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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8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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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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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懲治盜匪條例頒布後本應適用該條例處斷案件地方廳誤引刑律判決上訴時仍應適用懲治盜匪條例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