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玉尺/凡例
< 婦科玉尺
- 婦女病倍多於男子,其原不外經、產、崩、帶數大端,故是書篇目雖止有九,而一切病皆統於是矣。
- 每篇正文皆充類至盡,似無遺症。然病變無方,或有未備者。又當臨時裁度,因勢酌方,不可拘泥。岳武穆云:「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兵法也,亦醫法也。
- 婦科書本言婦女病。若求嗣一欵,則兼言男女,故列於篇首。
- 崩漏雖屬血病。然非專由經也。前人往往雜於經病中,非是。余故次於產後病下。
- 小產原是胎前之患,不得以大產小產遞及。今列於臨產前者,明其病屬於胎前也。
- 每篇正文後,前人論說,必擇至精且當,歸於一是者,然後採錄,期免矛盾之誚。
- 所採古方,除試驗獲效外,其餘必取方藥之性味,按合所主之症,再四考訂。果屬針對不爽,才敢載筆。稍覺阻礙,即棄去。雖分量多寡,亦必籌較,未敢輕心相掉。貽誤將來也。
- 方有與症相合,本文及前論卻俱未引及者,亦附錄備考,不肯割愛雲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