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喪宜依令式服大功議

嫂喪宜依令式服大功議
作者:趙延乂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56

臣聞三代之制,禮無降減之名。五服之容,喪有寧戚之義。此蓋聖人隨時設教,稱情立文。沿革不同,吉兇相變。或服繇恩制,或喪以禮加。太宗文皇帝引彼至仁,推其大義。因覽同爨有緦之義,遂制嫂叔小功之服。列聖尊行,已為故事。傳於令式,加於大功。今馬縞奏論,以為錯謬。況縞昔事本朝,概至梁室。曾為博士,累曆歲年。今始奏陳,未為允當。謹按儀禮,凡制五服,或以名加,或以尊制,或推恩而有服,或引義而當喪。故嫂叔大功,良有以也。其如叔以嫂之子為猶子,為猶子之妻,叔服大功。今嫂是猶子之母,安可卻服小功?若以名加,嫂豈疏於猶子之婦?若以尊制,嫂豈卑於猶子之妻?論恩則有生同骨肉之情,引義則有死同宅兆之理。若以推而遠之為是,即令式兼無小功。既有稱情制宜之文,何止大功九月。請依令式,永作彝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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