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煙草專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廳關于堅決取締手工捲菸活動的報告
關于堅決取締手工捲菸活動的報告 安徽省煙草專賣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公安廳 1987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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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
國務院《煙草專賣條例》發布以來,我省各地組織有關部門,取締手工捲菸違法活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手工捲菸活動並未根絕。據初步調查,全省尚有手工捲菸戶5500戶左右,產銷活動亦有發展。他們有的卷制冒牌高檔香煙;有的在煙絲中摻入對人體有害的化學染料;有的內外勾結,大搞「聯運聯銷」,甚至動用救護車、軍車大量外運手工捲菸,影響極壞。 手工捲菸屢禁不絕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幹部對手工捲菸活動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少數基層幹部甚至把它當作「致富門路」,縱容或參與手工捲菸產銷活動。二是打擊不力。三是少數單位為手工捲菸產銷活動提供方便。
手工捲菸活動不僅衝擊和擾亂計劃內捲菸市場,影響財政收入,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取締。為此,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級政府應認真抓好查處手工捲菸工作,有關地、市、縣應有領導同志分管。要在廣泛宣傳有關法規,引導群眾守法致富的同時,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綜合治理,爭取在1987年4月底以前基本取締手工捲菸。
二、工商、公安、稅務、煙草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堅決打擊手工捲菸活動。對加工、倒賣手工捲菸和販賣捲菸原材料、假商標的分子,必須依法嚴肅處理。對縱容或參與手工捲菸產銷活動的幹部,應從嚴懲處。
三、郵電、鐵路、交通、印刷、造紙等單位不得參與或支持手工捲菸產銷活動,不得非法郵寄、運輸、託運手工捲菸及原材料,不得自行違章生產和出售盤紙,不得非法印刷冒牌商標標識。各捲菸廠要嚴格管理制度,禁止向市場違章出售處理煙葉、煙絲、盤紙、商標盒皮、濾嘴等原材料。凡為手工捲菸產銷活動提供方便的,要嚴肅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各地要嚴格執行煙葉種植計劃,努力提高煙葉質量,按合同搞好煙葉收購工作。堅決關閉計劃外煙廠。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有關部門執行。
省煙草專賣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公安廳
一九八七年一月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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