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排龍墀班狀

奏排龍墀班狀
作者:陳致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73

右:臣聞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尊卑之秩,朝廷有儀。其有未正者,臣忝禮司,豈敢久而緘默。累據通事舍人紀德柔等連狀奏論,以其序立,從前隻綴北省供奉班末,尋為知御史高越奏改通事舍人班位,即日無序立之地。臣竊詳高越當時所奏,末雲北省無龍墀班,是使通事舍人以卑處尊之上,甚得不便。竊以中書、門下兩省,近侍之官,所以佐天子而規大政。從容禁中,左右獻替。其或入閤分佐龍墀之上,以宰相分立押班,即令北省侍之制也。於中品秩各不相敵者,立位亦一一不相屬。自殿陛以南分左右省,及御史中丞殿中侍御史前後差次為位。通事舍人既是中書門下官屬,居讚導之職,亦隻於北省供奉班末龍尾道下分作兩行為位。其南省既各不相統,本以尚書六官為首,自沙池橫街以南為位。伏乞皇帝陛下準所奏,遵皇朝舊式,每過前殿朝日,依此排立。仍從班司指揮,紀德柔等過沙池以背稍退後分左右為位。所冀尊卑有序,禮度無差。謹具奏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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