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洞玄靈寶三元玉京玄都大獻經
太上洞玄靈寶三元玉京玄都大獻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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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至人妙本,出萬象之先,大聖深源,超六合之外。不生不滅,視聽之所未階,無待無為,形名之所不及。雖窈冥玄絕,而能應化無方,眇邈虛沖,而實濟益斯在。若乃現金容於金闕,示百萬之法身,備玉簡於玉京,開五方之要典,莫不橋梁庶類,開悟羣迷,應感赴緣,逗機行化。至如今靈寶妙本,理凈平夷,但一切眾生,違真喪實,虛想妄見,縱蕩六情,方纏愛網,遂使業淪五濁,苦海所以無邊;流浪三塗,生死於玆浩漫。自非至人引導,無由出苦。在我大聖天尊,智周空有,位過寰極,道貫大羅,闢眾妙之門,洞重玄之境,能以慈悲救物,常善度人。故乃託跡西那,現山陽而演教桑林之下。薦寶玉以妝嚴,發奇瑞於雲霞,散靈香於凈域。遍開妙相,含笑而吐五光;匝照諸天,朗神輝於十界。愍諸惡趣受苦眾生,幽厄三塗,沈纏八難,因道君之請問,告惡對之緣由,說禍福之前徵,論拔贖之功行。故演此玄都大獻之法,以教人天。普願五道還除罪源,將令四生復保命籍。
此經題雲《太上洞玄靈寶三元玉京玄都大獻經》。夫經者,感應為宗,慈救為體,願行為用。然今題釋,詳略不同,或汎解二乘,或約陳三寶,皆是後人臆度,非關題經本意。今研窮名理,考尋事跡,舉其指要,以成一字,仍於題中分為二別。所言二者,前六字是通題,後八字明其別題。既前通題之中,又分為二。初太上二字,舉天尊聖號,明能說之聖人。次洞玄靈寶四字,顯至教之深名,明所說之正法。初舉天尊聖號者。太者,泰也。極大之尊名,以明其體。上者,尚也。窮高之美稱,以語其德。明天尊德高無上,體大無窮,德體雙陳,故云太上。次明所說之正法洞玄經者。洞者,通也同也。玄者,深也遠也。言此經妙理深澄,真途寥廓,通而無礙,同而不隔,是其洞也。深而難測,遠而莫窮,是其玄也。故曰洞玄。靈寶者,靈變不測之義。寶者,寶重珍貴之名。言此妙經,理致幽玄,靈變不測,勸令行者,皆可寶持。故德經云:我有三寶,寶而持之。即其義也。
次明別題者,又分為二。前三元至大獻八字,明目經意由。後經一字,明法教之通稱。明目經意由者,三元方欲顯明善惡之報,懲勸之妙法,故述上元、中元、下元以曉之。言一切眾生,生死命籍,善惡簿錄,普皆系在三元九府,天地水三官,考校功過,毫分無失。所言三元者,正月十五日為上元,即天官檢勾。七月十五日為中元,即地官檢勾。十月十五日為下元,即水官檢勾。一切眾生,皆是天地水三官之所統攝。所以正月十五日為上元,天官校錄者。十一月一陽生,正月三陽生,三陽成乾。乾者,天之用也。正月天道數成,故一切天官主當校錄。所以七月十五日為中元,地官檢錄者。五月一陰生,六月二陰生,七月三陰生,三陰成坤。坤者,地之用也。七月坤氣王周,故一切地官主當校錄。所以十月十五日為下元,水官校錄者。十月建亥,亥屬北方,北方是坎,坎是水位,正是水司建王之時,故一切水官主當校錄。又三元者,元本也。但此上三官,為萬物之行本,故曰三元。玉京者,三清妙境之山名。玄都者,大羅天中之宮號。大獻者,此經普校人天,倣學玄都大獻之法,拔贖一切亡靈,願行該廣,故稱大獻。明天尊慈憐兆庶,故發神光。道君愍念羣生,為轉經法,具陳天地水官,三官九府百二十曹,四司五帝考錄諸官,各以三元之晨,上詣玄都官內,校定人天善惡,分別生死簿書,所有善功,咸蒙記錄,冥司謫罰,並無收贖。拔度之宜,經文具載。故上從天子,下及兆人,若能遇此寶經,依文修選,探諸花果百味芬芳,備盡人間珍奇異物,列情勵志,造大獻盤,種種裝嚴,虔心供養,十方眾聖,鑒照分明,三代天尊,流恩授受,此乃目經意由也。後明法教之通稱者,尋三洞真文,七部玄教,討其題目,素號曰經。是知經者,法教之總名,至人之洪範。經之為美,其大矣哉,蓋羣品之舟航者也。
但經乃多種,大略有三。一者五德三元,凝空雲篆,垂芒八角,秘妙之文。二者青林紫筆,金簡玉字,包以鳳文,蘊藏於七寶玄臺,或在山洞之中,或在諸天之上。三者簡策縑紙,篆隸隨時,傳授流通,見行於代。雖復有三跡,而麤妙不同,皆是大聖天尊詮至,咸能治病,悉名良藥。
但經之義訓,訓亦多途。舉其樞要,略釋為四。所言四者,一由,二徑,三法,四常。
第一訓由者,言三代天尊,十方眾聖,莫不因由經戒,而得成道,故曰由也。
第二訓徑者,能開通萬物,導達四生,作學者之津梁,實修真之要徑,故曰徑也。
第三訓法者,言能為旨趣玄妙,所致精微,可以軌則蒼生,楷模眾聖,故曰法也。
第四訓常者,言非但妙理深遠,湛寂凝然,抑亦三代法王不刊之衍。具斯四義,故得稱經。
就此一卷之中,又為四也:
第一從初至徹照諸天,名為序分;
第二從爾時眾聖下,至難可拔贖,名為正說分;
第三從爾時太上道君得聞命旨下,盡頌終,名為通傳分;
第四從爾時聖眾下,名為總結。
就初序分之中,又分為五:
第一舉天尊與徒眾雲集;
第二從俱在西那玉國下,次明凈土方所;
第三從敷黃金薦地白玉緣階下,至正述國土裝嚴;
第四從黃雲四纏紫霞三匝下,表諸祥瑞;
第五從是時天尊含笑下,明出威光。
太上洞玄靈寶三元玉京玄都大獻經
編輯元始天尊與太上道君、十方大聖、飛天神王、七千二百四十童子,俱在西那玉國鬱察之山,浮羅之嶽長桑林中。
釋曰:此則開宗發跡之道,備諸賢聖之目,即是第一,舉天尊與徒眾雲集之時,並明凈土方所。元始天尊者,至聖之洪名,生成之大號,遠窮溟涬,難以為言,近尋教跡,方可立稱。又元始者,言其最先。天尊者,語其高妙。故曰元始天尊。太上道君者,得道之聖人。飛天神王者,自在之靈智。童子者,內無嗜慾,外絕營求,至性不虧,湛然凝寂。俱在西那玉國鬱察山中浮羅之嶽。此為淨土方所,即玉京之妙境,碧虛之上界。亦言此土之人,純浄潔白,或如白玉,乍等嚴霜,因此立名稱玉國。又更山名鬱察,嶽號浮羅,林有長桑,便為題目。此說經之處,乃具而言之。猶如孔子定書,老君說經於函谷。向來既標說經之聖人,並顯說法之處所,更顯所居之處,有何珍異。
敷黃金薦地,白玉緣階,七寶琳琅,光明煥日,黃雲四纏,紫霞三匝,香光纏蒼,衝溢虛空。
釋曰:此是天尊所居之處,即是第三,述國土莊嚴,並表祥瑞。敷者,布也。言其說法之所,悉以黃金遍布,其地階之邊,並用白玉而為緣鈁。七寶者,金銀、琉璃、珊瑚、琥珀、硨琹、瑪碯之類。琳琅者,即玉之別名也。天尊所居之處,眾寶珍奇,莊嚴妙麗,光彩煥爛,朗徹十方,照耀諸天,明於日月,故云光明煥日。黃雲四纏,紫霞三匝者,此是表諸祥瑞。黃即中方之色也。復有正色呈祥,喜雲顯瑞,一時俱合,四面而來。蓊蔚軿闐,周旋圍逵。
又更紫氣輕霞,縈盤三匝,靈風扇動,香氣氤氳,鬱縊虛空,而為供養。
釋曰:不道餘事,而言紫霞者,朱黑相雜而為紫霞。朱曰陽,曰道。黑曰陰,曰德。明天尊道德,猶若慈雲,蔭覆眾生,恩隆父母。但以上界天堂珍奇、雅妙華飾,果報自然,與俗不同,將音樂奇能,亦應殊異。
天鈞大樂,奇雅妙音,萬種互作。
釋曰:天鈞者,自然之奇響。大樂者,非常之妙曲。故曰奇雅妙音。萬種互作者,言所奏音聲,皆自然而至,千種萬伎,娛樂天尊,諸天既獻諸珍奇,並奏雅音,天尊歡喜,顯所靈相。
天尊含笑,五色光明,從口中出,徹照諸天。
此是天尊歡喜顯靈相,即是第五,明出威光。從上至此,總為序分。但天尊常適,故若含笑,照同春景,每有光明,所在蒙恩,無不徹照。但道眼清浄,眾聖共同,俱在會中,宜應利見。
爾時,眾聖俱在一處,普見十方無極世界地獄之中,
此是眾聖乘天尊威光,地獄之中,無不覩見。爾時者,即是天尊說法之時。眾聖者,不一之稱。但眾既同,悉皆普見,未知地獄之中,有何責罰。
囚徒謫役,餓鬼死魂,裸身無衣,頸腳鎖械,
此明眾生宿業,不修善根,諸惡備造,死入地獄餓鬼道中,裸形飢贏,頭頸鎖械。但餓鬼死魂,身既無衣,項上著鎖,腳上連械,未知中間,甚為楚痛。
足立劍樹,頭戴火山,
此皆隨緣所受,言豈直飢餓裸形,每令身負鐵杖,足立劍樹,頭戴火山,焚割其痛毒難忍。或頭然火炭,足立刀山,摧逼驅馳,考以鐵杖,四肢鎖械,運動無由,萬劫之中,恆受斯罪。此類眾生,既受斯苦痛,未審中間,更有何色類。
大小相牽,五體爛壞,頭面燋燎,鑊湯煮漬,萬痛切身,
釋曰:此等狀跡,即文可知,皆由前身彈射飛鳥,殺害眾生,布網張羅,飛鷹走犬,刳胎探卵,鼎鑊烹燖,廣造諸愆,有此報對。
金鎚亂拷,食息無閑,飢即食炭,渴飲火精,
此是惡業眾生,造罪非一,慳食過重,餓鬼報身。飢欲求食,食成火炭。渴方就飲,水變火精。此緣慳貪,障閉功德。此乃諸經具明,非唯今為子說。
萬劫恆在餓鬼道中。大眾慈悲,稱無量善,一時舉手彈指,敬禮尋聲救苦天尊,願生生世世,莫作慳貪,障閉功德,受如此報。非直只餓鬼道中,亦更餘處,流曳三塗五苦之中。
此言非直一處受報,乃更流曳三塗八難之中,無不周遍。三塗者,即是地獄道,畜生、餓鬼道。五苦者,抱銅柱,履刀山,循劍樹,入鑊湯,吞火食炭。並三塗地獄,是名八難。但眾聖慈悲,恆懷愍念,既斯痛切,應有問端,其次之若為起請。
道君稽首上白天尊,未審此輩罪人,生世之日,行何罪業,作何因緣,受斯楚痛。伏願天尊賜垂訓勵,告所未聞,如蒙開悟,仰受聖恩。
此明道君為請問,欲令未悟咸悉知聞。道君既是聖人,先已悟知業報,於玆為其發問,欲以教化眾生。道君既問因緣,天尊作何酬答。
天尊告曰:斯罪人也,皆由前緣不見明教,不聞法音,慳貪無度,殺害無辜,口是心非,禁繫賢人,飲酒食肉,禍亂五神。
此是天尊道君所問,告示因緣。諸如此言等,皆眾生之惡業。但大道天尊慈悲救度,神光普被,遠照十方,故使道君承威,語問既知,敬請具辯因緣。言此業障罪人,前有過,不見明科聖教,不聞正法靈音,唯事慳貪,不崇功德,絕天堂路,作地獄因,沈溺愛河,漂流生死。五神者,即五藏神也,魂魄神精志是也。但飲酒食肉,罪業既深,非直濁亂五神,抑亦輪迴八難,遂使六根三業,廣造諸愆,匿惡潛怨,身心不善,任情殺生,貪恡無端,失道乖真,不知迴向,一入地獄,終無出期。
罵詈呪詛,叫喚神明,欺師罔道,穢慢三光,篡君殺父,侵暴宗親。
如此之義,分明可知。但其呪詛之時,冀欲前人早敗,呼神吹鬼,無所不為。如此言詞,造次難盡。此言過去生中,愚癡欺慢,心無敬忌,增上驕奢,或欺慢法師,口誣真聖,穢觸日月,輕慢星辰,為臣不忠,為子不孝,篡殺君父之處。聖人難之,取其漸而害之,故云篡弒。易曰: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篡即奪也,弒即殺也。聖人惡之,易其名也。
心懷諂曲,不念眾生,潛行竊盜,嗊嗃無端,割奪功德,以饒一身。不肯布施,散乞貧人。今受斯苦,以酬宿怨。
其目如此,此等皆是人中所行之事,其義可知。諂,希意之意,謂之諂。
布施者,以己有濟人之急,遍布既均,名之布施。莊子曰:青青之麥,生於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生有攻劫之憂,死有掘塚探棺之患。但俗間惡業,其數極多,略說而言之,難以窮悉,大綱名目,有如此等。
天尊以次而說偈言。
天尊以其向來問答次序,重申其意,詳而說之,其名曰偈。偈者,讚頌之別名也。重明其義,故易之日偈。
篡殺於君父,殺害無辜人。死受金鎚打,鐵杖不去身。
此即偈之文也。前文中篡殺在後,今偈則篡殺在前者,但君父之重,自古為先,三千之條無殺,故於偈中而為稱首。此重明上長行中篡君父義。
乘闇入他家,掠奪人財物。死魂墬幽獄,萬劫不得出。
此言之等,其義可解。故莊論云:為不善於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為不善於幽闇者,鬼得而誅之。明於人明於鬼者,然後能獨行。故知冥司叵罔,神道難欺,所有罪愆,纖毫必錄,善惡報應,如影隨形,一墮三塗,萬劫無出。此重明上長行竊盜之罪。
奢淫好細滑,穢慢於三光。死魂受幽閉,後生並癡狂。
此明身之業罪。言邪行之人,耽淫無度,唯貪色慾,細滑是求,觸犯日月星辰,不避三光。明受罪既終,始生人道,雖得人身,乃被顛狂愚癡之報。此即明其身業之罪,次陳口業,更後若為。
凶橫作口舌,鬬亂於宗親。死受鎔銅灌,後身恆吠人。
此即明其口業。但口業之人,專行綺語,虛傳口舌,鬬亂宗親,反是為非,破他和合,妄生禍福,損陷於人,死入地獄之中。即鎔銅灌口,受罪之後,餘業更生,報處狗身,見人恆吠。
食噉於眾生,飲酒亂五神。死受鑊湯煮,鐵杖不去身。
此言啗食之人,殘他性命,飲酒食肉,不念眾生,遂令五藏之神,昏迷濁亂,口貪肥飽,不悟業報隨身,及至命終,沈淪地獄,鑊湯爐炭,煎煮其身,萬痛交連,恆不去體。此重明上長行中飲酒食肉之罪。
嗊嗃虛為實,欺誘頑益己。死受拔舌報,後生不得語。
此言妄語之人,公行譎詐,以至欺誑眩誘,巧作多端,恆為不軌,謀之以求益己之事。死後魂沈地獄,乃受拔舌之殃,罪畢報生,仍令喑啞。此明妄語之罪,覆上長行中嗊嗃無端。
欺師不信道,叫喚於神明。流曳三塗中,後生六畜身。
但以誑惑師尊,罔誣真聖,輕三寶,穢靈文,於道中饅生分別,口彰麤橫,呪詛為言,牽引神明,高呼大吹,嬰纏惡業,墜陷三塗,輪轉去來,死生勞曳。受罪既畢,更處六畜之形,沈滯多身,失於人道。此明欺天之罪,覆上長行中欺師罔道,叫喚神明o
讒謗擊賢人,諂曲作無端。死墮毒獸螫;輾轉無一歡。
但讒談謗讟,潛擊賢人,諂進曲巧,陳詐其人,命蜂蠆之身,或作蚖虵,或蝮蠍諸毒蟲等,次遞遍為,輾轉穢惡,受生何時,更知歡樂。從凶橫作口舌,至此總明口業報對。自此以下,舉其意業。
減割功德物,以縱慳貪心。死魂為餓鬼,飢渴飲火精。
此具明意業,但崇善之減己削身,布施財物,造經像以為存亡。或有貪人中間,割截功德物,一時雖得潤己,報罪如影隨形,死墮餓鬼之中,飢則吞火食炭。貪欲之罪,招報如斯,萬劫千生,不聞漿水名字,飢即食炭,渴飲火精。此明貪欲之罪,覆上長行中割奪功德,以饒一身。
侮慢於耆德,不敬有道人。後生為下賤,報處六畜形。
此明是非人我,不敬師尊,侮慢耆德,即於賤之人報。生不敬崇三寶,死受六畜之身。業報相隨,一無差失。或生於邊地下賤,外遠蠻夷,雖復受得人身,不聞三寶名字,真經正法,萬劫難逢,聖教靈文,何由可見。割減功德物至此,明其意業。天尊說偈既了,道君作禮請。
天尊說此偈已,太上道君前進作禮,上白天尊:今日欣會,慶亦難言。天尊垂盻,賜告罪根,未審斯等罪人,皆有眷屬,見在親羅,為當即身更無後嗣。
天尊說偈既終,道君懷疑將問,若不教拔贖,眾生無出苦門。冀垂救度之方,所以殷動請問,前進稽首,作禮興言,天尊慈悲,賜垂指訣,饉聞命旨,慶幸難言。道君又知眾生男女子孫,代代不絕,將欲教其胤緒,救拔先亡,故起問端,以招後義。
天尊告曰:雖有男女種前業根,不修功德,不作因緣,何由可免,輾轉增篤,沈淪罪田,億劫辛苦,無由得還。眾惡備履,望反綿綿。
天尊言:其罪人後代男女子孫眷屬,既無功德,唯有地獄因緣,輾轉增多,彌加篤厚,終既悲魂,苦爽沈滯,淪迴罪穢,心田種前惡業。又雲積惡之人,罪可滋植,猶如枳棘藂生荒穢之田,縱有五穀善芽,落在其中,終被沈蕪淪翳,不得秀苗成實,故云罪田。天尊以其地獄罪深,將與救拔盛淪難免之義,以招更問之端。
道君稽首又問天尊:作何因緣,得離眾苦。行何福業,得還人中。
釋曰:道君愍念眾生沈淪地獄,重與告問,以樹福田,欲使孝子順孫,念先亡之苦痛,慈兄悌弟,憶骨肉之淪沒,減削家財,以相救拔。重為斯問,崇起福田。此下舉天尊告罪,罪類不同,令作大獻拔贖之法。就此之中,分為三段:
初明罪眾不同,卒難救濟;
第二舉元校錄,令識歸崇;
第三爾時眾奉之儀,勸令倣學。
天尊告曰:斯等罪人,造罪既多,非是一類。若欲救拔,亦難可同。非一人力,得以濟免。
問此是第一,明罪眾不同,卒難救濟。天尊以其業根相隨,罪根難拔,但立功樹福田,非願廣不遷移,謝罪除殃,非功多不克,若以一人之力,不可免濟羣凶,故知行惡之人,卒難救技,自非多崇緣業,廣建福田,若不憑藉眾緣,造次何能濟度。既須功德,欲為何等。次去以下功德若為。
當依玄都大獻法,七月十五日中元之辰,地官校戒,擢選眾人,分別善惡,諸天大聖,普詣宮中,簡定劫數,人鬼簿錄,餓鬼囚徒,一時俱集
問此是第二段,令識歸崇。言天尊三元大會之日,兼陳九府檢勾之由,具明搜之晨,委示諸官校定善惡之際,使來世眾生,令依此三元之日,各各上倣玉京玄都大獻軌則,供養三代天尊、十方聖眾、九玄七祖、法界蒼生,咸蒙拔贖之因,俱得解脫。此七月十五日,是中元地官校戒之日。十方眾聖普來集會,於是天官、水官及諸曹等,五億五萬五千五百五十五億賢聖俱會,簡定劫數,考校罪人輕重等級,欲於此日以設供養,拔度父母亡靈,未知作何法用。
以其日夜燒香然燈,照耀諸天九幽長夜八門之中。作玄都大獻,倣玉京山,採諸花果,依以五色,世間所有眾奇異物,道具名珍,綾文錦綺,翫弄服飾,十絕旛幢,寶蓋莊嚴,供養之具,餚膳飲食,百味芬芳,獻諸眾聖,及道士等。
釋日:此是第三,示修奉之儀,勸令倣學。說五色者,即是青、黃、赤、白、黑是也。交復五色之繒,以為旛蓋,莊嚴供養。天尊以見地獄罪人,動經億劫,故令孝養父母,為過去先亡探拾人間所有珍奇異物,倣效玄都玉京,以為供養之具,獻諸十方眾聖及道士等,救拔過往亡靈地獄之苦。當願九玄七祖,法界蒼生,憑玆供養之因,並護天堂之果報。欲屈十方眾聖,及道士等,作何功德。
於其日夜講說是經,十方大聖齊詠靈篇,囚徒餓鬼,當得解脫,一俱飽滿,免
於眾苦,得還人中。自非如斯,難可拔贖。
釋曰:天尊廣陳諸法,冀在勸示因緣。當恐正信者稀,所以重重付囑。每於大獻之命,皆令啟請法師,日夜六時,修齋講說。其日夜者,即是今七月十五日夜,於此日當修齋建講,燒香然燈,照耀諸天九幽之內,八門之中。九幽者,九幽地獄也。八門者,八難之門,並是眾生受罪之處。至此三元齊日,倣玄都玉京作大獻之法,備盡人間所有珍奇異果,百味芬芳,供養三寶。
於是十方及道士等,感此至言,為之誦詠,上通九億,下徹六天,地獄罪人,一時解脫。吾過去後,東善非極,西惡非深,苦縣君子,當之大秦。上皇之後三萬六千年,此劫數盡,天地將壞,人人塗炭。
釋曰:天尊說此經時,言我過去之後,皆有教化之人累起,相襲代代,常有聖明王,紹隆三寶。東善非極,西惡非深者,言東方未必極善而無惡,西方未必深惡而無善。苦縣君子,即是老君應身,玄妙玉女割左腋而生於陳郡苦縣,故云苦縣。堂玉之際,東西南北行九步,因即能言,自指李樹為姓,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即九龍從地踴出,吐水沐浴。出龍之地,便為九井,至今見在。又云:老君應身三界火宅苦海之中,亦是一苦縣也。當之大秦,即西方天竺之別名也。之,適也。老君西至流沙,適於嚴賓,行浮圖之教,以化戎俗。故《後漢書》云:老君說浮圖經,以化戎俗。言浮圖好清浄,今之釋中浮圖經者,即老君之所說也。但以僧眾無知,妄為添解訛義,前聖疑惑,後人致更作偽返真,更相引導,淳樸之教,於玆遂澆。
華文競興,姦訛彌煩。朴散淳澆,邪偽紛葩。無極世界男女之人,性習慳貪,死為餓鬼,飢其魂神,授食不得,變為埃塵。
釋曰:未斷澆訛,專行浮詐,無極世界,即此方之名也,亦名閻浮之界。但此土眾生,承為嬌怪,邪淫顛倒,迷惑札紛,既慳貪,是非人我,死為餓鬼,以報宿愆,與食變作埃塵,眼見不能入口。
浩劫辛苦,塗炭沈淪。輾轉五道,以報昔怨。今故相告,宜遵之焉。來生男女,當自翹勤,勤情勵己,勿為罪由也。
釋曰:浩者,大也。言廣大劫來,常為餓鬼。縱令更受罪得了,還生下賤之家,輪迴五道之間,必竟不能成聖。五道者,即為天堂道,人道,畜生道,地獄道,餓鬼道。天尊更勸勵以告道君,來生男女,當自克翹,心勤勵志,勿作罪由。罪由者,即罪業也。言人所為善惡,叉獲其報,猶如種田收子,各隨種類,春種秋收,故曰罪田。
爾時,太上道君得聞命旨,稽首作禮而說偈言。
此即名道分。爾時者,即是天尊說法緣訖,付前道君之時。太上道君既聞天尊說是大獻拔度之經,又說今生來生之誡,殷勤教誨,宣布流轉,稽首尊前,讚歎其美,奉承妙旨,慶幸難言。善既不可思議,遂即因而說偈。
前生有緣會,今得見天尊。先說今劫已,復告後劫愆。
釋曰:此則道君自欣幸,故遂作偈,讚天尊前代今生,道緣相會,遂得親承至道,覲謁天尊。又蒙告示因緣,以相拔度,傳授付囑,速轉法輪,立誓勤行,不生怠慢。前劫後劫,皆蒙道恩。又後劫愆者,二雲後身道君以誡眾生貪嗔癡罪,故說此偈。但貪欲之人,好為積貯,廣求財物,唯事驕奢,各擅豪華,不崇功德,心無慈悲,不念眾生,今生不豎福田,死後沈淪惡道。如此之報,次定無疑。皆前身不修善功,後身受其殃苦,諸如此等,並是後劫之深愆也。
勤行修至道,勿與有為怨。貪欲成大患,嗔癡為禍源。
釋曰:此偈誡貪欲嗔癡罪。道君意欲覺悟羣迷,故作頌論其因緣之本,禍福之源。言貪欲者累身之患,嗔癡者為禍敗之根源。故略述所由,勸令除斷。又道君既開天尊之教,因而演說,以此為將來之誡,但以財色名利,是禍息之源,貪欲嗔癡,是滅身之本。然豈為修真,妨人道行,抑亦喪失福田。若能三毒不興,六根清淨,即是修生之道,塵觸不嬰,可為拔苦之津梁,更有何災難。
斷除煩惱障,三業自清閑。邪魔不能亂,豈遭地獄艱。
釋曰:但煩惱所生,因由三業,邪魔擾亂,緣起六根。但能抱道守真,塵觸豈能相染。只如亂心之始,色慾為先。地獄之因,邪淫是本。若欲斷除煩惱,當須清閑,求其長樂之因,會是六根無染。若能修行天尊之教,常依玄都大獻之日,供養十方天尊,則逍遙金闕之前,長無地獄之患。
遊涉琳瑯苑,高步七寶園。逍遙恣無欲,稽首禮天尊。
釋曰:道君言若後有人於三元日修齋建講,依玄都獻法,供養十方大聖及道士等,功成業著,得為天尊,遊行上界西那玉國,自然珍寶無有窮盡,過往亡靈皆離苦難,不落三塗。次下明諸眾聖,歡喜旋遶。
爾時,十方眾聖得聞天尊妙法,拔度之因,聞所未聞,悟所未悟,遂乃同聲讚善,歡喜奉行。
誦詠步虛,周迴旋遶,稽首禮謝,讚欺天尊。太上道君、十方眾聖,既說偈已,天尊更有何訓勵。
太上道君、十方大聖,說偈頌已,天尊告曰:三元齋日,皆須講說是經,勤修禮拜,六時行道,香湯潔己,過中不味,內外恬夷,淡泊無為,不交人事,先授十戒,靜心閉意,思神念真,想存在法。爾時眾聖一時稽首,請奉戒文。
釋文:此則天尊慈悲,重垂訓勵,
又復宣傳戒法,修奉之儀。但以聖人常修浄行,湛然無慾,不涉垢塵,冀在垂教化凡,拯救愚昧。故於此日誘引殷勤,更說戒文,令遣保護,清齋潔己,思神念真,日夜受持,存念三寶,當來成道,得見天尊,遊宴玉京,逍遙金闕。此是三元之日建講設齋,拔度先亡,得福如是。天尊既垂戒法,其文若為。
天尊告曰:
第一戒者,不得殺生,淫祀六天神鬼。
第二戒者,不得竊盜為非,取他財物。
第三戒者,不得愛樂美色,嫉妬非法。
第四戒者,不得妄言綺語,以為口過。
第五戒者,不得耽酒沈酗,縱橫無度。
第六戒者,不得嗊嗃自是,欺謗兆人。
第七戒者,不得欺師罔道,損棄聖典。
第八戒者,不得嗔恚四輩,訕謗道士。
第九戒者,不得貪覓過度,損物益己。
第十戒者,不得觸罵宗親,不敬耆老。
此十戒者,身之大患,犯之者風刀萬劫,恆值惡緣。善心信敬,開導後人,勤行諦聽,受勿忘言。行之如法,生不犯過,死無拘閉,天降雲軿,自然得道。
釋曰:此即是其十戒,並是修奉之儀。護持者尅獲於人天,犯之者必沈於地獄。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持此十戒,踴猛精進,心不懈倦,行與道合,乃無違失生,則為教所仰,死則升彼上清,駕躡雲車,往來無礙,超越三界,金剛之軀。若犯之者,則淪五苦,歷三塗,劍樹刀山,每令巡履,牛頭獄卒,催逼馳驅,肉散如星,骨消如雨,萬劫受苦,不拾須臾,恆值惡緣,怨怨相對。違經犯戒,地獄獲殃。如法修行,天堂受樂。自次以下,道君重問三元齋法,此舉下文,更作若為啟請。
太上道君稽首禮日:三元齋法,中元之旨,前已具聞。未審上下二元,依何法式。
釋曰:此三元齋法,俱在眾經。道君恐來代愚蒙,多所不悟,再興高問,冀垂未聞,於此會中,殷勤重請。天尊所答,其此若為。
天尊告曰:此三元齋,三錄定簡,靈寶要文。正月十五日者,此為上元天官檢勾。十月十五日者,此為下元水官檢勾。此者所攝不同。
釋曰:此即天尊告示三元由委。言此三元之法,是三錄定簡,出靈寶要文。所攝不同者,為上元左府主生生,太陽火官考。下元即右府主死死,太陰水官考。中元主生死簿錄,一切地獄囚徒罪福之事,風刀之考。各領察九萬眾,凡有一十二月。其中元、下元,三府兩同。然香旋遶者,各為上元知生,下元知死之途。既別統攝,是以不同,故云所攝不同o
今所陳說,七月十五日作玄都大獻者,此乃總管上下二元,故以相告,宜遵之焉。
釋曰:此言中元通括上下,一切都和勘當,餓鬼囚徒,並在今日。但今日中元道,攝上下二元,其功最重。故玄都獻法,拔度先亡,所以不言天官、水官,唯稱中元者,唯中元地官。地官處中,中是正色,故舉中元,以攝上下。又萬物至秋,皆悉成結,所以取其方金即熟。故以七月十五日中元之辰,以為供養。又一切餓鬼罪魂,今日皆蒙釋放。
中元教戒之日,玄都大獻之晨,常須建福修齋,行道講經,供養三寶,拔度亡靈,既此一時,地獄囚徒,咸蒙福祐,遵則享祚,洩則禍臻。
釋曰:但天尊奉大獻之供,享福無極,輕洩大獻之輕,則禍臻萬劫。
太上道君、十方大聖、飛天神王、七千二百四十童子,聞是說已,一時歡喜,作禮而去。
釋曰:上聖慈悲,常惟救度。至於宣揚妙法,光闡玄風,冀其至言,寧不歡喜。於是虔心踴躍,作禮而行。各適彼方,殷勤教化。
●●●敦煌本此段經文作:『當依玄都舊法,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三元之晨,地官校句,授選眾戒,分別善惡。諸天仙聖,普詣靈華官中,簡定劫數簿錄及惡鬼囚徒』。此與《道藏》本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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