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自由聯盟關於《立場新聞》被封兩周年及香港媒體自由的聲明

媒體自由聯盟關於《立場新聞》被封兩周年及香港媒體自由的聲明
Media Freedom Coalition Statement on the Second Anniversary of the Closure of Stand News and Media Freedom in Hong Kong
澳大利亞、奧地利、加拿大、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新西蘭、挪威、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荷蘭、英國和美利堅合眾國
2023年12月29日
譯者:美國國務院
原註:本譯文僅供參考,只有英文原稿才可以被視為權威資料來源。

媒體簡報

發言人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澳大利亞、奧地利、加拿大、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新西蘭、挪威、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荷蘭、英國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簽署了一項聲明,全文如下:

文本開始 :

以下簽名的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 ,簡稱MFC)成員對香港和中國大陸當局持續侵犯新聞自由、壓制香港本地獨立媒體繼續深感關切。

自2020年6月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本地媒體加強了自我審查。以煽動叛亂罪起訴媒體工作者的的案例呈上升趨勢。 利用這些法律打壓新聞業破壞了香港的自治,也侵犯了《中英聯合聲明》所承諾和《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長期以來,香港當局起訴《立場新聞》(Stand News)記者以及諸如《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等出版業主,對其他新聞工作者和媒體從業人士造成了寒蟬效應。這些起訴導致編輯喪失獨立性、試圖報道政府新聞發布會的記者被拒之門外、資料從公共廣播檔案中被刪除等情況。

多年來,新聞自由一直是香港成功的關鍵因素。限制自由表達不同意見的空間會削弱對行政權力的重要制衡。意見和信息的自由流動和交流對香港的人民、商業和國際聲譽至關重要。

我們敦促香港和中國當局履行其國際人權承諾和法律義務,保持香港高度自治並尊重普世權利和自由。

MFC成員國將始終捍衛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MFC成員國將繼續堅定地支持那些僅因行使其人權而成為攻擊目標的人們。

文本結束。

此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因其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作品,參考美國法典第17篇第1章第105條。此作品也可能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如果:
  1. 美國政府機構公開釋出該作品的版權到公有領域,而不考慮國界。
  2. 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對美國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包括中華民國(臺灣)《著作權法》、香港、澳門《第43/99/M號法令》、新加坡,但不包括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
  3. 該作品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屬於不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類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在中國大陸屬於公有領域。
  4. 該作品的版權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已經過期。

否則,美國仍然能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掌有美國聯邦政府作品版權。[1]

本模板不適用於單個美國州政府、屬地政府、市政府,或任何次級政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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