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明道學案(上) 宋元學案
卷十四 明道學案(下)
作者:黃宗羲 清朝
卷十五 伊川學案(上)

卷十四·明道學案下(黃宗羲原本,黃百家纂輯,全祖望修定)

△陳治法十事

臣竊謂:聖人創法,皆本諸人情,通乎物理。二帝三王之盛,曷嘗不隨時因革,稱事為製乎?然至於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理之所不可易,人之所賴以生,則前聖後聖,未有不同條而共貫者。如生民之稱有窮,則聖王之法可改。故後世盡其道則大治,用其偏則小康,此歷代彰灼著明之效也。苟或徒知泥古而不能施之於今,姑欲循名而顧忘其實,此固末世陋儒之見,誠不足以進於治矣。然儻謂今世人情已異於古,先王之冄必不可復於今,趨便目前,不務高遠,亦恐非大有為之論,而未足以濟當今之極弊也。獨行之有先後,用之有緩急耳!古者自天子達於庶人,未有不須師友而成其德者。故舜、禹、文、武之聖,亦皆有所從受學。今師傅之職不修,友臣之義不著,而尊德樂善之風未成,此非有古今之異者也。王者奉天建官,故天地四時之職,二帝三王未之或改,所以修百度而理萬化也。唐存其略,而紀綱小正。今官秩淆亂,職業廢弛,太平之治,而未興,此非有古今之異者也。天生烝民,立之君,使司牧之,必製之常產以厚其生,經界必正,井地必均,此為治之大本也。唐尚存口分授田之制,今益蕩然。富者田連阡陌,跨州縣而莫之止;貧者日流離,餓殍而莫之恤;倖民猥多,衣食不足而莫為之制。將生齒日繁,轉死日促,製之之道,所當漸圖,此亦非有古今之異者也。古者政教始乎鄉里,其法起於比閭族黨,州鄉酇遂以聯屬,統治其民,故民安於親睦,刑法鮮犯,廉恥易格,此亦人情之自然,行之則效,非有古今之異者也。庠序學校之教,先王所以明人倫,化成天下者也。今師學廢而道德不一,鄉射亡而禮義不興,貢舉不本於鄉里而行實不修,秀士不養於學校而人材多廢,此較然之事,亦非有古今之異者也。古者府史胥徒受祿公上,而兵農未始判也。今驕兵耗國力,匱國財,極矣。禁衛之外,不漸歸之於農,將大貽深患。府史胥徒之毒䍐天下,而目為公人,舉以入官,不更其制,何以善後?此亦至明之理,非有古今之異者也。古者國有三十年之通餘,九年之食以製國用,無三年之食者,則國非其國。今天下耕之者少,食之者眾,地力不盡,人功不勤,雖富室強宗,鮮有餘積,況其貧弱者乎!一遇年歲之凶,即盜賊縱橫,饑羸滿路。如不幸有方三二千里之災,或連年之歉,當何以處之?宜漸從古制,均田務農,俾公私交務於儲餘,以豫為之備,未可以幸為恃也。古者四民各有常職,而農者十居八九,故衣食易給而民無所苦。今京師浮民數逾百萬,遊手遊食,不可貲度,其窮蹙辛苦,孤貧疾病,變詐巧偽以自求生,而常不足以生,日益歲滋。宜酌古變今,均多恤寡,漸為之業以振救其患。聖人奉天理物之道,在乎六府,六府之任,列之五官,山虞澤衡,各有常禁,夫是以萬物阜豐而財用不乏也。今五官不修,六府不治,用之無節,取之不時,林木焚赭,斧斤殘傷,而川澤漁獵之繁,暴殘耗竭,而侵尋不禁。宜修古虞衡之職,使將養之,以成變通長久之利。古冠婚喪祭,車服器用,差等分別,莫敢逾僭,故財用易給而民有常心。今禮制未修,奢靡相尚,卿大夫之家莫能中禮,而商販之類或踰王公,禮制不足以檢飭人情,名數不足以旌別貴賤,詐虔攘奪,人人求厭其欲而後已,此大亂之道也。因先王之法,講求而損益之。凡此,皆非有古今之異者也。然是特其端緒,必可施行之驗也雲爾。如科條度數、施為注措之道,必稽之經制而合,施之人情而安,惟聖明博擇其中!

(百家謹案:先生所上神宗《陳治法十事》,觀其文彩,似 不足,案其時勢,悉中肯綮,無一語非本此中至誠之流露也。此真明體達用之言。胡敬齋曰:「若依他做 ,三代之治可運之掌,惜惑於王安石而不能用也。」)

△附錄

先生數歲,即有成人之度,賦《酌貪泉詩》「中心如自固,外物豈能遷」,已見誌操矣!

十五六歲與弟伊川受學於濂溪,即慨然有為聖賢之志。嘗自言再見茂叔後,吟風弄月,有「吾與點也」意。

明道作縣,常於坐右書「視民如傷」,云:「顥每日嘗有愧於此。」觀其用心,應是不到錯決撻了人。

明道主簿上元時,謝師直為江東轉運判官,師宰來省其兄,嘗從明道假公僕掘桑白皮。明道問之曰:「漕司役卒甚多,何為不使?」曰:「《本草》說,桑白皮出土,見日者殺人。以伯淳所使人不欺,故假之耳。」師宰之相信如此。

伊川云:謝師直尹洛時,嘗談經,與鄙意不合,因曰:「伯淳亦然。往在上元,景溫說《春秋》,猶時見取;至言《易》,則皆曰非是。」頤謂曰:「二君皆通《易》者也。監司談經而主簿乃曰非是,監司不怒,主簿敢言。非通《易》,能如是乎?」

薦為御史,神宗召對,問所以為御史。對曰:「使臣拾遺補闕,裨讚朝廷,則可。使臣掇拾臣下短長,以沽直名,則不能。」神宗歎賞,以為得御史體。

一日,神宗縱言,及於辭命。先生曰:「人主之學,惟當務為急。辭命非所先也。」神宗為之動容。

先生為御史時,神宗嘗使推擇人才。所薦數十人,以父表弟張載暨弟頤為首,天下咸稱允當。

熙寧五年,太中公告老而歸,先生求折資監當以便養,歸洛。歲餘,得監西京洛河竹木務。家數清窶,僦居洛城殆十餘年,與弟從容親庭,日以讀書講學為事,士大夫從遊者盈門。自是身益退,位益卑、而名益高於天下。

(梓材謹案:原本有「明道見上稱介甫之學」與「神宗問安石之學」二條,今移入《荊公新學略》。)

王荊公嘗與明道論事不合,因謂先生曰:「公之學,如上壁。」言難行也。明道曰:「參政之學,如捉風。」後來逐不附己者,而獨不怒明道,且曰:「此人雖未知道,亦忠信人也。」

先生嘗曰:熙寧初,王介甫行新法,並用君子小人。君子正直不合,介甫以為俗學不通世務,斥去;小人苟容諂佞,介甫以為有才能知通變,用之。君子如司馬君實不拜同知樞密院以去,範堯夫辭同修起居注得罪,張天祺自監察御史面折介甫被謫。介甫性狠愎,眾人皆以為不可,則執之愈堅。君子既去,所用皆小人,爭為刻薄,故害天下益深。使眾君子未用與之敵,俟其勢久自緩,委曲平章, 尚有聽從之理,俾小人無隙以乘,其為害不至此之甚也。

扶溝地卑,歲有水旱,先生經畫溝洫之法以治之,未及興工而去官,曰:「以扶溝之地,盡為溝洫,必數年乃成。吾為經畫十里之地以開其端,後人知其利,必有繼之者矣。夫為令之職,必使境內之民凶年饑歲免於死亡,飽食逸居,有禮義之訓,然後為盡。故吾於扶溝,開設學校,聚邑人子弟教之,亦幾成而廢。夫百里之施,至狹也,而道之興廢係焉。是數事皆未及成,豈不有命與!然知而不為,徒責命之興廢,則非矣。此吾所以不敢不盡心也。」

在澶州日,修橋少一長梁,曾博求之民間。後因出入,見林木之佳者,必起計度之心。因語以戒學者,心不可有一事。

明道終日坐,如泥塑人,然接人渾是一團和氣,所謂「望之儼然,即之也溫」。

張子厚學成德尊,識者謂與孔子為比。然猶秘其學,不多為人講之。其意若曰:「雖復多聞,不務畜德,徒善口耳而已。」故不屑與之言。先生謂之曰:「道之不明於天下也久矣!人善其所習,自謂至足。必欲如孔門 『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則師資勢隔,而先王之道或幾乎息矣。趣今之時,且當隨其資而誘之,雖識有明暗,誌有淺深,亦各有得焉,而堯、舜之道庶可馴致。」 子厚用其言,故關中學者躬行之多,與洛人並。推其所自,先生發之也。

明道先生與門人講論,有不合者,則曰更有商量。伊川則直曰不然。

先生謂學者曰:「賢看某如此,某煞用工夫。見理後須開放,不開放只是守。開又近放倒,故有禮以節之;守幾於不自在,故有樂以樂之。樂即是放開也。」

(梓材謹案:前二語,梨洲原本所有。下移《上蔡語錄》以足之。)

明道見謝子記問甚博,曰:「賢卻記得許多!」謝子不覺麵赤身汗,先生曰:「隻此便是惻隱之心!」

謝子曰:「吾嘗習忘以養生。」明道曰:「施之養生則可,於道有害。習忘可以養生者,以其不留情也,學道則異於是。夫『必有事焉而勿正』,何謂乎?且出入起居,寧無事者。正心以待之,則先事而迎。忘則渺乎去念,助則近於留情,故聖人之心如鑒。孟子所以異於釋氏心也。」

《程氏遺書》曰:「學者先學文,鮮有能至道。至如博觀泛濫,亦自為害。」故先生嘗教謝良佐曰:「賢讀書,慎不要循行數墨。」

又曰:良佐昔錄《五經》語作一冊,伯淳見之,謂曰:「玩物喪誌!」

上蔡曰:先生善言《詩》,他又不曾章解句釋,但優遊玩味,吟哦上下,便使人有得處。

又曰:昔伯淳先生教予,祇管看他言語。伯淳曰:「與賢說話,卻是扶醉漢,救得一邊,倒了一邊。」隻怕人執著一邊。

劉立之曰:先生德性充完,粹和之氣盎於麵背,樂易多恕,終日怡悅,未嘗見其忿厲之容。某問以臨民,曰:「使民各輸其情。」又問御史,曰:「正己以格物。」

又曰:先生平生與人交,無隱情,雖童僕必託以忠信,故人亦忍欺之。嘗自澶淵遣奴持金詣京師貿用物,計金之數可當二百千,奴無父母妻子,同列聞之,莫不駭且誚。既奴持物如期而歸,眾始歎服。

範淳夫曰:顏子之不遷不貳,惟伯淳有之。

(梓材謹案:梨洲原本此條作:陳忠肅公瓘嘗作《責沈文》送其侄孫淵幾叟雲「⒓公沈諸梁問孔子於子路」,至「自是以來,常以寡陋自愧」一大段,今以其文與《陳鄒諸儒案》復出,以其前三十六字並入了齋附錄,而僅留范公二語於此。)

邵伯溫曰:元豐八年三月五曰,神宗升遐,詔至洛,故相韓康公為留守,程宗 丞伯淳為汝州酒官,會以檄來,舉哀於府。既罷,謂康公之子兵部宗師曰:「顥以言新法不便忤大臣,同列皆謫官,顥獨除監司,顥不敢當,辭之。念先帝見知之恩,終無以報。」已而泣。兵部曰:「今日朝廷之事如何?」宗丞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兵部曰「二公果作相,當如何?」宗丞曰:「當與元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他日可憂。」兵部曰「何憂?」宗丞曰:「元豐大臣皆 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害未艾也。君實忠直,難與議。晦叔解事,恐力不足爾。」既而二公果並相,召宗 丞,未行,以疾卒。宗丞為溫公、申公所重,使不早死,更相調護協濟於朝,則元祐朋黨之論無自而起矣。論此事時,範淳夫、朱公掞、杜孝錫、伯溫同聞之。今年四十,而其言益驗,故表而出之。

侯仲良曰:朱公掞見明道於汝州,歸謂人曰:「某在春風中坐了一月。」

劉左司曰:誠意積於中者既厚,則感動於外者亦深,故伯淳所在臨政,上下響應。(補。)

《震澤記善錄》曰:明道云:「才說明日,便是悠悠。窮經進學,須是日就月將。」(補。)

《呂氏童蒙訓》曰:明道先生言:「人心不同,如其面。不同者皆私心也,至於公則不然。」(補。)

張橫浦曰:明道書窗前有茂草覆砌,或勸之芟,曰:「不可!欲常見造物生意。」又置盆池畜小魚數尾,時時觀之,或問其故,曰:「欲觀萬物自得意。」草之與魚,人所共見,唯明道見草則知生意,見魚則知自得意,此豈流俗之見可同日而語!(補。)

又曰:孟子曰:「仁義禮智根於心,其生色也,然見於麵,盎於背,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予有一事,可實其說。遊定夫訪龜山,龜山曰:「公適從何來?」定夫曰:「某在春風和氣中坐三月而來。」龜山問其所之,乃自明道處來也。試涵泳「春風和氣」之言,則仁義禮智之人,其發達於聲容色理者,如在吾目中矣。(補。)

⒓水心《習學記言》曰:案程氏答張氏論定性,「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當在外時,何者為內」,天地「普萬物而無心」,聖人「順萬天而無情」,「擴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有為為應冄,明覺為自然」,「內外兩忘,無事則定,定則明」,「喜怒不係於心而係於物」,皆老、佛語也。程、張攻斥老、佛至深,然盡用其學而不知者,以《易大傳》誤之,而又自於《易》誤解也。(梓材案:謝山注云:「蓋指『無思』『無撾薤諸語。)子思雖漸失古人體統,然猶未至此;孟子稍萌芽,其後儒者則無不然矣。老、佛之學,所以不可入周、孔之道者,周、孔以建德為本,以勞謙為用,故其所立,能與天地相終始,而吾身之區區不豫焉。老、佛則處身過高,而以德業為應世,其偶可為者則為之,所立未毫髮,而自誇甚於丘山,至於壞敗喪失,使中國胥為夷狄,淪亡而不能救,而不以為己責也。嗟夫!未有自坐老、佛病處而辯老、佛,以明聖人之道者也。(補。)

呂子約曰:讀《明道行狀》,可以觀聖賢氣象。(補。)

胡敬齋曰:明道天資高,本領純粹,其學自大本上流出,於細微處又精盡。

又曰:明道才大德盛,當時入朝建言,若依他做 ,三代之治可運於掌,惜乎神宗惑於王安石功利之言而不能用也。當時神宗甚欲有為,亦甚聰明,安石亦才高,故明道俱要格其心,已被明道感動了。明道雖去,神宗眷眷懷之,安石亦言感公誠意。當時被張天祺等攻激太過,遂不能從。故明道深惜此機會,以為兩分其罪。

羅整庵曰:張子《正蒙》「由太虛,有天之名」數語,亦是將理氣看作二物。其求之不為不深,但語涉牽合,殆非性命自然之理也。嘗觀程伯子之言有云:「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則謂之易,其用則謂之神,其命於人則謂之性。」隻將數字剔撥出來,何等明白!學者若於此處無所領悟,吾恐其終身亂於多說,未有歸一之期也。

高景逸曰:先儒惟明道先生看得禪書透,識得禪弊真。

又曰:《大學》者,聖學也;《中庸》者,聖心也。匪由聖學,寧識聖心!發二書之秘,教萬世無窮者,先生也。淵乎微乎!非先生,學者不識天理為何物矣。不識天理,不識性為何物矣。是儒者至善極處,是佛氏毫釐差處。

唐一菴曰:明道之學,嫡衍周派,一天人,合內外,主於敬而行之以恕,明於庶物而察於人倫,務於窮神知化而能開物成務,就其民生日用而非淺陋固滯。不求感而物應,未施信而民從。筮仕十疏,足以占王道之端倪。惜早世,未極其止。

(百家謹案:伊川之表先生墓,謂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學不傳,千載無真儒,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一人而已。自斯言出,後人群然無異辭也。而要識先生之所以為真儒,千四百年後之一人者何在。蓋由其學本於識仁;識仁,斯可以定性。然仁果何以識?先生曰:「存久自明。」則存養之功為要也。先生又曰:「學者識得仁體,先實有諸己,只要義禮栽培。如求經義,皆栽培之意。」又曰:「學以知為本,且未說到持守。持守甚事?須先在致治蓿」又曰:「悟則一句句皆是這⒑。道理已得後,無不是此事也。」夫曰「存久自明」,曰「先實有諸己」,將經義隻為栽培,曰「學以知為本」,曰「悟」,將論先生之學者,又疑為禪矣。不知儒、釋之辨,隻在有理與無理而已。非必凡內求諸己,務求自得者便是禪;懵懂失向,沿門乞火者便是儒也。先生自道「天理二字,是我自家體貼出來」,而伊川亦云「性即理也」,又雲「人隻有⒑天理,卻不能存得,更做甚人」,兩先生之言,如出一口。此其為學之宗主,所以克嗣續洙泗而迥異乎異氏之滅絕天理者也。至於先生之德性和粹,劉安禮謂從先生三十餘年,未嘗見其忿厲之容。而於興造禮樂,制度文為,下及兵刑水利之事,無不悉心精練。使先生而得志有為,三代之治不難幾也。顧裕陵亦有意於先生,而不容於安石之褊拗,且年壽亦不永。富鄭公曰:「伯淳無福,天下之人也無福。」信哉!

◎明道學侶

○正公程伊川先生頤(別見《伊川學案》。)

○獻公張橫渠先生載(別見《橫渠學案》。)

○侍講呂原明先生希哲(別見《滎陽學案》。)

◎明道同調

○少師韓持國先生維

○恭簡王彥霖先生岩叟(並見《範呂諸儒學案》。)

◎明道門人(濂溪再傳。)

○博士劉質夫先生絢

○校書李端伯先生籥(並見《劉李諸儒學案》。)

○監場謝上蔡先生良佐(別見《上蔡學案》。)

○文靖楊龜山先生時(別見《龜山學案》。)

○文肅遊廌山先生酢(別見《廌山學案》。)

○龍學呂晉伯先生大忠

○教授呂和叔先生大鈞

○正字呂藍田先生大臨(並見《呂範諸儒學案》。)

○侯荊門先生仲良

○承議劉先生立之

○學士朱先生光庭(並見《劉李諸儒學案》。)

○簽判田先生述古(別見《安定學案》。)

○修撰邵子文先生伯溫(別見《百源學案》。)

○博士蘇先生昺(別見《呂範諸儒學案》。)

○尚書邢和叔恕(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明道私淑○靳先生裁之

靳裁之,潁昌人。少聞伊洛程氏之學。胡文定入太學時,以師事之。(參《姓譜》。)△靳先生語

士之品大概有三:誌於道德者,功名不足以累其心;誌於功名者,富貴不足以累其心;誌於富貴而已者,則亦無所不至矣。(補。)

○忠肅陳了齋先生瓘(別見《陳鄒諸儒學案》。)

◎靳氏門人

○文定胡武夷先生安國(別為武夷學案。)

◎明道續傳○莊靖李鶴鳴先生俊民

李俊民,字用章,澤州人。少得河南程氏之學。金承安中,以經義舉進士第一,授應奉翰林文字。未幾,棄官歸,教授鄉里。其於理學淵源,冥搜隱索,務有根據。金源南遷後,隱嵩山,再徙懷州,俄復隱西山。既而變起倉卒,人服其先治蓿先生在河南時,隱士荊先生者授以《皇極》數學,時知數者無出劉秉忠右,亦自以為弗及。世祖在藩邸,以安車召至,延訪無虛日。遽乞還山,遣中貴護送之。又嘗令張仲一問以禎祥,及即位,其言始驗。而先生已卒,年八十餘,賜諡莊靖先生。(從黃氏補本錄入。)

(梓材謹案:郝陵川見《明道伊川兩先生祠堂記》云:「泰和中,鶴鳴先生得先生之傳,又得邵氏《皇極》之學,廷試冠多士,退而不仕,教授鄉曲,故先生之學復盛。」鶴鳴澤州人,澤州學者多原於明道,所謂「先生之學」,蓋謂明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