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性理題記
這份文獻應使用傳統漢字,而非簡化字。校對時應以原文為準,特別注意簡化字與繁體字之間的一對多的對應關係以及異體字的使用。如果無法直接校對原文,請勿進行機器或人工轉換,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一般而言,文獻應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漢字。漢字簡化方案於1956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獻(如1956年前的文獻、未施行簡化字的地區文獻,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通常應保留使用傳統漢字。在漢字簡化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只有部分漢字被簡化的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等)通常應以原文形式保存。 |
《天方性理》題記 作者:喬松年 清 |
言心性,無異於儒家。言四元及天有九重,合於歐羅巴之法。蓋精研於程朱之理,又緯以泰西之學,遂能卓然成一家之言,為天方教中巨作。明未文體多詭,言理者尤多支碎。此書文筆昌明博大。蓋康熙間,景運方隆,文明煥發,而載筆之士,皆知聖道所歸,想見一時儒學之盛焉。
時同治丙寅歲仲春月。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安徽巡撫部院兼提督軍門喬松年閱畢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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