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一統志 (高春育)
大南一統志 高春育、劉德稱、陳燦 等 1910年 |
更多資料:大南一統志
《大南一統志》是越南阮朝的一部官修地理總志,與《皇越一統輿地誌》和《同慶地輿志》並稱為阮朝三大官修地理志。 嗣德二年(1849年),阮朝嗣德帝接受裴樻的建議,下令參照清朝的《大清一統志》編纂越南自己的地理志。嗣德十八年(1865年),由阮朝國史館完成初編,但由於內容與現實有差異,需要交由官員和士人勘誤,因此草本直至嗣德三十五年(1882年)方告完成。嗣德三十五年(1882年),草本完成,史館官員上疏奏請刊印,嗣德帝認為「要精方刻,免遺譏,如舊越史」,又認為建置沿革和人物誌需要續編,因此下令編製補編。咸宜元年(1885年),法國入侵越南,《大南一統志》未及刊印,部分原件佚失。成泰十八年(1906年),國史館以高春育(1843-1923)為總裁,奉成泰帝的命令補續此書,至維新三年(1909年)十二月完成並刊刻。 成泰、維新年間編纂的《大南一統志》共有17卷,僅含越南中圻部分、即法屬印度支那安南保護國的統轄範圍,北起清化省,南至平順省,包括京師承天府和中圻十一省一道(寧順道)。《大南一統志》各省均含疆界、分野、建置沿革、分轄、形勢、氣候、風俗、城池、學校、戶口、田賦、山川、古蹟、關汛、驛站、市鋪(市集)、橋梁、津次、堤堰、陵墓、祠廟、寺觀、人物、烈女、僧釋、土產等內容,爲阮朝資料最翔實的全國性地誌,提供了研究越南歷史地理的寶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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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編輯奉充國史館總裁纂修臣等謹奏,為將欽修《大南一統志》書成進呈。
竊惟熙代之車書統混,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寰瀛之封域殊分,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故疆界登於〈禹貢〉,森嚴之法度綦詳;而水土列在《職方》,經緯之心思所寓,蓋有取《春秋》一統之義,且以續上古九邱之書,用能不出戶庭,直遊天地。八荒既闥,六合為除,而豈徒《寰宇記》之自詡,《太平郡國志》之只陳利病已也?
溯炎邦之啟宅,當牛宿之分墟。念在昔,鴻厖以後,西山以前,地僅拓石碑之北;迄本朝,昇龍未收,春京未卜,界尚分橫嶺之南。幸皇天開一治之期,而土宇開四闢之廣,無此疆,無此界,跨牢撾、暹、臘以為藩;莫非土,莫非臣,冠丁、李、陳、黎而立國,固己圖先王會志統天南,幅員旣長,五服直通夫禹跡;廣輪自辦,九州已繪於秀圖者矣。惟古後之辰,殊以沿革而日異,或分或合,或省或增,則將見異辭。聞異辭所傳,異辭恐或史書之不到。苟非纂其要、記其事,以存其寔,茫然往牒之難尋,使將來得以知今,則此篇可備考古也。
奉於成泰年間俯酌僉論,謂一統之有載,備萬世之足徵,特準重修,俾完善本。臣等職居載筆,責在校書,袛奉綸音,勉殫精力,倣光定所陳之凡例、參史宬紀寔之體裁,溯流尋源,刊煩補漏。近而直畿諸鎮,尚相沿舊,則從新校正,以示作新。而南北兩圻,多已更新,則仍舊編劘,以示存舊。始於天文,終於物產,合巨細以無遺;內自京國,外及邊陲,統邇遐而畢舉。與夫城池、湖潭、市肆、關津、橋梁、寺觀,以至田賦之多寡、戶口之稠稀、山海之險夷、里路之遠近、人材所出、貨寶所生,莫不縷柝條分,冀得文詳事覈。
夫統者,總也,而志以誌之。晉景純山海之經,荒外空談寥廓,唐吉甫郡縣之志,域中未盡蒐羅;則觀風終待陳詩,而談海尚勞作賦,要何如披圖而便知扼塞,聚米而可瞭機宜。魻鰈成篇,星碁布局。列州閭於紙上,民風不啻身親;藏嶽瀆於腹中,地勝亦堪坐策。如今日者也,茲蓋伏遇皇帝陛下動遵左史,念切右文,水止鑑明,波塵不作,日將月就,光明緝熙。翹瞻講幄之初開,厪奉新編而冐進。分帙共十有七卷,列目有二十餘條。數百年開拓之鴻圖,偉績豐功,赫然在目。千萬里高清之全幅,錦峯秀水,較若列眉。雖兩間之宇宙無窮,書不盡言,圖不盡意;而一代之封疆有指,衣之在領,網之在綱。故朔南皆漸被之敎聲,斯版章有流傳之簡冊。國之寶也,書用識哉!
伏願定此鉛黃,付之剞劂,珍藏館閣,少充東壁之儲,頒布邇遐,用作南車之指。如此,則理會不遺於地道,西淸之琬琰流香;山河定分於天書,南國之泰盤永奠。煥乎韙哉!臣等下情不勝戰慄之至!謹奉表隨進以聞。
奉
硃批依奏欽此
臣高春育
臣劉德稱
臣陳燦
大南一統凡例(凡三十則)
編輯一、是志奉 準欽修自成泰十八年之前,故凡事在十九年以後者,均未登載。
一、天文分野,竝去極度數,茫渺難稽;說者又不一,無從占驗。姑依舊說登錄,頗這全圻亦略相同。特於承天、清化二轄詳志之﹐一以表帝都,一以基王跡。餘省皆略敍,庶無堆疊。
一、京師係根本重地,特別志之,以表隆重。
一、書首先繪京師、皇城內各一全圖,明著城廓、宮殿、樓閣、部署、軍舍,統於尊也。
一、通國統繪大南國一全圖,中圻一別圖。內描畫國內諸山川、海瀆大勢,明著諸府、省及諸國界。餘諸府、縣、州不著,已詳於各省圖,省筆也。
一、每省道各繪一全圖,冠諸省首。內描畫諸名山大川,諸下游、海瀆,明著省城與諸府、縣、州,蒞所,諸條路及諸古跡,如古城、古壘之類。餘諸總社、村不便著,省煩耳。
一、諸省轄建置沿革,各具始末,逐一稽敍。閒有地轄旣分而事體相屬者,亦各備載,不厭重覆,俾觀者易於識認。
一、中圻氣候,均是地鄰溫帶,無甚懸殊。惟左圻距赤道較近,稍有異耳。志內所敍農期及潮候,詳略相因,可以參看。
一、風俗是教化所關。中州文獻雖大略相同,亦必按省登志。惟蠻土為氣習所囿,大都相類。只於清化、廣治二轄諸上游詳志之。餘省皆略觀者可以類推。
一、城池諸志,或先敍原蒞,後敍現蒞;或先敍今所,後敍原設,係是炤隨文勢,要得詳明,無甚分別。其閒有城壘者,具載規式餘,但敍治所,以省煩文。他若有城名而非所治,則別志於所屬條款之下〈如鎮海城、定北長城志於汛之下,佛誓城、槃闍城志於古蹟之下。〉。至如化外諸府縣,治無定所,闕而不載,略於遠也〈如清化之鎮蠻府與岑那縣、乂安之鎮邊府與車虎等縣。〉。
一、丁田數額,前此增減不一。茲奉據成十一年新改議定竝十八年徵收寔數,逐項登志,俾知大槩。此後增減如何,未能印定。
一、山川所以表鎮封域何轄。山分、江分多者,則志其大者,而小者亦以所近附之何轄。山川希少者,雖少必書,以表地轄之所有。其閒曰山、曰嶺、曰江、曰河,亦因其舊號而名之,意義非有甚別。至如上游諸蠻,分萬壑千峯,不能以徧舉者,略載之。
一、在兩轄分界之處,所有山川亦各分志,但略於此則詳於彼。明註於下,以便參攷〈如平定之虬蒙山,詳見富安志;河靜之藍江,詳見乂安志;橫山詳見廣平志。〉。
一、林岡、島嶼、湖澳、溪潭等類,或道路所經及民利所在者,擇而志之。餘從減省,免致煩瑣。
一、諸古蹟年代久遠,或僅存遺址,或已經剗平。各仍舊志之,存古也。
一、祠廟、寺觀,在處有之,不可勝紀。惟例有國祭或經奉 御賜匾額及稔著靈應,久稱名勝者方載,表靈異也。
一、山川社稷諸壇,其規制特詳於京師志。餘省但志其所在。他如規制無甚異者,略之。
一、神祠何係有事蹟可志者,各各註明。其有同此一位而奉祀多處者,此略彼詳,仍註明詳見某處,以便稽攷。
一、關汛有敍及屯堡諸要害者,今雖或經裁撤,然亦仍舊敍入,以見形勢之所在。至如巡隘等所,欽遵明命十七年 準,改為關及山源。屯堡諸要地亦各因類附焉。
一、驛站何係在千里路者,里數均各明著。至如新設等站,多為隨宜,條路里數長短不等。內所志長干丈尺,或行幾點鐘、幾日程,均從諸省咨文,以略見遠近之槩耳〈後里路亦同此。〉。
一、津渡係往來必由之路。故左右江岸之所在、社村名號,各有明著,以便識認。
一、官路、津渡閒有新設為橋,亦仍存其舊號〈如承天之香江渡、河靜之奈江渡。〉,而詳註所改於其下。
一、堤垻以辰蓄洩,農利攸關。惟承天一轄與諸省之有官堤,或經奉準所在修築,故特列為一條。餘省或無此項,或係方民些小私築者,毋須計列。
一、橋梁各所其長橫尺寸,但據諸省咨文,閒有用南尺、西尺不等,未能以一律齊。茲所用何尺,各註於下,俾有誌別。就中或鐵橋,或木橋,各有明註,惟火車橋全用鐵架,不必另加鐵字。
一、官路諸橋,無論長短,一切備志。餘諸村落僻遠溪澗多歧,不勝載者,弗錄。
一、舖市多以社村為號,閒有俗號者,從俗志之:即註所在社村於其下。若零星聚集者,槩置不錄;及己經改廢者,不復追敍。〈如河靜羅山之浮石舖、乂安興元之舊𤎜市、廣治肇豐之古城市。〉
一、人物誌何係勳業素著及節義可風者,不拘官職大小,皆從寔編著。仍以年代久近為序,不泥官職之大小也。
一、本朝名臣,各已詳見本傳,茲各摘錄其梗槩,以省煩文。其未有本傳,而回休在奉準年月以前者,欽遵同慶三年《正編列傳》例,取次登載〈如廣治之陳廷肅、廣平之武仲平。〉。至如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及烈女、高僧,均有名於世。足以勸勵者,各以類附焉。
一、土產何係可充薦品,及經有稅額,與夫土宜所稱尤物者,各按地明註。餘諸食用之物,可充藥材,諸省所皆有者,查之《本草》,參以俗名,專於承天志內,逐一詳載。餘不詳者,皆略之。
一、京師,諸夏之本。都城在承天府,故諸志次序,以京師為首,次承天府,次左直〈南、義〉,次右直〈治、平〉,次左圻〈平定至平順〉,次右圻〈河靜至清化〉,次北圻〈十三宣〉,次外國屬地。附志於後,亦是居中制外之意。就中、南圻已歸讓地、北圻閒多分設,事屬一新﹐經商究未覆,無從稽查。姑且仍舊編錄,俾知所統,俟後另續。
職名
編輯奉開載諸臣職名:
總裁
輔政大臣太子少保、協辦大學士、領學臣部尚書、兼管國子監安春子高春育
纂修
禮部參知仍充臣劉德稱
鴻臚寺卿臣陳燦
編修
原翰林院侍讀,現陞鴻臚寺卿,辦理學部臣阮善行
原翰林院侍讀,陞光祿寺少卿休致臣張駿𣀳
原翰林院承旨,現平順省督學臣范克允
考校
翰林院著作臣黎完
原從七品,現學部司司務臣陳幹
謄錄
正七品臣黎元熙
從七品臣阮適
從七品臣黎諄
正八品臣阮仲梃
正八品臣楊興琅
從八品臣潘文熠
從八品,現丁艱臣陳文耀
收掌
正九品臣阮大端
目次
編輯- 分野
- 沿革
- 形勢
- 氣候
- 風俗
- 城池
- 學校
- 戶口
- 田賦
- 山川
- 溪潭
- 古蹟
- 祠廟
- 寺觀
- 關汛
- 驛站
- 里路
- 津渡
- 橋樑
- 堤堰
- 市集舖店附
- 人物孝子、烈女、僧釋附
- 土產
卷次
編輯- 卷之一 京師
- 卷之二 承天上
- 卷之三 承天人物竝土產上
- 卷之四 承天土產下
- 卷之五 廣南
- 卷之六 廣義
- 卷之七 廣治
- 卷之八 廣平
- 卷之九 平定
- 卷之十 富安
- 卷之十一 慶和
- 卷之十二 平順寧順道附
- 卷之十三 河靜
- 卷之十四 乂安上
- 卷之十五 乂安下
- 卷之十六 清化上
- 卷之十七 清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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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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