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莫,利器也;補履者,莫能用。欐梁,大材也;窒鼠穴者,莫能舉。故求此道,必得於此道,則達於此道矣。既達矣,止斯可乎?曰:不可。夏後氏治水,水之道也,汨使之流,道使之註。山泉之蒙,尾閭之虛,不相與違,斯所謂道。偶得此說,因寫為《學古編》序。

大德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真白居士吾丘衍子行序


學古編

三十五舉

一舉曰:科鬥。為字之祖,象蝦蟆子形也。今人不知,乃巧畫形狀,失本意矣。上古無筆墨,以竹挺點漆書竹上,竹硬漆膩,畫不能行,故頭粗尾細,似其形耳。古謂筆為聿,《蒼頡》書從手,持半竹,加畫為聿肅。秦謂不律,由切音法雲。

二舉曰:今之文章,即古之直言。今之篆書,即古人平常字。歷代變更,遂見其異耳。不知上古初有筆,不過竹上束毛,便於寫畫,故篆字肥瘦均一,轉折無稜角也。後人以真、草、行,或瘦或肥,以為美茂。若筆無心,不可成體。今人以此筆作篆,難於為古人尤多。若初學未能用時,略於燈上燒過,庶幾便手。

三舉曰:學篆字,必須博古。能識古器,則其款識中古字神氣敦樸,可以助人。又可知古字象形、指事、會意等未變之筆,皆有妙處,於《說文》始知有味矣。前賢篆之氣象,即此事未嘗用力故也。若看模文,終是不及。

四舉曰:凡習篆,《說文》為根本。能通《說文》,則寫不差。又當與《通釋》兼看。

五舉曰:字有古今不同。若檢《說文》,頗覺費力,當先熟於《復古編》,大概得矣。

六舉曰:篆書多有字中包一二畫。如「日」字、「目」字之類。若初一字內畫不與兩頭相黏,後皆如之,則為首尾。一法若或接或否,各自相異,為不守法度,不可如此。又圓點、又圓圈,小篆無此法,古文有之。口字,作三角形,不可引用。學者慎勿難寫處,妄意增入。

七舉曰:篆法,扁者最好,謂之扁。徐鉉謂非老手,莫能到石鼓文字也。

八舉曰:小篆,一也,而各有筆法。李斯,方圓廓落;李陽冰,圓活姿媚;徐鉉,如隸無垂腳,字下如釵,股稍大;鍇如其兄,但字下如玉箸微小耳;崔子玉多用隸法,似乎不精,然甚有漢意。李陽冰篆,多非古法,效子五也,當知之。

九舉曰:寫成篇章文字,只用小篆。二徐、二李,隨人所便。切不可寫詞曲。

十舉曰:小篆,俗皆喜長。然不可太長,長無法,但以方楷一字半為度。一字為正體,半字為垂腳,豈不美哉!腳不過三,有無可奈何者,當以正腳為主,余略收短,如幡腳可也。有下無腳字,如「」、「」、「」等字,卻以上枝為出。如草木之為物,正生則上出枝,倒懸則下出枝耳。

十一舉曰:凡寫碑匾,字畫宜肥,體宜方圓。碑額同此,但以小篆為正,不可用雜體。

十二舉曰:以鼎篆、古文錯雜為用時,無跡為上。但皆以小篆法寫自然一法,此雖易求,卻甚難記。不熟其法,未免如「百家衣」,為識者笑。此為逸法正用,廢此可也。

十三舉曰:凡□圈中字,不可填滿。但如鬥井中著一字,任其下空,可放垂筆,方不覺大。圈比諸字亦須略收。口不可圓,亦不可方,只以炭墼(音擊)範子為度自好。若「日」、「目」等字,須更放小。若印文中,扁口井,口字及子字上口,卻須略寬,使口半見,空稍多,字始渾厚。漢印皆如此。

十四舉曰:寫篆把筆,只須單鉤卻伸,中指在下夾襯,方圓乎直,無有不可意矣。人多不得師傳,只如常把筆,所以字多欹斜,畫亦不能直,且字勢不活也。若初學時,當虛手心,伸中指並二指於幾上空畫,如此不拗,方可操筆。此說最要緊,學者審之,其益甚矣。

十五舉曰:凡篆大字,當虛腕懸筆,手腕著紙,便字不活相。多有人不能用筆,用棕櫚條及紙個等物,皆俗夫所為,士大夫不可用此。

十六舉曰:漢篆多變古法。許氏作《說文》,救其失也。

十七舉曰:隸書,人謂宜扁,殊不知妙在不扁。挑拔平硬,如折刀頭,方是漢隸。《書體括》云:「方勁古拙,斬釘截鐵。」備矣。隸法頗深,具其大略。

十八舉曰:漢有摹印篆,其法只是方正,篆法與隸相通。後人不識古印,妄意盤屈,且以為法,大可笑也。多見故家藏漢印,字皆方正,近乎隸書,此即摹印篆也。王球《嘯堂集古錄》所載古印,正與相合。凡屈曲盤回,唐篆始如此。今碑刻有顏魯公官誥,尚書省印,可考其說。

十九舉曰:漢魏印章,皆用白文,大不過寸許。朝爵印文皆鑄,蓋擇日封拜,可緩者也。軍中印文多鑿,蓋急於行令,不可緩者也。古無押字,以印章為官職信令,故如此耳。自唐用朱文,古法漸廢。至宋南渡,絕無知者,故後宋印文皆大謬。

二十舉曰;白文印,皆用漢篆。平方正直,字不可圓。縱有斜筆,亦當取巧寫過。

二十一舉曰:三字印。右一邊一字,左一邊兩字者,以兩字處與為一字處相等。不可兩字中斷,又不可十分相接。

二十二舉曰:四字印。若前二字交界略有空,後二字無空,須當空一畫地別之。字有有腳、無腳,故言及此。不然,一邊見分,一邊不分,非法度也。

二十三舉曰:軒齋等印。古無此式,唯唐相李泌有「端居室」三字印,白文玉印。或可照例,終是白文,非古法,不若只從朱文。

二十四舉曰:朱文印。用雜體篆,不可大怪。擇其近人情,免費詞說可也。

二十五舉曰:白文印。用崔子玉寫《張平子碑》上字,及漢器上並碑蓋印章等字,最為第一。

二十六舉曰:凡姓名表字,古有法式。不可隨俗用雜篆及朱文。

二十七舉曰:白文印必逼於邊。不可有空,空便不古。

二十八舉曰:朱文印,不可逼邊。須當以字中空白得中處為相去,庶免印出。與邊相倚,無意思耳。字宜細,四旁有出筆,皆滯邊,邊須細於字邊,若一體。印出時,四邊虛紙昂起,未免邊肥於字也。非見印多,不能曉此粘邊,朱文建業文房之法。

二十九舉曰:多有人依款識字式作印,此大不可。蓋漢時印文不差如此,三代時卻又無印,學者慎此。《周禮》雖有璽節,及職金掌辨其微惡揭而璽之之說。註曰:「印,其實手執之卩(音節)也。」正面刻字,如秦氏璽,而不可印,印則字皆反矣。古人以之表信,不問字反,淳樸如此。若戰國時蘇秦六印,制度未聞。《淮南子·人間訓》曰:「魯君召子貢授以大將軍印。」劉安寓言而失詞耳。

三十舉曰:道號,唐人雖有,不曾有印,故不可以道號作印用也。三字屋匾,唐卻有法。

三十一舉曰:凡印文中有一二字,忽有自然空缺,不可聯帶者,聽其自空。古印多如此。

三十二舉曰:凡印,仆有古人印式二冊。一為官印,一為私印,具列所以,實為甚詳。不若《嘯堂集古錄》所載,只具音釋也。

三十三舉曰:凡名印,不可妄寫。或姓名相合,或加印章等字,或兼用印章字。曰姓某印章,不若只用印字,最為正也。二名可回文寫,姓下著印字在右,二名在左是也。單名者,曰姓某之印,卻不可回文寫。若曰姓某私印,不可印文墨,只宜封書,亦不可回文寫。名印內不可著氏字,表德可加氏字,亦當詳審之。

三十四舉曰:表字印,只用二字,此為正式。近人慾並加姓氏於其上,曰某氏某。若作姓某父,古雖有此稱,系他人美己,卻不可入印。人多好古,不論其原,不為俗亂可也。漢人三字印,非復姓及無印字者,皆非名姓。蓋字印,不當用印字以亂名耳。漢張長安字幼君,有印曰「張幼君」(右一宇左二字)。唐李溫字化光,有印曰「李化光」,亦三字表德印式(幼君,西漢王式弟子。化光,見柳文呂衡州也)。

三十五舉曰:諸印文下,有空處懸之,最佳,不可妄意伸開。或加屈曲,務欲填滿。若寫得有道理,自然不覺空也。字多無空,不必問此。

合用文籍品目

△小篆品五則

許氏《說文解字》十五卷(慎,字叔重,汝南石陵人,太尉祭酒)。

徐鉉校正定本,有新增入字。始一終亥者系正本,分韻川本,乃後人所更,非古人之本意。

《蒼頡》十五篇(頡,姓侯剛氏,黃帝史也。亦曰皇頡)。即是《說文目錄》五百四十字。許氏分為每部之首,人多不知,謂已久滅。此為字之本原,豈得不在。後人又並字目為十四卷,以十五卷著序表,人益不意其存矣。仆聞之師雲。

徐鍇《說文解字系傳》四十卷(鍇,字楚金,廣陵人,集賢學士)。嘗與許氏本相參,首卷上部分六書甚詳,末卷辯陽冰差誤。

張有《復古論》二卷(有,字謙仲,吳興人。湖州有板)。載古今異文字,不可以為字少。又《五聲韻譜》五卷,比常韻無差。

鐘鼎品二則

薛尚功《款識法帖》十卷(尚功,字用敏,錢塘人。僉事定江軍節度判官廳事)。碑在江州,蜀中亦有翻刻者,字加肥。

薛尚功《重廣鐘鼎篆韻》七卷,江州公使庫板。一卷象形奇字,一卷器用名目,五卷韻。

古文品一則

夏竦《古文四聲韻》五卷(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樞密使)。前有序並全銜者好。別有僧翻本,不可用。此書板多而好看,極不易得。韻內所載字,多雲某人字集,初無出處,不可據信;且又不與三代款識相合,不若勿用。然古文別無文字,故前列之。

碑刻品九則

李斯《嶧山碑》(鄭氏曰:「此頌德碑也。」斯,字通古,上蔡人,秦丞相)。直長者為真本,橫刊者皆摹本。有徐氏門人鄭文寶,依真本式長刊者,法度全備,可近於真。但攸字立人相近,一直筆作兩股。近李處巽於建康新刻,甚謬。

李斯《泰山碑》。《咸陽志》曰:「《泰山碑》,秦相李斯書,跡妙時古,為世所重。」鄭文寶模刊石於長安故都國子學,今在文廟。石皆剝落,唯二世詔,一面稍見。

李斯《秦望山碑》在會稽,今無。

李陽冰《新泉銘》(陽冰,趙郡人,將作少監)。乃陽冰最佳者,人多以舒原輿之言稱《新驛記》。殊不知,此碑勝百倍也。陽冰名潮,杜甫甥也。後以字行,因以為名,而別字少溫。《木玄虛海賦》有云:「其下陽冰不治,陰火潛然。」則知與潮,又且有理。人多不知,因詳其說。又有李騰,善偽作陽冰書。

《碧落碑》在絳州。字雖多,有不合法度處。然布置美茂,自有神氣,當以唐碑觀之。世傳陽冰臥看三日,毀其佳者數字。又言道士寫畢,化鳥飛去,後及字欠一筆。尤為可笑,不知古文正當如此耳(一云:唐韓元嘉子李訓等,為妣房氏立)。

《詛楚文》(俗呼《詛楚文》,李斯篆,在鳳翔府)。有巫咸、大沈文(音故)、湫氵亞(音誇)駝三種,辭則一。乃後人假作先秦之文,以先秦古器,比較其篆,全不相類,其偽明矣。篆文「皇」,本從「自」,世傳始皇謂與臯臭相似,因去一畫。不足為病,在前亦有如此者。《嶧山》數、成等字,皆與古異,此碑用之,及用《秦權殹》字作也。蓋知見《嶧山》、《秦權》而後創造者,未必不欲人曰嶧山用此法。誠古也,其如辨者何?

史籀《石鼓文》(鄭氏曰:在鳳翔府。宣和間,移置東宮。周宣王太史,或雲柱下史)。

薛尚功法帖所載,字完於真本多,故不更具。真本在燕都舊城文廟。

崔璦《張平子碑》(瑗,字子玉,安平人,濟北相。碑在鄭州,前後兩段)。字多用隸法,不合《說文》卻可入印,篆全是漢。

《古印式》二冊(即漢官威儀)。無印,本仆自集成者。後人若不得見,只於《嘯堂集古錄》十數枚,亦可為法。

附用器品九則

王楚《鐘鼎篆韻》七卷(楚,字□□□□人。管衡州露仙觀)。衡州本字少所出,在薛氏前。

《無銜鐘鼎篆》兩冊。即薛書本,後重廣作七卷。恐人無別,故去其銜,亦間有帶銜者在。

《石鼓音》後附《詛楚文》者,又載周穆王吉日癸巳之說。石鼓,鄭樵音不可信。

呂大臨《考古圖》十卷(大臨,字與叔,永興人)。有黑白兩樣。黑字者,後為有韻圖,中欠璊玉彘。白字者,博山爐上,誤畫作人手。

王球《嘯堂集古錄》二卷(球,字夔玉)。正文共一百紙,序跋在外,其間有古文印數十。有一曰「夏禹」,系漢巫厭水災法印。世俗傳,有渡水佩禹字法,此印乃漢篆,所以知之。又一印曰「孔夫」,首誤是孫茲二字。又有《滕公墓銘》,「鬱郁」作兩字書,且妄為剝落狀。然考之古法,疊字只作二小畫附其下。秦時大夫,猶只以夫字加二小畫,況此疊文者乎?偽無疑矣。

高衍孫《五書韻總》五卷(衍孫,字續古,四明人)。此書篆、隸、真、行、草一字五體,別體皆作小字,隨體分註,可備初學者用。間有差處,宜自斟酌。

徐鉉篆(鉉,廣陵人,左散騎常侍)。二徐字跡最多,以其近世,故不條具。鉉,字鼎臣;鍇,字楚金。筆法(見前)。

林罕《字源偏傍小說》三卷(罕字希古,安喜人,國子博士)。此書,言篆與隸相通源流,亦自可采。但有數說與《說文》悖,卻系陽冰變法,知之足矣。如「是」字上從,巴上從已,加點之類。

葛刪《正續千字文》。雖是近人,然字法極好。《千文》有兩,續本不可無之。別有陳道士冒名擬本,不見好處。間有碑刻,惜其不多。

辯謬品六則

延陵季子《十字碑》在鎮江,人謂孔子書。文曰:「嗚呼!有吳延陵君子之墓。」按古法帖上止云:「嗚呼!有吳君子」而已。篆法敦古,似乎可信。今此碑,妄增「延陵之墓」四字。除「之」外三字,是漢人方篆,不與前六字合。借夫子以欺後人,罪莫大於此。又且因「君」字作「季」字。漢器,「蜀郡」洗字半邊,正與此「君」字同,用此法也。以「季」字音,顯見其謬。比幹墓前有漢人篆碑,亦有此說,蓋洪氏《隸釋》、《漢隸字源》辨之甚明,此不復具。

《三墳書》,此偽本,大不可信。言詞俗謬,字法非古。《尚書》無「也」字,此書有之。「」字從八從戈,此從心加一筆。「走」字合從(音悼),此隨俗作之字引腳。其餘頗多。

《古文尚書》,系後人不知篆者,以夏竦韻集成。亦有不合古處。若言今古篇次,文法同異,姑存之;言字畫則去之。

《古文孝經》,內一篇大謬,今文無之。後人妄欲作古,以古文字集成者。觀者當取其字。

《泉志》,聞有泉文近於道者,可以廣見。又有妄作「三皇幣」及禹時「幣」,不可為信。「卍」,此字人謂萬字,乃出古錢,不見此書,終不知也。故引入以待好事者。

戴侗《六書故》。侗以鐘鼎文編此書,不知者多以為好,以其字字皆有,不若《說文》與今不同者多也。形古字今,雜亂無法,鐘鼎偏傍,不能全有,卻只以小篆足之。或一字兩法,人多不知此(本音睘)加宀不過為「寰」字,乃音作官府之官。「」字從屯從邑,乃書邨不從寸木,今乃書此為村。引杜詩「無村眺望賒」為證,甚誤學者。許字解字引經,漢時猶篆隸,乃得其宜。今侗亦引經而不能精究經典古字,及以近世差誤等字,引作證據。鎊、鐘、銐、鋸、尿、屎等字,世俗作鐘。鐘鼎文,各有詳註。「卵」字解尤為不到,此書為一厄矣。學者先觀古人字書,方知吾言之當。

隸書品七則

諸漢碑,洪氏《隸釋》備具其說,更不再言。

婁機《漢隸字源》六卷(機,字彥發,嘉興人。參知政事)。字法最好,洪氏本有碑目在前。

劉球《碑本隸韻》十卷。外一卷紀源。

《隸韻》兩冊。麻沙本與《隸韻》為一副刊,字體不好,以其冊數少,乃可常用之,故目此。

洪適《隸釋》二十七卷,並《隸釋續》二十一卷(適,字景伯,鄱陽人。左僕射)。皆漢碑釋文《隸釋續》畫諸碑形及墓壁畫像。其碑多圭首,或笏首,上有垂虹。或題處偏僻,畫則如影像狀,渾黑。

洪適《隸篆》十卷。以漢碑模臨傍偏奇古者(上石)。

《石經遺字碑》。會稽蓬萊閣翻本,破缺磨滅,不異真古碑。今無矣。

《佐書韻編》,姑蘇顏氏本。字比諸隸的為最多,寫得卻不好。

以上書,計三十九種,美惡兼舉,學者皆當知之。此等事業,以博為貴。數外更有文字,不欲太繁。始言其不可無者,仆亦自有《續古篆韻》五卷,《疑字》一卷附後。未暇刊板,且令學者傳寫。又有《說文續釋》方更刪定,同志能為刻之,流傳將來,亦盛德事。

字源七辯字

一曰科鬥書。科鬥書者,蒼頡觀三才之文,及意度為之,乃字之祖。即今之偏傍是也。畫文像蝦蟆子形,如水蟲,故曰科鬥。

二曰籀文。籀文者,史籀取蒼頡形意,配合為之,損益古文,或同或異,加之銛利鉤殺,大篆是也。史籀所作,故曰籀文。

三曰小篆。小篆者,李斯省籀文之法,同天下書者。比籀文體十存其八,故小篆謂之「八分小篆」也。既有小篆,故謂籀文為大篆文雲。

四曰秦隸。秦隸者,程邈以文牘繁多,難於用篆,因減小篆為便用之法,故不為體勢。若漢款識篆字相近,非有此法之隸也。便於佐隸,故曰隸書。即是秦權、秦量上刻字,人多不知,亦謂之篆,誤矣。或謂秦未有隸,且疑程邈之說,故詳及之。

五曰八分。八分者,漢隸之未有挑法者也,比秦隸則易識,比漢隸則微似篆,若用篆筆作漢隸字即得之矣。八分與隸,人多不分,故言其法。

六曰漢隸。漢隸者,蔡邕《石經》及漢人諸碑上字是也。此體最為後出,皆有挑法,與秦隸同名其實異。寫法,載前卷十七舉下,此不再敷。

七曰款識。款識文者,諸侯本國之文也。古者,諸侯書不同文,故形體各異,秦有小篆始一其法。近世學者取款識字為用,一紙之上齊楚不分,人亦莫曉其謬。今分作外法,故末置之,不欲亂其源流,使可考其先後耳。

◎附錄

〇洗印法

圖書久為油朱所熾者,先於燈盞內浸一宿,次日取出,蘸香爐內灰,用硬棕刷幹洗之;若朱未盡,更蘸刷,以盡為度,不損印文,而清麗若新。凡欲洗刷,先當用繩約定,以防其滑,此法最良。

印油法

香油浸皂角於瓷器內,煎過放冷,和熟艾成劑;次加銀朱,以紅為度,入絹袋中,用瓷、玉器盛之,數日一翻,忌銅、錫器。若日久油幹,復用煎下油滴取盛器內,以印色置其上,使自沁,又不可自上澆下。此法不蒸不煉,久而益佳,與好事者共之。

世存古今圖印譜式

《宣和印譜》四卷。

晁克一《圖書譜》一卷(又名《集古印格》)。

王厚之《復齋印譜》。

顏叔夏《古印譜》二卷。

姜夔《集古印譜》二卷。

吾衍《古人印式》二卷。

趙孟頫《印史》二卷。

取字法

硇砂,瓦粉,白龍骨,木賊草,蜜陀僧,白石脂,桑柴灰(各等分),人言(少許)。

右為細末,先濕字,後滲藥末,以熨鬥熨之,幹,隨落。

摹印四妙

李陽冰曰:「摹印之法有四:功侔造化,置受鬼神,謂之神;筆畫之外,得微妙法,謂之奇;藝精於一,規矩方圓,謂之工;繁簡相參,布置不紊,謂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