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標識簡要問答
存款保險標識簡要問答 作者:中國人民銀行 2020年11月6日 |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122247/2020110620155575681.doc |
1. 什麼是存款保險?
編輯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的方式,對公眾的存款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
存款保險制度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經有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實踐證明,存款保險制度在保護存款人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各國普遍實施的一項金融業基礎性制度安排。
黨中央、國務院對存款保險制度和存款人權益保護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2015年國務院頒布了《存款保險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權益,促進金融機構健康穩定發展,維護金融穩定。
2. 存款保險標識有什麼作用?
編輯自2015年《存款保險條例》施行以來,制度運行平穩,功能不斷完善。根據存款保險實施工作安排,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使用存款保險標識。
使用存款保險標識是實施存款保險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通過存款保險標識這種直觀、醒目、具有公信力的方式,有助於儲戶特別是金融知識相對匱乏的基層儲戶更加方便地識別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法律保障,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和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公眾對存款保險制度的認知,有利於維護銀行業經營秩序和金融穩定,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
3. 存款保險制度目前實施進展怎麼樣?
編輯2015年以來,存款保險制度實施順利,成效初顯。制度的出台和運行比較平穩,對存款人的保障持續保持在高位,促進了銀行體系健康穩定發展。中小銀行的存款市場份額持續上升,截至2020年9月,較制度推出時上升了2.5個百分點。2016年,初步實施了基於風險的差別費率,對風險較高的機構適用較高費率,反之適用較低費率,通過這種市場化的經濟手段,促使銀行審慎經營和公平競爭。2017年以來,在加強風險監測、實施風險差別費率的基礎上,依據《存款保險條例》探索對風險比較高的機構採取早期糾正措施,及時向監管部門、地方政府反映和報告風險,推動風險少發生、早發現、早處置。
2019年以來,在包商銀行風險處置過程中,通過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和中央銀行資金支持,依法實施收購與承接,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和客戶的合法權益,在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總體上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五年來運行平穩,功能不斷完善,存款保險在保障存款人權益、增強公眾信心、強化風險約束、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的作用逐步顯現。
目前,全國受存款保險保障的金融機構共4025家。
4. 哪些機構可以使用存款保險標識?
編輯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使用存款保險標識。具體包括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公眾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將在網站公布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名單,並定期更新。
5. 對存款保險標識的使用如何進行監督管理?
編輯為了規範存款保險標識的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存款保險標識使用辦法》,就存款保險標識的規格、材質、使用範圍、禁止情形等事項作了明確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參加存款保險金融機構正確、恰當使用存款保險標識,對存款保險標識使用情況開展現場巡查和抽查。對於未按規定使用或者有不當行為的金融機構,將依照《存款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對於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授權非法使用存款保險標識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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