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題忠孝祠詩

奉題忠孝祠詩
作者:黎遂球 明朝

忠孝祠,祀王參藩公也。公諱綱,餘姚人。洪武初,以平潮州之亂,回經增江,遇賊,不屈死。其子彥達,大罵求死。賊義而釋之,俾以羊革裹公屍歸。事聞之朝,即斯地立祠祀焉。迨公六世孫新建伯文成公至粵,爲文謁祠,系以詩。今制府公,則公十世孫。來鎮粵,與前爲直指按臨,咸庀祀事。諸官僚人士徵詩賡美,爰有斯作。


明運耀八紘,皇祚垂靡極。
永滌犬羊穢,爰懲雉兔匿。
篤生英雄佐,輿塗紛努力。
勳存帶礪盟,烈血康山食。
更有過涉臣,貞魂妥南服。
被命截鯨鯢,死綏酬社稷。
蔡亡義既勵,灌勇情尤逼。
執言誓同殉,格暴歸革。
尸祝重典禮,俎豆感行惻。
蜀廟諸葛遺,漢柱伏波立。
何如名世賢,代興懷祖德。
弓矢有恆賜,斧鉞儼重即。
奇功侈新建,懋伐還茲日。
旄節覲題楹,英風凜餘觱。
昌後報匪殊,旌勩斯同識。
敢愛濟蹇勞,匪躬以爲則。
濯濯賴皇靈,恩休奠家國。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1.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的條款釋出。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