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務部為派員接受清華園地畝事致內務府片

外務部為派員接受清華園地畝事致內務府片
大清外務部
宣統元年九月初九日
1909年10月22日

  外務部為片復事。

  接准來咨,以本部會同學部具奏,請賞撥清華園地畝興築游美肄業館之用,咨行定期撥給,現經貴府定於本月十二日午刻派員交收。等語。茲本部與學部擬派郎中長福、員外郎范源鐮會同中營王總兵文煥等,是日前往接收,相應片復貴府查照可也。須至片者  右片行內務府。

本作品來自清朝時期的法令約章文書案牘。依據1910年12月18日頒佈的《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該類別不能得著作權。


清朝政府結束超過一百年,再同時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以及通常法人及非法人組織作品保護期所約定,該類作品已無事實持有者而無論在何地均屬於公有領域。而該類作品因屬政府公文,故在美國亦為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