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縣金元鎮全面加強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實施方案

金元鎮全面加強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實施方案
2022年1月14日
發布機關:中共大英縣金元鎮委員會 大英縣金元鎮人民政府

為全面加強我鎮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強化對精神病人的治療康復與管理工作,提高常態和動態環境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水平,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確保我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分級管理、突出重點」的原則,全面採集掌握全鎮精神病人數據,齊抓共管、全面加強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有效預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禍事件案件發生,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鎮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有序開展,特成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

組 長:吳坤杜 黨委書記

    劉 鋒 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周洪兵 副鎮長、金元派出所所長

    楊 園 金元衛生院副院長

成 員:劉昌林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王 聰 社事辦主任

    吳治賢 金元派出所副所長

    周海燕 殘聯專干

    各村(社區)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昌林同志兼任,負責辦公室具體工作。

各村(社區)在鎮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日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使鎮、村、社三級管控網絡切實發揮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精神病人管控工作,進一步規範和提高我鎮對精神病人的整體管控能力,實現以下目標:

(一)將轄區內精神病人全部納入管控範圍,確保轄區內精神病人特別是重性精神病人底數清、情況明;

(二)按照實際居住地逐一落實管控措施,確保精神病人全部得到有效管治,需要住院的重性精神病人全部落實入院治療,確保不失管,不失控。

(三)及時發現可能對公共和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各類精神病人,做到隨發現、隨控制,妥善處置。

(四)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禍事件案件,避免造成惡劣影響。

(五)精神病達到三級以上且符合條件的,申請監護費用。

四、任務分工

(一)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負責對精神病人管控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督促,制定我鎮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健全鎮、村(社區)管控網絡,全面掌握我鎮精神病人管控情況,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各村(社區)聯席會議,研究、制定及部署各重點敏感時期工作方向和內容;組織開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宣傳培訓;組織實施精神病人管控各項具體工作;掌握全鎮開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情況,將各村(社區)開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情況納入綜治維穩考核。

(二)殘聯: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範》做好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禍危險性評估分級工作;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精神衛生知識和應急處置培訓工作,落實精神病人的診療、訪視,做好免費發放精神藥品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精神病人的社區康復工作;做好精神病人的殘疾等級評定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對急需治療的精神殘疾人實施救治。

(三)派出所:對重性精神病人落實動態管控措施,嚴防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禍,依法對觸犯刑法的重性精神病人實施強制治療,妥善處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禍事件,對流浪精神病人進行甄別核實。

(四)社事辦:負責全鎮無法定撫養人和贍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等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對流浪精神病人開展救助、救治。

(五)衛生院:負責建立健全三級預防網絡,逐步與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相銜接;負責易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療期間的管理;組織肇事肇禍精神病患治療和康復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和技術指導;開展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調查和信息收集,建立監測、診斷、風險等級評估、定點強制治療「四位一體」工作體系;普及精神衛生知識,做好重點人群心理干預。

(六)各行政村(社區):成立精神衛生關愛幫扶小組(見附件),掌握轄區內精神病人的底數、具體情況、去向和現實表現,及時向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派出所匯報精神病人變動情況(包括新發現、遷入、遷出、住他處、住院、死亡等);做好重點、敏感時期肇事肇禍及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走訪和巡查工作,切實掌握精神病患者動向和現實表現,發現失聯人員及時報告,對發生肇事肇禍的精神病患者及時處置並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將必須住院治療的精神病人送院治療;對在家看護的易肇事肇禍等重性精神病患與監護人簽訂責任狀,加強看護,並協同監護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對無監護人、生活無着落、流浪社會的精神病人及時與金元派出所聯繫送精神病院治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管控工作,嚴格落實管控措施。要按照「三個一」(一個重性精神病患者、一個管控幫扶小組、一套管控方案)的工作要求各行政村(社區)對本轄區內重性精神病人落實監控,全面落實「鎮、派出所、村居(社區)、家庭」四級救治管控工作小組,切實加強日常管理服務,重點做好心理疏導,幫助其解決好生產、生活遇到的困難,防止病情反覆和脫管失控。

(二)加強動態分級管控,建立信息反饋機制。對必須入院治療的重性精神病人要開展強制治療和落實集中收治;對建議住院精神病人,積極動員其監護人或近親屬送院治療,並提供便利服務措施。要嚴格落實精神病人情況月排查制度,對有肇事肇禍、滋事鬧事傾向的病人,落實經常走訪,掌握動態,並建立每月聯絡制度,通報病人情況。對每次走訪、排查出來的情況實時進行錄入上報,對工作情況進行動態更新。對未能入院治療的易肇事肇禍及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應由鎮、村與其監護人或近親屬簽訂責任書,積極落實四方管控措施,同時村精防幹部、精防醫生等相關工作人員應認真落實定期回訪制度,確保精神病人不脫管失控。對一般精神病人,要加強日常走訪和關愛幫扶,切實採取措施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和病情救治。

(三)強化一站式服務,切實做好生活救助和政策扶持。對排查出的精神病患者要聯合其他部門開展核實診斷、危險性評估,對符合條件的精神病患者從優從快辦理殘疾證和低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即時開通免費服藥政策。

(四)強化應急處置,確保不發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禍案事件。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金元派出所、社事辦、殘聯、村(社區)、監護人強化聯動,落實信息共享機制,信息及時反饋、定期通報,一旦發現精神病患者有肇事肇禍的苗頭,及時預警管控,迅速出警穩控並妥善採取看護治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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