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佛下生度人正經》
諸佛下生品第二
天書
《玉佛下生度人正經》
囑咐玉佛品第三 
《玉佛下生度人正經》
掃滅邪神品第四
玉佛下生度人正經(1878 年)。

囑咐玉佛品第三:

  爾時, 彌勒尊佛,開布袋放出乾坤。 玉佛出定,禮拜世尊,

  佛言:「子曾發願,代吾下生,今此之時, 玉帝詔臨,汝當下生。」

  是時, 玉佛且喜且憂,上告:「 世尊教我下生,如何處應?

                 時當大劫,眾生愚頑,惡黨如何治之?如何教之?如何化之?如何救之?

                 願聞其詳,指教弟子,」

  世尊乃言:「適承天詔,開而見知,人當抽換之時,天遺魔王下世,抽換一切惡黨,皆是昊天。

        玉皇惠光聖目,親眼所視,一切世間,僧道官吏,人民不忠不孝,不公不法之過。

        今當除惡留善,抽除之際,汝去之時,有存善者,有改惡者,悉皆留之,皆與救護,

        如惡不肯改,無一片善之人,救之不得,刀兵水火,飢荒厄難,疫痢毒害,而盡滅之也。」

  玉佛曰:「如何是惡極可滅,願求分解。」

  世尊告 玉佛曰:「吾今與汝就此,上開玉詔,普放毫光,照耀下方,一一從至,玉詔中 觀其條晝。

           所有惡者,天遺魔王靈官,錄其名字,今當滅盡,數載汝當下生,見成功案。」

  是時, 世尊與 玉佛,同開法眼,正法今行,悉係魔王所錄,初見僧道,住居名山,處於華廈,晝楝雕樑,硃臺漆椅,穿不蠶之衣,吃不耕之飯,

      受免糧之田,享清閒之福,上除祖先之姓,次別父母之恩,全無片善,視如公務或姦於骨肉親房、

      或淫於客佃朋友,玷其母,淫其婦,殺其夫,醜及其宗親。如殺牲祭祀,食肉飲酒無厭。

  亦有為盜,為商,興詞告訟,恃其言勢,全不修行,當此抽換大半。

      子於下世,若能回心唸佛,孝順雙親,持齋修行,曾修片善者,悉與護持,免致除滅。

  次復觀見,一切官吏,不務清廉,惟利是圖,百般局段,殃害良民,以曲作直,以直作曲,不忠不孝,不明不廉,

      如此之人,皆當抽去。子於下世,若有片善,於身陰功。

      於子改心悔過,來入正宗,唸佛五聲,罪消福長。悉與護持,母致除滅,留侯太平,以受安樂。

  次復觀見,一切富豪,持其頑富,欺負善人,大斗量入,小斛與人,高抬時價,騙駭良民,利中生利,

      累倒小民,不知艱苦,全無慈悲,受享安閒,不信大道,不信佛法,不知厭足,富而越貪,謀人田地,占人子女,

      笑人修善,悔謗神明,日思夜算,全無善念,今當抽去。若有片善之功,可堪留取。子當護持,悉與留之。

  次復觀見,一切貧窮,不依本分,不肯固窮,不孝父母,不友兄弟,盜財竊取,有借無還,作賤五穀,

      怨天憾地,不思前生,未積修來,今生貧困,強貪不得,只管心貪,不信天地,不信吾法,不信報應,欺善怕惡,皆當抽去。

      子於下世,有回心向善,改過自新,念佛五聲,曾有才善尺因,皆當護持。

      若在刀兵,鎗刀之下不損,若遭病患,輕過便安不死,悉令住世,賜以和平,後亨太平,受共安樂。

  又見世間,為士之人,輕義造罪,笑侮風雷,不明天理。枉得聰明,不發善念,不信真佛,不從大道,乃祀邪神。

  又見農民作惡,罪貫滿盈,以致天遣,水旱相侵,仍不從善,禱於上天,永不思量,緋身不悟,乃向邪神所祝,又作諸般之惡,反遭種種之災。

  又見工藝之人,百般巧段,私害良民,再視為商旅不直,以假為真,長短稱尺,大小斗升,當面三般貿,賣百樣機關,欺懦弄善,動手暪眼。

  又見茶房酒店,三般買賣饒與精細,少與愚人,巧計百般,可憾可惡。

  又見公吏,弄法舞文,殃害良民,百般生事,

  又見女子,聚眾成群,亂行邪弊,愚人不悟,損財喪身,此等賤婦,百般迷人,害人性命,無有厭足,

  又見惡人,殺戮牛馬,騙罵害人,百般惡人,百般謀計,屈騙善良,名曰白占。

  又見軍人,倚恃軍勢,欺行良善,狹財取物,百般欺罔,一切善人。

  又見軍兵,出征之際,路途之間,枉行打奪,取捲人財,故殺善良,損壞家器。

  又見世人,不顧父母,遠去他方,自娶妻妾,求名求利,不知回頭。

  又見有人,不悟夫妻,父母,累世修來之因緣,拋棄落髲,修行求道,未得其功,先造其罪。

  又見世人,不依本分,將財物作,諸禮供養,木雕泥塑神佛,祈求功德,如此全無片功,必悟忠孝,必依本分,求福無邊,不必如斯,如此等人,悉皆抽去。

     吾子下生,時若有片善之功,回心念佛,一切皈依,悉與護持,救度全生,不遭諸難。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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