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東野失子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東野為鄭余慶留府賓佐,在元和二三年,此詩當是時作也。據《郊集》有《哀幼子》及《杏殤》詩,其詞甚悲。石君美有子,年少而失,魯直嘗書此詩遺之,雲時以觀覽,可用亂思而紓哀。究觀物理,其實如此,大蓋因果耳。退之救世弊故並因果不言,然此一段文意,乃是《涅槃經》中佛語。退之嘗言不能無所不讀,未有能為大儒者,其弗信矣乎?魯直所雲如此。

東野連產三子,不數日,輒失之。幾老,念無後以悲。其友人昌黎韓愈,懼其傷也,推天假其命以喻之。

失子將何尤?吾將上尤天。女實主下人,與奪一何偏![1]彼於女何有,乃令蕃且延?[2]此獨何罪辜,生死旬日間?上呼無時聞,滴地淚到泉。地祗為之悲,瑟縮久不安。乃呼大靈龜,騎雲款天門。問天主下人,薄厚胡不均?天曰天地人,由來不相關。吾懸日與月,吾系星與辰。日月相噬齧,星辰踣而顛。吾不女之罪,知非女由因。[3]且物各有分,孰能使之然。有子與無子,禍福未可原。魚子滿母腹,[4]一一欲誰憐?細腰不自乳,[5]舉族長孤鰥。[6]鴟梟啄母腦,母死子始翻。[7]蝮蛇生子時,[8]坼裂腸與肝。好子雖雲好,未還恩與勤。惡子不可說,鴟梟蝮蛇然。有子且勿喜,無子固勿嘆。[9]上聖不待教,賢聞語而遷。下愚聞語惑,雖教無由悛。大靈頓頭受,即日以命還。地祗謂大靈,女往告其人。東野夜得夢,有夫玄衣巾,[10]闖然入其戶,[11]三稱天之言。再拜謝玄夫,收悲以歡忻。

註釋

編輯
  1. 何或作以。《莊子》:「奪彼與此,一何偏也。」
  2. 蕃或作繁。
  3. 因或作緣。此詩如因與鰥,今本皆以韻不葉而誤刊也。今按:作緣亦通,未必誤改也。
  4. 或作肚。
  5. 《博物志》:「細腰無雌雄之類,取桑蟲或阜螽子,抱而成己子。《詩》所謂『螟蛉有子,果臝負之』者也。」
  6. 或作懸。
  7. 或作蕃。《爾雅·釋鳥》云:「梟,鴟。」《說文》云:「不孝鳥也。」張奐曰:「鶹々食母。」鴟,處脂切。梟,堅堯切。
  8. 《玉篇》:「蝮螫手則斷。」《楚辭》:「蝮蛇蓁蓁。」蝮音覆,一作虺。
  9. 音灘。
  10. 崔豹《古今註》曰:「龜,一名玄衣督郵。」《邵氏聞見錄》云:「《史記》:江使神龜使於河,漁者得之。龜夢於宋元王。夢見一丈夫,延頸而長頭,衣玄繡之衣,而乘輜車。見《史記·龜策傳》。」
  11. 闖,出頭兒。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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