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學博士李君墓誌銘

太學博士李君墓誌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64

太學博士頓邱李於,餘兄孫女婿也。年四十八,長慶三年正月五日卒。其月二十六日,穿其妻墓而合葬之,在某縣某地。子三人,皆幼。

初於以進士為鄂嶽從事,遇方士柳泌,從授藥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益急,乃死。其法以鉛滿一鼎,案中為孔,實以水銀,蓋封四際,燒為丹砂雲。餘不知服食說自何世起,殺人不可計,而世慕尚之益至,此其惑也!在文書所記及耳聞相傳者不說,今直取目見親與之遊而以藥敗者六七公,以為世誡。工部尚書歸登、殿中御史李虛中、刑部尚書李遜、遜弟刑部侍郎建、襄陽節度使工部尚書孟簡、東川節度御史大夫盧坦、金吾將軍李道古,此其人皆有名位,世所共識。工部既食水銀得病,自說若有燒鐵杖自顛貫其下者,摧而為火,射竅節以出,狂痛呼號乞絕;其茵席常得水銀,發且止,唾血數十升以斃。殿中疽發其背死。刑部且死,謂餘曰:「我為藥誤。」其季建,一旦無病死。襄陽黜為吉州司馬,餘自袁州還京師,襄陽乘舸邀我於蕭洲,屏人曰:「我得秘藥,不可獨不死,今遺子一器,可用棗肉為丸服之。」別一年而病,其家人至,訊之,曰:「前所服藥誤,方且下之,下則平矣。」病二歲竟卒。盧大夫死時,溺出血肉,痛不可忍,乞死,乃死。金吾以柳泌得罪,食泌藥,五十死海上。此可以為誡者也。蘄不死,乃速得死,謂之智,可不可也?

五穀三牲,鹽醯果蔬,人所常禦。人相厚勉,必曰「強食。」今惑者皆曰:「五穀令人夭,不能無食,當務減節。」鹽醯以濟百味,豚、魚、雞三者,古以養老;反曰:「是皆殺人,不可食。」一筵之饌,禁忌十常不食二三。不信常道而務鬼怪,臨死乃悔。後之好者又曰:「彼死者皆不得其道也,我則不然。」始病,曰:「藥動故病,病去藥行,乃不死矣。」及且死,又悔。嗚呼!可哀也已,可哀也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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