上】

  人但知焦贑為治易名家、有功經學、不知其惠政在民、竟同古之遺愛也、可見讀書習吏、相需為用、有志者可以勉矣、

  樓護、字君卿。齊人。父世醫也。護辭其父、學經傳。為京兆吏。數年。甚得名譽。為王氏五侯上客。擢為天水太守。復以薦為廣漢太守。後封息鄉侯、列為九卿。初護有故人呂公、無子、歸護、護身與呂公、妻與呂嫗、 【 老婦稱。呂公妻。】 同食。及護家居、妻子頗厭呂公。護聞之流涕、責其妻子曰:呂公以故舊窮老、託身於我。義所當奉。遂養呂公終身。護卒、子嗣其爵。 【 同上】

  樓君卿舍醫為吏、曳裾侯門、乃馳逐聲氣者也、獨其厚遇故人、始終無倦、可以為法、故錄之、

  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初為郡功曹。太守耿況甚重之。王莽敗、更始 【 光武族兄聖公、先立為帝、改年更始、】 使使者狥郡國收況印綬。恂勒兵入見使者、就請之曰:耿府君在上谷。久為吏人所親。今易之。得賢、則造次未安。不賢、則祗生亂。為使君計、莫若復之以安百姓。使者不應。恂叱左右取印綬帶況。使者不得已、乃承制詔之。恂復與門下掾。共說況歸光武。拜恂為偏將軍。佐光武定天下。為潁川汝南太守、盜賊清淨。遷為執金吾。 【 官名。】 後潁川盜起、從車駕南征。潁川百姓、遮道請曰、願復借寇君一年。恂經明行修。名重朝廷。所得秩奉厚施朋友故人、時人歸其長者。卒、謚威侯 【 後漢書】

  按光武中興、與恂同時佐命者、尚有馮異、賈復、起郡縣掾、吳漢、傅俊、起亭長、葢延、起州從事、臧宮、起游徼、銚期、起賊曹掾、王霸、起郡決曹掾、任光、起嗇夫、陳俊、祭遵、馬成、堅鐔、起郡縣吏、後皆圖畫雲臺、即世所稱二十八將者也、景運天間、篤生名而、小吏且居其大半、人才豈可以流品限耶、

  杜詩、字公君。河內汲人。少有才能。仕郡功曹。有公平稱。更始時、辟大司馬府。建武元年、歲中三遷為侍御史。安集洛陽。時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詩敕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世祖賜以棨戟、復使之河東、誅降逆賊、累遷南陽太守。性節儉而政治清平。善於計畧。省愛民役。造作水排、鑄為農器。用力少、見功多。百姓便之。又修治陂池、廣拓土田、比室殷足。時人方於召信臣。 【 前漢循吏、】 故南陽為之語曰、前有召父、後有杜母。視事七年、政化大行。 【 同上】

  從來公門中、最多不平之事、葢止知有巳、而不知有人、止知有利、而不知有義、遂使是非倒置、曲直不分、人之含冤負屈者、不知凡幾、官衙無公道、鄉里豈復有風俗耶、杜君仕郡功曹、獨以公平見稱、其必無自私自利之心可知矣、後治南陽而政化清平、人歌眾母、皆由此公平一念推之者也、

  索盧放、字君陽。東郡人。署郡門下掾。更始時、使者督行郡國、太守有事當斬。放前言曰:今天下所以苦毒王氏、歸心皇漢者、實以聖政寬仁故也。而傳車所過、未聞恩澤、太守受誅。恐天下惶懼、各生疑變。夫使功者不如使過、願以身代太守之命。遂前就斬。使者義而赦之。由是顯名。徵為洛陽令、政有能名。以病乞身。徙諫議大夫。數納忠言。後以疾去。建武末。復徵不起。光武使人輿之、見於南宮雲臺。賜穀二千斛遣歸。除子為太子中庶子。卒於家。 【 同上】

  當更始時、天下大亂、使者假虎狼之威、馮陵郡國、有非情理所能喻者、索君以門下掾、奮不顧身、救太守於刀鋸之下、何其壯也、及世宇清明、一為縣令、堅臥不起、淡然於功名爵祿之間、高致尤不可及耶、

  鮑永、字君長。上黨屯留人。為郡功曹。少有志操。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永即去之。王莽以永父宣不附已欲滅其子孫。都尉承望風旨、欲害永。太守苟諫擁護、召以為吏、常置府中。永因數為諫陳興復漢室、翦滅簒逆之策。諫每戒永曰:君長幾事不密、禍倚人門。永感其言。及諫卒、自送喪歸扶風。太守趙興、復署永功曹。時有矯稱侍中止傳舍者、興駕往謁之。永疑其詐、諫不聽、乃拔佩刀截馬當匈而止。後數日、詔書果下捕矯稱者。永由是知名。舉秀才不應。更始二年徵、再遷尚書僕射、行大將軍事。有功畧、封關內侯。為司隸校尉。行縣至扶風、椎牛上苟諫冡。 【 殺牛以祭墓、厚報其德也。】 子昱。復為司隸。 【 同上】

  當患難竄匿之餘、而惓惓以興復漢室、剪滅簒逆為念、不愧忠臣之子矣、迨功建名立、身為列侯、三世司隸、信乎忠孝之貽澤長也、

  馮勤、字偉伯。繁陽人。八歲善計。 【 算術也。】 為太守銚期功曹。有高能稱。薦於光武、除為郎中、給事尚書。圖議軍糧、在事精勤。每引進、帝輒顧謂左右曰、佳乎吏也。使典諸侯封事。差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勢豐薄、不相踰越。莫不厭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帝、益以為能。尚書眾事、皆令總錄之。以勤勞。賜爵關內侯。遷司徒。 【 同上】

  刑名錢穀、均為吏胥所事、刑名出入、動關身命、作福易、作禍尤易、故集中所載法戒、刑名之吏為多、然錢穀之吏、雖止司書算、其中亦關國計民生、吏能下不欺民、上不侵官、以不取為與、行不費之惠、善矣、更能持籌遠計、弭患未然、使百廢具興、一勞永逸、不更善乎、自古及今、凡體國經野、發政施仁之事、未嘗不從胥吏握算中來也、馮勤之善計算、能使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勢豐薄、不相踰越、由是爵賞均平、諸侯悅服、上無偏枯之澤、下無觖望之心、所裨於國家者甚大、宜其賜侯爵、遷司徒、以報厥功也、要其一生所得力、不外在事精勤、精則凡所措注、鉅細不遺、勤則不畏煩難、始終無懈、而精勤二字、又須從公字來、願錢穀之吏、毌狃目前之小利、而忘久遠之良圖也、

  杜林、字伯山。扶風茂陵人。博洽多聞、時稱通儒。初為郡吏。隗囂聞林志節、欲用之、林終不屈。光武徵拜侍御史引見、問以經書故舊、及西州事。甚悅之。賞賜加厚。建武中、羣臣請復肉刑。林奏以為古之明王、深識遠慮。動居其厚、不務多辟。 【 不肯多殘害也、】 宜如舊制、不合翻移。帝從之。後為大司空。薨、帝親自臨喪送葬。 【 同上】

  杜君以郡吏而博洽多聞、隗囂欲用之、終不為屈、可謂有識有守者矣、肉刑一奏、議論正大、千古不易、郡吏中有此通儒、宜其屢被超擢、多所建立也、

  虞延、字子大。陳留東昏人。少為戶牖亭長。時王莽貴人魏氏、賓客放縱。延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以此見怨、故位不升。王莽末、天下大亂。延常嬰甲冑、擁衛親族、捍禦鈔盜、賴其全者甚眾。太守富宗聞延名、召署功曹。宗性奢靡、車服器物、多不中節。延諫曰:昔晏嬰輔齊、鹿裘不完。季文子相魯。妾不衣帛。以約失之者鮮矣。宗不悅、延即辭退。有頃、宗果以侈縱被誅。臨刑、擥涕而歎曰、恨不用功曹虞延之諫。為洛陽。令外戚斂手。莫敢犯法。遷南陽太守。後徵為太尉。遷司徒。歷位二府、十餘年。 【 同上】

  以新莽滔天之勢、而一亭長敢攖其鋒、雖賁育之勇、不是過矣、至其擁衛親族、必盡其力、規諫太守、務盡其心、又何其忠且仁也、其為令而使強戚奉法、則亦無忘亭長功曹時之素志耳、延誠下吏中人傑也哉、

  虞經、武平人。為郡獄吏。案法平允、務存寬恕。每冬月上其狀、恆流涕隨之。嘗稱曰:東海於公、高為里門、而其子定國卒於丞相。吾決獄六十年矣。雖不及於公、其庶幾乎。子孫何必不為九卿邪。故字孫詡曰升卿。詡立功名、仕至司隸校尉。 【 同上】

  為善之報、千古不爽、而公門中陰德、響應尤神、虞公以於公自比、而決其後之必昌、非有計功之心、正以默證其平生也、孫之功名貴顯、果若操劵而得、為善者不當益堅其願力乎、

  第五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少介然義行、久宦不達。建武初、為京兆市掾。每見詔書曰:此聖主也。吾行且遇時。眾皆笑之。補淮陽國醫工長。從王朝京師、得見帝。問政事稱旨。拜會稽太守。禁淫祀屠牛。身自斬芻飼馬。妻躬執爨。每受俸、裁留一月糧、餘悉賤貿與民之貧困者。後守蜀郡、吏有鮮車怒馬者、皆罷遣。更選孤貧志行之人任之。蜀政清平。所任吏、多至九卿。事肅宗為司空。在位以貞白稱。雖天性峭直、然疾俗吏苛刻、論議常依寬厚。奉公盡節、壽八十餘。子頡、曾孫種、皆居官、世稱廉直焉。 【 同上】

  市掾、主市肆之貿易者也、方販夫賈豎之為伍、而慨然有用世之志、其自負固已不凡矣、觀其見詔書而自喜、早有不容已於斯世斯民之念、至其天性峭直、而又疾俗吏苛刻、議論常依寬厚、則深得為政之大體者也、

  孔奮、字君魚。扶風茂陵人。署議曹掾。守姑臧長。在職四年、財產無所增。事母孝謹、奉養極求珍膳。躬率妻子、同甘菜茹。力行清潔。治貴仁平。被召單車就路。吏民及羌胡、更相謂曰:孔君清廉仁賢、舉縣蒙恩。如何今去、不報其德。遂相賦斂牛馬器物千萬以上、追送數百里。奮謝之、一無所受。為武都太守。舉郡莫不改操。為政明斷、甄善疾非。見有美德。愛之如親其無。行者。忿之若讐。郡中稱為清平。 【 同上】

  贓吏之不顧行檢、多為妻子所累、孔君能躬率妻子、同甘菜茹、所以得全其清節也、否則所需既多、所求無饜、未有不以賄敗者矣、以儉養廉之說、不但官長奉職之良規、亦吏胥保身之要道也、

  應奉、字世叔。汝南人。少聰明、為郡決曹史。行部四十二縣、錄囚徒數百千人。及還。太守備問之。奉口說罪繫姓名。坐狀輕重、無所遺脫。時人奇之。為武陵太守。慰納叛蠻、興學校、舉側陋、政稱蠻俗。遷司隸校尉。糾舉姦違、不避貴戚。著漢書後序、多所述載。 【 同上】

  口說數百千人姓名罪狀、無一遺脫、以此聰明、體察獄情、何情不得、觀其後慰納叛蠻、興學校、舉側陋、足知其聰明而不苛刻、誠哉為一代名儒也、豈可以郡吏少之、

  朱暉、字文季。南陽宛人。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婢、暉不從。及況卒、暉乃厚贈送其家。人或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於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貨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東平王蒼、聞而辟之。正月朔旦、蒼當入賀。故事。少府給璧。是時帝舅陰就為府卿、吏傲不奉法。蒼坐朝堂、漏且盡、求璧不可得。暉望見少府持璧、即往紿 【 音殆。欺也。】 之曰:我數聞璧而未甞見、請試觀之。主簿以授暉、暉顧召令史奉之。 【 奉之於蒼。】 主簿大驚。遽以白就。就曰:朱掾義士、勿復求。更以他璧朝。蒼既罷、召暉謂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帝聞壯之、以暉為衛士令。再遷臨淮太守。吏人為之歌曰:彊直自遂、南陽朱季。吏畏其威、人懷其惠。後遷為尚書令。以老病乞身。拜騎都尉。 【 同上】

  官長無所求於吏、尚百計逢迎、中之以慾、以為固寵營私之地、今太守欲市暉婢、而暉竟不從、恐污官長名節、真能自守以正、而又愛人以德者也、奪璧之舉、繼躅相如、南陽之歌、希風召伯、豈不偉然一豪傑士哉、

  鄭弘、字巨君。山陰人。少為鄉嗇夫。太守第五倫行春、 【 太守常以春行縣、勸農賑乏、】 見而奇之。召署督郵。舉孝廉。弘師同郡河東太守焦貺。楚王英謀反發覺、以疏 【 書也。】 引貺。貺被收、於道亡沒。妻子閉繫詔獄、掠考連年。諸生故人懼相連及、皆改變名姓以逃其禍。弘獨髠頭負鈌鑕。詣闕上章。為貺訟罪。顯宗覺悟、即赦其家屬。弘躬送貺喪、及妻子還鄉里。自是顯名。由令守、官至太尉。 【 同上】

  貺已死而猶訟其非辜、恤其妻子、篤於公義、終始如一、其為嗇夫、治行必有可觀、第五倫識之於風塵、不爽也、

  周章、字次叔。南陽隨人。為郡功曹。大將軍竇憲免、封冠軍侯就國。章從太守行春、到冠軍、太守猶欲謁之。章進諫曰:今日公行春、豈可越儀私交。剖符大臣、千里重任。舉止進退、其可輕乎。太守不聽。遂便升車。章前拔佩刀、絕馬鞅、乃止。及憲被誅、公卿以下、多以交關得罪。太守倖免。以此重章。舉孝廉、歷位司空。 【 同上】

  趨承權貴、惟恐不及、為官者類然、況於吏乎、周君以正義責其太守、後竟以此免禍、其識遠矣、剖符千里、居之者不自重、而屬吏兢兢焉惜之、此其所以終為大臣也、

  廉范、字叔度。京兆杜陵人。為郡功曹。太守鄧融為州所案、范知事譴難解、欲以權相濟、乃託病求去。東至洛陽、變姓名、代廷尉獄卒。居無幾、融果徵下獄。范遂得衛侍左右、盡心勤勞。融怪其貌類范、而殊不意。乃謂曰、卿何似我故功曹也。范訶之曰、君困戹瞀亂耶。語遂絕。 【 恐人知之、偽為不相識者、呵止之、不復接談也、】 融繫出困病、范隨而養視。及死、竟不言。身自將車、送喪至南陽。葬畢、乃去。後辟公府。會薛漢坐楚王事誅、故人門生莫敢視、范獨往收斂之。顯宗大怒、召范詰責。范叩頭曰:臣愚戇不勝師資之情、罪當萬坐。帝貰之。由是顯名。舉茂才。數月、再遷為雲中太守。會匈奴大入塞、范令軍士各交縛兩炬、爇火營中。虜遙望火多、謂漢兵救至、大驚。范令軍中蓐食、晨往赴之、斬首數百級。虜由此不敢向雲中。後頻歷郡守、隨俗化導、各得治宜。遷蜀郡太守。其俗尚文辯、好相持短長。范每厲以淳厚、不受偷薄之說。成都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 【 作女工、】 以防火災。范毀削先令、但嚴使儲水而已。百姓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 【 音做】 平生無襦今五袴。 【 同上】

  漢世最重名節、屬吏之於府主、分若君臣、情同師友、多有患難周旋、蹈死勿顧者、後世相承以貌、相御以術、苟一日去其官、則羣吏視之若路人矣、如叔度諸人之風、真堪砥礪薄俗也、

  楊終、字子山。成都人。年十三、為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詣京師受業、習春秋。顯宗時、徵諸蘭臺、拜校書郎。與班固賈逵等、於白虎觀論考五經同異。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兄鳳為郡吏。太守廉范為州所考。遣鳳候終。 【 以終有才望、求為之計也、】 終為范游說、坐徙北地。詔貰還故鄉、後徵拜郎中。 【 同上】

  以郡小吏而有奇才、自是有用之器、所少者經書耳、太守遣之從師受業、習春秋、遂致列儒林之選、操筆削之權、為官辨冤、得是非之公、為兄獲譴、亦仁者之過、無非其窮經稽古之效也、然則吏而有才、其讀書尤不可少哉、

  鍾皓、字季明。穎川人。為郡著姓、世善刑律。皓以篤行稱。同郡陳寔、年不及皓、皓引與為友。皓為郡功曹。會辟司徒府、臨辭、太守問誰可代者。皓曰:明府欲必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寔聞之曰:鍾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獨識我。皓及荀淑、並為士大夫所歸慕。李膺嘗嘆曰:荀君清識難尚、鍾君至德可師。 【 同上】

  鍾姓世善刑律、至皓以篤行稱、其為郡功曹、亦必明於刑律、不尚深刻、善於平反者也、觀其臨辭薦代、惟在仁恕忠厚之陳寔、而李膺亦有至德可師之歎、孰謂司刑律者、遂有傷於厚德耶、吏之習刑律者、當以皓為法、

  陸續、吳人、字智初。仕郡戶曹史。時歲荒、民饑困。太守尹興、使續於都亭賦民饘粥。續悉簡閱其民、訊以名氏。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因口說六百餘人、皆分別姓名、無有差謬、興異之。剌史行部見續、辟為別駕從事。以病去、還為郡門下掾。是時楚王英謀反、事連尹興、徵詣廷尉獄。續與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勳、詣獄就考。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至京師。無緣與續相聞。但作饋食、付門卒以進之。續對食悲泣、不能自勝。使者怪而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相見、故泣耳。使者大怒、以為獄門吏卒通傳意氣。續曰:因食餉羹識母所自調和、故知來耳、非人告也。使者問何以知母所作。續曰:母常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是以知之。使者陰嘉之、上書說續行狀。帝即赦興等事、還鄉里。長子稠、廣陵太守、有理名。中子逢。樂安太守。少子褒、力行好學。不慕榮名。連徵不就。 【 同上】

  於簡閱饑氏見其才、於辨證太守見其義、於泣對母食見其孝、雖終於掾史、而百世之下、猶令人咨嗟歎息、想慕其人也、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初為郡功曹。擢用善人、不伐其功。嘗濟人死罪、辠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 【 施於屋上、以承塵土者、】 上。後葺理屋宇、乃得金。金主已死、無得復還、義乃以付縣曹。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義默自表取其辠。以此論司寇。同臺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順帝詔皆除刑。義歸、舉茂才、讓於同學友陳重。剌史不聽。義遂佯狂被髮走、不應命。鄉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俱辟二人。 【 同上】

  濟人死罪、本無望報之心、罪者酬之以金、至默投於屋間而去、意亦誠矣、及得金之日、而其人已死、不得已而受、於義無傷也、竟付之縣曹、若斯人者、方是一介不取、誠心為善、不但吏胥中罕有其□、即士大夫亦不多觀耳、

  仇覽、字季智。陳留考城人。少為書生、淳默、鄉里無知者。年四十、縣召補吏。選為蒲亭長。勸人生業。為制科令。至於果菜為限、雞豕有數。農事既畢、乃令子弟羣居就學。其剽輕游恣者、皆役以田桑、嚴設科罰。躬助喪事。賑恤窮寡。期年。稱大化。覽初到亭、有陳元者、獨與母居、而母詣覽告元不孝。覽乃親到元家、與其母子陳人倫孝行、譬以禍福之言。元卒成孝子。鄉邑為之諺曰:父母何在在我庭、化我鳲梟哺所生。 【 同上】

  十里曰亭、亭長之職、與今之圖書總甲等耳、而意在勸人為善、卒能使不孝者感悟、復歸於孝、居然收興行教化之益矣、彼託身公門者、其可以導人為善、當更易於亭長、奈何不以此為勸善之地、而徒以為漁利之藪也、

  孟嘗、字伯周。會稽上虞人。其先三世為郡吏、竝仗節死難。嘗少修操行、仕郡為戶曹史。上虞有寡婦至孝。養姑、姑年老壽終。夫女弟先懷嫌忌、乃誣婦鴆其母。列訟縣庭。嘗知枉狀、備言於太守、太守不為理。嘗哀泣謝病去。婦竟冤死。郡中連旱二年。後太守殷丹到官、訪問其故。嘗詣府具陳寡婦冤誣。丹即刑訟女而祭婦墓。天應澍雨、穀稼以登。嘗後為合浦太守。郡不產穀實、而海出珠寶。先時宰守竝多貪穢、珠遂徙於交阯郡界。嘗到官、革前弊、求民病利。曾、未踰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被徵當還、吏民攀車請之。嘗不得進、乃載鄉民舩夜遁去。隱處窮澤、身自耕傭。隣縣士民慕其德、就居止者百餘家。【 同上】

  三世死節已難、三世為史而死節、尤史冊所罕見也、嘗之為吏、以申冤理枉為汲汲、至以去就爭之、此知有公不知有私者也其居官也、廉靜愛民、異蹟表著、如嘗者、可謂世濟其美者矣、

  魯恭、字仲康。扶風人。有至性。年十二、喪父、號慟、喪禮過成人。待弟丕友愛。恭欲先就丕名、託疾不應舉。丕舉後、乃為郡吏。謙遜不為名高。勤習吏事、言動不苟。後拜中牟令。專以德化民、不任刑罰。民有爭田者、守令不能決。恭為平理。皆退而自責、以田相讓。教化大行、吏人懷服。蝗不入境、雉不怛人、童子不攫生、號稱三異。徵為侍御史。遷光祿勳。選舉清平。京師貴戚、莫能枉其正。 【 同上】

  為吏而不為利勳、已是難事、今並不求名高、其立心可謂純正矣、異日中牟之化、有以孚童豎而格昆蟲、皆由於此、

  任延、為武威太守。自掾史子孫、皆令詣學受業、復其徭役。章句既通、悉顯拔榮進之。郡遂有儒雅之士。 【 同上】

  掾史子孫、所耳聞目見、無非刑名法律之事、故才者習於深文、不肖者作奸犯科、無所不至、不復知仁義忠信為何事矣、任公皆令詣學受業、正欲以詩書導其善氣也、豈徒慕儒雅之虛名乎、

  王渙、字稚子。廣漢郪人。少好俠、任氣力晚而折節、敦儒學。習尚書、讀律令、畧舉大義。為太守陳寵功曹。當職割斷、不避豪右。寵風聲大行。和帝問寵曰、在郡何以為理。寵頓首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鐔顯、拾遺補闕。臣奉宣詔書而已。渙由此顯名。舉茂材。除溫令。縣多姦猾。積為人患。渙以方畧悉誅之。境內清夷。商人露宿於道、終無侵患。為洛陽令、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旨。其冤嫌久訟、歷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羣疑。病卒、百姓致奠以千數。喪歸、經弘農、民庶皆設槃案於路。詔以其子為郎中。鐔顯後亦知名。安帝時、為豫州刺史。天下饑荒、競為盜賊、州界收捕萬餘人。顯愍其困窮、輒擅赦之。因自劾奏、有詔勿理。後至長樂尉。 【 同上】

  古以任用功曹為賢、今以聽信吏胥為戒、非時勢有不同、吏胥之賢不肖、相去懸殊耳、稚子公平正直、自其為吏而已然矣、今之吏胥、苟有公平正直如稚子者、豈非官司之所樂得任用者哉、官司得一公平正直之吏、何患不能坐致治理哉、然則使官司不敢任吏、而防閑惟恐不至者、固非盡官司之故也、

  第五訪、字仲謀。京兆長陵人。少孤貧、常傭耕以養兄嫂。有閑暇。則以學文。仕郡為功曹。察孝廉、補新都令。政平化行。三年之間、隣縣歸之、戶口十倍。遷張掖太守。歲饑、粟石數千。訪乃開倉賑給、以救其敝。吏懼譴、爭欲上言。訪曰:若上須報、是棄民也。太守樂以一身救百姓。遂出穀賦人。順帝璽書嘉之。由是一郡得全。官民並豐、界無姦盜。遷護羗校尉、邊境服其威信。 【 同上】

  開倉賑饑、不惜一身以救百姓、其任事之勇、皆動於心之所不容已也、具此一副熱腸、其為功曹時、利濟當復不少、

  童恢、字漢宗。琅邪姑幕人。少仕州郡為吏。司徒楊賜、聞其執法廉平。乃辟之。及賜被劾當免、掾屬悉投剌去、恢獨詣闕爭之。及得理、掾屬悉歸府、恢杖策而逝。由是論者歸美。復辟公府、除不其令。吏人有犯、輒隨方曉示。若稱職行善者、皆賜酒餚以勸勵之。耕織種牧、皆有條章。一境清凈、牢獄連年無囚。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二萬餘戶。吏人為之歌頌。青州舉尤異、遷丹陽太守。 【 同上】

  趨炎附勢、人情類然、吏胥尤甚、當府主有事之時、人去之惟恐不速、童獨挺身營救、及事既得白、舊吏稍稍復來、而童竟飄然遠引、此種節概、當與魯仲連一輩人、頡頏千古也、

  吳良、字大儀。齊國臨淄人。初為郡吏。歲旦、與掾史入賀。門下掾王望、舉觴上壽、諂太守、稱功德。良於下坐勃然進曰:望佞邪之人、欺諂無狀、願勿受其觴。太守斂容而止。讌罷轉良為功曹。恥以言受進、終不肯謁。後遷司徒長史。每處大議、輒據經典。不希旨偶俗、以徼時譽。 【 同上】

  大凡掾吏率多諂事長官、且惟恐長官之不受諂也、吳君侃侃數言、足以愧邪佞之心、而振士夫之氣、異日立朝風采、即此可見、

  鄭均、字仲虞。東平任城人。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 【 同上】

  惟恐兄之以贓敗、而身為傭作、以給其求、卒能感悟兄心、改行自好、此千古悌弟也、為吏坐贓、終身捐棄、此言至為痛切、今之胥吏無不嗜利者、當以此二語時懸心目問、

  樂恢、字伯奇。京兆長陵人。父親 【 名親】 為縣吏、得罪於令、將殺之。恢年十一、俯伏寺門、晝夜號泣。令矜之、即解出親。恢長。好經學。篤志為名儒。性廉直介立、行不合已者、雖貴不與交。仕本郡吏。太守坐法誅、故人莫敢往。恢獨奔喪行服、坐罪。歸復為功曹。選舉不阿、請託無所容。同郡楊政數眾毀恢、後舉政子為孝廉、由是鄉里歸之。辟司空牟融府。會第五倫代融為司空、恢以與倫同郡、不肯留。諸公多其行、連辟之、皆不應。後徵拜議郎。將軍竇憲出征匈奴、恢數上書諫爭。朝廷稱其忠。 【 同上】

  恢年十一而能號泣救父、其至性有過人者、平生剛方正直之槩、皆自踐履篤實中、醞釀而出、豈好為名高者哉、

  袁安、字邵公。汝南人。為縣功曹。為人嚴重有威、見敬於州里。奉檄詣從事。從事因安致書於令。安曰:公事自有郵驛、私請則非功曹所傳。辭不肯受。從事瞿然而止。後舉孝廉、除陰平長。所在吏人畏而愛之。拜楚郡太守、出冤繫者四百餘家。為河南尹、政號嚴明。為司徒數年、以天子幼弱、外戚擅權。每朝會進見、及與公卿言、未嘗不噫嗚流涕。自天子及大臣、皆恃賴之。子孫世為三公。 【 同上】

  為人致書、似無關於大節、而斷然不苟如此、平日豈有受請託、通貨賂、以營其私者哉、後為司徒、正色立朝、乃心王室、天子大臣、皆倚以為重、可謂社稷之臣矣、何掾史中之多人傑也、

  種暠、字景伯。河南洛陽人。為縣門下史。父有財三千萬、及卒。暠悉以賑卹宗族、及邑里之貧者。其有進趣名利、皆不交通。時河南尹田歆外甥王諶、名知人。歆謂之曰:今當舉孝廉。欲用一名士、以報國家。爾助我求之。明日諶送客於大陽郭、遙見暠、異之。還白歆曰:為尹得孝廉矣、近洛陽門下史也。歆笑曰:當得山澤隱滯、近洛陽吏耶。諶曰:山澤不必有異士、異士不必在山澤。歆即召暠於庭、辯詰職事。暠辭對有序、歆甚知之。召署主簿。遂舉孝廉。辟太尉府。為益州剌史。暠素慷慨、好立功立事。在職三年、宣恩遠夷、開曉殊俗。岷山雜落、皆依服漢德。轉遼東太守。擢度遼將軍。入為司徒。薨、並涼邊人、咸為發哀。匈奴聞暠卒。舉國傷惜。單于每入朝賀、望見墳墓、輒哭泣祭祀。 【 同上】

  異士不在山澤、而於門下小史中得之、足為胥曹生色、人果抱負非常、何患風塵中無物色之者耶、考其得力、無非自輕財重義四字中來、

  彭修、字子陽。會稽毘陵人。仕郡為功曹。始年十五時、父為郡吏、得休、與修俱歸、道為盜所刦。修困廹、乃拔佩刀前持盜帥曰、父辱子死、卿不顧死耶。盜相謂曰、此童子、義士也、不宜逼之。遂辭謝而去。鄉黨稱其名。太守以微過收獄吏、將殺之。主簿鍾離意爭諫甚切。太守怒、掾史莫敢諫。修排閣直入、拜於庭曰:明府發雷霆於主簿、請聞其過。太守曰:受教三日、初不奉行。廢命不忠、豈非過耶。修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朱雲攀毀欄檻。自非賢君、焉得忠臣。今慶明府為賢君、主簿為忠臣。太守遂原意罰、貰獄吏罪。後州辟從事。賊張子林等、數百人作亂。修與太守俱出討賊。賊交射之、飛矢雨集。修障扞太守、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賊素聞其恩信、即殺弩中修者、餘悉降散。言曰、自為彭君故降、不為太守服也。 【 同上】

  始遇盜而得全、後遇盜而竟死、何遭逢之不幸也、觀其落落數言、悟太守於盛怒之下、其才識有大過人者、身雖被害、而賊徒感動、因以降散、功亦不小矣、

  戴就、字景成。會稽上虞人。仕郡倉曹掾。揚州刺史歐陽參、奏太守成公浮贓罪。遣部從事薛安。收就於錢唐縣獄。幽囚考掠、五毒參至。 【 首與手足、皆施刑具也、】 就慷慨直辭、色不變容。主者以狀白安。安呼見就、謂曰:太守罪穢狼籍、受命考實、君何故以骨肉拒扞耶。就據地答言。太守剖符大臣、當以死報國。卿雖銜命、固宜申斷冤毒。奈何誣枉忠良、強相掠理。令臣謗其君、子證其父。就死之日、當白之於天、與羣鬼殺汝於亭中。安深奇其壯節、即解械、表其言辭、解釋郡事。徵浮還京師。太守劉寵舉就孝廉、光祿主事、病卒。 【 同上】

  就於太守未必有知已之感、而為之備受五毒、窮極酷慘、始終無撓、此必有見於太守之被誣、不敢愛一身以污官長也、看作不畏刑掠、不過強悍之豪徒、看作主持公道、誠哉仗義之奇士也、為胥吏者、可以奮矣、

  順帝時、吳祐為膠東王相。嗇夫孫性、私賦民錢、易衣以進其父。父怒曰、有君如此、何忍欺、促歸伏罪。性懼、詣閣、持以自首。祐屏左右問故、性具陳其言。祐曰:掾以親故、受污辱之名、所謂觀過斯知仁矣。使歸謝父、遂以衣送之。 【 同上】

  孫性之私賦民錢、專為父易衣、與好貨財、私妻子者迥別、所以一聞父命、即悔罪恐後、亦見孝弟之人、易於自新也、至世俗遇子弟以財物上其父兄者、但知喜悅、安問物所從來、性父之怒、可謂教以義方矣、

  後漢鄭產、零陵人。為白土鄉嗇夫。時民家產子、一歲輒出口錢、以故貧家鮮有舉子者。產勸百姓勿殺子、口錢皆為代出。郡縣具以聞、上錢因得免。改白土曰:更生鄉。 【 楚國先賢傳】

  代出口錢、猶屬利濟之常、民間因此而不殺其子、且復得免口錢、其利濟豈復可量、嗇夫之俸甚微、產為此舉、葢見夫一巳之窮乏不足惜、而一鄉之赤子深可憫也、改白土為更生鄉、流澤千載、足稱不朽矣、

  李郃、字孟節。為漢中郡戶曹掾。時大將軍竇憲內妻、郡國俱往賀。漢中太守亦欲遣使。郃諫曰:竇氏恣橫、危亡可立俟矣、願明府勿與通。太守固遣、郃乃請自行。故所在遲留以觀其變。行至扶風而憲已誅。諸交通者皆連坐、唯太守以不預得免。 【 後漢書】

  始則力諫、繼則自行、委曲以全其太守、何識之遠而義之篤也、自來吏胥於官、遇此等事、承命恐後而巳、如此者有幾人哉、

  後漢張壽、字伯禧、涪人。少給縣丞楊放家。 【 為楊放家給事小史、】 放為梁賊所得。求之、積六年、始知其生存。乃賣家鹽井得三十萬、市馬五匹、往蜀求放。道為羗所刦掠盡。乃單身詣賊。涕泣自說。賊遣放隨還。壽復為郡掾、章平賦役。遷功曹吏、徙五官掾、卒。 【 梓潼士女志】   似此忠於所事、不避艱險、其為掾吏、必不肯見利違義、虛偽以欺其上者也、

  陳禪、字紀山。巴郡安漢人。仕郡功曹。舉善黜惡、為邦內所畏。察孝廉、州辟治中從事。時剌史為人所上。 【 首告也。】 受納贓賂。禪當傳考。無他所齎、但持喪斂之具而已。及至、笞掠無算、五毒畢備。禪神意自若、辭對無變、事遂散釋。車騎將軍鄧騭、聞其名而辟焉。舉茂才。時漢中蠻夷反畔、以禪為漢中太守。夷賊素聞其名聲、即時降服。後為司隸校尉。 【 後漢書】

  此與陸續戴就諸人行事相同、而後之威名遠著、尤卓有樹立也、漢世功曹、掌選用人才、故能舉善黜惡、為邦內所畏、今雖無其權、而是是非非、不假私以害公、亦未始不可以服人耳、

  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為丞相府史。性不好爭。有人認其馬、卓曰、子失馬幾時。曰、月餘。茂知其謬、默解與之、挽車而去。後馬主得馬、送還、亦納之。為密縣令。視民如子、道不拾遺。後官至太傅、封侯。子戎、大中大夫。崇嗣。大司農。 【 同上】

  吏胥倚恃官勢、平日攘人財物者多矣、茲明知人之誤認其馬、而默解與之、絕不一辨、何相去之懸絕也、即此一端、其居心長厚、德量寬宏、巳可槩見、為令而愛民如子、道不拾遺、皆其厚德之所及也、福祿之延世、宜哉、

  胡廣、字伯始。華容人。少孤貧、親執家苦。 【 親作家中勞苦事也。】 長大隨輩入郡、為散吏。太守法雄之子真、頗知人。從家來省其父。會歲終應舉。雄勑真助其求才。因大會諸吏。真自於牖間密占察之。乃指廣以白雄。遂舉孝廉。既到京師、試章奏為天下第一。旬月、拜尚書郎。在公台三十餘年。歷事六帝、禮任甚優。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為太傅。所辟命皆天下名士。時人榮之。年八十二、薨。 【 同上】

  伯始為小吏、無所表見、太守之子、從牖間密察之、遂舉孝廉、其必有鎮靜不同流俗者也、其後由散吏而擢大科、事六帝、歷三公、富貴福澤、無與為比、豈非其厚德之所致耶、

  韓稜、字伯師。穎川舞陽人。初為郡功曹。太守葛興中風病、不能聽政。稜陰代興視事。出入二年。令無違者。興子嘗發教欲署吏、稜拒執不從。由徵辟、五遷為尚書令、以才能稱。肅宗特署其名、以楚龍淵寶劍賜之。竇憲擊北匈奴有功、還為大將軍。尚書以下、議欲拜之、伏稱萬歲。稜正色以為不可而止。在朝數薦舉良吏、皆有名。後為司空、薨。 【 同上】

  以功曹而代太守事二年、任專權重、在常情必驕恣自用、惟所欲為、乃太守之子欲署一史、而不肯狥以私、則二年中、事事奉公不苟可知也、其後正色立朝、維持廉恥、剛方之槩、葢終身一節矣、

  陳寔、字仲弓。穎川人。少為吏、給事縣庭。有殺人者、同縣楊吏、疑是寔、縣官遂逮繫寔。考掠無騐、乃出之。及為督郵、寔反密託許令、禮召楊吏。由是遠近咸歎服焉。轉功曹。除太邱長。約已清靜、百姓安焉。本司行部、吏慮有訟者、白寔欲禁止之。寔曰、訟以求直、禁之將何申、不可。亦竟無訟者。中常侍張讓父死、歸葬穎川。雖一郡畢至、而名士無往者。寔乃獨往弔焉。後捕誅黨人、讓感寔故、多所全宥。寔在鄉閭、平心率物。有爭訟、輒求判正。至乃歎曰、寧為刑罰所加、勿為陳君所短。有盜夜入其室。寔起自整拂、呼子孫訓戒之曰:夫人不可不勉。不善之人、未必皆惡。習以性成、遂至於此。梁上君子是矣。盜大驚、自投於地。寔徐譬之曰:視君狀貌、不似惡人、此當由貧困故。因贈以絹二匹。及黨錮解、每三公缺、連徵不起。卒年八十四、海內赴弔者、三萬餘人。 【 同上】

  陳仲弓居鄉、則以誠感人、為吏則以德報怨、居官則約巳安民、申理冤抑、是一生以忠厚之心、行方便之事、故禍患不侵、終其身享忠厚之報也、今人一充吏胥、輒思遇事生風、睚眥必報、以逞在官之勢要、聞仲弓之風、能不愧乎、

  許劭、字子將。汝南人。初為郡功曹。太守徐璆甚敬之。府中聞子將為吏、莫不改操飾行。同郡袁紹、公族豪俠。去濮陽令歸、車徒甚盛。將入郡界、乃謝遣賓客曰:吾輿服豈可令許子將見。遂以單車歸家。曹操微時、常卑辭厚禮、求為已目。 【 為之品題也。】 劭鄙其人而不肯對。操乃伺隙脅劭。劭不得已、曰、君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姦雄。操大悅而去。劭與從兄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 【 同上】

  許子將一郡功曹耳、未嘗有賞罰予奪之權、而能使聞者改操飾行、當時奸雄如袁本初、曹孟德、皆畏其指摘、以一言之品題為重若此、其平昔之端方正直、可想見矣、人苟能言規行矩、雖為吏也、何懼不為人所信服耶、

  魏咸熙元年、鍾會伏誅。會功曹向雄、收葬會屍。司馬昭召而責之曰:往者王經之死、卿哭於東市而我不問。今會為叛逆、又輒收葬。若復相容、其於王法何。雄曰:昔先王掩骼埋胔、仁流朽骨。當時豈卜其功罪而後收葬哉。今王誅既加、於法已備。雄感義收葬、教亦無闕。法立於上、教弘於下。以此訓物、不亦可乎。昭悅、與宴談而遣之。 【 綱目】

  不忘府主之恩、冒死收葬、忠義皎然、其言當理切情、不卑不亢、故雖姦雄聽之、亦能轉怒為喜也、

  晉、應余。字子正。為郡功曹。是時吳蜀不賓、山民皆叛。余與太守東方袞、併力得出。賊便射袞、余以身當箭、被七創。因謂賊曰:我以身代君、 【 指太守、】 已被重創。若身死君全、殞歿無恨。因仰天號泣、淚下如雨。賊見其義烈、釋袞不害。 【 楚國先賢傳】

  患難之際、太守不能自全、而功曹能全之、皆由平日積誠、可以化暴而免難、不在勢位之有無也、功曹可謂不負太守矣、

  陶侃、字士行。尋陽人。早孤貧、為縣吏。嘗監魚梁、以一坩 【 音堪土器。】 鮓 【 音乍藏魚。】 遺母。母封鮓及書。責侃曰:爾為吏、以官物遺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憂矣。以范逵薦為郡督郵。領樅陽令、有能名。後以軍功封侯。為江夏太守。侃備威儀、迎母官舍、鄉里榮之。侃破杜弢、平王敦、威名日盛。累遷征西大將軍、荊州剌史。蘓峻作逆、侃為盟主、討平之。封長沙郡公、都督八州軍事。年七十六、薨、謚曰桓。侃性聰敏、勤於吏職。恭而近禮、愛好人倫。終日斂膝危坐、閫外事千緒萬端、罔有遺漏。常語人曰:大禹聖者、乃惜寸陰。至於眾人、當惜分陰。豈可逸遊荒醉、生無益於時、死無聞於後。諸參佐或以談戲廢事者、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之江。吏將、則加鞭朴。曰摴蒱者、牧豬奴戲耳。君子正其衣冠、攝其威儀。何有亂頭養望、自為宏達耶。在州無事、輒朝運百甓於齋外、暮運於齋內。人問其故、答曰:吾方致力中原、過爾優逸、恐不堪事。其勵志勤力如此。有奉饋者。皆問其所由。若力作所致、雖微必喜、慰賜倍之。若非理得之、則切厲訶辱、還其所償。在職四十一載。百姓勤於農殖、家給人足。數千里中道不拾遺。郢楚間、刋石畫像以祀之。 【 晉書】

  為吏而不私一鮓、則大者可知、厥後身處富貴、奉饋者必問其所由、侃之廉、皆母教之於為吏時者也、跡其功業炳赫、謀無不成、動無不利、得力捴在一勤、寸陰之喻、蒱博之戒、誠苦口之良藥矣、為吏者既學其廉、又法其勤、何患不能遠到哉、

  晉陳留為大郡、號稱多士。琅琊王澄行經其界、太守呂豫、遣小吏迎之。澄問曰、此郡人士為誰。吏曰、有蔡子尼、江應元。 【 二人皆陳留名士、】 是時郡人多居大位者、澄以姓名問曰、甲乙等非君郡人耶。吏曰、向謂君侯問人、不謂問位。澄到郡、以吏言謂豫曰:舊名此郡有風俗果然、小吏亦知人如此。 【 同上】

  衡鑒者當以人重、不當以位重、為小吏而平日留意人才、不慕權位、識高王澄一等矣、惜姓氏之不傳也、

  褚裒、 【 音略】 河南陽翟人。有局量、以幹用稱。嘗為縣吏、事有不合、令欲鞭之。裒曰:物各有所施。榱椽之材、不合以為藩落也。願明府垂察。乃捨之。家貧、辭吏。年垂五十、鎮南將軍羊祜言於武帝、始被升用。官至安東將軍。 【 同上】

  胥吏之小有才者未有不以迎合、官府為能者也、褚君素稱幹用、而致觸令之怒、其不肯以是為非、阿諛取悅可知矣、大器終當晚成、自比榱椽、豈虛語哉、

  劉卞、字叔龍。東平須昌人。本兵家子。少為縣小吏、質直少言。功曹夜醉、如廁使卞執燭。卞不從、功曹衘之。以他事補亭子。 【 守亭傳者、如今之驛卒、】 有祖秀才者在亭中、與剌史箋、久不成。卞教之數言、卓犖有大致。祖稱之於令、即召為門下史、使就學。從令至洛、得入太學。為尚書令史、至并州剌史、所歷皆稱職。 【 同上】

  以兵家子而通文墨、其好學可知、不為功曹執燭、又見其風骨之矯矯也、其後卒以學受知、得大展其所學、可見人惟懼其不知學耳、不懼其屈於下吏、為人所辱也、

  易雄、字興長。長沙瀏陽人。少為縣吏。自念卑淺無由自達、乃脫幘 【 冠也、】 掛縣門而去。習律令、及施行故事、州里稱之。仕郡為主簿、至舂陵令。王敦之亂、雄馳檄遠近、列敦罪惡。募眾千人、督率捍禦。力屈被害、意氣慷慨、神無懼色。 【 同上】

  吏而不學、則碌碌一胥史耳、豈能有所表見耶、易君之掛冠而去、非薄之不為、正欲一意講習、為致用之具也、古人自待之厚、不肯苟且浮沉若此、他日忠義奮發、就死從容、其得力於學問者深矣、

  涼張寔、下令所部民吏、有能舉其過者、賞以布帛羊米。賊曹佐隗瑾曰:明公為政、事無巨細、皆自決之。羣下畏威、受成而已。如此、雖賞之千金、終不敢言也。謂宜少損聰明、延訪羣下、使各盡所懷、然後采而行之。則嘉言自至、何必賞也。寔悅、從之。 【 綱目】   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況胥曹中儘有通達義理之人、特以素習巧詐、不能取信於長官、故長官不復顧問、而吏亦以中有所餒、不敢侃侃直諫、若立身端正、平日無作姦犯法之事、遇有可以匡其政治者、亦何畏而不言、雖有自用之長官、當必為之虛心聽受矣、

●在官法戒錄卷之三

編輯

  粵西陳弘謀榕門編輯   崑山葛正笏搢書   長洲張鳳孫少儀同訂   臨川李安民書臣參校

  法錄下

  ◆法錄下

  孫伏伽、貝州武城人。仕隋。以小吏補萬年法曹。高祖武德初、上書言事。至誠慷慨、據義懇切、絕無所諱。帝大悅、以為治書侍御史。賜帛三百疋。後累遷大理卿。出為陝州剌史、致仕。始伏伽拜侍御史時、先被內旨、而制未出。歸臥於家。無喜色。頃之、御史造問、子弟驚白、伏伽徐起見之。時人稱其有量。伏伽與張元素、在隋時皆為令史。太宗嘗問元素官立所來、深自羞汗。伏伽雖廣坐、陳說往事、無少隱焉。 【 唐書】

  以小吏得微職、能於上前慷慨論事、不畏逆鱗、則為吏時、必能主持公道、扶植善類、不肯顛倒曲直、陷人於罪罟者也、及驟膺寵命、喜色不形、廣坐陳說往事、不以小吏為諱、由其胸襟遠大、自立不苟、惟覺吏以人重、而人不以吏輕耳、

  張元素、蒲州虞鄉人。仕隋、以令史為景城縣戶曹。竇建德陷景城、執將殺之。邑人千餘、號泣請代曰、此清吏也、殺之是無天也。大王即定天下、無使善人解體。建德釋之。入唐、授景州錄事參軍。太宗即位、問以政。對以上賢右能、使百司善職。帝稱善。拜侍御史。遷給事中。貞觀中。發卒治洛陽宮乾陽殿、且東幸。元素上書極諫。帝即詔罷役、賜綵二百疋。魏徵聞之、嘆曰:張公論事、有回天之力、可謂仁人之言哉。累遷右庶子。後以鄧州剌史致仕、卒。 【 同上】

  張公見執於賊、而邑人號泣請代、至千餘人、其言曰、無殺清吏、曰善人解體、則其自令史以及為戶曹、其廉而且惠、有以深入人心可知矣、至於幸東都、造洛陽宮殿、是舉也、勞民傷財、不可勝計、元素極諫止之、所全不少、宜乎魏鄭公歎其為仁人之言也、吏苟能不貪財賄、有思及人、則患難可以全其生、得志可澤及於人、史亦何憚而不為此耶、

  湛賁為郡吏、其妻與彭伉之妻、兄弟也。伉登第妻族賀之、坐上皆名士。獨飯賁於後閣。賁自是悔悟、發憤良苦。後擢上第、伉方過其所居之橋、聞之、失聲墜驢。田名其橋為湛郎橋。 【 語林】

  湛賁亦所稱有志之士、故能因一坐之屈、而悔悟發憤、至於登第也、最可笑者、彭伉與湛、木屬戚誼、乃因其為郡吏而侮慢之、繼聞湛第、至於失聲墜驢、何其鄙陋無識、一至於此、是可以戒世之輕棄史胥者、更可以勵史胥之能自立者、

  □□謫授瀘州郡守。渝州有牟黁 【 音如吞】 秀才、即都校牟居厚之子。文采不高、執所業謁見。柳獎飾甚勤、子弟以為太過。柳曰:巴蜀多豪士。此押衙之子、獨能好文。苟不誘進、渠即退志。以吾稱譽、人必榮之。由此減三五員草賊、不亦善乎。 【 智囊】

  人之聰明者、不趨於正、則入於邪、以押衙之子、粗知大義、必獎進之、以冀盜風之漸減、況府史胥徒、類多機警而知文者為之、如能誘之以道義、使歸於良善公門中多一行善之人、即少一作奸之蠹、豈不美與、吏之知文者、慎無輕自棄也、

  陽城、字亢宗。夏縣人。少好學、貧不能得書。求為吏、隸集賢院、竊院書讀之、晝夜不出戶。六年、無所不通。後為諫議大夫。以直言貶官。出為道州剌史。治民如治家。時賦稅不登、觀察使遣判官督賦甚急。城自署其考曰、撫字心勞、催科政拙、考下下。遂自繫獄。判官大驚去。 【 唐書】

  欲竊讀官書而求為吏、其好學何如者、為諫官則直言、為剌史則恤民、皆從讀書明理中來、今吏胥之素通文理者、公事之暇、儘可披覽卷帙、以長其識見、即或不能讀書、而官衙所事、凡關典章制度人心風俗者、肯一虛心講求、其有裨於實用不少矣、若視為附勢營利之藪、則壞心術而辱身命、豈不可惜、

  裴晉公為盜所傷剌、隸人王義扞刃死之。公乃自為文以祭。厚給其妻子。是歲進士撰王義傳者、十有二三。 【 □史補】

  裴公一代名臣、其傷而不死、雖有鬼神呵護、亦賴隸人之捍刄不顧也、士大夫身膺顯爵、冺沒無聞者、何可勝數、王義一廝養之卒、宰相親祭之、進士爭傳之、身後之榮若此、人之顯晦、寧在勢位哉、

  王藻、潼川人。為獄吏、每日持金歸、妻疑之。因遣婢餽豬蹄十臠、及歸、紿雲送三十臠。藻怒、酷掠之。婢不勝痛、誣服、遂杖逐之。妻告之故、因曰:君日持錢歸、我謂必鬻獄而得、姑以婢事試之。刑罰之下、何事不承。願自今切勿以一錢來。不義之物、死後必招罪咎。藻矍然大悟、汗流浹背。因題壁曰:枷杻追求只為金、轉增冤債幾何深。從今不願顧刀筆、放下歸來遊竹林。即棄家學道、後賜號保和真人。 【 臣鑒錄】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其人根器固好、亦賴賢內助之善於點化也、世有昧心取利、剜他人之肉、以供妻子之歡、而妻子亦且喜其夫之善於攫取、共圖安飽也、豈知其所從來、有人不忍言者哉、

  汴州白岑、有發背方甚騐、自雲得之神授。每治一疾、必索厚酧。有驛吏張好古、欲傳其方、普行救濟、與數十金。岑不以真方授之。吏療疾不效。後岑為虎所食、有一小囊遺於路。適好古奉差過此、拾得之。真方在焉。始知向日之假也。 【 言行彙纂】

  好古為吏、肯出重價買藥方以救人、則亦公門中之好善者也、至於白岑以一藥方而得重價、尚以假方紿之、貪饕無饜、虎噬之報、亦云巧矣、囊遺真方、所以報好古也、好古由此可以救人矣、噫、人有不得已之急難、到官時、求主吏秉公一言、剖白周全、不啻病者之求方、乃或受其財而不告以實、其人之飲恨何如、恐亦不免虎噬之報也、

  有人因他適回、見其妻被殺於家、但失其首。奔告妻族。妻族以壻殺女、訟於郡守。刑掠既嚴、遂自誣服。獨一從事疑之、謂使君曰:人命至重、須緩而窮之。且為夫者、誰忍殺妻。縱有隙而害之、必為脫禍之計。或推病殞、或託暴亡。今存屍而棄首、其理甚明。請為更讞。使君許之。從事乃遷此繫於別室、仍給酒食。然後遍勘在城仵作行人、令各供近來與人家安厝墳墓多少文狀。既而一一面詰之曰:汝等與人家舉事、還有可疑者乎。中一人曰:某於一豪家舉事。共言殺卻一奶子。於墻上舁過、兇器中甚似無物。見在某坊。發之、果得一婦人首。令訴者騐認、則雲非是。遂收豪家鞫之。豪家欵伏。乃是與婦私好、殺一奶子、函首而葬之。以婦衣衣奶子身屍、而易婦以歸、畜於私室。其獄遂白。 【 智囊】

  凡獄、官司或難驟明、從事者從旁推勘、其疑似虛實、無不悉知、第恐以賄託之有無為出入耳、此獄情事甚幻、從事一片公心、為之推究、卒能昭雪奇冤、豈非千古一大快事哉、念人命之至重、仁也、知案情之非實、徧訪件作行人而得其首、智也、不阿順本官、而救其枉斷之失、忠也、一事而三善備焉、求之士大夫、有不可多得者、使君亦何幸而獲此也、惜其名姓不著耳、

  嚴求微時、為陽邑吏。陽宰器之、待以賓禮。每曰、卿當自愛、他日極人臣之位。吾不復見卿之貴、幸以遺孤留意。及求登公輔、宰歿既久。其子候謁嚴門、嚴贈擔石束帛復遣家人賫黃金數十斤、伺於逆旅間。謝之曰、非陽宰之子乎、相君使奉金以備行李。又薦一官、地宅僕馬、畢為之置。其子他日及門致謝。嚴曰、聊以報尊府君平昔之遇耳。一見後、終身謝絕焉。 【 南唐近事。】

  故官之子、薦一官而厚贈之、不負所託、已屬高情、至謝其請謁、尤不欲以德自居也、具此識量、自是公輔之器、豈有埋沒於掾屬者耶、

  李崇矩、字守則。潞州上黨人。幼孤貧、有至行、鄉里推服。漢祖起晉陽、史洪肇時為先鋒都校。聞崇矩名、召署親吏。乾祐初、洪肇總禁兵、兼京城廵檢、多殘殺軍民。左右懼、稍稍引去。惟崇矩事之益謹。及洪肇被誅、獨得免。周祖與洪肇素厚善、即位、訪求洪肇親舊、得崇矩。謂之曰:吾與吏公受漢厚恩、戮力同心、共獎王室。史公卒罹大禍、我亦僅免。汝史氏故吏也、為我求其近屬、吾將恤之。崇矩上其母弟福。崇矩素主其家。財產悉以付福。周祖嘉之。宋初、屢以軍功、歷官至樞密使。卒贈太尉、謚元靖。 【 宋史】

  崇矩為都校之史、都校罹禍、麾下士卒、去之惟恐不速、獨崇矩始終以之、至身躋貴顯、都校子孫、均已式微、猶能撫恤之、厚禮之、不肯忘負、亦絕無嫌忌、不獨忠義所積、其識見有大過人者、宜其攀鮹附翼、為宋元勳也、

  陳恕、字仲言。南昌人。少為縣吏、折節讀書。成進士、除大理評事。通判澧州。吏多緣簿書、乾沒為姦。恕盡摘發其弊、以強幹聞。為營田制置使、太宗諭以農戰之旨。恕曰:古者兵出於民、無寇則耕、寇至則戰。今之戎事。皆以募致。衣食仰給鄉官。若使之冬持兵禦寇、春執耒服田、萬一生變、悔無及矣。拜鹽鐵使、有心計、釐去宿弊、太宗器之。親題殿柱曰、真鹽鐵御史。將立茶法、恕使商人各條利害、列為三等。曰、下等固滅裂無足論。上等計利刻深、此商賈之事。惟取中等、兼濟公私、稍裁損之、可以經久。於是著法、財貨流通。真宗即位、加戶部侍郎、命條中外錢穀以聞。恕久不進、因曰:陛下富於春秋、若知府庫充實、恐生侈心。 【 後三司使丁謂、上景德會計錄、遂啟封禪之事、】 知貢舉。薦王曾為首。以疾求觧任、薦寇凖自代。凖為三司使、檢恕前後興革事、葺成一冊。及鐫其舊榜、詣恕第判押。自是計使、迭循其舊貫。卒贈吏部尚書。恕多識典故、精於吏理。前後掌計柄十餘年。人莫敢干以私雲。 【 南昌府志】

  恕為縣吏、折節讀書、成進士、則凡給事縣庭之時、無非讀書有得之地、即事即學、已與尋常為吏不同、更與尋常讀書不同矣、觀其歷仕、除簿書之姦弊、論兵農之相資、雖有心計、而茶法惟取中等、同民利也、雖司府庫、而奉詔不言充實、沃君心也、舉薦皆一代之名賢、興革為三司之法式、有體有用、宜古宜今、非為吏而兼讀書、焉能如此、人毋謂吏可不讀書、而讀書無裨於吏也、

  鄭惟則、熙寧初、為郡主庫吏。家苦貧。夜夢道士告曰、明日交官錢處、有異寶。汝能得之、後必致富。清晨、惟則如其告而陰察焉。有古五銖錢、極細薄。自眾錢間滾出、圓轉不已。惟則輒以大錢易而藏之歸、自此家日多財。晚年、遂為富室。 【 建昌府志】

  為主庫吏、而其家苦貧、必能奉公守法、絲毫不染者也、故神靈默佑、使之自然饒富、吏之不苟求、不妄取者、斷無終於貧乏、不能白存之理、觀此、則奉公守法之吏、益有恃而無恐矣、

  李處厚知廬州、值縣嘗有毆人死者、處厚往騐傷。以糟胾灰湯之類薄之、都無傷跡。有一老父求見、曰邑之老書吏也、知騐傷不見其跡、此易辨也。以新赤油繖 【 同傘】 日中覆之、以水沃其屍、其跡必見。處厚如其言、傷跡宛然。自此江淮之間、官司往往用此法。 【 夢溪筆談】

  此老吏事、非切已、肯獻騐傷秘法、使冤者得伸、其存心亦厚矣、身當職役者、何可不細心體察、反從中得賄、混行捏報耶、

  相府書吏張日新。嘉定初、玊堂草休兵之詔。有曰、國勢漸尊、兵威已振。日新時在學士院為筆吏、仍兼衛王府書司、密白衛王曰:國勢漸尊之語、恐貽笑於隣國、不當素以為弱也。衛王是其說。遂改曰國勢尊隆、兵威振勵。葢吏胥亦有識義理者、文字之不可不檢點如此。 【 癸辛雜識】

  一字推敲、深關國體、其識見高於玊堂學士矣、甚哉吏之不可不學也、

  黃鏞、充泉州解試官。校文日。有一卷黜落。晝寐、忽夢一老嫗。言其夫曾為州司推款吏、嘗活二罪囚。有此陰功、故上帝敕吾孫、當預鄉薦。今其卷已擕在案上矣。早起、卷果在案。弔後二塲看、則論果可取。因取充數及揭曉視之、亦甚平平也 【 廸吉錄】

  能於無辜者死裏求生、則應舉者自當失而復得、此天人感應之理、非故神其說也、

  御史臺有老隸、素以剛正名。每御史有過失、即直其梃。臺中以梃為賢否之騐。范諷一日召客、親諭庖人以造食、指揮數四。既去、又更呼之、叮嚀告戒。顧老隸梃直、怪而問之。答曰:大凡役人者、授以法而責其成。苟不如法、自有常刑、何事喋喋。使中丞宰天下、安得人人而詔之。諷甚愧服。【 智囊】

  此隸具骨鯁之姿、而所言又深知大體、諸御史之嚴師益友也、安得以輿臺日之、惜不記其姓名也、

  姚時可為獄吏。有張邦昌之族弟某、坐謀逆黨、被逮。與其家屬。同入獄中。張囑姚曰:吾自分必死。有藏金在某室中、君往取之。煩為密營毒藥十餘服、俟命下、即與子弟輩共引決。以後事託君。姚慰之曰:朝廷仁政尚寬、當為公探消息。果不可免、徐為此計、未晚。後張竟以不與謀獲免。張感其全護之恩、以百金餽之、拒不受。是時姚未生子、後連生八男。迨長立、皆有名譽。廷袞、一謙、相繼登第。廷昂、一夔、悉為名士。 【 人生必讀書】

  為胥吏者、遇此等事、未有不喜為奇貨可居、得遂所欲矣、方且甚其詞以恐嚇之、神其說以慫慂之、孰肯好言寬慰、委曲護持、卒全一家之命、力卻百金之酬、由其滿腔中全是救人危難之誠心、不參一毫私意、不涉半點牽強者也、人服之、天佑之、子孫之多而且賢也、宜哉、

  梵公、宋時為邑皂隸。邑令刑峻、杖責血流方止。公用蔥貯血匿杖中、杖易見血、受杖者、多因得活。一日令見公行不履地、詢知其陰德、大異之。梵公亦遂置皂隸不為。修煉山中、後為大神。 【 同上】

  皂隸以敲朴為役、其術不仁甚矣、然苟心存救濟、其陰德反多於尋常之人、謂必擇術而後可以為善、畢竟不肯為善耳、

  王贊、澶淵人。為檢校吏。遷本州馬步軍都虞候。周世宗鎮澶淵、每旬決囚、贊辨析中理。問之、知其嘗事學問、即署右職。旋領河北諸度使。五代以來、姑息藩鎮、有司不敢繩以法。贊所在發姦伏、無所畏忌。振舉綱領、號為稱職。 【 宋史】

  史論曰、王贊奮跡小校、有奉公之節繩姦列郡、不畏強禦、皆由其學問之有素也、孰謂吏胥不當學問哉、

  何比干、字少卿。宋時汝陰人。經明行修、通律法、為汝陰獄吏。每懇啟邑宰、從重減輕、從輕減免、所活數百人。後為丹陽縣尉、多方矜恤、獄無冤囚、人稱為何父。政和間家居、有老嫗來避雨、於懷中出一菜、凡九百餘葉。謂比干曰:君家世有陰騭、又治獄平恕、子孫佩印綬者如此數。言畢、老嫗忽不見。後子孫累世科甲、爵祿榮顯、一如老嫗所言。 【 丹桂藉】

  以經明行修之人而為獄吏、又通律法、必有求生不得然後死□之意、與非理縱會者有別、宜邑宰之見信、而全活者多也、為吏且然、及為縣尉、矜恤平反者、豈可勝道、奕世簪纓之報、理也、孰謂獄中非造福之地、吏胥非行善之人耶、

  張慶、汴人。為省司獄、矜慎自持。日親掃獄舍、暑月尤勤。每戒其徒曰:人罹於法、甚屬可矜。況我輩以司獄為職、若不加矜恤、則罪人何所倚賴。飲食湯藥臥具、必加精潔。囚有受枉者、為之緩詞請釋、獄中多獲保全。每重囚就戮、為之齋戒誦經一月。一日妻病巳歿復甦。慶年八十二、無疾而終。六子皆顯。 【 人生必讀書】

  漢周勃繁獄、嘆曰、吾嘗將十萬軍、安知獄吏之貴、又司馬遷雲、見獄吏則頭搶地、視徒隸則心惕息、可知人到獄間、生死之權、半操於獄吏、此地能矜恤保護、陰德最大、張君矜恤獄囚、無微不至、可生者緩詞請釋、巳死者齋心誦禱、獄地有此、生全實多、後之夫婦壽考、子孫衍慶、夫豈偶然、凡史卒有管囚之貴者、不可不學其居心行事也、

  嘉善支立之父為刑房吏、有囚無辜陷重辟、支哀之、欲求其生。囚語妻曰:支公嘉意、明日延至家、汝以身事之。彼或有意、則我可生也。妻從而聽命。及至家、妻自出勸酒、具告夫意。支堅卻之。終為盡力平反囚出獄。夫妻登門叩謝曰:公如此厚德、何無子。吾有弱女、願為箕帚妾。此禮之可通者。支為備禮聘納之。生立、弱冠中魁、官至翰林。立生高生祿、皆貢為學博。祿生大倫、登第。 【 廸吉錄】

  見無辜而惻然動念、人或有之、至于堅拒其妻、不乘危以敗節、此心真可對天地而質鬼神矣、若無此一段皦皦之誠、則後之納女為妾、心跡何以白明、而天之所以報之者、又豈能如是之厚耶、

  項德、婺州武義人、郡之禁卒也。宋宣和間盜發幫源。明年陷婺、而邑隨沒。德率敗亡百餘人、破賊。因據邑之城隍祠。自二月訖五月、東抗江蔡、西拒董舉、幾捍王國、大小百餘戰。出則居選鋒之先、入則殿後。前後俘馘、不可勝計。賊目為項鷂子。聞其鉦、則相率遁去。方謀復永康諸縣、而官兵至德引其眾欲合。會賊盡銳邀之黃姑嶺下、德戰死。邑人哭聲震山谷。圖其像、歲時祭之。 【 宋史】

  一禁卒耳、忠義所結、可以捍衛一方、其平日之見利思義、積德行仁、巳可槩見、宜其廟食百世也、

  蕭資為文丞相天祥幕下書史。丞相起兵。資於患難中扶持甚至。空坑兵敗、以全督府印功、升閣門路鈴轄。資性和厚。臨機應變。輯睦將士。總攝細務。任腹心之寄。潮陽移屯、與大兵遇、死之。 【 宋史】

  信國為忠臣、蕭君為義士、至今同列史傳、千載下、皆知有書史蕭資其人、豈不足為書史生色耶、

  張養浩、自幼有行義勤學業。元時由臺省掾、為堂邑尹、毀淫祠三十餘。仁宗延祐初、為禮部侍郎、知貢舉。進士詣謁不納。使人戒之曰:諸君子但思報效、毋勞謝也。為御史中丞。時關中大旱。民相食。既聞命。登車就道。遇饑者賑之、死者瘞之。經華山、禱雨嶽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三日。及到官、復禱於社壇。大雨如注。禾黍自生。四月未嘗居家。止宿公署。夜禱於天。晝出賑饑。無少怠。封濱國公。謚文忠。嘗著書三卷。一曰廟堂忠告。二曰風憲忠告。三曰牧民忠告。子引。拜南臺御史。 【 臣鑒錄】

  由臺掾而為尹、而能毀淫祠、卻詣謁、其公忠直亮、可以告天地、質鬼神、至於夜宿於公、晝出賑饑、無少怠、其廹切為民又如此、此所以有禱輒應也、

  處士蕭■〈奭斗〉、 【 音拘】 陝西奉元人。初出為府吏。語當道不合、即引退。力學三十年。不求進。鄉人有暮行遇盜、詭曰我蕭先生也、盜驚愕釋去。 【 元史】

  府吏之於當道、多趨迎之恐後、乃以語不合而引退、其志趣過人遠矣、三十年力學、使盜賊聞名而畏之、當非偶然、使當道能用其言、留之府曹中、人之感而為善者豈少哉、

  許衡、號魯齋。當元時徭戍繁廹、其舅氏適典縣史。魯齋從授吏事。參摭名議、考求立法用刑之原。久之以應辦宣宗山陵、州縣追呼旁午。魯齋代舅氏分辦。因執政方怒、舅氏不敢見、先生代為應對及還、歎曰:民不聊生、而事督責以自免、吾不為也。遂不復詣縣、而決意求學。 【 遺書】

  魯齋先生、繼孔孟之傳、倡明正學、配饗廟庭、乃其少時、亦嘗從授吏事、人固不可以流品限也、觀其參摭名義、考求立法用刑之原、以平執政之怒、於羣吏中、早已鶴立雞羣矣、太息一言、純是萬物一體之心、後來希聖根基、已具於此、凡百吏胥中、當自問有此心否、有則宜提醒之、推廣之、毌使為利慾所澌滅也、

  黃翊、字孟翔。新建人。通春秋、工屬文。元末。棄舉業、為廬陵郡掾。性剛勁不可回撓。事礙於法。輒抱案歷階而升。摘其語、與上官議。反覆相鉤連。上官怒、斥之、屹立不少動。已而卒如翊言。安城土豪暴甚、州縣畏之。一旦殺人、上下相目、莫敢逮。同列憎翊木強、

  【 倔強也。】

  嗾使行。豪樹柵自固、翊命拔去。抵其門、惡少年數十、執刄、譁而出。翊叱曰:汝欲反耶。少年曰:反則不反。但汝足稍前。即刳汝腸矣。翊曰:汝主自殺人、何與爾事、顧乃同滅族耶。少年色動。翊挺身呼而入曰:汝即殺我。少年皆投刄走。翊坐堂上、索豪。豪知事急、出見求解、且誘以重賂。翊徉諾之、與俱來、置諸法。人見翊、咸戟手曰:此健吏、不可犯也至正間、大盜起蘄黃。將及郡、郡二千石與官吏皆散走。翊獨立孔子廟堂。盜獲之。知為府掾。強之仕、使行官書。翊罵曰:死狗奴、我死即死、其能官於賊耶、盜怒。反接於樹。 【 綁著樹也】 歷一日。意其自悔。抽刀礪頸曰:從則祿、不從、則血涴吾刄矣。翊大罵、甚於初。賊砍首而去。宋學士景濂為作弔忠文。 【 南昌府志】

  事有違礙、輒與上官力爭、必如其言而後已、惟其理之直也、眾人置之死地、而毅然竟行、制豪惡如犬豕、惟其氣之壯也、骨鯁本於性生、忠義蓄於平日、卒之見危授命、殺身成仁、大節皎然、爭光日月、當日之二千石長吏、對此能不愧死、

  徐熙為成都吏。運使李之繩、專掩骼埋胔、積至千萬、熙共勤宣力。有金華街王生、死而復甦。述見冥官雲、上帝鑒李之繩、德葬枯骨、注充顯仕。徐熙襄力著勞、與一子及第。後李三任御史中丞。熙子果及第。 【 感應事實】

  官司行一善事、率皆藉資於吏者也、當時李運使之吏甚眾、肯宣力此舉者獨徐、則徐亦有心人也、為吏者無日不欲為官宣力、但狐假虎威、營私害公、適足以賈禍受殃也、何不留意於此等事、為積福種德之計耶、

  吉州城內徐姓、遣婢送金釵還人。婢插頭上、中途墜地。城卒李姓拾之。因隨婢行、觀其所之。婢入人家、倉皇即出至江邊、欲投水。李急呵而問之。婢曰:主母性酷、適命送釵還人、中途墜失、必遭箠斃、不如先死。卒還其釵、婢感謝。後婢嫁梅林渡村民為妻。一日卒將登渡、婢力挽到家、沽酒欵之。忽聞渡口喧噪、出視之渡舟溺、人俱死。李卒以留故得全。 【 感應事實】

  一守城窮卒耳、拾釵不取、復尾隨而還之、原有一段扶危濟困之心、不僅於見利不取而已、若李止於失金之所、坐待來索、而婢又不知釵失何處、婢命之亡也久矣、其後欵留酒食、不過尋常之報施、竟成拯溺之大德、為善之報、抑何巧耶、莫謂窮役中無善人也、

  豫章大祲。新建縣一民、鄉居窘甚。家止存一水桶、售銀三分。計無復之。乃以二分銀買米、一分銀買信、將與妻孥共一飽食而死。炊方熟、會里長至門、索丁銀里長遠來而饑、欲一飯而去。辭以無。入廚見飯、責其欺。民搖手曰、此非汝所食。因涕泣告以故。里長急傾其飯而埋之、曰、若何遽至此。吾家尚有五斗穀、負歸以延數日。民感其意而隨之、得穀以歸。出之、則有五十金在焉。民駭曰:此必里長所積償官者、誤置其中。渠救我死、我安忍殺之。持金還之。里長曰:吾貧人、安得此銀、殆天以賜若者。其人固讓。久之、乃各分其半。兩家皆得饒裕。 【 言行彙纂】

  胥役持片紙下鄉、百端苛索、雞犬不寧、豈知貧人之苦、至有求生不得者乎、若不因索飯喝破、傾而埋之一家命盡、里長亦將受累矣、里長中多有與胥役朋比為奸、吸民財物、獨此里長憐貧救死、又委曲贍以多金、里長固非常人、而鄉民雖極貧、不肯昧金、亦屬難得、故兩人皆化災為福也、

  李質、字文彬。德慶人。少為吏。天資穎悟、器度宏偉。博習經史、明體達用。沉浮府掾中、日以澤物為已任。元末。中原擾攘。質起義兵、捍鄉里。及德慶路陷、士民遑遑無所依戴、推質守之。質日夜浚城隍、繕甲兵、扼險要、以遏他寇、一路賴之以寧。時據鄉邑者、多刻剝殘忍。質嘗戒麾下、非遇敵、毌妄殺。或執敵人來獻、率給衣糧縱之。家富饒、急於賑施、貧者咸有所仰。及太祖定鼎金陵、質遂散麾下、全城歸附。上嘉其忠誠、慰勞再三、賚於優渥。就擢中書斷事、轉都督斷事、皆能執法。丞相都督、咸敬憚之。陞刑部尚書。尤慎於刑獄、盡哀憐之情。拜浙江行省參知政事。振紀綱。正風俗。勸農桑。興學校。舉遺賢。恤民隱。知無不為、為無不力。居五年。惠流兩浙、厥績以懋。嘗因乞歸省墓、上親揮翰賦詩以賜。復命藩憲諸臣、宴餞灕江之滸。人莫不以為榮。 【 掾曹名臣錄】

  當鼎沸魚爛之日、而能捍衛鄉里、寬仁好施、其有德於斯民甚厚、歸朝後、所居稱職、勳績燦然、何莫非浮沉府掾時、所講明而切究者哉、

  單安仁、字德夫。鳳陽人。少為府吏、晝夜以洗冤澤物為事。元末。江淮兵亂。安仁集義兵保鄉里。時羣雄四起、安仁歎曰:此輩皆為人驅除耳。王者之興、當自有別。及聞太祖定集慶、乃曰、此誠是已。率眾歸附。太祖悅、命守鎮江。嚴飭軍伍、敵不敢犯。移守常州。其子叛降張士誠、太祖知安仁忠謹、弗疑也。久之、遷浙江副使。悍帥橫斂民、名曰寨糧。安仁置於法。進按察使。入為將作卿。尋擢工部尚書、仍領將作事。安仁精敏、多智計。諸所營造、大小中程、甚稱帝意。逾年、改兵部尚書。請老歸家。居常奏請濬儀真南壩、至朴樹灣、以便官民輸輓。疏轉運河江都深港、以防淤淺。移瓜州倉廒、置楊子橋西、免大江風潮之患。帝善其言。再授兵部尚書、致仕。卒年八十五。 【 同上】

  凡開國時、率眾欵附之人、能始終保全者少矣、此獨以功名善終、固由其忠謹所孚、亦向日洗冤澤物之報也、

  王愷、字用和。太平當塗人。幼有大志、沉酣六經諸史。應公府之辟、為府史。疏讞獄訟、人服其平。太祖取江南。兵臨當塗、召至幕府。命為掾、參決戎事。王師下建業、又下京口、民新附、杌隉不安。愷撫慰之、始定。陞左右司都事。遇事善於彌綸。日以薦賢為先。元戎宿將、咸器倚之。積功擢左司郎中、總制衢州軍民事。增城浚濠。置游擊軍。墾廢田。兵食並足、威信大行。民饑疫、則出倉粟以賑。脩惠濟局、居藥以治病者。所生全不可勝數。學校廢於兵愷為浚泮池、築杏壇、建極高明亭、設博士弟子員。孔子家廟之在衢者、亦為新之。退食之暇、集薦紳之徒、劘切道藝。人士翕然悅服。後婺帥劉震等為亂、欲擁之而西。愷正色叱曰:吾天子大吏、義當死、寧能從賊反邪。賊初縮首不敢犯。拘繫一日、而罵賊聲逾厲。命左右取酒引滿、竟日達夜、旁若無人。賊知不可屈、遂刃之。上親為文祭奠。贈當塗縣男。 【 同上】

  天下甫定、汲汲以招撫流亡、薦賢興學為事、可謂深知治本者矣、功業既就、忽為亂賊所刼、從容赴義、視死如歸、有決策定亂之功、自有生榮死哀之報、孰非從府史中講求得來者耶、

  王堂、字維政。紹興諸暨人。七歲能賦詩。讀書日記千言。終身不忘。洪武初、堂父以元故官、謫濠梁。堂侍行、躬勤孝養。後奉父還鄉、辛苦闢草萊、治田廬。有詔發兵民築沿海城邑。令推堂為吏。堂就役、撫馭規畫、悉有條理。民不困而事先集。吏之率兵民者、多効法焉。有司以賢良舉。送堂至京。因奉命使蜀、還奏稱旨、得疾歸。時太康王師魯。為浙江布政使。所用簿書史、必慎簡賢良知名之士。遂采輿論。舉堂為掾。凡所言與行、皆愜王公之意。被檄督賦嘉興、有推官不職、不為堂所禮、銜之。推官後坐賄、下京獄、誣詞連堂。逮至、誣竟直。未出京、病卒。以子珏貴、贈翰林院脩撰。堂自少負邁往之志。操執剛正。議論高明。素欲有所見於世、未及大施用。眾咸以為宜有子云。 【 同上】

  一吏之微、能撫馭兵民、指揮如意、固其才識幹練、亦誠意足以相孚也、雖以掾終、未竟其用、而後嗣貴顯、名列清華、所謂不於其身、必於其子孫者耶、

  劉敏、河間府肅寧縣人。為中書吏時、暮以小車出市蘆葦、旦載於家、而後入錄事。妻以蘆織席。鬻以奉母。人或瞷亡、以絹帛瓦器遺其家者。敏懸於梁、候其復來、竟還之。為楚相府錄事。值中書以沒官婦女給文臣家、眾咸勸其請給以事母。敏固辭曰:事母乃子婦事。何預他人。及胡惟庸謀反事覺、敏獨無所與。人稱其有行識。洪武十三年、由工部侍郎、轉刑部侍郎。 【 同上】

  人所遺之絹帛瓦器、官所給之婦女、似於義可受、而劉君獨一無所取、寧甘刻苦自勵、古人所謂淡泊明志、寧靜致遠、何多讓焉、後之免禍患而躋通顯、實基於此、

  萬鋼、字仕堅。南昌人。少曾為吏。洪武中。應聰明正直薦。高皇帝問曰:天下何人快活。諸選人對皆不稱。鋼從容對曰:畏法度的快活。上曰:朕改一字、守法度的快活。即授廣平府同知。有惠政。鑿石改道、石上有文曰、萬鋼改路南行、人咸異之。廣平民為之立祠。 【 南昌府志】

  畏法度、纔肯守法度、能守法度、則理得心安、災害日遠、魂夢常寧、諺所謂半夜敲門不吃驚者、豈非極樂境界耶、鋼自幼從事公門、於天理王法、實在有一番體騐、故能為此語、實千古不易之論、明太祖改一守字、覺漸近自然、要其吃緊處、全在畏字也、公門中無不知法度之人、止因不畏法度、遂至常常干犯、律有如法加等之文、無非使其知所畏耳、試看不畏法度者、貪一時之微利、喪一已之天良、一旦破敗、刑辱立至、即使倖免旦夕、而風吹草動、無非驚恃、有不長懷□戚者乎、吾願為吏胥者、三復斯言常從一點畏心、去尋樂境也、

  洪武永樂間、蘇郡有人、為嘉定縣吏。其鄉人以事詿誤至縣、潛白吏、求助直之。吏曰:今自郡守、下至縣首領官、皆廉公奉法。吾曹亦革心戒謹、敢私出入文牘耶。然若事既直、汝第公庭實對、決無枉理。後果獲昭雪。鄉人感吏情、以米二石餽之。吏堅辭、鄉人不肯持去。吏乃曰:吾為鄉曲故、為君受一斛。其人別去。後半載、吏假歸。以原粟奉還鄉人之母曰:此若兒向寄我處、今以還母。 【 近古錄】

  有理之訟、一入衙門、吏胥方故為恐嚇、或因以為功、或探官長之意、以神其招攬需索之計、此衙門人慣技也、茲獨開心見誠、勸其以實具對、又慰以官長必無枉理、如此舉止、何等光明正大、惟其事前絕無所為、故事後亦堅不受謝、蓋始終一點主持公道之良心耳、衙門中得如此者數人、愚懦之受害者少矣、吏胥之造福者亦多矣、

  龔翊、字大章。崑山人。年十八、為門卒、守金川門。靖難兵由金川門入、翊大哭。宣德中。廵撫周忱、兩薦為崑山太倉學官。謝曰:翊仕無害於義、恐負往日城門一慟耳。竟隱終身。門人私謚為安節先生。 【 藏書】

  龔生身為門卒、非有朝廷知遇之感、非有服肱一體之義、城門一慟、殆發於天性之所不容已也、其後兩薦不起、高隱終身、孰謂下卒中無節義之士哉、

  李友直、字居正。保定清苑人。為北平布政司掾史。成祖初奉藩燕國。建文廷臣、有因齊藩不法、遂建議凡藩國所在、更置守臣。於是擢張昺為北平布政使。昺至。日求王府細事。將為不利。友直密聞於成祖。靖難兵起、遂擢用焉。友直質樸直亮、知無不言。甚見嘉獎。日益信任。出理餉運。入嚴城守。率以命之。初授北平布政司右參議、後累陞工部尚書。為人坦夷闓敏。雖不與物競、而持已正直、亦不屈於物。有恤人之心、施濟弗恡。與人言。必歸於忠厚。有之官往辭者、必勉以愛民之政。 【 掾曹名臣錄】

  當燕藩未有釁端、而守臣推求細故、將為不利、友直之以實告、亦見其公正也、至於坦懷接物、不激不隨、官必勉以愛民、言必歸於忠厚、非獨優於材而且豐於德矣、

  徐晞、字孟晞。江陰人。在縣三考皆兵房。有戌絕勾丁而誤及者。其人祈脫、貧無可餽。具酒食、令妻勸觴而出避之。妻有麗色、晞絕裾而走。徹夜具文移脫免。他事類此。由佐貳起家、累遷至兵部郎中。時同官一主事、每向胥曹輒罵。意在晞、晞不為動。後主事歿、晞為棺殮送歸。正統初。授兵部右侍郎、鎮涼州莊浪諸要害地。遷南京戶部左侍郎。會征麓川、晞往督餽餉。凱還、以功陞兵部尚書、卒。晞謙德有容。處事惟慎。士論以此多之。子訥、舉賢良、終尚實司丞。訥子世英、以薦授中書舍人、累官南京通政司左通政。 【 同上】

  救人而拒非禮之餽、方是真能救人、容人而施不報之恩、方見真能容人、即此二事、便見大臣風度、斷非凡瑣之器也、人慾有所樹立、當先從品行端方、居心長厚始矣、

  況鍾、字伯律。江西靖安人。始為吏。以薦授主事。遷郎中。擢蘇州守。授璽書、假便宜從事。初視事。陽為不解事者。諸吏抱案牘、環立請判。鍾左右顧問吏、吏所欲行止、輒聽、而諸弊蠹悉識之。吏喜、謂太守易欺。三日、召詰之曰:某日某事、汝作如此擬、應竊賄若干。某日某如之。羣胥股慄不敢辨。命引出六人、即庭下擲殺之。郡中謂太守神威、咸畏法不敢犯。乃掃剔諸宿蠹。置通關勘合簿、防欺詐。痛繩衛卒之為暴橫者。又籍民善惡名、而榜列之示懲勸。令民婚喪必以禮。諭告反覆、而校督其不如命者。威禁大行。疏減重賦官田、募民開墾荒田、以抵糧額。罷平江伯董漕、歲取民舡五百艘。辨誣軍。修河港。凡所論列、悉允施行。民困盡甦。逃移復籍。復與周文襄晝收糧法。建濟農倉。置綱運簿、防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非禮需索。綜理周密、而行之又甚不難。大抵鍾為治、專戢豪狡、撫善良。至寒門下士、挾片藝、皆獲收。故吏畏民安。述職、錫宴賜詩。九載滿、民上章乞留者八萬人。詔進正三品俸、仍視府事。卒於官吏民聚哭、為立祠焉。 【 同上】

  為胥吏者、一有輕視其官長之心、便作姦骫法、靡所不至、況公所為、懲一以警百也、數人雖斃、而人知畏法、所保全者多矣、跡其摘發奸伏、設立條教、繁簡得宜、旌善罰惡、勸懲悉當、減煩重之賦、而民甦困累、立收糧之法、而吏無侵盜、要皆為吏時、熟悉利弊、見之真故行之力也、至今江南人、猶稱為況青天、婦人稚子、無不知之、設專祠於學宮之內、春秋致祭、其遺愛在人如此、

  黃子威、名輅、以字行。江西進賢人。少為吏員。以薦署屯田主事。改長洲縣丞。涖政勤敏。省刑罰。陞刑科給事中。遷刑部員外郎。吳淞大澇。蹇夏二尚書交薦、擢松江知府。首蠲秋稅、出廩給賑。請收古錢而罷鑄役。請免解京繕造材。民賴以蘇。在郡廉能明斷、治松者皆莫能及。以喪去官、松民乞留、廵撫胡槩以聞。上謂蹇尚書曰:松江煩劇難治、渠能得人心如此。從之。後以詿誤謫戍邊、民復請得宥、還職。久之老郡中、至今祠祀焉。 【 南呂府志】

  觀黃公為政、省刑罰、蠲秋稅、出廩賑給、請罷鑄役、免解京材、種種皆及民善政、良由為吏時、目擊民間苦累、無過於此、故一麾出守、行而宜之、民受其忠也、黃與況、同為江西吏員、蘓州松江、同為江南劇郡、號稱難治、二公治行、冠絕前後、至今皆有祠祀、誠千秋佳話哉、

  平思忠、吳江人。初為縣吏。永樂中被薦、授禮部主客司主事。進郎中。時帝方事招懷、主客務方殷。思忠有精力。事皆立辦。尚書呂震特器之。俄以事下獄。北使入貢、他任主客者、多不稱旨。震因以思忠為言、即日赦復其官。時以給事楊弘為陝西布政、欲使清強有力者伺察之、遂拜思忠陝西參政。未幾為人所誣、謫戍北邊。會市馬西域、詔釋其戌、給冠帶、使夷蕃諸國而還。後卒於家。初郡守況鍾、官主客、與思忠有交承之分。至是數延見思忠、執禮甚恭。且令二子給侍。曰、非無僕隸、欲使兒輩、知公為吾故人爾。其見敬如此。然思忠居貧自守。未嘗以事干鍾。人尤多之。 【 掾曹名臣錄】

  平君為人、大率清剛耿介、不逐時趨者、故入仕後再起再廢、不能一日安於朝、至其退居里門、雖與太守有布衣之舊、亦復遠嫌自重、此等人、爵祿不足以動其心、況公門中非義之財哉、

  鄭牢、廣西府吏。凡鎮帥初至、土官率饋獻為故事。帥受之、即為所持。征蠻將軍山雲始至、聞牢剛直。召問曰、饋可受乎。牢曰:潔衣被體、一污不可湔、將軍新潔衣也。雲曰:不受、彼且生疑、奈何。牢曰:黷貨法當死。將軍不畏天子法、乃畏土夷乎。雲曰、善。盡卻饋獻、嚴馭之。由是土官畏服、調發無敢後者。牢嘗逮事征夷將軍韓觀。觀醉、輒殺人。牢輒留之、醒乃以白。牢為士大夫所重、然竟以隸終。 【 明史】

  官衙中於不應受之饋獻、因恐人之自疑而亦受之者、大抵皆黷貨者、巧於借詞之故智也、牢以潔衣為喻、而斷之以天子之法、可謂要言不煩矣、具此卓識、平日所以自律者可知、更能存心救人、遇威嚴好殺之帥、而曲行其保全民命之仁、其功德尤無量也、雖以隸終、而名標青史、流芳百世、食報不已厚祿、

  楊旬、夔州吏。子椿、年二十四、大魁天下。太守命旬解職。旬曰:念旬為吏四十年、家無餘貲。惟留下三箇慳囊、乞取來開看。第一箇、有三十九文大錢。第二箇、有四千餘文中錢。第三箇、有萬箇小錢。太守問故。曰、每論獄囚、遇有入輕為重者、從死罪請改流罪、即投一大錢。從流罪請改杖罪、即投一中樣錢。從杖罪改放、便投一小錢。今日旬男中天下都魁、皆此慳囊所積也。尚敢舍公門而自放逸哉。 【 感應篇注】

  按獄問罪、主張原在官司、然承行之吏、苟肯悉心體究、亦可以助官司所不及察、楊公為吏、將所平反罪囚、逐一登記、足知其四十年中、孜孜汲汲、以此為事、苟可矜全、不惜心力、故能積至一萬數千之多、名曰慳囊、所得多矣、彼同時之吏、必有舞文骫法、谿刻是尚者、錢財雖可飽囊、罪孽擢髮難數、與此慳囊、直是人鬼關頭、豈止禍福分途而已耶、

  楊時習、江西豐城人。初為吏、後為大理卿虞謙屬官。仁廟時、虞謙奏事。侍臣有言此當榻前密請旨、不當於朝班敷奏為賣恩者。又有言其屬官楊時習、先導之密陳、而謙不從者。遂降謙為大理寺少卿、而陞時習為卿。其後大學士楊士奇奏對、言外間皆云時習實無先導之言。時習是臣江西人、亦親語臣本無此言。今冒居卿位、慙懼不安。士奇又言謙歷事三朝、頗為得大臣體者、且今所犯小過。上曰、吾亦悔之。因問時習其人若何。對曰:雖起於吏、然明習法律、公正廉潔。上喜、乃復虞謙大理卿、授時習交阯按察使。時習居官。盡心王室。交人黎季犁官京師、求歸祭掃。時習知其將為變、連疏請留之、不得。後果叛。同事者皆署降狀、時習獨不屈。懷印歸朝、至則已籍其家矣。及檢得前疏、乃復官。 【 掾曹名臣錄】

  虞謙奏事忤旨、而時習以之得卿、所謂不虞之譽也、在常情方居之不疑、而時習慙懼不安、且自明其實無先導之言、即此見其舉止光明、居心廉退矣、至於識變幾先、克全晚節、其卓見尤不易及耳、

  王得仁、名仁、以字行。江西新建人。本謝姓。初為衛吏。宣德間、授汀州府經歷。廉能勤敏、上下愛之。時衛官卒橫甚、輒笞殺府隸。得仁按奏、置之辟。中官入閩、索府縣金。得仁遽欲上聞。其人踉蹌而去。秩滿當遷、軍民數千人乞留。詔增秩再任。旋擢本府推官。數辨冤獄、卻饋遺、政績益著。沙仁賊陳政景反、得仁與守將擊敗之、禽政景等八十四人。諸將議窮搜、得仁恐濫及無辜、下令招撫。辨釋難民三百人。都指揮得通賊者姓名、將按籍行戮。得仁力請焚其籍、民多自拔歸。俄遘疾眾欲輿歸、得仁不可。曰、吾一動、賊必長驅。乃起坐帳中、諭將吏戮力平賊。遂卒。汀人哀慟、以祠祀請、從之。賜額曰忠愛之祠。子一夔、天順四年狀元。奏復謝姓。累官工部尚書、贈太子少保。 【 同上】

  由吏員而為經歷、官卑職小、絕無依傍、乃能執法不回、使橫卒伏辜、中官喪膽、非識力堅定、未易及此、迨奮力行間、而處處以救人為念、全活甚眾、此其仁心為質、又非徒以強幹為能者也、享身後之榮、而篤子孫之慶、宜哉、

  熊尚初、南昌人。宣德間、初為吏。以才薦授都察院都事、轉經歷。正統末、陞泉州知府。剛方廉謹、有善政。會沙寇鄧茂七猖獗、尚初奉檄監軍。不旬日、降賊數百人。明年寇逼境、守將不敢禦、尚初率民兵討之。拒於古陵坡。中流矢卒。郡人立祠祀焉。 【 南昌府志】

  剛方廉謹、士君子所難、熊以吏員而能兼之、尤不易得也、監軍討賊、不旬日而降者甚多、其威信遠矣、使非中道蹉跌、勳業豈可□哉、

  胡鼎、字宗器。福州侯官人。總角穎悟、修潔寡言。其父嘗曰、兒不凡、宜以學顯、因資遣之。鼎既遊庠序、未幾棄歸。時憲府謀辟從事、諸從史相與言、如胡某不宜掾耶。得胡掾者、宜增重。爭羅致鼎。鼎之在憲署也、志弗為貶。益樹奇操、人不敢干以私。嘗從孫僉憲分司於泉。孫兇惡而貪衊、莫敢與計事。前後從史、不相能者、反為所中。鼎摘其奸利骫法、詣闕飛章劾之。孫竟得罪。諸長佐每視鼎盱眙曰、斯吏胸藏陽秋、吾可弗自檢哉。由憲府三最、內選敘用。鼎為主掾、掌牋奏、識典故以決羣疑、咸服其能。會尚膳監選清慎史、遂得官七品、階從仕郎。鼎晨入暮出、進止有常所。既執禮度、而儀觀清偉、青宮見而咨羨之。性謹密、內有事、未嘗言於外。或問之、直曰、所職上用、有司存焉、他吾不知也。退直無事。焚香振書。衣冠兀坐。神情翛然。如在物表。賓客非故知、莫與往來者。葢在兩京獨處者十餘年、而人見之常如一日焉。 【 掾曹名臣錄】

  吏、畏官者也、苟能正直無私、則官反畏吏、以是知公道在人、不以勢位殊也、觀胡君之居官清慎、雅有儒者之風、又非徒以強幹為能者、賢者之不可量如是哉、

  曾仍、字弘宗。福建莆田人。六歲失怙、日夜泣、水漿不入口、比長、禮度循習。應辟為藩臬從事、矢心任公、持法惟謹。方伯廉訪而下、咸器愛之。既事、得冠帶、待次銓曹。時知府林慈、知縣張朝、教諭黃暹、相繼客死於京。仍悉為之棺殯、經紀倉猝、而不愆於禮。教諭病且革、囊白金三十二兩、置仍袖中。曰、僕輩非所託、其幸藏諸。時無復與聞者。仍以虞患不他告、久之、完金授其子曰、此屬纊時寄也。鄉翰林學士林澹菴聞之、嘉其誼、語同列曰:掾之行顧爾、吾儒庸有弗及者乎。遂相與定交。任浙江小鹿廵檢。屬歲饑、民多亡匿為盜。仍安輯勞來、伺其長而尤者、還致之。發摘如神。盜用遁去、境賴以不擾。越三歲。致政而歸。 【 同上】

  居家而孝、從事而忠、人方攫金、此獨還金、不欺暗室之中、克敦友朋之誼、居然聖賢一路人、林學士謂吾儒有弗及、信然、

  劉本道常州江陰人。少嗜學、有才畧。由掾史見知于靖遠伯王驥、引置幕下。奏授刑部照磨、從征雲南。凡戰克攻守之策、多咨訪之。正統中、閩賊猖熾、命寧陽侯陳懋往討。尚書金濂綜理軍務。以本道識達、請以自隨。軍中事宜、悉以委之。本道盡心戮力、活脅從者萬餘人。放還婦女八百餘口。凱旋、陞戶部員外郎。景泰中、西北二邊境、民不能生。本道奏請給價買牛二千頭、並易穀種與之。貴州邊倉侵糧事覺、展轉連坐、推本道往治。不逾月、積弊洞徹無遺。且立法以為治規。時苗賊作亂、本道遺書總兵官李貴。貴如計討平之、奏上其功。本道曰:吾職在糧儲、用兵乃分外事也。固止之。竣事還、上嘉其廉能進戶部侍郎。總督糧儲、興利除弊。上復賜二品服以寵異之。 【 同上】

  掾史嗜學有才畧、屢贊軍務、著績邊疆、經濟卓然可觀、尤難得者、能活脅從萬餘人、放還婦女八百餘口、救濟宏多、陰功莫大、宜其以小吏而位躋卿貳、名垂史冊也、

  賈斌、商河人。山西都司令史也。景泰時、懲王振蒙蔽、大闢言路、吏民皆得上書。斌乃疏言宦官之害、引漢桓帝、唐文宗、宋徽、欽為戒。且獻所輯忠義集四卷。採史傳所記直諫盡忠守節之士、而宦官恃寵蠹政、可為鑒戒者附焉。乞命工刋布。禮部以其言當、乞垂鑒納、不必刋行。帝報聞。 【 明史】

  有明閹寺弄權、流毒最酷、景泰時、雖懲王振之事、大闢言路、而根本未拔、餘燄方張、斌以一令史抗疏直陳、且以古來忠臣義士、及宦官之蠹政者、臚列以獻、深得古大臣忠君愛國之體、惜其書未得刋行也、

  廣東吏張褧、以詿誤為布政使陳選所黜革。時番禺知縣高瑤、發市舶太監韋眷通番賍巨萬、選以聞諸朝。眷挾恨。因誣奏選、瑤、朋比為貪墨。詔遣刑部員外李行、同廵按御史徐同愛、訊之。眷意褧必怨選、引令誣証、褧堅不從。執褧拷掠、終無異詞行、同愛、畏眷竟坐選如眷奏。與瑤俱被徵、途中選病、行阻其醫藥、竟卒。褧聞選死、上書為選訟冤。其畧雲。臣本小吏、詿誤觸法。被選黜罷、實臣自取。眷意臣憾選、厚賂噉臣。臣雖胥役。敢昧素心。眷知臣不可誘、嗾行等逮臣致理、考掠彌月。臣忍死籲天、終無異口。行等乃依傍眷語、文致其詞。選故剛正、不堪屈辱。憤懣旬日、嬰疾而殂。行幸其殞身、阻其醫療訖命之日、密走報眷。小人佞毒、一至於此。臣擯黜罪人、秉耒田野、百無所圖、誠痛忠良含屈、而為聖朝累也。書雖不報、天下高其義。 【 同上】

  官衙胥吏、凡被官司責革者、官司去仕、摘其短而飛誣之、此中豈復有是非公論耶、褧被選黜、及選被誣、引褧為証、以常情論、此正可報怨之時、況重以中官之權勢乎、乃褧誘之以利不動、脅之以刑不改、且侃侃正論、為選身後訟冤、彼李行、徐同愛、固所稱士大夫也、而枉法媚奄、顛倒曲直、有愧於褧多矣、褧以被黜小吏、所上一書、載在正史、奕世傳誦、豈非偉然丈夫耶、

  張昭、天順初為忠義前衛吏。英宗復辟、甫數月、欲遣都指揮馬雲等使西洋、廷臣莫敢諫。昭聞之、上疏曰:安內救民、國家之急務。慕外勤遠、朝廷之末策。漢光武閉關謝西域、唐太宗不受康國內附、皆深知本計者也。今幾輔山東、仍歲災歉。小民絕食逃竄。妻子衣不蔽體、被薦裹席。鬻子女無售者。家室不相完。轉死溝壑。未及埋瘞、已成市臠。此可為痛哭者也。望陛下用和番之費。益以府庫之財。急遣使賑卹、庶饑民可救。奏下公卿博議。言雲等巳罷遣、宜籍記所市物俟命。帝命姑已之。 【 同上】

  昭為衛吏、而能極陳災傷之狀、沮人主好奕喜功之思、識見閎遠、詞義激切、當時廷臣、愧此多矣、民間困苦、摹寫曲盡、讀之驚心慘目、與古之繪流民圖以獻者、寧有異哉、

  餘杭蔣嘉。家貧棄儒、從刀筆為郡吏、藉之養親。事祖母繼母至孝。人以冤苦投、無不救解。成化二年、一夕暴卒。至廣廷中。見主者呼曰:汝壽當終。念汝事親純孝篤性懇至。況復公門積德。許回生、增壽三紀。夫公門案牘、奉公守法、勿以賄賂未得、置而不行。勿以舞文弄法、乘威嚇詐、加意苛求。勿圖報。勿務名。勿辭難。勿始勤終怠。耐心委曲成就而後止。若力量不能、亦要勤勤懇懇、使寸心無愧。葢拯彼患難、全彼身名。救一命、活一家。不特一人所關、實其祖宗父母相延之興廢也。況鍾丸載黃堂、政治丕顯。徐晞財色不苟、濟困扶危、歷官二品。楊旬減囚積德、子奪大魁。皆案牘中所為、得此顯榮特報。則而效之、福報不爽。嘉以此言、敬錄於廳事。其後濟人益力。由吏曹辦事、得陶文襄之舉、歷官憲副。子儼、登第。儔、鄉舉。僖名儒。嘉壽至百歲。

  蔣君為吏、敦孝積德、死而復生、為善之報、巳雲不爽、尤可幸者、主者所言、入情入理、步步著實、覺案牘中有許多方便利濟之道、隨人可行、隨地可施、實公門中萬金良藥也、蔣君因此益加力行、遂以致富貴顯榮之報、願為吏胥者、將主者此言、揭之壁間、以為朝夕之警焉、

  商輅之父、為嚴州府吏。平生周急濟危。容過憫孤。積善好施。人多稱其隱德。在吏舍、嘗勸羣吏奉公守法、不可舞文害人。諸縣囚解府者、公委曲申救、多所全活。一夕太守遙見吏舍有光、翌日問羣吏家、夜來有何事。對曰:商某生一子。太守異之。語其父曰:子必貴。命抱來看。看訖、命張黃羅傘復送還家、即輅也。後三元及第。 【 人生必讀書】

  一人之施濟有限、能勸羣吏人人為善、方是無量功德、人徒羨三元為曠世所希、不知皆其父自為府吏時、積累所致也、

  顧芳。弘治初年間、為太倉吏典。凡迎送官府、停泊於城外賣餅江溶家。後溶被盜誣、至下獄。芳集眾訴其冤、遂得釋。溶以貧不能報、願將十七齡少女、送顧芳為妾。芳固卻之不可得、暫留月餘、使妻具禮送還之。後江溶益窘、鬻女於商。又數年、顧考滿赴京、撥韓侍郎門下辦事。一日侍郎他往、顧偶坐前堂檻下。聞夫人出、趨避。夫人見其貌、似昔日恩主顧芳。使婢問之曰:君得非太倉顧提控 【 明制、一品衙門、吏曰提控、】 乎。顧曰、然也。夫人跪而拜、乃言曰、是吾恩主也。吾受君之賜、復賴某商以女相畜、嫁充相公少房、尋繼正室。今天幸相逢、當為相公言之。侍郎歸、乃備陳首末。侍郎曰、仁人也。上其事於朝。孝宗稱嘆。命查何部缺官、遂除芳禮部儀制司主事。生三子。皆中高第。享年百歲。 【 同上】

  明其冤而卻其報、全是一片至誠之心、何嘗逆料此女之必貴、且有相遇之日哉、惟無望報之心、而後之獲報乃愈奇、甚矣善事之當為、天道之不爽也、

  王文莊公鴻儒。甫成童、作書端勁、以貧依親屬為府史者、從治文書。郡守段公堅、見而奇之。留居府中衣食之、親課其業、遂入郡學為諸生。提學副使陳選、嘗識其文曰、是經世之文也。居鄉試第一、成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遷山西提學副使。劉忠宣公薦於孝皇、歷遷吏部左侍郎。以甄拔為已任。崇獎實行、不純采虛名。嘗曰:濟天下事、惟誠實者能之。趨名者亦趨利也。不見夏忠靖王鹽山乎。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親黨。唯知有天理而不知有身家。如是、社稷生民乃攸賴雲。 【 近古錄】

  士之能書而貧難自給者、為人傭書、猶是以筆代耕、硯田餬口之事、如今之貼寫清書、皆此類也、此中豈無有志之士、毌遽目為賤役凡夫事也、文莊公之志行卓卓、何嘗以傭書稍為貶損哉、   鄭某。號樂泉。福建莆田人。父珏、郡學生、將貢而斥落。為藩司吏、官龍泉典史。九載滿職去。有惠政、民懷之。樂泉事父孝。長遊燕趙間、遇賊、以已金予之、而完鄉人所寄之金。寄者請分、固卻不受。 【 同上】

  明制、生員被黜者、罰充書吏、鄭以微員而有惠政、所去見思、愈於坐守一氊、無所短長者矣、子孝且義、其流澤豈有既耶、

  蔚能。陝西朝邑人。起家吏員。由光祿寺典寺卿、進禮部右侍郎。在光祿三十餘年。未嘗持一禁臠歸家。嘗偕僚聯名、疏請查入內供應器皿。下禁獄、問所繇。能奮曰:上怒不可測。能老矣。當獨任、不以累諸公也。降官、未嘗有後言。 【 藏書】

  事當羣情畏避之地、公道一時難明、有人能擔當一分、則受庇者不少矣、蔚公只此一節、亦足知其平日為吏、存心利濟、非沾沾一身之計者也、   楊自懲。鄞縣人。初為吏、存心仁厚。時令。好苛刻、自懲常為寬解、不使含冤。日久、令大信之。家甚貧、私遺一無所受。而囚人在禁無食者、撒已食之粥以濟之。令鞫事。常怒一罪人。自懲從旁請曰:如得其情、哀矜勿喜。喜且不可、何況於怒。令為之霽威。生子守陳、吏部侍郎、謚文懿。次守阯、吏部尚書。孫茂元、刑部侍郎。茂仁、四川按察使。俱以名節著。今科第猶綿綿不絕。此上天福善之不爽也。 【 廸吉錄】

  一片哀矜惻怛之心、隨處而施、故能使大令信服、而全活甚多、宜子孫之鼎盛也、為書吏而欲昌厥後、當以此為法、

  黃岡王思旻、為縣刑房吏。有被盜誣者、陷獄中。王心知其枉、力言於令、獲釋。思旻後以三考為泰州判官。歲大水。值廵方御史至。思旻具饑民冊、求請發賑。御史弗許、王抱冊投水中。御史憫其意、令人急拯之、允所請、丁憂歸。卜葬山中。見一處形勢完美、恐不能得、徘徊久之。遇前被誣者曰、此非王恩人乎、何為至此。語之故、且指其處。曰、此我家山也。吾荷再生恩、豈惜此一抔土乎。遂??遷葬焉。孫濟、進士、官參政。曾孫廷瞻、官大司寇。廷陳、官翰林、與李夢陽何大復等、號稱嘉靖七才子。至今科第聯綿。 【 黃岡縣志】

  王之脫人於獄、特心知其冤而白之、非為買山計也、其人雖感激、亦不知此山之可以報王也、十餘年後、兩相需而適相遇、似冥冥中有陰相之者、語雲、陰地由於心地、於此益信、身在官衙、此等被誣於盜之事、所見不少、盍惻然動念為之觧救、培此方寸善地、比之百般計巧以圖吉壤、不且□而有獲耶、

  徐一元。字在川、崑山人。任交河主簿。先曾在嚴文靖公幕、因三吳大水、為草蠲糧疏上之、得請、全活數百萬人。後子孫皆貴。至五世孫乾學、庚戌探花。秉義、癸丑探花。元文、己亥狀元。同胞三及第、從古未有、人以為世德之報雲。 【 配命錄】

  王峯徐氏、兄弟甲科、一門鼎盛、其先世積德行善、定非一端、此事載配命錄中、與家乘相合、尤信而有徵者、故並錄之、以為世勸、凡地方水旱災傷之事、動關民命、官司雖有職掌、而心力或多不周、身在公門者、果能盡心籌畫、力圖救濟、雖無顯名、必有厚報此正所謂陰德也、

  萬歷戊戌狀元趙秉忠。父某、作邑掾。有襲蔭指揮繫冤獄、趙力出之。指揮感極、無以為報。請以女奉箕箒。趙搖手曰、此名家女、使不得。強之、又曰、使不得。如是再四、竟不從。後其子上公車、途有拊其輿者曰、使不得的中狀元、如是者再。及第歸、語其父。父太息曰:此二十年前事。吾未嘗告人。何神明之告爾也。 【 丹桂籍】

  救人之冤甚力、卻人之女甚堅、掾吏中之忠信而正直者也、子中大魁、而若或示之符契、正以見天不負善人、雖未嘗告人之言、鬼神無不陰識之也、

  徐珪。應城人。為刑部典吏。先是千戶朱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于樂婦張。紿曰、周皇親家也。後轉鬻樂工袁璘所。能歿、妻聶訪得之。女怨母鬻已、詭言非已母。聶與子刼女歸。璘訟於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訊得情、璘語不遜。哲笞璘、數日死。御史陳玉、主事孔琦、騐璘屍、瘞之。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教璘妻訴冤於鵬、而令張指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媒者遂言聶女前鬻周皇親矣。奏下鎮撫司、坐哲爵等罪。復下法司錦衣衛讞、索女皇親周彧家、無有。復命大臣及科道廷訊、張與女始吐實。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死、罪當徒。爵、玉、琦、及聶母女、當杖。獄上、珪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欺蔽。陛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如此、皆東廠威刼所致也。臣願陛下革去東廠。戮鵬叔姪。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以洗其冤。臣一介微軀、知祻必不免。顧與其死於東廠鎮撫司、孰若死於朝廷。願斬臣頭以行臣言。帝怒、下都察院考訊。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時孫磐以進士觀政在部。上疏、謂近諫官以言為諱、而非寵倖、觸權奸者、乃在胥吏、臣竊羞之。珪後以薦授桐鄉丞、歷贑州通判。以平盜功、擢知州。 【 明史】

  直道自在人心、朝野豈無公論、惟持祿保位之心勝、遂致依違顧忌、明知其非而不敢言、徐君一刑曹吏耳、絕無顧忌、痛切指陳、存天下是非之公、正國家刑罰之失、典吏之名、榮於公卿臺諫矣、

  吳成器。休寧人。由小吏為會稽典史。倭三百餘、刦會稽。為官軍所逐、走登龕山。成器遮擊、盡殪之。未幾、又破賊曹娥江。擢浙江布政司經歷、旋授紹興通判。論功、進秩二級。成器與賊大小數十戰、皆捷。身先士卒進止有方畧。所部無秋毫犯。士民率於其戰處、立祠祀之。 【 同上】

  成器禦寇立功、居然將帥□才、而出身亦由小吏、是胥曹中不惟可以習吏治、並可以講武畧也、其所以每戰必克、士民愛慕者、尤在於秋毫無犯、孰非本平日好行方便、不宜妄取之心、所推而暨之者乎、

  猗氏人原良相者。性願謹。明末為倉老人。受郭某交代、皆平斛。及役滿而代之者、荊某也。其人狡黠、故尖其斛、折數多。良相夜寢倉中、拜禱於神。夜分、忽有紅光。見東南隅。繼聞空中擲米聲。覺米大充溢、漸逼臥處。質明、則倉廩悉滿。縣令聞之、往騐、溢米六十餘石。人以為忠厚之報雲。 【 隴蜀餘聞】

  當含冤莫訴之時、而鬼神為之默濟其厄、忠厚之報、彰彰若此、世有為善不免受累、而天獨巧於相報、皆此類也、

  萬厯間、增城縣獄卒名亞孻 【 音如阿來】 者、素稱樸健。值臘月逼除、獄有重囚五十餘人、號哭不止、聲聞於外。亞孻亟止之、問其故。眾曰:歲朝將臨、合邑之人、無不完聚。我等各有父母妻子、不能相見。且係重犯、勢不可出、是以悲耳。亞孻俯首良久曰、無難也。我與爾等約、今夕各還爾家。俟正月二日、齊來赴獄。我釋爾罪、應死。爾俱不來、我亦死。爾來而或失一人、我亦死。爾人人來。我至壽盡亦死。等死耳、何如行此善事而死也。是時法網濶疏、且值改歲、不甚嚴稽。悉放回家。明年初二日、前囚陸續而至。按名呼入、不失一人。亞孻鼓掌大笑曰、善哉。遂趺坐而逝。獄眾感德、浣濯其體而加漆焉。以其事言於縣。縣上廵按御史、請為縣獄之神。今肉身尚在獄中。 【 □賸】

  以獄卒而縱囚、雖不可為訓、然其輕視一巳之死、而切於救眾人之死、則固仁人義士之所存心也、以視凌虐囚徒、因而為利者、何啻什伯哉、   江陰門軍張旺、恨一讐家。一夕匿火、將焚其室。道經觀溝。有畫師吳碧山未寢、聞步履聲。窺而見旺、有怪鬼數百隨行。頃見旺回、則皆青衣童子前導。詰旦叩其故。旺曰:我恨某不能巳、本欲焚其室。既而默念冤冤相報、將無已時、故止。旺自是猛然回首、棄家入山修道、遂證仙果。 【 丹桂籍】

  一念殺機、兇鬼隨之、一念悔悟、吉神導之、公門中人常作是想、則欺人害人之心、乍發即止、雖未能證道登仙、而轉禍為祥、逢凶化吉、所得巳多矣、

  櫟陽尉郭鄩。困頓無一善狀。親友漸相疏斥。每睏倦時、見二物如猿、跳躍其旁。心甚惡之、卻之不得。後自悔過。折節改行。忽一日二物見形、作人言曰:我乃主世之災耗者。君有罪、故來相擾。今君有悔過遷善之心。當從此逝矣。 【 同上】

  災耗二物、竟至有形可見、今人處此、必思所以祈禳之術、豈知悔過遷善、遂不復相犯、所謂人有善念、吉曜照臨者也、吏役中有機巧過人、而動遭刑辱、困窮不免者、焉知非二星作祟之故、尚其以改行從善、為祈禳之上策乎、   潘奎為本郡掾。慈仁好拯物。太守御下嚴。胥吏無敢啟口。有豪甚殘暴、往往誣陷殺人、賄諸役煆鍊、人無敢辨。一日當審錄退、奎伏地為諸囚白冤、並數豪不法事甚具。守乃覆訊得實、悉解放、捕豪下獄。後奎於吏捨生子、守夢諸神騎乘鼓吹、送一兒至吏舍。醒而念曰:有德者必有後、是潘奎家也。月給粟周之。所生子即尚書恩也。 【 江南通志】

  鄉豪之誣陷良善、惟恃錢多、足以飽啖吏胥耳、使吏胥盡如潘也、雖錢如山積、技何所施、潘真仁人也、義士也、雪冤枉、除民害、功德最大、神物降生、克昌厥後、夫復何疑、

  朱仲南、為縣主刑吏。景泰末、無錫大饑。民無食者、羣聚而之有穀之家強貸焉。有穀之家、指為盜。上之郡、郡守擬以辟。仲南爭之曰、法當笞足矣。守怒其狥、榜掠甚毒。嚴訊至再、無異辭、獄以不成。英宗復辟。諸囚邀赦出。仲南曰:我為小吏、活三十六人、亦可以無負矣。遂解役歸。 【 同上】

  強貸有應得之罪、坐之以盜、則失入矣、仲南揆情凖法、執之甚堅、甘受榜掠而不辭、即使終不邀赦、而在我之心已盡、可無愧於三十六人也、主刑之吏、均當以此為法、

  李太宰邦彥、父曾為銀工。或以為誚。邦彥羞之歸告其母。母曰:宰相家出銀工、乃可羞耳。銀工家出宰相、此美事、何羞焉。 【 智囊】

  銀工之子為相、此必其能行善事、積有陰德、與尋常業冶、惟利是計者不同、此正可為白屋出公卿、行善獲美報者、立一榜樣、世人遇此、往往不稱羨之、效法之、而反有薄之之意、何所見之謬也、胥吏之役、不賤於銀工、而以讀書識字之人、處是非法紀之地、苟欲為善積德、較之一手藝人、更易推廣、試觀古今來、祖父為胥吏、而子孫登科第、作公卿者、在在有之、三復李母之訓、當益思其致此之由、而厚自培植也、

  方麟。號節菴。蘓州崑山人。棄舉子業為商、未幾、棄商為郡從事。 【 即府吏也。】 其友怪而問之。方翁曰:子烏知士之不為商、不為從事、而為商與從事之不為士乎。會歲歉。盡出所有以賑饑乏。朝廷義其所為、榮以冠服。選授建寧州吏目、方翁不赴。惟竭力農耕、殖其家。樂善好施。以士業授二子鵬、鳳、皆舉進士。志節較然。有聲朝寧。顧太史九和雲。吾等見翁與二子書。亹亹皆忠孝節義之言。出於流俗、類古之知道者。陽明子曰:古者四民異業。其要在有益於生人之道而已。自王道熄而學術乖、人失其心、交騖勢利以相驅軼。於是有歆士而卑農。榮宦遊而恥工賈。夷考其實。射財罔利有甚焉。方翁士商從事之說、隱然有當於古者四民之義。是以二子皆敦古道、敏志於學。其居官臨民、務在濟世及物、求盡其心也。 【 王陽明集】

  論尋常擇術、郡吏不如為商、商又不如為士也、然苟以濟世為念、則又不在此論、如方翁之棄士商而為郡吏、豈知其有益於人、乃在士商之上耶、得陽明之論、可以勵世之為郡吏者、更可以愧世之為士商而不如郡吏者、

  吳江朱大經、繇吏員任倉大使。甫半歲、乞歸。訓蒙度日。取予不苟。令公劉時俊、訪求邑中善士鄉耆。或以大經對。公書匾具禮。差養民官旌其廬。 【 近古錄】

  由吏員而得官、人所視為進身媒利之階者也、乃不半歲而乞歸、其志遠矣、苟無善行、何足動有司之景慕也、以塵埃趨走之吏、為矜式一鄉之人、是故君子貴乎自立、

  段常。浙江鄞縣人。初為功曹掾。有患疫癘者、眾徙以避。常曰:夫舍中人、皆兄弟也。而急乃棄之乎。躬視湯藥。或竟夕不還。其人有妾而弗蠲也。 【 素不貞潔。】 眾疑之。常每往、必與僕偕、明燭達旦。久之、人始服其至誠雲。後移役蘭谿、晨出、路遺一青布囊、中有金也、歸而懸諸廨舍。往跡其人於亡所。俄有泣而至者曰、我里役也。掌收都料、持五十金輸縣。時天未曙、假寐道左。會縣官倉卒至、前驅辟而遺之、死無償矣。常即挈而授之。其人以十金為謝。常曰、君謂有還金而望取分者耶。辭而去。後奉化尹曹、蘭谿尹唐、同食於棘闈、談及段掾事。歎曰、孰謂世無好人哉。 【 同上】

  此種居心行事、求之古人中、亦不可多得、雖以掾吏終身、而聞其風者、足使貪夫廉、薄夫敦、其功不在夷惠下也、

  韓樂吾。名貞。字以中。興化縣人。陶甓為生、居破窰中。受業於心齋仲子。漸習識字、粗涉文史。久之學有得、以倡道化俗為任。無論工賈傭隸。咸從之游。隨機因質誘誨之。顧化而善良者以千數。有縣令某、聞而嘉賞之、遺米二石、白金一鍰、受米而還其金。令問政。對曰:儂窶人、無輔左右。苐凡與儂居者。幸無訟牒煩公府。此儂所以報明府。令檢案牘稽之、果然、益敬禮焉。號曰樂吾。從祀鄉賢。 【 觀感錄】

  樂吾一窰匠耳、而曰講學以倡道、人鮮不異而笑之、今觀其因人誘誨、從遊者化而善良、與居者均無訟牒、則其功又豈在講學者下哉、吏胥託身官府、苟能隨事勸導、為之觧紛而釋怨、其人之樂從而有益也、又豈在窰匠下也、

  李可從。字信吾。陝西盩厔人。慷慨有志畧。充才官。明季闖賊犯河南、信吾倡義勤王。隨督師汪喬年。監紀孫兆祿、討賊。臨行、抉其一齒留其家、與妻訣曰:此行誓不殲賊不生還。家無憶我、有齒在也。賊陷襄城、信吾從汪公抵死出敵。汪數目之、曰爾何官。信吾曰、才官耳。願效死命。汪奇之。城破、汪自刎未死、罵賊被磔。孫亦被執、賊方加刄、信吾以身蔽翼、遂同遇害。其子顒招魂葬於西郭。襄城人為表其墓、曰義林。顒孤貧能自立。講學明道、崛起關中。為理學宗工。一時賢達、皆尊師之。即所稱李二曲先生也。 【 李氏家□】

  襄城之陷、一時三帥、望風而靡、信吾以營卒捍衛督帥、同死王事、襄城士大夫招魂以葬、私謚忠武、有以哉、有子二曲、讀書行孝、蔚為儒宗、雖未仕宦、而顯親揚名、莫大乎是、所以報信吾者、不亦厚與、

  李珠。字明祥。泰州人。充州吏、事州守王瑤湖。聞學有感、勇決嗜學、躬體實踐、久之名聞遠邇。士大夫異其為人、爭相褒美。珠遜謝不居。惟以導人為善為功課。一時州縣吏書皂快、感化遷善者甚眾。有欲棄役就學者。珠曰:苟實心為善、在公門尤易施功。何必棄役。聞者歎服。珠事親極孝。母歿不能葬。及期數日前。啟壙得天全錢百緡。珠號天泉。適與錢合。人皆以為孝感所致。後配享崇儒祠。李二曲曰:道無往而不在。學無人而不可。苟辦肯心、何論儔類。若明祥者、可以鑒矣。安得各衙門吏書。盡如明祥之慷慨篤信。則有益於官民、有造於地方非少。孰謂公門非行道之地耶。 【 觀感錄】

  善莫大於及物、德莫厚於感人、而能感官衙之人、使之共遷於善、此中所全更多、益勝於享高爵厚祿、不能有所化導者多矣、奚必棄役而別求利濟哉、

  周蕙。字廷芳。號小泉。山丹衛人。為戊卒。年二十、聽人講大學首章。奮然感動。戍蘭州守墩、聞容思段公集諸儒講理學、時往聽之。有聞即服行。久之諸儒令坐聽。既而與坐講。既而以為畏友、有疑與訂論焉。遂殫力就學。篤信力行。慨然以程朱自任。有總兵恭順侯吳瑾者、聞其賢、欲延教其子。先生固辭。或問故、曰、吾軍士也。召役則可。若以為師、師豈可召哉。聞者歎服。侯遂親送二子於其家以受教。嘗正冠婚喪祭之禮示學者、秦人至今遵之。迨老、以父遊江南、歷險蹤訪、沒於楊子江。人皆稱其孝、而又重悲其死雲。後崇祀鄉賢。李二曲曰:小泉先生、崛起行伍之中、闡洛閩絕詣、以振頹俗。遠邇嚮風、賢愚欽仰。思菴薛子、不遠數千里從之學。卒得其傳、為一時醇儒。其後呂文簡公、又問道於薛、以集關中大成。淵源所自、皆先生發之。有功於關學甚偉。然其初特一軍卒耳。甚矣人貴自立也。 【 同上】

  廝養中有此大人物、可見人性皆善、力學在人、無人不可與講學、無地不可以為學也、始則為人所役、繼則為世所師、天爵尊於人爵也、凡役於人者、慎毌視為可以不學、薄待其身哉、

  程品。廬陵人。崇正間、以吏員謁選至京。適武舉陳啟新、以疏請罷科目考選、擢為吏科給事。品抗疏糾啟新。其畧曰:啟新非參科目也。是壞國體也。廢孔孟也。孔孟之書、修齊平治之要、立身行政之本。忠孝節義、由此而出。罷推知考選、語尤不經。按臣廵方、有入境。有考核。有復命。有歲參。有風聞。又有大計黜陟。法網不為不密。賢者自應選舉以風世、不肖者自應擯斥以示懲云云。 【 吉安府志】

  程以吏員出身、而方言罷科目考選之非、其心之大公無我、已可槩見、至謂孔孟之書、為忠孝節義所從出、是其讀孔孟之書、而身體力行者、莫謂吏胥中無讀書有得之人也、

  歐陽光任。興國人。為邑掾。以公事至吉安、拾遺金一囊、守以待亡者。訊得實、完而歸之。居家多賑貧乏、掩枯胔、鄉閭仰其善行。 【 瀲水志林】

  人自廁身公門、每以天下無不可取之財、方將設詐以攘奪之、遇一切貧乏急難之人、則更漠然不復動念矣、今獨拾金不昧、又復賑貧乏、掩枯骨、即此而觀、其於衙門、必不肯為非理橫索、倚勢害人之事、莫謂吏胥中無輕財好義之善人也、

  王璋字豐年。浙江人。以掾吏起家。康熙時、知興國縣。精強有幹才。政治多所興釐。閩海降兵屯墾邑中。璋條請按籍授田、析置諸鄉、俾不得聚處合勢。卒伍有宄法者、按律繩之、皆歛戢不敢動。以鹽政罣誤去。後屯弁應耿逆、煽起為寇、驛騷者數年。故老皆言使王侯無去、當不至此也。 【 同上】

  以掾吏起家、於民生吏治、留心已久、故為令多所興釐、更能約束悍卒、以衛善良、使故老思之不置、可謂賢矣、事在康熙間、□風未遠、尤足慨慕也、

  朱瑾。字玉衡。直隸肅寧縣人。母早故、事父能得歡心。鄉里有孝子之目。家貧。棄儒業為府刑曹吏。醇謹無欺、為府官所信任。交河縣貧民韓爵、拾糞夜起、遇羣盜脅令負贓至廟中。賊分贓畢、以布衫遺爵、誣為盜首、縣擬重辟。瑾廉得其情、力請於府、竟得開脫。爵知之、貧無以報、將子女為奴婢。瑾峻拒不納、曰、此官府明察、我無與也。又本邑染布舖內殺人。縣吏視為奇貨。株連闔村、十家苦累不堪。瑾力言於府、立令省釋。悉追償所費。被誣之村、至今尸祝焉。壽終七十。生三子。俱庠生。孫濶、庚戌進士、今任山西祁縣知縣。   執役官衙、窺見官府審理獄囚、有所省釋、方且攘為已功、乘機詐取、不苛索於事先、必受謝於事後、況拾糞被誣、闔村株累、實由瑾一言而釋者耶、力行救人之事、而不居其功、不受其謝、吏胥中有此婆心盛德、宜其後嗣之克昌也、

●在官法戒錄卷之四

編輯

  粵西陳弘謀榕門編輯   崑山葛正笏搢書   長洲張鳳孫少儀同訂   臨川李安民書臣參校

  戒錄

  ◆戒錄

  張湯。杜陵人。父為縣吏。湯為兒時、守舍。鼠盜肉。湯掘得鼠、掠治訊鞫、取鼠磔堂下。父視其文辭、 【 所作獄辭。】 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父死後、湯為長安吏。遷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律令、務在深文。為廷尉、治獄必舞文巧詆。深刻吏多為爪牙用。湯始為小吏、乾沒、 【 取他人利以為已有也。】 與長安富賈交私。及列九卿、陽收接天下名士。巧排大臣、自以為功。為御史大夫七年。有罪自殺。 【 漢書】

  張湯為酷吏之首、其深刻殘猛、自兒時已然、雖若出於天性、要因其父生平作吏、務以刀筆為事、湯耳濡目染、不覺習慣成自然也、磔鼠之舉、已見後來殘酷之端、父不聞有義方之訓、反使書獄以寵異之、遂致舞文巧詆、卒殺其身而不悔也、

  趙禹。斄 【 音胎】 人也。以佐史、補中都官。用廉為令史、 【 公府屬吏。】 事太尉周亞夫。亞夫為丞相、禹為丞相史、府中皆稱其廉平、然亞夫弗任。曰、極知禹無害。然文深 【 用文法深刻。】 不可以居大府。武帝時、以刀筆吏積勞、遷為御史、至中大夫。與張湯論定律令。作見知、 【 知而不告。】 吏傳相監司 【 互相稽察。】 以法盡自此始。禹為人廉倨。為吏以來。舍無食客。公卿相造請、禹終不行報謝。務在絕知友賓客之請。孤立行一意而已。見法輒取、亦不覆案求官屬陰罪。嘗中廢。已為廷尉。始條侯 【 即亞夫。】 以禹賊深、及禹為少府九卿、治加緩、名為平。以老徙為燕相、有罪免。 【 同上】

  禹為丞相史、府中既稱其廉平、獨周亞夫謂文深不可任、真至言也、觀其歷躋通顯、秩非不尊、而與張湯輩論定法律、為嚴刑之始、卒以罪免、亦為法自斃之報也、

  嚴延年。字次卿。東海下邳人。其父為丞相掾。延年少學法律、為郡吏。補御史掾。舉侍御史。為涿郡太守、所誅殺甚眾。郡中震恐。三歲、遷河南太守。其治陰鷙酷烈、曲法深文。冬月。傳屬縣囚、會論府上、流血數里。河南號曰屠伯。左馮翊缺、上欲徵延年、符已發為其名酷、復止。後以府丞義、上書奏延年罪名十事。下御史丞按驗。坐怨望、誹謗政治、不道、棄市初、延午母從東海來。到雒陽、適見報囚、 【 決囚】 大驚。因數責延年曰:幸得備郡守。專治千里。不聞仁愛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顧乘刑罰、多殺人以立威。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東歸、埽除墓地耳。遂去歸郡。後歲餘果敗。 【 同上】

  殘酷性成、真與業屠者無異、一死不足以快天下之心、獨惜其母賢智若此、而不能化誨其子也、傷

  陳萬年。字幼公。沛郡相人。為郡吏。察舉至縣令。遷廣陵太守。入為右扶風、遷太僕。萬年廉平、內行修。然善事人、賂遺外戚許史傾家自盡。以丙吉薦、為御史大夫。子咸。字子康。以任為郎。有異材。抗直數言事。剌譏近臣。萬年嘗病、召咸教戒於牀下。語至夜半。咸睡、頭觸屏風。萬年大怒、欲杖之。咸叩頭謝曰、具曉所言、大要教咸讇 【 同諂】 也。萬年廼不復言。 【 同上】

  萬年自郡吏以至九卿、皆以諂諛得之、雖富貴終身、齷齪實甚、尚欲以衣鉢傳授其子、真不知人間有羞恥事者矣、得志一時、貽笑萬世、自好者不為也、

  王溫舒。陽陵人。少時椎埋 【 掘塜也。】 為姦、巳而為吏。以治獄至廷尉史、事張湯。遷為御史、督盜賊、殺傷甚多。稍遷至廣平都尉。擇豪吏十餘人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縱使督盜賊、快其意所欲得。遷河內。捕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上書請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贓。溫舒具私馬五十疋為驛、自河內至長安、奏行不過二日。得可論報。流血十餘里。其好殺行威如此。張湯敗後、徙為廷尉、復為中尉。溫舒多諂、善事有勢者。即無勢、視之如奴。有勢、家雖有姦如山、弗犯。無勢、雖貴戚、必侵辱。舞文巧請、所窮治、大抵皆靡爛獄中、無出者。其爪牙吏虎而冠、多以權富貴。後有人告溫舒受員騎錢、及他姦利事。罪至族、自殺。其時兩弟及兩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光祿勳徐自為曰:悲夫、古有三族、而王溫舒罪、至同時而五族乎。溫舒死、家累千金。 【 同上】

  溫舒本無賴慘刻之人、又復為吏以事張湯、得以逞其慘刻之技、殺人至流血十餘里、為自古所未有、其身死家滅、且同時五族、獲報之慘、亦自古所未有也、慘刻之人、豈可一日在公門以肆其毒耶、

  尹齊。東郡茌平人。以刀筆吏、稍遷至御史、事張湯。督盜賊、以斬伐為治。為淮陽尉、誅滅甚多、及死、仇家欲燒其屍。 【 同上】

  在公門中、縱不能有恩惠於人、且勿結仇怨於人、尹齊死後、至不能保其屍、怨毒之於人甚矣、

  咸 【 音減】 宣。揚人。以佐史給事河東守。稍遷至御史及丞。治淮南反獄、所以微文深詆、殺者甚眾。後為右扶風、捕吏上林中、射中苑門。宣下吏、坐大逆、當族、自殺。 【 同上】

  捕吏、公事也、射中苑門、無心之過也、情輕法重、至坐大逆之罪、葢緣生平好為深文、每將公事中偶然過誤、煆煉成獄、故天亦以此報之耳、

  趙繡。涿郡蠡吾人。為掾吏。涿大姓高氏、賓客為盜賊、吏不敢追。太守嚴延年。遣繡按高氏、得其死罪。繡見延年新將、心內懼。即為兩劾、欲先白其輕者。觀延年意怒、乃出其重劾。延年知其如此、索繡懷中、得重劾。即收送獄、殺之。 【 同上】

  事無兩可、法有一定、只須依理持平、自可立身無過、吏人引律查例、往往心懷觀望、陰持兩端、不明道理、昧卻良心、故繡本欲避禍、反以觸禍、可鑒也、

  陳遵。字孟公。杜陵人。少為京兆史。日出醉歸、曹事數廢。大司徒馬宮、謂為大度士、不以小文責之。舉為令。後以擊賊有功、封嘉威侯。居長安中、每大飲。賓客滿堂、輒關門、取客車轄投井中。雖有急、不得去。遵容貌甚偉。畧涉傳記、贍於文辭。性善書、請求不敢逆。所到衣冠懷之、唯恐在後。起為河南太守。久之、復為九江、及河內都尉。凡三為二千石。更始至長安、遵為大司馬護軍。使匈奴還、留朔方。為賊所敗、時醉見殺。 【 同上】

  遵為吏時、以酒廢事、既貴不改、卒以醉見殺、其豪俊之才、甚可惜也、耽於麴櫱者、當知所儆惕矣、

  王立。池陽人。為獄掾。縣令舉立廉吏、府未及召。太守薛宣、聞立受囚家錢。責縣案騐。乃其妻獨受繫者錢萬六千、受之再宿、立實不知。慙恐自殺。 【 同上】

  獄掾之妻、亦有受賍之事、足見獄中人、號呼望救、百計營求、千古一轍也、立失於不知、慙恐自殺、則其真廉也可知、為吏者不但檢束自己、並須防閑家人、共知法守、乃免於刑禍、

  韓安國為梁中大夫、坐法抵罪。獄吏田甲困辱之。安國曰、灰死不復燃乎。田曰、燃即溺之。後安國為內史、田亡匿。韓曰、田不就官、我滅爾宗。田肉袒謝、卒善遇之。 【 同上】

  遇人在患難中、即使死灰無復燃之日、亦當加意存恤、況屈伸何定、始□終亨、不可勝數、奈何止知目前可逞、不復留人餘地耶、幸是大量人、不計舊怨、反善遇之、然相形之下、益覺前日之小人情狀、無地自容矣、

  周紆為南行唐長。到官諭吏人曰:朝廷不以長不肖、使牧黎民。而性讐猾吏、志除豪賊、且勿相試。遂殺縣中尤無狀者數十人。吏人大震。 【 後漢書】

  吏所以佐官理民者也、不相倚而相仇、為其猾耳、人性皆善、而猾吏方日趨於惡、猾吏不除、民生不安、故人人側目、非殺之無以彰公道而快人心、不然、吏亦赤子也、何至於此、思之思之、

  王忳。廣漢人。仕郡功曹、州治中從事。舉茂才、除郿令。到官至斄亭。亭有鬼、數殺過客。忳入亭止宿、夜中聞有女子稱冤之聲。忳咒曰、有何枉狀、可前求理乎。女子曰、無衣不敢進。忳便投衣與之。女子乃前訴曰:妾夫為涪令、之官、過宿此亭。亭長無狀、枉殺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悉盜取財貨。忳問亭長姓名。女子曰、即今門下游徼者也。忳曰、汝何故數殺過客。對曰:妾不敢白日自訴、每夜陳冤。客輒眠、不見應。不勝感恚、故殺之。忳曰:當為汝理此冤、勿復殺良善也。因觧衣於地、忽然不見。明旦召游徼詰問、具服罪、即收繫。及同謀十餘人、悉伏辜。遣吏送其喪歸鄉里。於是亭遂清安。 【 同上】

  此亭長殺一家十餘口、刼取財貨、慘毒極矣、彼方謂其跡已滅、豈知怨鬼為厲、必使之伏其辜而後已也、身在公門、所為攫財害人之事、以為必不破敗、而其後卒至破敗、無能觧脫者、其相報之巧、往往如此、可畏哉、

  黃葢為吳石城長。石城吏特難檢御。葢至為置兩掾、分主諸曹。教曰:令長不德、徒以武功得官、不諳文吏事。今寇未平。多軍務。一切文書。悉付兩掾。其為檢攝諸曹、糾摘謬誤。若有姦欺者、終不以鞭朴相加。教下、初皆怖懼恭職。久之、吏以葢不治文書、頗懈肆。葢微省之、得雨掾不法各數事。乃悉召諸掾、出數事詰問之、兩掾叩頭謝。葢曰:吾業有勑、終不以鞭杖相加、不敢欺也。竟殺之。諸掾自是股慄、一縣肅清。 【 智囊】

  長以誠教、而掾以□應、殊負一番委任之意、此所以見殺也、

  征東將軍胡質。以忠清著稱。子威、亦勵志尚。質為荊州剌史、威自京師定省。家貧無車馬僮僕、自驅驢單行。既至十餘日告歸、質賜絹一匹為裝。威受之去。帳下都督 【 軍吏、】 先威未發、請假還家。陰資裝於百里外、要威為伴、每事佐助。行數百里、威疑而誘問之。既知、乃取父所賜絹與都督、謝而遣之。後因他信以白質。質杖都督一百、除吏名。 【 晉書】

  吏胥於官之親戚子弟、無不竭力趨奉者、無非依附聲勢、以為媒利之計耳、胡君清忠勵節、軍吏無隙可乘、及其子還家、乃先期請假、候之百里之外、陽為結伴、陰助其費、可謂巧於逢迎矣、豈知其父子清操如一、不惟不得其懽、反以自取其辱、為吏而交結內衙、獻媚左右者、均當以此為戒、

  元嘉中。南康平固人黃苗、為州吏、受假違期。行經宮亭湖廟、禱於神、希免罰坐、還家當上豬酒。苗至州、皆得如志。還、竟不過廟。行至都界。中夜、船忽自下、至宮亭湖。有烏衣三人、持繩收縛苗、詣廟階下。神遣吏送苗山林中、鎖腰繫樹。但覺寒熱、舉體生斑毛爪牙、化為虎形、性慾搏噬。歷五年、神乃放還。以鹽飯食之、體毛稍落。經十五日、還如人形。後八年、得時疾死。 【 述異記】

  衙門人誑騙、是其慣技、幾於無日無之、故其視神、亦以為可誑者矣、以人化虎、事雖不經、然作吏者平日弱肉強食、吞噬良民、其心已與虎狼無異、戾氣所感、形質隨之而化、此理之無足怪者耳、

  隋大業中。有京兆獄卒、酷暴諸囚。囚不堪其苦、而獄卒以為戲樂。後生一子、頤下肩上、有若肉枷。無頸。數歲不能行而死。 【 廸吉錄】

  以獄囚為戲樂之具、可謂別有肺腸、殘忍成性、生理巳絕、所生之子、形貌不全、有同桎梏、理也、非怪也、不知其心亦嘗慼然一動否、

  義寧中。豫章郡吏易拔、還家不返。郡遣吏追拔。見拔言語如常、亦為設食。使者廹令朿裝。拔因語曰、汝看我面。乃見服目角張、身有黃斑、徑出門去。一至山麓、即便成三足虎。竪一足、即成其尾。 【 異苑】

  黃苗化虎、尚復人形於五年之後、此則永為異類矣、要皆其平時積惡害人之所致也、世之嫉吏者、每曰虎而冠、虎而翼、言其貪殘之性、有似乎虎也觀此兩事、即吏即虎、非特如之而已、為吏者其猛省於人獸之關乎、

  主書滑渙。久司中書簿籍。與內官典樞密劉光琦、相倚為姦。每宰相議事。與光琦異同者、令渙往請、必得。四方書幣貲貨、充集其門。弟泳。官至刺史。及鄭餘慶為相、與同僚集議。渙指陳是非、餘慶怒叱之。未幾、罷為太子賓客。其年八月、渙贓污發、賜死。 【 日知錄】

  渙以中書吏、交結內官、納賄招□、傾動朝野、參預國政、目無公卿、餘慶叱之而即罷退、是宰相皆為所操縱矣、乃不旋踵而贓發見誅、平生勢焰、一朝俱盡、雖有狡兔三窟、奚益哉、

  湯銖者、為中書小胥。其所掌謂之孔目房。宰相遇休暇、有內狀出、即召銖至延英門付之、送知印宰相。由是稍以機權自張。廣納財賄。韋處厚為相、惡之。謂曰、此是半裝滑渙矣。乃以事逐之。 【 同上】

  滑渙之惡已稔、故罪至於死、湯銖之權方張、故罪止於逐、由前而觀、則為湯銖者、誠不如滑渙威權之重、由後而觀、則為滑渙者、又不如湯銖得禍之輕也、然湯銖當日、方酷慕滑渙之所為、苟非被逐、不至於滑渙之勢盛而禍烈焉不止、噫、世間貪賍犯法之吏、後先相望、不惟不以為鑒、反從而倣傚之、殆不可解、

  劉自然。泰州人。天祐中為吏、管義軍案。因連帥李繼宗點鄉兵、捍蜀城。紀縣百姓黃知感、名在籍中。自然聞其妻有美髮、欲之。誘知感曰、能致妻髮、即免是行。知感歸語其妻。妻曰、我以弱質託於君。髮有再生、人死永訣矣。君若南征不返、我有美髮何為。言訖、剪之。知感深懷痛愍。既廹於差點、遂獻於劉。而知感竟不免徭戍、尋歿於陣。是歲自然亦亡。後黃家驢產一駒、左脇下有字雲劉自然。邑人傳之、達於郡守。郡守召自然妻子識認。其子曰:某父平生好飲酒食肉、若能飽啖、即父也。驢遂飲酒數升、啖肉數臠。食畢、奮迅長鳴、淚下數行。劉子請備百千贖之、黃妻不納、日加鞭撻。後經喪亂、不知所終。劉子亦慙憾而死。 【 廸吉錄】

  假公事而髠人之妻、即使能為出籍、亦未必不遭陰譴也、髮猶如此、況於詐取財物、至令賣男鬻女者哉、世俗言及惡報、輒曰變驢變狗、不必實有其事也、怨毒之必報、理自如此、

  潘逢為吏、有民因罪而法未合死、潘曲殺之。後見形為祟。他人即不見。惟聞語聲雲。陰中論爾、須去對之。潘召人禁呪厭劾。不能除。每日同飲食行坐、惟不入國門。潘問之、何不入其門。曰、我是鬼、門神不與入。潘曰:爾是官殺、何相執。不能取我命、空朝夕繫綴何也。鬼曰:爾不上文字、官焉能殺我。葢緣爾命未盡、是以隨之耳。 【 靈應錄】

  吏之務為深刻者、動雲尚有官府作主、與己無干、豈知一字輕重之間、伯仁由我而死、怨氣必不能銷也、下筆時安可不慎、

  衢州一里胥、督促民家租賦。民家貧無以備飧。秪有哺雞一隻、擬烹之。里胥恍惚間、見桑下有著。黃衣女子。前拜乞命。雲不忍兒子未見日光。里胥驚惻。回至屋頭、見一雞哺數子。其家將縛之。意疑之、不許殺、遂去。後再來。其雞已抱出一羣子。見里胥向前踴躍。有似相感之狀。里胥行數百步。遇一虎、跳躑漸近。忽一雞飛去、撲其虎眼、里胥奔馳得免。至暮、從別路仍至其家。已不見雞。問之、雲朝來西飛去無蹤。里胥具說見虎之事。遂往尋之、其雞已斃於草間、羽毛零落。自後一邨少有食雞子者。 【 同上】

  柳子厚有雲、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雖雞犬不得寧焉、追呼之擾、比比皆是、天使一雞、巧示報應、欲需索者惻然動心、洒然變志耳、

  郎吏馮球。家最富。為妻買一玉釵、奇巧直七十萬錢。先是相國王涯之女、請買此釵。王曰、我一月俸金即有此、豈於爾惜之。但一釵七十萬、妖物也、必與禍相隨。女不復敢言。數月。王知前釵為馮球所買。歎曰、郎吏而妻首飾如此、其可久乎。後未浹旬、馮為蒼頭鴆死、卒符王涯所料雲。 【 廸吉錄】

  宰相之女、嫌其貴而不買之釵、郎吏之妻、買之若不費力、非其家貲厚薄不同、一惜福、一折福耳、世之以胥吏致家富饒者、其什物用度、色色美麗、多在官司之上、猶且誇耀鄉里、賣弄豪華、要之皆其速亡之兆也、果有餘貲、何不周給窮戚、施濟鄉里、為窮人所不能做者、做一二件、庶幾免於悖出之後患、

  陸元方子象先、為河東按察使。小吏有罪、誡遣之。大吏白爭。以為可杖。象先曰:人情大抵不相遠、謂彼不曉吾言耶。必責者、當以汝為始。大吏慙退。嘗言天下本無事。庸人擾之為煩耳。第澄其源、何憂不簡耶。 【 唐書】

  共事公門、朝夕相對、有朋友之誼、即當有體恤之情、小吏有罪、大吏不能勸誨於前、有罪方當為之分過、乃爭白於官、以為可杖、此中實不可問、陸公公恕之論、可使誣陷同類之猾吏愧死矣、

  李日知為刑部尚書、不行捶撻而事集。有令史受勑三日、忘不行。日知怒、欲捶之。既而曰:人謂汝能撩李日知嗔、受李日知杖、不得以為人。遂釋之。吏皆感悅、無敢犯者。 【 臣鑒錄】

  官之於吏、原以相資集事者也。吏有小過、不加鞭撻、所以養吏之廉恥、亦正見官之公恕也、為吏者因此生感生奮、豈非兩全之道、若以為不足畏而玩視之、甚或以為有所私厚於已、而陰以為利、不但負恩、實為自棄、得禍豈淺鮮哉、

  唐有一吏、貸軍吏吳宗嗣錢二十萬、不還。逾年。宗嗣忽見此吏衣白來。潛入廄中。俄而馬生白駒。問其家。吏正以是日死也。駒長賣之。適合所欠之數。 【 丹桂籍】

  貸錢不還、或由力不能償、未必有心圖賴也。尚為馬以償之、可見人之財帛、不容妄取、取之生前、必使償之身後、冥冥中不啻有持籌而握算者、若為吏而倚勢欺公、非理橫索、較之貸錢不還者、喪心尤甚、業報更當何如、

  包孝肅公之尹京也、初視事。吏抱文書以伺者盈庭。公徐命闔府門、令吏列坐階下、枚數之以次進、取所持案牘徧閱之。既閱、即遣出。數十人後、或雜積年舊牘其間、詰問辭窮。葢公素有嚴明之聲、吏用此以試、且困公。公悉峻治之、無所貸。自是吏莫敢弄以事、文書益簡矣。天府雖稱浩穰。然事之所以繁者、亦多吏所為。本朝稱治天府、以孝肅為最者、得省事之要故也。 【 卻掃編】

  吏胥狡獪之技、歷來如此、然畢竟有何用處、徒自取罪戾而巳、

  張詠在崇陽、一吏自庫中出、視其髩畔有一錢。詰之、乃庫中錢也。詠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錢何足道、乃杖我耶。爾能杖我、不能斬我也。詠筆判雲。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自仗劍下階斬其首。申府自飭。崇陽人至今稱之。 【 宋史】

  吏胥稍知律例、每以數未滿貫、罪不至死、肆志為之、不復顧忌、不知飲啄前定、點水難消、且貪壑無厭、積少成多、放利多怨、偶一發覺、刑禍竟不可測、此即繩鋸木斷、水滴石穿之意也、

  包孝肅尹京、號為明察。有編民犯法、當杖脊。吏受賕、與之約曰: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呼號自辯、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我亦決杖。既而包引囚問畢。果付吏責狀。囚如吏言、分辯不已。吏大聲訶之曰、但受脊杖出去、何用多言。包謂其市權。捽吏於庭。杖之七十。特寬囚罪。止從杖坐、以抑吏勢。不知乃為所賣、卒如素約、小人為姦、固難防也。 【 夢溪筆談】

  此計誠巧、但以捶楚而易錢財、細思終不直得、衙門中竟有以代杖為業者、傷父母遺體、博酒食醉飽之樂、下愚不為、奈何反以為得計也、

  吉水猾吏、於令始至、輒誘民數百訟庭下、設變詐以動令。如此數日、令厭事則事常在吏矣。葛源攝令事。立訟者兩廡下、取其狀視。有如吏所為者、使自書所訟。不能書者、吏受之。往往不能如狀。窮之、輒曰、我不知為此、乃某吏教我所為也。悉捕劾致之法、訟故以少。 【 斷獄龜鑑】

  為官者方慮事多、為吏者惟患事少、事少則官不能欺、難於弄權也、此種慣弊、至今人共見聞矣、雖極狡詐、究何益哉、

  宋初、吏人皆士大夫子弟不能自立者、忍恥為之。犯罪許用蔭贖。 【 祖父作官、曾有恩蔭者、子孫為吏犯罪、准折贖也、】 吏有所恃、敢於為奸。天聖間、吏毋士安犯罪、用祖令孫蔭。詔特決之。仍詔今後吏人犯罪、並不用蔭。又諂吏人投募。責狀在身無蔭贖、方聽入役。苟吏可用蔭、則是仕宦不如為吏也。誘不肖子弟為惡。莫此為甚。禁之誠急務也。 【 燕翼貽謀錄】

  祖宗之蔭、不能庇不肖之子孫、吏有出身名家者、當努力自愛、毌重辱其先也、

  皇祐中、趙及判流內銓、始置闕亭。凡有州郡申到闕、即時榜出、以防賣闕。部吏每遇申到、匿而不告。州郡丁憂事故、有申部數年、而部中不曾榜示者。吏人公然評價。長貳郎官、為小官時、皆嘗由之、亦不暇問。太宗皇帝曰:倖門如鼠穴、不可不塞也。遂嚴禁之。 【 同上】

  賣缺之弊、自昔有之、當綱紀肅清、自無所施其伎倆、凡起文出結、惟宜秉公速辦、以成人之功名、不得勒掯錢財、高下其手也、

  中書五房吏、操例在手、惟顧金錢、去取任意。所欲與、即檢行之。所不欲、或匿例不見。韓魏公為相、令刪取五房例、及刑房斷例、除其冗謬不可用者、為綱目類次之、封謄謹掌。每用例、必自閱。自是人始知賞罰可否、一出宰相、五房吏不得高下其間。 【 智囊】

  多立條例、原以防吏胥之奸、不知例愈多而用例愈巧、益左其奸耳、此種伎倆、千古一轍、故韓魏公釐定章程、而吏不能任情高下、孰謂清官難出猾吏手也、為官者固不可不知、而吏亦當深以為戒、

  宋時經畧府承差某。奉檄辦公、止於驛舍。怒驛卒服事不恭、及去、以飼馬殘草投於井中、謂已無再過之期矣。未幾復奉差過此。時天暑渴甚、臨井汲飲。昔日殘草在內、不及細視、哽喉氣塞而死。 【 配命錄】

  官司差人、狐假虎威、到處肆橫、以為排塲應如此、豈知顯報即在眼前耶、可異者、驛卒原無加害之心、而承差自作自受、何相報之巧也。

  寇萊公為樞密院。王旦在中書、吏倒用印寇公即行懲責。後樞密吏亦倒用印、中書吏人亦欲王懲責、以報前怨。王公問眾吏曰、汝等且說他當初責爾等是否。眾吏曰、不是。公曰、既不是、豈可學他不是。陳鎰、王文、同為御史。每入院、陳或後至、主輒命鳴鼓、集諸道御史升揖。諸道與堂吏皆不服。一日陳先至、堂吏請擊鼓。陳曰、少待、豈可學他。王至愧甚、曰、吾自知氣質浮躁、不及陳公遠矣。 【 言行彙纂】

  為吏者罔識大體、樂於有事、每因文移禮貌間、小有不平、輒聳動長官、展轉報復、及至嫌怨日積、傷僚友之和、悞國家之事、吏獨何所利於其間哉、觀二公之度量宏遠、以德服人、為吏者亦可以爽然失矣、

  蘇渙知衡州時、耒陽民為盜所殺、而盜不獲。尉執一人指為盜。渙察而疑之、問所從得。曰、弓手見血衣草中、呼其儕視之、得某人以獻。渙曰、弓手見血衣、當自取之以為功、尚何呼它人。此必姦。訊之而服。 【 斷獄龜鑑】

  奸徒作事瞞人、未有不自取敗露者、況人命乎、弓手殺人、棄其血衣、可謂巧於掩飾矣、不知呼儕同視意在嫁禍、寔巳自留破綻也、諺雲、若要人不知、除非巳莫為、願作弊嫁禍之胥役、常常三復此語、

  眉山有人竊蘆菔根、而所持刄誤中主人。尉幸賞以刼聞、獄掾受賕掠成之。太守將慮囚、囚坐廡下泣涕、衣盡溼。參軍程仁霸適過之、知其冤。謂盜曰、汝冤盍自言、吾為直之。盜果稱冤。移獄於公。既直其事。而尉掾爭不已。竟殺盜。公坐逸囚罷歸。不及月、尉掾皆暴卒。後三十餘年、公晝日見盜拜庭下。曰、尉掾未伏、待公而決。前此地府欲召公暫對、我叩頭爭之曰、不可以我故驚公、是以至今。公壽盡今日、我為公荷擔而往。暫即生人天。子孫壽祿、朱紫滿門矣。公具以語家人、沐浴衣冠、就寢而卒。後子孫果壽至期頤、累世貴顯、而尉掾之子孫微矣。 【 東坡題跋】

  程君一念慈悲、不但得享天年、而且澤流後裔、尉掾有心煆煉、非惟死不旋踵、而且子孫式微、善惡報應、彰明較著若此、閱之當為毛骨悚然、

  元符中。宜春尉遣弓手三人、買雞豚於村墅。閱四十日不歸。三人妻訴於郡守。守責尉、尉紿曰、有盜已得其窟穴、遣三人往偵、久而不返、是殆斃於賊手。願自往捕。久之無以復命。適見四鄉民耕於野、從吏持二萬錢買之、使詐為盜。曰、他日案成、不過受杖數十耳。四人許諾、遂縛詣縣。送府、黃司理治之獄成、將擇日赴市。黃念四人無兇狀、詰得其寔、欲出之。郡守不允、強黃書押、四人遂死。越二日、有皁衣持梃、押縣吏二人、追院中二吏、同時四吏暴卒。又數日、攝令死。尉亦死。郡守越四十日、中風死。一日黃見四囚拜曰:某等枉死、上帝並欲逮公。某等感公意、哀求四十九日、始轉許三年。及期、黃果見四人復至、遂洞泄血痢而死。 【 監懲錄】

  枉殺四人。而官吏之死者倍之。豈不可畏。世之捕役緝盜不獲。往往誣指平民以塞責。而主刑之吏。又從而文致其罪。皆難逃此種冤報也。

  陳貫為三司副使、惡一胥狡猾、欲逐之。胥奉事彌謹、歲餘並無壞事、貫亦竟善待之。貫偶宴客、付錢令辦。胥明日攜十歲女、賣於東華門。揚言曰陳副使請客、所需十未付一、今不得已賣此女也。因密結邏者、使聞於內。貫以此罷官。後胥惡死滅門。 【 感應篇注】

  官知胥之狡猾、因無壞事、不加斥逐、竟善待之、其馭下也公而厚矣、宴客而發錢令辦、更非違法擾索之事、乃胥無隙可乘、即藉此而中傷官長、誠事出情理之外者也、觀其揚言曰、副使宴客、胥今賣女、最易駭人聽聞、計則巧而心寔險毒矣、宜其有滅門之禍也、

  孫奮為扶風吏、剋取民財、遂至巨富。大將軍聞其富、索白珠十斛、紫金三千兩、不與。坐以叛逆、抄沒貲產。併逮家口、相繼滅絕。 【 同上】

  吏以巧猾之才、憑官衙之勢、橫行鄉曲、剋剝小民、自謂惟我獨強、不知更有強於彼者、隨其後而鈔奪之、且並其家口而滅絕之、悖入悖出之理、章章如此、諺雲、螳螂捕蟬、豈知黃雀在後、可為猛省。

  潤州一監征官、與務胥盜官錢、皆藏之胥。官約之曰、官滿、分以裝我。胥偽諾之。既代去、不與一錢。監征不敢索。悒悒渡揚子江。竟死於維揚。胥得全賄、遂富。告歸、買田宅。是年妻孕、如見監征褰帷而入、即誕子。甚慧。長喜讀書。使之就學、二十歲登第。胥大喜。盡鬻其產、挈家至京師。其子調官南下、已匱乏。至中途子病、罄所餘召醫、及維揚而死。胥無所歸、旅寓貧索無聊。亦死。 【 可談】

  監征而盜官錢、此不義之物、務胥獨吞之、以為彼固無可奈何也、迨其人隱忍而死、益喜更無後患、可以安享終身矣、豈知子喪財盡、客死道途、與監征同一結果。吁。可畏哉。

  常山吏魁徐信、主上真道會。有一道人贈以詩云。一方眼目共推尊。禍福無門卻有門。夜半忽傳人一語。明朝推背受皇恩。徐大刻之石。未幾詹峒作梗、諉其罪於徐、夜半省劄下、竟伏極刑。 【 癸辛雜識】

  吏而曰魁、其恣肆橫行可知、一旦惡貫既盈、身遭奇禍、道人能預示之、而卒不能解免之也。雖陽為奉道、奚益哉。

  廬陵法曹吏、嘗劾一僧致死、具獄上州。時妻女在家、方紉縫。忽見二青衣卒。手執文書。自廚中出。謂妻曰:語爾夫、無枉殺僧。遂出門去。妻女皆驚怪流汗。視其門。扃閉如故。吏歸、具言之。吏甚恐、明日將竊其案、已不及矣。竟殺僧。僧死之日、即與吏遇諸塗。吏旬日竟死。 【 廸吉錄】

  天地間極惡之事、一有悔心、便可轉移、惟衙門中下筆如山、立案成鐵、縱有懺悔之心、而死者不可復生、豈能償其誣陷之罪、慎之慎之。

  徐文獻公琰、元至元間、為陝西省郎中。有屬路申解到省、誤漏聖字。案吏指為不敬、議欲問罪。公改其牘雲、照得來解內、第一行脫去第三字。今將元文隨此發下、可重別申來。時皆稱為厚德長者。 【 輟耕錄】

  院司書吏、於各屬申文、凡錢已到手者、雖有訛謬、必為掩飾照應、不然、則吹毛索瘢、無所不至、竟有挾官府以不得不駮之勢、不知適中其攫取之計也、遇徐公、則其計窮矣、吏亦何利而為此哉。

  周景遠、為南臺御史。分治浙省。每日與朋友往復。其書吏不樂、似有舉剌之意。大書壁上曰:御史某日訪某人、某日某人來訪。御史見之、呼謂曰:我嘗又訪某人、汝乃失記、何也。第補書之。因復謂曰:人之所以讀書為士君子者。正欲為五常主張也。使我今日謝絕故舊。是為御史而無一常。寧不為御史、不可滅人理。吏赧服而退。 【 同上】

  書吏舞弊作奸、懼不為官長所容、則窺伺長官陰私、以為挾制把持之計、奸蠹伎倆、往往如此、非必盡出於公也、御史本無所私、故不加譴怒、使之懷慙而退、至於親故往來、官塲原不能廢、倘有所干請、則豈能不為謝絕、此又居官者所宜知也、

  胡鐸。為雲南布政使。庫有羨金數千兩。吏告雲。無礙官帑。例得歸公。鐸曰:無礙於官、不有礙於民乎。叱之。 【 明外史】

  官衙攫取非義、不曰無礙、則曰舊規、吏胥之聳動其官、以遂其染指、皆由於此、不知財物非從天降、不取於民、於何得之、不礙官則礙民二語、喚醒貪官污吏多矣。

  王克敬、為兩浙鹽運使。溫州解鹽犯、以一婦人至。克敬大怒曰:豈有逮婦人行千百里外、與吏卒雜處者、污教甚矣。自今毌逮、著為律令。夫人生之禍多矣、刑獄為甚。刑獄之禍慘矣、妻孥為甚。苟能於此存心體察、則捶楚自不妄施、囹圄自無冤繫矣。 【 臣鑑錄】

  罪人不孥、法中之仁也、兇惡捕快、往往以牽及婦女、飽圖詐索、更有私繫而污辱之者、最傷天理、試念已若犯罪、忍令辱及妻子乎、報應非遠、衙門中人、皆不可不常作是想也。

  黃鑑、蘇州衛人。厥父善舞文。起滅詞訟、蕩人產業、為害不少。晚生鑑、登正統壬戌進士。以青年美才。獲寵眷為近侍。蘇人咸曰:父苦事刀筆而子若此、何天理耶。景泰間、寵渥益甚。後駕自北還、禁錮南宮。及復位、以舊恩待鑑。陞大理少卿。朝夕召見無期。一日上御內閣、露一本角、微風颺之。命取以觀、乃鑑所進禁錮疏。上歎曰、不意鑑之奸有是耶。亟召鑑至、擲此本視之、鑑連呼萬死。伏誅、遂滅族。吁、使鑑寵不及此、何能報之深耶。 【 廸吉錄】

  大凡巧於害人者、天亦巧以報之、鑑父舞文害人、而鑑科甲顯仕、似乎便宜、不知鑑之首鼠兩端、即其父舞文之餘智也、自謂巧於固寵、不知卒以此滅族、禍以遲而彌烈、舞文之報、抑何巧耶、

  戴月湖、南靖人。為書手。與儕假印勾攝、害人甚多。後發覺、其儕俱承伏充軍。月湖狡、不肯招、止問徒。死於驛中。一子行衢、少年能文。後忽狂酲窩盜。或告之官、官初猶不信。鄉里共証之、乃死於獄。無嗣。婦與盜通。流落街市為乞丐。眾共指其業報雲。 【 同上】

  請張為幻、造物最忌、忍刑不服、原屬漏網、身雖末減、卒使其子若婦、墮落火坑、為世訕笑、悲夫、

  陳霽巖、為楚中督學。初到任、江夏縣送文書千餘角。書辦先將照詳照驗、分為兩處。公夙聞前道有駮提文書。難以報完者。必乘後道初到時、賄囑吏書、從照驗中混繳。公乃費半日功、將照驗文書、遂一親查。中有一件駮提該吏書者、混入其中、先暗記之。命書辦細查、戒勿草草。書辦受賄、竟以無弊對。公摘此一件而質之。重責問罪革役。後照驗文書、更不敢欺。 【 智囊】

  吏胥慣計、無不於新舊任交代時、乘其倥傯、因而舞弊、一遇有心人、其弊立見、即或未即查察、而事久未有不破者、一事偽而百事皆為可疑、何苦以身試法哉、

  施汴、廬州人。為營田吏。恃勢奪民田數十頃。其主退為耕夫、不能自理。數年、汴卒。其田主家生一牛、腹有白毛、方數寸。既長、稍斑駮。不逾年。生施汴二字、點畫無缺。道士邵修嘿親見之。 【 廸吉錄】

  此與貸錢吏之為馬、劉自然之為驢、報應相同、天道昭彰、有債必還、有冤必報、身在公門者、當知世間無可佔之便宜也、鄉前輩卿季兌先生、為余言灌陽縣有某、被一衙蠹陰謀詐害、至於妻鬻子賣、田產均為所有、某猶羈囹圄中、後漸知蠹之為謀、中心飲恨、常在獄中歎曰、吾此生不能報怨、蠹亦垂老死、誓當變蛇入其塜中、吮其腦以洩此忿耳、獄卒問得其故、為之惻然、因與蠹交好、乃言於蠹、蠹遂懊悔、一日持酒肉入獄、與某飲、某既積怒、又恐其設害、不敢近、蠹再三告以懊悔之故、且言爾田地現在、願即給還、子為代贖、妻可另娶、某初不之信、蠹於獄神前立誓、許為立劵、獄卒從旁勸之、其怒氣頓舒、遂彼此暢飲、某大醉而嘔、有黑蟲長半寸、其形如蛇、蠹益悔悟、遂設法保之出獄、一切悉如前約、兩人竟保全無害雲、然則輪廻生死、雖屬佛家常談、而積怨既深、累世莫解、冤冤相報、亦事理之所必至、錄中頗採及輪廻之說、正以見胥吏作惡積怨之報、不於其生前、必於其身後耳。

  秀州書吏陸某、有囚當杖、受勢家厚賂、陰誘官坐重法死。囚魂常隨陸不去。每陰雨、囚輒前立。陸曰:汝且去、我自來。不數月、嘔血死。 【 感應事實】

  原情定罪、出入輕重、絲毫不可假借、自奸吏受勢家厚賂、便能增飾情罪、使當杖者竟至論死、官且為其所用、手段可謂高強矣、及至冤鬼相隨、竟唯唯聽命、平日巧猾伎倆、至此獨無所用、豈非天奪其魄耶、試問所得之錢、至今尚能享受否也、臨桂山峽邨、有李某、窺鄰人有買豬錢八百文、鄰人扃門外出、李入竊其錢、有幼子用床驚覺、李遂殺之、攜錢遠颺、窮日夜行、不過二三十里、常覺幼子尾其後、抵飯店、店主具兩人食、詰之、則雲適見進店、有一小子相隨、何以不見、次日又行、覺滿目昏沉、不能遠去、自知冤魂不散、不得已轉回、邨眾執以送官、一訊立承、竟抵罪、此事余所親見者、然則冤鬼相隨不去、前立索命、事理之所必有、未可以為幻也。

  米信夫、浙西人。為縣吏。柔狡譁捷。里有大家兄弟二人、以父死紛爭。因唆其弟以訟其兄。結合官吏、破其家而有之。兄弟抑欝而死。米繇是富厚者二十餘年。至元戊寅、遭謀逆訟、牽連到邑。見吏儼如其弟、抑令招承。罄其貲沒焉。忿而訟吏於府、見府吏儼如其兄、抑令招承。與其妻女子息八人、俱死於獄。 【 廸吉錄】

  公門中人、往往遇事生波、樂於與訟、但求飽巳之欲、豈知人之傷骨肉、破身家、而巳亦不免於奇禍也、凡見爭搆、不行解勸、及拖延不結、故留訟端者、皆當以此類推。

  夏原吉、為刑部尚書時、一吏持精微文書請押。因風吹、為墨所污。吏懼、肉袒待罪。公曰、風也、汝何與焉。爾起。次日早朝畢、至便殿、見帝請罪。曰、臣昨不謹、墨污精微文書。上命易之。公退、吏猶懼甚。公於懷中出所易者。吏大感悅。 【 配命錄】

  墨污精微文書、其事似大、然畢竟過出無心、夏公是以寬之、即不遇夏公、不免受責、亦自無大惡、倘若納賄舞文、雖事較小、夏公亦未必寬也、身在公門、無心之過、原不能無、有心之惡、切不可有、擇禍莫若輕、觀過斯知仁、為吏者可以知所自處矣。

  王文成公守仁、仕刑曹、典提牢廳事。往時獄吏、相沿取囚飯餘豢豕。豕肥、則屠之分食。先生覩之惻然、恚曰:夫囚以罪繫者、給糧飯之、此朝廷好生浩蕩恩也。若曹乃取以豢豕、是率獸食人食矣。如朝廷德意何。欲督過之。羣吏跪伏請寬、且諉曰、此相沿例也、亦堂卿所知。先生即日白堂卿、堂卿是其議。先生遂令屠豕、割以分給諸囚。獄吏到今、不復豢豕雲。 【 近古錄】

  陽明先生、每以良心提醒人、以飯囚者飯豕、此良心上過不去之事也、推此則剋扣囚糧、自肥身家者、其罪更甚、此心不可一刻安矣。

  史桂芳、為兩浙運使、於錢糧入不增毫末、出不減毫末吏曰、從來無此舊規。公曰、有甚舊規。此心不可欺處、即舊規也。 【 史公年譜】

  自來剝民奉上之事、無不以舊規為名、官府有意釐剔、而吏胥必以舊規為解、故官吏之營私染指、無不從此二字生發也、不問舊規而問此心、其何說之辭、吏至此計亦窮矣。

  正德間、陳良謨與同年數人、公車北上。至王家營渡口、陳之家僮、與土人爭毆。陳薄責家僮、婉諭土人。座中一同年某、忽怒罵曰、咄、爾何人。敢集多人、上官船行刼、反誣我家人毆爾耶。縛而撻之。其人叩頭乞饒、乃放去。在座稱其才能。某亦揚揚得意、語陳曰、兄何迂哉。今之為官者、才能智略耳。天理二字、卻用不著陳憮然不答。某後為紹興推官、以浮躁削職、疽發背死。 【 配命錄】

  此人所為、即訟棍伎倆也、今之託身胥吏者、往往類此、且謂不如此、則與鄉愚等、不見衙門手冊、故事入、衙門、幾無公道、良善何以安生耶。

  嘉靖間、錢塘陸姓為郡吏、毛經厯愛重之。陸有女、經歷有子、約為婚。未幾經歷提問、落魄歸時、欲娶女以行。而陸妻變討、覓他女代之、經歷不知也。既歸、而其子學日進、取科第、官至操江都院。移檄郡中取陸。陸驚喜且懼。及至、操都偶他出、先入見夫人。夫人曰、我父切莫提前事。陸惶恐曰、何敢言、全賴夫人看顧也。操院歸、禮意甚渥。贈三百金送回、且曰後尚有所遺。歸而陸之親女至。陸對所饋金、澘然淚下曰、悲汝命薄耳。女亦悲不自勝。鬱鬱而亡。陸亦繼亡。後有復來贈金者、竟以無人而返。夫興衰靡定、豈可遽以眼前論人。方陸易女時、為避其衰、孰知乃避其興乎。 【 言行彙纂】

  經厯、命官也、而與郡吏聯姻、其於郡吏、亦云厚矣、孰知郡吏尚欲負之、則此吏平昔之貪財勢而忘道義、已槩可見、其父欺心、其女自然薄命、即理即數、萬事都如此也。

  孫一謙、為南部司獄。舊例重囚米日一升、率為獄卒攘去。又散時強弱不均、至有不得食者。囚初入獄、獄卒驅穢地。索錢不得、不與燥地、不通飲食。一謙嚴禁之。自定一秤、秤米計飯。日以卯巳時、持秤按籍、以次分給、其食甚均。見囚衣敝、時為澣補。獄卒無敢橫索一錢者。 【 臣鑑錄】

  銀鐺犴狴間、何等慘況、不加矜恤、而復刻削為利、肆其欺陵、殘忍極矣、孫君一一經理、遽使地獄化為福堂、彼禁卒因此不能橫索一錢、似乎失卻便益、少造許多罪孽、其得便益也多矣。

  萬厯間一馮姓者、為選司胥役。以奸弊得重賄、為大冡宰所知、參送刑部究擬。時選君以體面不雅、思力救之。馮猶未知、乃私自籌曰:必牽引本官、則問官有所礙、而大冡宰亦不得不從寬。乃供曰、賄所以進選君、某不過說事過錢人也。問官疑或有此、以語選君。選君怒、令從公嚴鞫之。幣賄果馮自得、妄扯本官以圖脫漏也。竟擬重刑。 【 感應篇注】

  馮吏牽引本官、使鞫者投鼠忌器、有不得不寬之勢、計亦巧矣、乃反增其罪、竟擬重刑、非有鬼神顛倒其間、由其良心巳壞、自入陷阱也、吏苟事事不昧良心、必不致身扞法網、即不幸而獲罪、亦必有可生之機耳。

  永福縣吏薛某、專工嚇詐。虛捏狀詞、能飾無理為有理。以此致富。一日延道士鄭法林醮。鄭伏而起曰:上帝批家付火司、人付水司。巳而家產罄燼。薛渡江溺死。子以盜敗。女為娼。 【 感應事實】

  工於嚇詐、又能飾無理為有理、其人心思必巧、文筆尚通者也、乃不用以彰明公道、而用於詐捏狀詞、才足濟惡、遂致上干天怒、備極慘報、向使其天資愚魯、或不充胥吏、其積惡召禍、當不至如是之甚也、故吏之聰明有才者、尤不可以不慎。

  池州邵道、充郡皂隸。索取財物。滿意則喜。不滿意則拳毆之。官命行杖、極力施刑。斃杖下者、不可勝數。後得異病、手足窘束、遍體腫決、如板痕糜爛、痛不可言。因自呼曰:善惡終有報。橋南看邵道。卒至皮肉俱盡、僅餘骨在。 【 人生必讀書】

  衙門行杖之皂隸、視杖下之血肉淋漓、幾同土石、若非自遭異病、遍體糜爛、不足以動其痛楚之心、天以此顯報、即以此示警也、惜乎悔已晚矣。

  沙縣舊官弊政、立宰牛稅。壽州進士方震孺為沙縣令、吏某以此銀進。方問故。吏曰:每殺一牛、入稅若干。總計所得稅、歲不下千金。方愀然曰、吾何以千萬物命、換千金稅耶。吏復以衙門成例巳久、去此則宰牛無所稽考、不便更張為言。方怒、將吏重杖。並下令永禁如律。久之、牙儈以牛病且死告。方勿與深求、苐令埋之。由是沙之牛、得全活者甚多。 【 同上】

  衙門有一種陋規、即吏胥有一種染指、遇有慾之官、則以本衙出息為言、遇無慾之官、則又以不便更張為言、其實無非為自巳染指起見、舊官設此、皆若輩慫恿成之、此所以謂之猾吏也、夫民間宰牛、官不查禁、及欲收稅、名曰稽查、實為之主持、令其肆殺耳、杖其吏而革其稅、猾吏之計、無可施矣。

  章該居宅弘麗、因缺用典張吏金。張厚遺牙儈、換作絕劵。後該益窘、請求絕。出劵視之、乃巳絕矣。有牙儈押証。該仰天歎息。張父子同日失音死。 【 感應事實】

  張為吏書、偽作絕劵、押証分明、是以章該有口不能分辨、但飲恨於心而巳、而吏之父子、同日失音而死、其欲言而不能、與含冤者無異、天之示警、何其深切哉

  徐某富而狡、心涎一里隣房屋。隣饒不肯售。乃令人誘其子賭蕩、遂至傾家。竟鬻屋於徐。後三子五孫俱病、夢其祖告曰、比隣某為祟也。徐懼、向城隍禳。有一丐者、立廟中大言曰、夜間殿旁、見有人訴徐某誘其子蕩產。丐者亦不知設醮即徐某也、徐聞益懼、歸而暴卒。 【 同上】

  所欲圖者屋也、與其人原無仇怨、乃因其家富饒、遂誘其子賭蕩、使有不得不鬻之勢、及屋巳售、而其家蕩然無餘、父子不能相保可知矣、此與佔房屋而無害於人者不同、故其獲報、至於子孫祟病、身亦暴亡、此種陰險、豈祈禳可免耶、愚亦甚矣、吏之因事陷害、破人身家、大抵如此。

  青浦郊外有一貧民、賣得布銀二兩四錢。中路遺失、被同行一金姓拾得。金姓為青浦縣差、貧民苦求不還。金反以催糧銀在身為名、將貧民毒毆。貧民失銀、闔家生計無出。徑住城隍廟哭訴神前。其夜金姓隣人、俱聞金家有鎖鍊聲。明晨。金不啟門、隣人視之、金已跪床下死矣。原銀猶在床側也。 【 丹桂籍】

  拾金不還、人情多有、惟其身為縣差、可以催糧銀為名、遂爾肆其毒毆、謂非此無以見縣差之威、豈知適所以厚其毒而速之死耶、噫、二兩四錢、為數有限、而在貧民、已為一家性命所關、失而受毆、不敢訴官、而哭訴神前、情廹極矣、試觀匍匐公庭者、類多奇窮極苦之人、我以為所得無幾、而已絕貧民一家生計者、豈少耶。

  廣東小吏丁宗臣、賦性刻薄。見人貧窮、則非誚之。見人急難、更傾陷之。生平所為、毫無善行可稱。五子、一聾、一跛、一瞎、一癱、一兩手反背、飲食需人。親戚朋友、見宗臣皆以為不祥、不與為禮。晚年罷職、益困悴、乞丐而死。 【 配命錄】

  此種性行、在鄉里愚民、尚足為害、身充小吏、尤易肆惡、五子皆殘疾、何相報之顯而速也、今官衙中如此行徑之胥役、恐亦不少、烏得與之一說此等報應、以警其後也。

  有一鄉愚、悞買賊衣、被捕擒獲。帶至古廟、弔打備施。哀告曰、我實不是賊。現有城中某、係我至戚、喚來可問也。捕喚某識認。某見賊情、恐有連累、堅不認親。鄉愚被拷而死。某至家、即見披髮流血之鬼、呼號索命。曰、爾吝一言、見死不救、爾豈能免乎。我已告准閻羅、與諸捕共質地下矣。某暴卒。 【 同上】

  止於懼累、不肯相救耳、尚且立遭冤報、甚矣害命之禍、速而且慘也、彼惡捕者、手斃良民、其刑禍不延及子孫不止。

  湖廣盛某、為縣刑吏。素性險惡、人號黑心家富、欲造堂樓。苦地窄、與隣張姓言、不允。盛密令大盜扳張、張不能辯而死於獄。妻竟以地售之。樓成、得一子、六歲尚不能言。一日盛在樓中。其子匍匐而至。盛曰、吾為子孫計、故設此謀。今爾如此愚蠢、奈何。其子忽厲聲作色曰:爾何苦如此、吾非張某耶。爾以無辜殺我、謀我之地、我來此、正圖報耳。盛大驚倒地、七孔流血而死。其子費盡財產、亦死。 【 丹桂籍】

  身在官衙、執掌刑獄、唆盜扳人、何啻順風之呼、未幾而被誣者以死、佔地既得、樓亦遂成、就目前而論、可謂求得謀遂、豈知其所以報之者、即在膝前之子也、世之豪猾致富、而其子蕩費不能守者、焉知非讐人之索債耶。

  祝期生有口才。專一顛倒是非。尤好言人短處。雖端人正士、亦曲加詆毀、必敗其名而後巳。晚年忽病舌黃。發時必須刀剌、血出升餘乃止。一歲常發五六次。哀號痛苦、寢食俱廢、血枯而死。葬後、屍為羣犬所食。 【 配命錄】

  有口才而顛倒是非、好言人短、詆毀正人、至自剌其舌、血枯而死、相報亦云巧矣、可畏哉。

  山東莒城馬長史、自恃有才、作惡多端。一日有星隕於其家、光彩燁然、久之乃變為石。自是無日無訟獄口舌疾病等事。逾年。長史歿、家人離散。房產積蓄、蕩然一空。其石周圍數尺、色微紫、有紋如字、至今尚存。 【 同上】

  有濟惡之才、而又身為長史、故能作惡多端、星隕化石、□氣致異、不祥孰甚焉。

  宜興染坊孀婦陳氏、有姿容。木商洪敬、誘餌百端、終不可犯。夜將數木擲其家、明日以盜聞於官。又賄胥吏繫累窘辱、以冀其從。婦家焚香慟訴、未幾商入山販木、叢柯中突出黑虎、嚙商死。 【 同上】

  此何等事也、亦肯受賄、為其窘辱、見公門胥吏、無不可要之錢也、欲以長養子孫、斷無此理。

  張奉素習刀筆。尤工剝民之術。凡官長至、輒教之虐取民財。官有其三、七歸於巳。廵按唐公捕之、以計逃去。時四野無雲、忽為暴雷擊死、五臟如刳。 【 丹桂籍】

  胥吏剝民之術、惟願官之多慾而尚刻、一中其計、予取予求、無不如志矣、上司縱有訪聞、官必巧為掩護、黠吏之藏身甚固也、抑知王法可逃、天誅必不能貸乎。

  歸安陸居貞隅、令江右大庾。庾有府吏、寵於太守。其父曾充隸、前令竟延作鄉飲介賓。公至、召隸、且令穿鄉飲巾服來。至、剝其巾服入庫。笞二十遣之。此時太守尚在郡也。自是郡邑鄉飲。嚴肅、不敢濫赴。 【 近古錄】

  盛典濫邀、求榮反辱、即使官長姑容、難免鄉閭恥笑、何如力行善事、積福於子孫、將不求榮而榮自至、有過於巾服者歟。

  金忠於人有片善、必稱之。雖素與公異者、其人有他善。未嘗不稱也。一里人為吏、數窘辱公。及公為尚書、其人以吏滿來京師、懼不為容。公薦用之。或曰、彼不與公有憾乎。曰、顧其才可用、奈何以私故掩人之長。【 言行彙纂】

  金公之公而且厚如此、平時決無非理過情之舉、為吏者奈何輒窘辱之也、大抵吏胥狐假虎威、不分貴賤善惡、槩以盛氣凌人、視為地位固然、恬不知非、不但斂怨非宜、其薄惡亦太甚矣、閱此能不憬然。

  保靖州楊大、王周、錢火兒、三人。同一騃懦漢、避雨崖下。俄而虎至前、三人共推騃懦漢出、以當虎。不意崖忽崩、虎驚而去。騃懦漢反得免害、而三人俱被壓死。 【 丹桂籍】

  衙門中便宜之事、巧猾者踞為已有、至於勞苦之事、騃懦者當之、而巧猾者最善狡脫、然利即害之所伏、究竟巧猾之得禍、更甚於騃懦、避虎之喻、何其切也。

  建州吏林達、屢侵人所有。里中有葬父者。築墳一區、風水最吉。達造偽劵、稱其父未死時、將此墳賣我。遂以巳父遷葬其中。里人爭之不得。葬畢、達夢其父曰:福田在心、不在風水上。安有偽冒欺人、奪人所葬、而享福利者。今反因此絕嗣矣。達與闔家俱病死。 【 同上】

  偽冒佔地、里人爭之不得、無非以林達倚恃官衙、善於舞弊之故、達方自以為得力於吏胥、鄉人亦豔羨吏胥之有勢、不知此正厚其毒、以待其自取絕滅也、向使告爭理屈、不過佔葬不遂而止、何至於此耶、倚官勢而盜葬者、可以省矣。

  盧紘任江南糧道。偶臥病、適屬邑解銀二百四十兩、暫付管糧吏張瑞昌收。隨奉遣他往。比歸則銀失矣。詢守宅人、皆謂嘗啟戶而入者、張僕吳勤也。獨臥於戶側者、曹僕陳美也。付捕快拷訊、俱不承。張訴之於城隍、及南莊五僊。一日同房吏曹璘方伏枕、忽厲聲曰、呼瑞昌來。張至、謂曰:銀是曹璘僕陸賢盜去。欲以授伊父、以百兩置大門內僻處。適璘父出、賢倉皇卻走。時有菜傭吳茂、歇涼戶外。竊窺、乘間挈以歸。詎意非其所有、甫至家、母暴卒、子復痘殤。未幾。茂亦疫死。總以取不義之財、故死亡相繼也。其五十兩一封、被竊見者分散、巳不可追。其九十兩、今在樓下床底。陸賢盜銀、曹璘不知。即張瑞昌失銀。亦因前世欠伊銀一百二十兩。今失去一百五十兩、多三十兩。俱令瑞昌擔承。若再追賠、恐冤冤相報、無巳時矣。曹醒不知所云。眾挾曹歸、索之床下、果然。 【 四照堂集】

  觀此知取非其有、殃禍立至也、前生欠負、絲毫必償也、人間曖昧之事、官雖不知、神則鑒察也、一事而可以為三戒焉、作吏者以此類推、則欺人之事弗為、而妄取之心可息矣。

  在官法戒錄

附錄:

編輯

陳宏謀,字汝咨,臨桂人。雍正甲辰進士,由翰林厯官中外,凡厯巡撫者十有三任,以總督兼巡撫者四任,入為吏部尚書。乾隆三十六年以東閣大學士予告歸,卒於道。贈太子大傅,賜諡文恭,入賢良祠。宏謀內行敦篤,奉職勤慎,少有過失,所在視官如家,愛民如子,興利救弊,知即為之,在鄉奏免粵省勸懇浮糧,捐設臨桂學。(四庫全書·史部·地理類·總志之屬·《大清一統志》卷三百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