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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釋集散品第九(卷第四十二)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鳩摩羅什奉 詔譯

【經】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覺、不得是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當為誰說般若波羅蜜?

「世尊!我不得一切諸法集散,若我為菩薩作字言菩薩,或當有悔!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世尊!我不得色集散乃至識集散,若不可得,云何當作名字?世尊!以是因緣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名字無所有故。

「世尊!我亦不得眼集散乃至意集散,若不可得,云何當作名字,言是菩薩?世尊!是眼名字乃至意名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名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世尊!我不得色集散乃至法集散,若不可得,云何當作名字,言是菩薩?世尊!是色字乃至法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眼識乃至意識,眼觸乃至意觸,眼觸因緣生受乃至意觸因緣生受,亦如是。

「世尊!我不得無明集散,乃至不得老死集散。世尊!我不得無明盡集散,乃至不得老死盡集散。

「世尊!我不得婬怒癡集散、諸邪見集散,皆亦如是。

「世尊!我不得六波羅蜜集散,四念處集散乃至八聖道分集散,空、無相、無作集散,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集散,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捨、念天、念善、念入出息、念身、念死集散;我亦不得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集散。世尊!我若不得六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集散,云何當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世尊!我不得如夢五陰集散,我不得如響、如影、如焰、如化五陰集散,亦如上說。世尊!我不得離集散,我不得寂滅、不生不滅、不示、不垢不淨集、散。

「世尊!我不得如、法性、實際、法相、法位集散,亦如上說。

「我不得諸善不善法集散,我不得有為無為法、有漏無漏法集散,過去、未來、現在法集散,不過去、不未來、不現在法集散。何等是不過去、不未來、不現在?所謂無為法。世尊!我亦不得無為法集散。

「世尊!我亦不得佛集散。世尊!我亦不得十方如恆河沙等世界諸佛及菩薩、聲聞僧集散。世尊!我若不得諸佛集、散,云何當教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世尊!是菩薩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世尊!我亦不得是諸法實相集散,云何當與菩薩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諸法實相名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名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名字不住,亦不不住。」

【論】

問曰:

先品中已說「不見菩薩、菩薩字、般若波羅蜜,一切諸法不內、不外、不中間」等,今何以重說?

答曰:

有四種愛:欲愛、有愛、非有愛、法愛。欲愛,易見,其過不淨等。有愛,無不淨等,小難遣。非有愛,破有,似智慧故,難遣。法愛者,愛諸善法利益道者。法愛中過患難見,故重說;譬如小草加功少易除,大樹功重難除。

復次,上法與此法有同、有異:彼聞說「菩薩字不見」;此中說「菩薩字不覺、不得」,以不覺、不得故不見,非是智慧力少故不見。

問曰:

未行般若波羅蜜時,為有菩薩耶?今何以故言「不見菩薩行般若波羅蜜」?

答曰:

從無始已來眾生不可得,非行般若波羅蜜故不可得。但以虛誑顛倒,凡夫人隨是假名故謂為有;今行般若波羅蜜,滅虛誑顛倒,了知其無,非本有今無;本有今無,則墮斷滅。

復次,須菩提心悔,畏破妄語戒。所以者何?佛法中一切諸法決定無我,而我說言「有菩薩,為說般若波羅蜜」,則墮妄語罪,是故心悔。

復次,有心悔因緣:一切法以不可得空故皆空。所以者何?無集、無散故。

譬如眼、色因緣生眼識,三事和合故生眼觸,眼觸因緣中即生受、想、思等心數法。是中邪憶念故,生諸煩惱罪業;正憶念故,生諸善法。善惡業受六道果報,從是身邊復種善惡業。如是展轉無窮,是名為「集」。餘情亦如是。

「散」者,是眼識等諸法,念念滅故、諸因緣離故。是眼識等法,生時無來處,非如田上穀,運致聚集;若滅時無去處,非如散穀與民。

是名略說諸法集散相。生時無所從來,散時無所去,是諸法皆如幻化,但誑惑於眼!

問曰:

若爾,有集散相,須菩提何以言「不覺、不得」?

答曰:

無來處故,集不可得;無去處故,散不可得。

復次,生無故集不可得,滅無故散不可得。畢竟空故集不可得,業因緣不失故散不可得。

復次,觀世間滅諦故,集不可得;觀世間集諦故,散不可得。

如是等義,當知集散不可得,云何當作菩薩字?若強為名,是名亦無住,亦無不住。

問曰:

是名字何以故不住?

答曰:

名字在法中住,法空故,名字無住處。如車,輪、輞、輻、轂等和合故有車名,若散是和合,則失車名。是車名非輪等中住,亦不離輪等中住;車名字,一、異中求,皆不得!失車名字故,名字無住處。因緣散時尚無,何況因緣滅!眾生亦如是,色等五眾和合故,有眾生字;若五眾離散,名字無住處。五眾離散時尚無,何況無五眾!

問曰:

若散時名字不可得,和合未散時則有名字,何以言「不可得」?

答曰:

是菩薩名字一,五眾則有五,一不作五、五不作一。若五作一,如五匹物不得為一匹用;若一作五,如一匹物不得為五匹用。以是故,一菩薩字不得五眾中住。

「非不住」者,若名字因緣和合無,則世俗語言、眾事都滅;世諦無故,第一義諦亦無;二諦無故,諸法錯亂!

復次,若因緣中有名字者,如說火則燒口,說有則塞口。若名字不在法中者,說火不應生火想,求火亦可得水。從久遠已來,共傳名字故,因名則識事。以是故說「名字義非住非不住」。

復次,是中須菩提自說因緣:「無所有故,是名字非住非不住。」

如菩薩名字,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亦如是。

問曰:

如上來說「五眾諸法集散不可得」,今何以復說五眾?

答曰:

上直說五眾,今說五眾如夢、如幻。

復次,有人謂「凡夫人五眾虛誑不實,如夢,聖人五眾非是虛誑」;以是故,須菩提說:「如夢、如幻,同皆不住。」

問曰:

十譬喻中何以但說五事?

答曰:

若說十事,無在;但以隨眾生心說五喻,事辯故不盡說。或以五眾故說五喻。餘法亦如是。

「離」有二種:一者、身離,二者、心離。身離者,捨家恩愛世事等,閑居靜處;心離者,於諸結使,悉皆遠離。

復有二種「離」:一者、諸法離名字,二者、諸法各各離自相。

此中說後二種離。所以者何?此中破名字故,餘處自相離。小乘法中,多說前二離。

「寂滅」亦有二種:一者、淳善相寂滅惡事,二者、如涅槃寂滅相,觀世間諸法亦如是。此中但說後寂滅。

「不生」亦有二種:一者、未來、無為法名不生,二者、一切法實無生相,生不可得故。此中但說後不生。

「不滅」有三種:智緣滅,非智緣滅,無常滅。此中說無常滅;與此相違,故名「不滅」。

「不示」者,一切諸觀滅,語言道斷故,無法可示是法如是相——若有、若無,若常、若無常等。

「不垢不淨」、「如」、「法性」、「實際」、「法相」、「法位」義如先說。

問曰:

五眾法有集散,與此相違故言「不集不散」;如、法性、實際等無相違故,云何言「不集不散」?

答曰:

行者得如、法性等故名為「集」,失故名為「散」;如虛空雖無集無散,鑿戶牖名為「集」,塞故名為「散」。

「善」、「不善」,乃至「十方如恆河沙等諸佛」義,如先說。

是諸佛法及佛名字,無所依止,故皆空,不住、非不住。

【經】

「世尊!諸法因緣和合,假名施設,所謂菩薩。是名字於五受陰中不可說,十二入、十八界,乃至十八不共法中不可說,於和合法中亦不可說。世尊!譬如夢,於諸法中不可說;響、影、焰、化,於諸法中亦不可說;譬如名虛空,亦無法中可說。

「世尊!如地、水、火、風名,亦無法中可說;戒、三昧、智慧、解脫、解脫知見名,亦無法中可說;如須陀洹名字,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字,亦無法中可說;如佛名、法名,亦無法中可說——所謂若善、若不善,若常、若無常,若苦、若樂,若我、若無我,若寂滅、若離,若有、若無。

「世尊!我以是義故心悔:一切諸法集散相不可得,若為菩薩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若菩薩摩訶薩聞作是說,般若波羅蜜如是相、如是義,心不沒、不悔、不驚、不畏、不怖,當知是菩薩必住阿鞞跋致性中,住不住法故。」

【論】

釋曰:

上來「非住、非不住門」破菩薩名字及諸法;今以「異門」破菩薩名字,無法可說為菩薩。何以故?菩薩非是五眾,五眾非是菩薩;五眾中無菩薩,菩薩中無五眾;五眾不屬菩薩,菩薩不屬五眾;離五眾無菩薩,離菩薩無五眾。如是菩薩名字不可得,當知是空。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

譬如夢中有所見,皆是虛妄不可說,此夢中無有定法相——所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但有誑心。餘影、響、焰、化,亦如是,但誑耳目!

如虛空,一切法中不可說,無相故。虛空與色相違故,不得說名為色;色盡處亦非虛空,更無別法故。若謂入出為虛空相,是事不然!是身業非虛空相;若無相,則無法。以是故,虛空但有名字。菩薩名字亦如是。

問曰:

如夢、虛空等,可但有名字;云何地、水、火、風實法,亦但有名字?

答曰:

無智人謂地等諸物以為實;聖人慧眼觀之,皆是虛誑。譬如小兒見鏡中像,以為實,歡喜欲取,謂為真實;大人觀之,但誑惑人眼。諸凡夫人見微塵和合成地,謂為實地;餘有天眼者,散此地,但見微塵;慧眼分別破散此地,都不可得。

復次,初品論中種種破身相,如身破,地亦破。

復次,若地是實,云何一切火觀時皆是火?若以禪定觀為實,佛說「一切法空」為虛妄,但是事不然!

水、火、風亦如是。

如四大為身,本猶尚爾,何況身所作持戒等諸業而不空!如戒等麁業尚空,何況禪定、智慧、解脫、解脫知見等而不空!

若戒等五眾空者,何況是因緣得諸聖道果而不空!若聖道果空者,何況須陀洹人乃至佛而不空!

以是故,菩薩名字雖善法乃至有無法中出,不名為善乃至不名為有無,集散不可得故。

須菩提知空相如是,云何說名菩薩為說般若波羅蜜?若菩薩聞是,不恐不畏,則是阿鞞跋致性中住,以如不住法住故。

「阿鞞跋致性」者,是菩薩未得無生法忍,未從諸佛授記,但福德、智慧力故,能信樂諸法畢竟空,是名「阿鞞跋致性中住」,得阿鞞跋致氣分故;如小兒在貴性中生,雖未成事,以姓貴故便貴。

【經】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色中不應住,受、想、行、識中不應住;眼、耳、鼻、舌、身、意中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中不應住;眼識乃至意識中不應住,眼觸乃至意觸中不應住,眼觸因緣生受乃至意觸因緣生受中不應住;地種,水、火、風、空、識種中不應住;無明乃至老死中不應住。何以故?世尊!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世尊!色空不名為色,離空亦無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空,不名為識,離空亦無識;識即是空,空即是識。乃至老死、老死相空。世尊!老死空不名為老死,離空亦無老死;老死即是空,空即是老死。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不應色中住,乃至老死中亦不應住。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四念處中不應住。何以故?四念處、四念處相空。世尊!四念處空不名為四念處,離空亦無四念處;四念處即是空,空即是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中不應住。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檀波羅蜜中不應住,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中不應住。何以故?檀波羅蜜、檀波羅蜜相空,乃至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相空。世尊!檀波羅蜜空不名為檀波羅蜜,離空亦無檀波羅蜜;檀波羅蜜即是空,空即是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不應六波羅蜜中住。」

【論】

釋曰:

上須菩提以「謙讓門」說般若,雖言不說,而實為諸菩薩說般若波羅蜜。今須菩提以「不住門」直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有種種名字:「觀」、「修」、「相應」、「合」、「入」、「習」、「住」等,是皆名「修行般若波羅蜜」;但種種名字說,聞者歡喜。

復次,小有差別:「行」名聽聞、誦讀、書寫、正憶念、說、思惟、籌量、分別、修習等,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總名為「行」。是行中分別故:初者名「觀」,如初始見物;日日漸學是名「習」;與般若波羅蜜相可,是名「合」;隨順般若波羅蜜,名「相應」;通徹般若波羅蜜,是名為「入」;分別取相有是事,名為「念」;常行不息,令與相似,是名為「學」;學已,巧方便觀,知是非得失,名為「思惟」;以禪定心共行,名為「修」;得是般若波羅蜜道不失,是名「住」;與住相違,名「不住」。

問曰:

先說諸法空,即是不住,今何以說「諸法中不應住」?

答曰:

先雖說,著法愛心難遣故,今更說。

復次,有無相三昧,入此三昧,於一切法不取相而不入滅定。菩薩智慧不可思議,雖不取一切法相,而能行道。如鳥於虛空中,無所依而能高飛;菩薩亦如是,於諸法中不住,而能行菩薩道。

問曰:

人心得緣便起,云何菩薩於一切法不住而不入滅定中?

答曰:

此中須菩提自說,所謂:「色、色相自空,色空為非色,亦不離空有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義,第二品中已說。乃至不應六波羅蜜中住亦如是,以空故無所住。

【經】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文字中不應住,一字門、二字門,如是種種字門中不應住。何以故?諸字、諸字相空故,亦如上說。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諸神通中不應住。何以故?諸神通、諸神通相空,神通空不名為神通,離空亦無神通;神通即是空,空即是神通。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諸神通中不應住。」

【論】

釋曰:

有二種菩薩:一者、習禪定,二者、學讀。

坐禪者,生神通;學讀者,知分別文字。「一字門」者,一字一語,如地名「浮」。「二字門」者,二字一語,如水名「闍藍」。「三字門」者,如水名「波屍藍」。如是等,種種字門。

復次,菩薩聞一字,即入一切諸法實相中。如聞「阿」字,即知諸法從本已來無生,如是等。如聞「頭佉」,一切法中苦相生,即時生大悲心。如聞「阿尼吒」,知一切法無常相,即時入道聖行。餘如「文字陀羅尼」中廣說。

「神通」義,先已說。

是二事畢竟空故,菩薩不於中住。

【經】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色是無常不應住,受、想、行、識是無常,不應住。何以故?無常、無常相空。世尊!無常空不名無常,離空亦無無常;無常即是空,空即是無常。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色是無常不應住,受、想、行、識是無常不應住。色是苦不應住,受、想、行、識是苦不應住;色是無我不應住,受、想、行、識是無我不應住;色是空不應住,受、想、行、識是空不應住;色是寂滅不應住,受、想、行、識是寂滅不應住,色是離不應住,受、想、行、識是離不應住,亦如上說。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如相中不應住。何以故?如相、如相空。世尊!如相空不名為如,離空亦無如;如即是空,空即是如。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法性、法相、法位、實際中不應住。何以故?實際空。世尊!實際空不名為實際,離空亦無實際;實際即是空,空即是實際。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一切陀羅尼門中不應住,一切三昧門中不應住。何以故?陀羅尼門、陀羅尼門相空,三昧門、三昧門相空。世尊!陀羅尼門、三昧門空不名為陀羅尼門、三昧門,離空亦無陀羅尼、三昧門;陀羅尼、三昧門即是空,空即是陀羅尼、三昧門。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中不應住。

「世尊!如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無方便故,以吾我心,於色中住,是菩薩作色行;以吾我心,於受、想、行、識中住,是菩薩作識行。若菩薩作行者,不受般若波羅蜜,亦不具足般若波羅蜜;不具足般若波羅蜜故,不能得成就薩婆若。世尊!如是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無方便故,以吾我心,於十二入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中住,是菩薩作十二入乃至作陀羅尼、三昧門行。若菩薩作行者,不受般若波羅蜜,亦不具足般若波羅蜜;不具足般若波羅蜜故,不能得成就薩婆若。何以故?色是不受,受、想、行、識是不受。色不受則非色,性空故;受、想、行,識不受則非識,性空故。十二入是不受,乃至陀羅尼、三昧門是不受。十二入不受,則非十二入;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不受,則非陀羅尼、三昧門,性空故。般若波羅蜜亦不受,般若波羅蜜不受,則非般若波羅蜜,性空故。如是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應觀諸法性空。如是觀心無行處,是名菩薩摩訶薩不受三昧廣大之用,不與聲聞、辟支佛共。是薩婆若慧亦不受,內空故,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故。何以故?是薩婆若不可以相行得,相行有垢故。何等是垢相?色相乃至諸陀羅尼、三昧門相,是名垢相。是相若受若修,可得薩婆若者。」

【論】

釋曰:

無常等聖行,及如、法性、實際、陀羅尼、三昧門,先已說。

問曰:

垢法中不應住,以罪故;善、無記法中何故不應住?

答曰:

是雖非罪,而生罪因緣;如佛此中說:「有菩薩以吾我心行般若波羅蜜,住色中著色,為生色故作諸業;受、想、行、識亦如是。為起五眾故行,是為不取般若波羅蜜。」是人雖言「我行般若波羅蜜」,是為世間行,不具足般若波羅蜜故,不能至一切智。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亦如是。

此中須菩提自說不住因緣,所謂色是不受,若色不受則非色,性常空故。

問曰:

是色無常、苦、空等,過罪故不受;譬如熱金丸,雖有金可貪,但以熱故,知不可取。如是者有何咎,而強破五眾法?

答曰:

有二種著:一者、欲著,二者、見著。有人觀是無常、苦等,破欲著,得解脫。或有人雖觀無常等,猶著法生見;為是人故,分別色相空,如是則離見著。

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亦如是。

問曰:

聲聞、辟支佛,一切法不受故漏盡;此中云何說「不受三昧,不與二乘共」?

答曰:

彼雖有不受三昧,無有廣大之用,不利不深,亦不堅固。

復次,聲聞、辟支佛漏盡時,得諸法不受。菩薩久來知一切法不受,皆如無餘涅槃畢竟空,是故說「不與二乘共」。

復次,二乘有習氣,有礙有障故,雖有無受三昧,不清淨;如摩訶迦葉聞菩薩伎樂,於坐處不能自安。諸菩薩問言:「汝頭陀第一,何故欲起似舞?」迦葉答言:「我於人天五欲中永離不動;此是大菩薩福德業因緣變化力,我未能忍!如須彌山王,四面風起,皆能堪忍;若隨嵐風至,不能自安。」聲聞、辟支佛習氣,於菩薩為煩惱。

復次,此無受三昧,惟佛遍知;菩薩求佛道故,雖不能遍,而勝於二乘,以是故說「不與二乘共」。以人貴重是不受三昧而生著心,是故須菩提說:「不但是三昧不受,色乃至一切種智皆不受。」所以者何?須菩提自說因緣,所謂「十八空故不受」。

問曰:

何以故用是十八空觀諸法皆空?

答曰:

此中須菩提自說因緣:「取相著故,生諸結使。」「相」者,色乃至陀羅尼門、諸三昧門相,皆是煩惱根本。若佛法中,乃至無有法微相可取者。

【經】

「先尼梵志於一切智中終不生信。云何為信?信般若波羅蜜,分別解知,稱量思惟,不以相法,不以無相法。如是先尼梵志,不取相,住信行中;用性空智,入諸法相,不受色,不受受、想、行、識。何以故?諸法自相空故,不可得受。是先尼梵志非內觀得故見是智慧,非外觀得故見是智慧,非內非外觀得故見是智慧,亦不無智慧觀得故見是智慧。何以故?梵志不見是法、知者、知法、知處故。此梵志非內色中見是智慧,非內受想行識中見是智慧;非外色中見是智慧,非外受想行識中見是智慧;非內外色中見是智慧,非內外受想行識中見是智慧;亦不離色、受、想、行、識中見是智慧,內外空故。先尼梵志此中心得信解於一切智,以是故,梵志信諸法實相,一切法不可得故。如是信解已,無法可受,諸法無相、無憶念故。是梵志於諸法亦無所得,若取、若捨,取、捨不可得故。是梵志智慧亦不念,諸法相不念故。

「世尊!是名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此彼岸不度故。是菩薩色、受、想、行、識不受,一切法不受故;乃至諸陀羅尼、三昧門亦不受,一切法不受故。是菩薩於是中亦不取涅槃,未具足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未具足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何以故?是四念處非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非十八不共法,是諸法非法,亦不非法。是名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色不受乃至十八不共法不受。」

【論】

問曰:

此中何因緣說先尼梵志?

答曰:

此經種種因緣說法空,乃至無微相可取。人心疑怪不信,是理難見,以畢竟無相故。以是故須菩提引證小乘中尚有法空,何況行大乘法者而不信法空!

復次,如刪若婆婆羅門,善知一切智人相,見菩薩食乳糜,知今日當成佛。先尼,是其舅也。

耆年智德,有大名聞,出家廣讀一切經書,修心坐禪學道,時時,欲求智慧故,往詣論議堂。諸梵志言:「六師皆自稱一切智。不蘭迦葉有大名聞,是大眾師;其弟子死,若小、若大,皆不說其生處;餘五師弟子死,若小、若大,皆說其生處。佛亦是大師,有大名聞;其弟子死,小者說其生處,大者不說其生處。」先尼聞已,異時詣佛所,問訊已,一面坐。

問佛言:「佛聽,當問!」

佛言:「恣汝所問。」

先尼言:「昔我一時曾到論堂,與諸人論議;如昔所聞,具向佛說。是時我作是念:佛法說弟子小者更生,大者不生,何者為定?」

佛告先尼:「我法甚深,微妙難解!汝等長夜著諸異見、異欲、異法,汝於我法不能自見!」

先尼梵志白佛言:「我心敬佛,願加愍念,為說妙法;令我於坐得眼,無令空起!」

佛問梵志:「於汝意云何?汝見是色如去不?」

答言:「不也!」

「受、想、行、識如去不?」

答言:「不也!」

「色中如去不?」

答言:「不也!」

「受、想、行、識中如去不?」

答言:「不也!」

「離色如去不?」

答言:「不也!」

「離受、想、行、識如去不?」

答言:「不也!」

「汝更見無色,無受、想、行、識如去者不?」

答曰:「不也!」

「若汝種種門不見如去者,應生疑言:佛法何者為定?」

答曰:「不應!」

佛告先尼:「若我弟子是法中不了了知者,說有後生,本來有我慢等殘故;若我弟子了了解知是義者,不說其生處,本來我慢等無殘故。」

先尼聞是已,即時得道;得道已,從坐起,白佛言:「願得出家為道!」即時鬢髮自墮,便成沙門,不久得阿羅漢,從佛得眼不虛故。

是經論議:先尼信者,信「佛能令我得道」,是名初信。然後聞佛破吾我,從本已來,常自無我;無我故,諸法無所屬、如幻、如夢、虛誑不實,不可得取。得是信力已,入諸法實相,不受色是如去乃至識是如去。

問曰:

梵志何以答佛皆言「不也」?

答曰:

梵志本總相為我,佛今一一別問,以是故答佛言:「不也。」

復次,梵志聞人二種說我:或有說五眾即是我,或有說離五眾別有我。

若五眾即是我,則無別我。所以者何?我是一,眾是五,一不作五,五不作一。復次,五眾無常生滅相,五眾是我亦應生滅;若生滅者,則失罪福。是五眾從因緣和合生,不自在;我若爾者,何用我為!不自在故。如是等過罪故,不得說言「色如去,受、想、行、識如去」。

離五眾亦不應有我,無相故。若知、見、受等,是皆五眾相,非是我相,智者云何說「離五眾而有我」?以是故言「不也」。若有言「別更有我,無五眾」,是亦不然,皆是顛倒妄見分別。

如是種種因緣知無我,「我」即是「如去」。諸法亦爾,皆同如去;以無主故,法無所屬。

復次,梵志推求得道智慧,於四處求之,皆無定相,所謂觀自身五眾名為內,外觀他身名為外,彼此名為內外——是三種智慧不得道,無智慧亦不得道。

復次,內者內六入,外者外六入。

復次,內名能觀智慧,外名所觀處。

是先尼知諸觀皆有過罪。何以故?內以智慧力故,謂外諸法是常、無常、有、無等,非外法有定相;若有定相,則無智用。又此智慧從外法因緣生,外法相不定故,智慧亦不定;如稱為物故、物為稱故,二事相待,若離物無稱、離稱無物。無量教智名得道方便,得名得聖道果。

復次,略說實智慧義,所謂不見內五眾中,不見外五眾中,亦不見內外五眾中,亦不見離五眾中,見是智慧為實。

以無常智慧觀五眾無常,是智慧從因緣和合故有不實。著觀者邪見,不著者得道;若無常相是實者,何故著而不得道?以是故,一切內外不見定智慧。

若離是無常等觀得道者,一切凡人亦應得道,以是故說「離是智慧,亦無所得」。

爾時,梵志以是智慧,於一切法中心得遠離,於智慧亦復遠離;一切我見等取相邪見,一切皆滅,亦不從無智得。

爾時,梵志歡喜,觀無量法性相,佛真為大師!

「不捨」者,諸法中皆有助道力故。

「不受」者,諸法實相畢竟空無所得故不受。

復次,諸結使煩惱,顛倒虛妄故無所捨;但知諸法如實相,無相,無憶念故。是名「菩薩不受、不捨波羅蜜」,名為般若波羅蜜。此彼岸不度故,世間即是涅槃相,涅槃相即是世間相,一相,所謂無相。若如是知,應當滅;以未具足諸功德故不滅,大慈悲、本願力故不滅。雖求佛道,於此法中亦無好醜相及受捨相。以是故,非法亦非非法。是名「菩薩般若波羅蜜,一切相不受」。

大智度論卷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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