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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69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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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69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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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高檢廳偵查內亂案羈押期間應自該廳檢察所依刑訴條例七七條執行羈押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