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國志/卷十二

 熙宗孝成皇帝三 大金國志
卷十二 熙宗孝成皇帝四
海陵煬王上 

皇統五年春正月,復教坊樂於工,凡二百有五人。

創屯田軍,凡女真、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徙居中州,與百姓雜處,計其戶口授以官田,使其播種,春秋量給衣馬。若遇出軍,始給其錢米。凡屯田之所,自燕山之南,淮、隴之北,皆有之,多至六萬人,皆築壘於村落間。

秋七月,國中大旱,飛蝗蔽日。是月,詔蠲民租。

時有蒙兀之擾,又有旱荒之憂,民不聊生甚矣。

頒行《皇統新律》千餘條。

《新律》之行,大抵依倣大宋,其間亦和創立者,如毆妻至死,非用器刃者,不加刑。他率類此。徒自—年半至五年,杖自百二十至二百,皆以荊決臀,仍拘役之,使之雜作。惟僧尼犯姦及強盜,不論得財不得財,並處死,與古制異矣,大概國法酷嚴。

北人官漢地者,皆置通事,即譯語官也。而通事之舞法尤甚,上下重輕皆出其手,招權納賄,二三年皆致富,民俗苦之。有銀珠哥大王者,以戰多於貴顯,而不諳民事。嘗留守燕京,有民數十家,負富僧金六七萬緡,不肯償,僧誦言欲申訴,逋者大恐,相率賂通事,祈緩之。通事曰:「汝輩所負不貲,今雖稍遷延,終不能免。苟能厚謝我,我為汝致其死。」皆欣然許諾,僧既陳牒,跪聽命,通事潛易他紙。譯言曰:「久旱不雨,僧欲焚身動天,以蘇百姓。」銀珠笑,即書牒尾稱「賽哏」者再。庭下已有牽櫳官二十輩,驅之出,僧莫測所以,扣之,則曰:「賽哏,好也,狀行矣。」須臾出郭,則逋者已先期積薪,擁僧於上,四面舉火,號呼稱冤,不能脫,竟以焚死。

九月,河決李固渡,漂居民五千餘家,詔起曹、單、拱、亳及應天五郡下修之。民有地一頃者出一夫,不及者助夫之費。凡役二萬四千夫,五十四日而畢。

皇統六年春三月,上以上京會寧府舊內太狹,纔如郡治,遂役五路工匠,撤而新之。規模雖倣汴京,然僅得十之二三而已。

夏,左副元帥撒離曷以罪誅。撻懶既死,或言其嘗與通謀故也。撒離曷者,女真人,不知其族屬之遠近。

女真萬戶湖沙虎北攻盲骨子,糧盡而還,為盲骨子襲之,至上京之西北,大敗於海嶺。

用兵糧道有三:一者屯戍,二者出疆,三者臨敵,金國俱失之。一者屯戍,則各人自營田以供歲計,無田者每人一月給粟七㪷,或折米四㪷五升,餘無分毫所得,此屯戍之失計也。二者出疆,因糧於敵,不計遠近,每人借支一月糧,計米四㪷五升。其人既負重甲,又為糧累,或賤售於人,或棄驢馬,或督之行遠則擲於路,由是飢饉不行,相結逃竄。敵或淸野,離散可待。此出疆之失計也。三者臨敵,並無火頭,負米自造,食罷而出。既出,更無供饋。或出營之久,或戰罷而歸,或傷重睏倦,有能造飯,有不能造飯者,此皆臨敵之失計也。三者俱失,盲骨子不毛之役,詎能久處乎?盲骨子在契丹時謂之朦骨國,其人長七八尺,捕生麋鹿食之,其目能視數十里,秋毫皆見。蓋不食煙火,故眼明。與大金隔一江,嘗渡江之南為宼,禦之則返,無如之何。

皇統七年春,宋遣沈昭遠來,賀上生辰,蓋國主以七夕為生日也。賀禮金茶器千兩,銀酒器萬兩,錦綺千匹。賀正旦禮物亦如之,蓋生辰使亦以正月至,不欲使人兩至也。

女真舊絶小,正朔所不及。其民不知紀年,問之則曰:「我見草靑幾度矣。」蓋以草一靑為一歲也。自興兵以後,寖染華風,將帥生朝皆自擇佳辰。粘罕以正旦,兀室以元夕,烏拽馬以上巳,國主以七夕矣。其他如重午、重九、中秋、中元、下元、四月八日,皆然。

秋九月,國主獵於陰山之北,遂至雲中府。冬十月,復歸上京。國主遣使,挾相士下兩河諸路,選民間室女,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得四十人。

是歳,朦骨國平。初,撻懶既誅,其子勝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與朦骨通。兀朮之未死也,自將中原所教神臂弓手八萬討之,連年不能克。皇統之六年八月,復遣蕭保壽奴與之和,議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團塞與之,歲遺牛羊米荳,且冊其酋長熬羅孛極烈,為朦輔國主,至是始和,歲遺甚厚。於是熬羅孛極烈自稱祖元皇帝,改元天興。大金用兵連年,卒不能討,但遣精兵,分據要害而還。

冬,都元帥兀朮薨。兀朮且死時,語其屬曰:「南宋軍勢強甚,宜益加好和,十數年後,南軍衰老,然後圖之。」

皇統八年四月,中京小雨大雷,羣犬數十爭赴土河而死,所可救者纔二三耳。國主之望國崖避暑。

五月,汴都太康縣一夕大雷雨,下冰龜,亙數十里,龜大小不等,首足卦文皆具。

九月,國主遣廉訪使蕭裕徧至諸路,詢民間,自郡守以下皆究其治狀而陞黜之。

十月,以故宋王宗幹之子岐王亮為左丞相。

時亮有包藏窺何之意。胙王元者,乃故主太祖旻之孫也,時太子未立,元居嫡長,以次當立。亮欲先除去,以為己計。因河南兵叛有妄稱「皇弟」者,亮誣以語相符合,實相連結,乃譖於主,置之重法。國人皆謂主淫於用刑,不知由亮之所陷也。亮頗能矯情飾貌,欺世盜名,故竊弄權柄,害及宗黨如此。

皇統九年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

黃頭女真者三千人叛,遣右都監拔束討之。

黃頭女真者,皆山居,號合蘇館女真。合蘇館,河西亦有之,有八館在黃河東,今皆屬大金,與金粟城、五花城隔河相近。三城八館,舊屬契丹,今屬西夏。大金約以兵取關中,以三城八館報之,後背約,再取八館,而三城在河西,屢戰不得。今此合蘇館,乃黃頭女真,非河西也。其人戇朴勇鷙,不能別死生。國中每出戰,皆被以重札,令前驅,謂之硬軍。後役之益苛。廩給既少,遇掠所得復奪之,不勝忿,遂叛。其人髭髪皆黃,目睛多綠,亦黃而白多。

十二月,左丞相岐王亮弒國主亶。國主平日嗜殺,晚年性尤暴,宗族大臣皆懼不免,相與結約,以伺其間。是夜,亮入國主吾寢所,先收其兵械,然後數其罪弒之。

亮以岐王充燕京留守,時在外也。諸王召之同謀,亮潛往上京,入駙馬宅,與燕趙諸王謀廢。駙馬曰:「有一人可同謀,乃內侍興國奴也。此人好犀帶,並岐王照夜白馬,惠之必從。」興國奴大喜,先往宮候主寢,匿其弓劍,又親往皇城東門,謂守門使者乞伏效里等曰:「主詔諸王議事,可開門。」既而駙馬及諸王相次而入,宮中燈燭如晝,諸王持劍直入帳前。主方熟寢,諸王叱曰:「無道之君,匹夫耳,可速斬之!」言訖而劍落,主驚覺而起,見諸王在前,大呼曰:「興國奴何在?」興國奴未及應,主已中數刃,嘆曰:「我何罪,汝等悖逆如是邪?」良久而死,駙馬以衾裹其屍。

詰旦,未知其所立,宗族大臣推尚書左丞相岐王亮好學知書,遂其立之。

諸王環立榻前,薄曉,諸官成班,諸王與駙馬共立亮為主。蕭玉仗劍,謂衆曰:「主上暴薨,岐王亮仁孝,可以治國,故立為君。今岐王已陞殿,汝等何不拜?」衆拜,亮遂即位,改元,赦天下。以興國奴為西道總管。蕭玉又奏曰:「臣請按行境內,以鎭壓不從者。」四十六日徧其境而回,除蕭玉東京留守。

亮立,追廢主為東昏王,亮死後,乃諡曰武靈皇帝,廟號閔宗。久之,又改成皇帝,廟號熙宗。熙宗自為童時聰悟,適諸父南征中原,得燕人韓昉及中國儒士教之,後能賦詩染翰,雅歌儒服,分茶焚香,弈棋象戲,盡失女真故態矣。視開國舊臣,則曰:「無知夷狄。」及舊臣視之,則曰:「宛然一漢戶少年子也。」自即位已來,左右儒臣諂諛成風,禁衛尊嚴,後宮盛色,舊日元勳將相,多所疏擯,而骨肉之間邪心始起。太宗之長子宋王宗盤,次曰兗國王宗雋,次曰虞王宗英,滕王宗偉,以次受誅。武元初起兵時,其主兵者曰晉王宗維,乃武元從兄之子,所謂相國粘罕也。其主謀者曰陳王希尹,亦武元疏族,於屬為子,所謂兀室也。又其次曰魯王昌,乃武元之從弟,所謂撻懶也。又其次曰撒離曷,為左副元帥,皆女真人,不知其屬之遠近。自熙宗淫刑肆虐,疑似濫誅,粘罕首罷兵柄,憤悒而亡,餘皆不免於誅,而太祖、太宗子孫誅戮殆盡。岐王肆逆,豈其報應之理固當然哉!

熙宗既弒,亮以刑餘之人,故不得入廟。其後世宗升之廟位。通論熙宗,在位凡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