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796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795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796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797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律第三百五十三條之預謀係就收受藏匿人與和誘人相約在實施誘拐以前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