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域五 宋會要輯稿
方域六
方域七 

州縣升降廢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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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會要輯稿 方域六

州縣升降廢置

熙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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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河路。元豐五年二月十三日,熙河路加「蘭會」二字。元佑四年八月二日,改為熙河蘭岷路。元符元年八月一日,仍舊為熙河蘭會路。崇寧四年正月一日,改為熙河蘭湟路。宣和二年三月十五日,改為熙河蘭廓路。紹興九年,改為熙河蘭鞏路鞏:原作「華」,據後文改。

大觀三年正月二十九日,詔曰:「國家誕受多方,靡間並包之度;奄有四海,咸歸覆燾之仁。朕獲承至尊,克紹先烈。惟湟川之沃壤,暨鄯成之奧區,失自有唐,復於今日。顧封陲之廣斥,已軼河源;肆聲教之遐敷,有光禹跡。民風丕變,邊候不驚。乃眷四州,實控二道。金湯既固,庶無疆埸之虞;耒耜方興,佇底坻京之積。爰綏有眾,永孚於休。湟州賜名向德軍,升為節鎮,西寧州為賓德軍,廓州為防禦,洮州為團練。」

元符二年閏九月四日元符:原作「元佑」,據《長編》卷五一六改。,詔以青唐為鄯州,仍為隴右節度,邈川為湟州,宗哥城為龍支城。鄯州、湟州並河南北新收復城寨,並隸隴右,仍屬熙河蘭會路。

元符二年八月八日元符:原作「元佑」,據《長編》卷五一四改。,熙河蘭岷路經略使孫路言:「王贍已收復邈川城王贍:原作「王瞻」,據《長編》卷五一四及《宋史》卷三五○《王贍傳》改。。邈川(孫)[系]古湟中之地,北控夏國、甘涼,西接宗哥、青唐,部族繁庶,形勢險要。南距河州百九十餘里河州:原作「河川」,據《長編》卷五一四改。,東至蘭州二百餘里,請建為湟水軍。」詔路詳累降約束指揮施行。

崇寧四年正月一日,詔熙河蘭會路宜以熙河蘭湟路為名「蘭」下原衍「會」字,據上文及《宋史》卷二○《徽宗紀》改。

政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詔:「熙河鄯湟(日)[自]開拓已來,疆土雖廣而地利悉歸屬羌,官兵吏祿仰給縣官,不可為後法。仰本路帥臣相度,以錢銀茶彩或以羌人所嗜之物與之貿易。土田既多,即招置弓箭手入耕出戰,以固邊圉。」

紹興九年六月十二日,樞密院言:「熙河蘭廓路經略安撫司奏:本路舊管一十州軍,以熙河蘭廓路經略安撫司為稱。昨因兵火,將河外西寧、樂、廓等州官吏軍民移那前來河裡諸州,緣此行移止以熙河路經略安撫司稱呼。今承樞密院札子,為遷割河南故地事,札付熙河蘭廓路經略安撫司。本司所割別無廓州,未審如何稱呼。」詔以熙河蘭鞏路為名。

熙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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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州:狄道縣,熙寧五年收復置,九年廢,元豐二年復。

熙寧五年八月,以唐臨州地羌人號武勝軍地置鎮洮軍,十月改熙州、臨洮郡、鎮洮軍節度。

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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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元豐四年九月建州為帥府,以熙州為列郡。

蘭泉縣,崇寧三年建。

西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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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州:舊鄯州,崇寧二年升為隴西節度,仍置都護。大觀二年改為西平郡,作中都督府,尋為隴右節度,加賓德軍。

大觀七年七月六日大觀七年:按大觀無七年,此有誤。,詳定九域圖志所言:「新附州軍除典籍該載可以斟酌外,今西寧州乞以西平為郡名,為中都督府;庭州以懷德為郡名,為下州。」

西和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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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十四年三月十六日,詔岷州可改為西和州。

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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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州敷文院,崇寧三年建。

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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廓州,元符二年廢為城,崇寧三年復為州,防禦。

崇寧二年九月一日,熙河蘭會經略王厚奏:「將來建置城寨,乞以鄯州為隴西節度,仍置都護;湟州為副都護。溪哥城乃古積石軍,今當為州,乞置河南安撫司。廓州去鄯百里而近,止為城,置知城,其辟差官吏、分屯人馬等悉條上。」並從之。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熙河蘭會路措置邊事司言:「昨相度廓州建為寧(寨)[塞]城,已准依奏。今再相度,宜建為州鎮,守疆埸以保邊防。」詔寧塞城賜名廓州。

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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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州,大觀二年以臨洮城升為州,團練。

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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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州,舊邈川城,元符二年建為湟州,崇寧二年為副都護,大觀二年賜名向德軍節度,宣和元年改今名。

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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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州,上郡,舊領隴泉、城平、綏德、延福、大斌五縣,唐末陷吐蕃,熙寧二年收復,廢為綏德城。

震武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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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武軍,政和六年建。

威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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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元年五月二十日,詔靈州界定遠鎮宜建為軍,仍以威遠軍為額。

河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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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府(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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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府:唐大都督、太原尹、河東節度使。太平興國四年平劉繼元,降為軍事州。嘉佑四年,復為太原府、河東節度,大觀元年升為大都督府。

平晉縣,隨晉陽縣,劉崇改樂崇,建隆四年來降,以為平晉軍,太平興國四年改為縣,熙寧三年廢〔入〕陽曲縣。

太原縣,太平興國四年廢隸榆次縣。

交城縣,四年以縣置大通監,寶元二年復來隸。

陽曲縣,七年徙州治於縣之唐明鎮。

太(國)[平]興國四年五月十日,詔曰:「乃眷太原,本維藩鎮,蓋以山川險固,城壘高深,致奸臣賊子違天拒命。因其悖逆,詿誤軍民。今既蕩平,議須更改。當令眾庶,永保安寧。其太原舊城並從毀廢,仍改為平晉縣,別於榆次縣創立并州。」

政和五年四月六日,戶部言:「太原府舊平(原)[晉]縣,太宗皇帝復河東駐蹕之地。熙寧初,以汾水溢而廢,請復為縣。」從之。

隆德府(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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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府〕:舊潞州,唐昭義軍節度。

崇寧三年升隆德軍為隆德府,仍還昭德舊節。

黎城縣,熙寧五年廢隸潞城、涉二縣。

平陽府(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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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陽府〕:汾西縣,太平興國七年徙今治。

和川縣,熙寧五年廢為鎮,隸冀氏縣,元佑元年復。

襄陵縣,天聖元年徙治晉橋店,熙寧五年廢州,以鄉寧縣分隸。

元豐二年三月十七日,知晉州王說言:「百姓輸納、辭訟日遠不便,酒稅歲失官課。兼竊稽趙氏之先,季勝生孟增,孟增生衡父,衡父生造父,周繆王賜造父以趙城,今趙城是也。由此為趙氏,乃是國家得姓始封之地,不與他縣邑比。」故復之。

平陽府,舊晉州,升為平陽府。

政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手詔:「祖宗以來,賜履踐祚之地,皆建府號。晉、壽、齊三州,乃太宗、真宗、英宗封建之邦,有司失於申明,懼不足以仰對在天之靈而俯慰邦人之望,可並升為府,晉為平陽,壽為壽春,齊為濟南。」

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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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州〕:開寶五年十二月四日,詔曰:「眷彼麟州,地連金澤,懷柔鎮撫,實曰要區。俾分節制之權,以重藩宣之寄。宜升為節鎮,以建寧軍為名。」唐建寧軍節度,端拱元年以建州軍額同,改鎮西軍。乾德初移治吳兒堡。

新秦縣,政和四年廢銀城、連谷二縣併入。

慶曆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帝謂輔臣曰:「上封者數請廢麟州,以其饋糧勞民,其利害如何 」章得象曰:「麟州四面蕃漢戶皆為元昊所掠,今野無耕民,故一路困於饋運。欲更為寨,徙其州少近(附)[府]州,以省邊民之役。」帝曰:「州不可廢,但徙屯軍近府州別置一城,亦可紓其患也。」

政和四年四月十四日,詳定九域圖志所編修官蔡經國子:「照對舊《九域圖志》並載麟州管下新秦、銀城、連谷三縣,各有所管堡寨、山川界分。本州島今供卻只作新秦等縣,其銀城、連谷並屬新秦,本所致未敢便作新秦一縣修立,合取自朝廷指揮。」詔麟州管下新秦等三縣,今後只以新秦縣稱呼。其銀城、連谷縣並廢罷,併入新秦縣。

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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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州:崇寧元年改為靖康軍,建炎元年改府州靖康軍額為保成軍。

政和五年八月二十日,詔以府州為榮河郡。

建炎元年七月二十七日,知府州折可求言:「府州軍額舊系永安軍,緣犯陵名,准朝旨改為靖康軍,又與年號相礙,乞行改稱。」詔以保成軍為額。

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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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州:宋朝升防禦。

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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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州:乾德元年升防禦。

唐林縣,景德二年廢隸崞縣。

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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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州吉鄉縣,熙寧五年廢慈州,來隸,即縣治置吉鄉軍使。

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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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定襄縣,熙寧五年廢隸秀容縣。

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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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州樓煩縣,唐樓煩監,咸平五年移憲州治於靜樂縣,以此城依舊為樓煩縣,隸州。

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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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州孝義縣,熙寧五年廢為鎮,隸介休縣,元佑元年復。

憲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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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州:熙寧三年廢憲州憲州:原作「嵐州」,據《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改。,十年復置。

靜樂縣,咸平二年升縣為軍,五年徙憲州於靜樂縣,仍並玄池池:原作「地」,據《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改。、天池二縣入焉。熙寧三年州廢,縣隸嵐州,十年復置州,來隸。

政和五年八月二十日,憲州為汾源郡。

慈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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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州:文城郡,團練,領三縣。熙寧五年,廢州為吉鄉軍,以文城縣為鎮,入吉鄉縣,隸隰州。省鄉寧縣,析其地隸晉、絳二州。六年,省昭德縣為鎮,隸滏陽縣。

不統縣,政和五年為寧豐郡。

遼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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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州:樂平郡,軍事,領四縣。熙寧七年州廢,省平城、和順二縣入遼山縣,隸平定軍,榆杜縣入威勝軍武鄉縣。元豐八年復。

平城縣、和順縣,熙寧七年廢州,省二縣為鎮,入遼山縣,隸平定軍。

榆社縣,熙寧七年廢為鎮,隸威勝軍武鄉縣,元豐八年復置州,縣復來隸。

岢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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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嵐軍〕:唐岢嵐軍,後廢為嵐谷縣,太平興國五年復為軍。

嵐谷縣,五年自嵐州來隸,熙寧三年廢,元豐六年復。

寧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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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化軍:太平興國五年以嵐州寧化縣置軍。

寧化縣,五年以嵐州之固軍為縣來隸,熙寧二年廢縣二年:《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及《元豐九域志》卷四均作「三年」。,元佑元年復,崇寧三年又廢。

崇寧三年七月六日,河東路察司奏:「寧化軍管下倚郭寧化縣戶口不多,職事稀簡,昨熙寧中已經相度廢罷。至元佑間,止緣本路有合興復縣鎮,一例卻復為縣,即別無利害,乞依舊廢罷。」從之。

威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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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勝軍:太平興國二年以潞州銅鞮縣亂柳石圍中建為軍。

銅鞮縣、武鄉縣,二年自潞州來隸。

沁源縣沁:原脫,據《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補。,六年廢沁州來隸。

綿上縣,寶元二年自大通監來隸。

太平興國二年四月四日,八作使李繼升言:「先受詔,潞州北亂柳石圍中修築城池畢。」詔曰:「要衝之地,控扼攸宜,特築軍城,以壯戎備,宜以威勝軍為名。」

平定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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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軍:太平興國四年以并州廣陽縣建軍。

廣陽縣,四年改平定,自并州來隸。

樂平縣,四年自并州來隸。

遼山縣,熙寧七年廢遼州來隸。

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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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州:陽城郡,軍事,領三縣。太平興國六年廢州,以和川縣隸晉州,沁源縣隸威勝軍,綿上縣隸大通監。

晉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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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寧軍:元符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元符:原作「元佑」,據《長編》卷五一四改。,樞密院言:「河東路經略使林希奏,元豐中進築米脂、葭蘆、吳堡三寨。以嵐、石之人始戍河西戍:原作「戊」,據《長編》卷五一四改。,然密睇麟、府,猶迂十舍。自前年復葭蘆後,築神泉、烏龍烏:原作「為」,據《長編》卷五一四改。,通接麟、延,稍相屏蔽,嵐、石遂為次邊,麟、府不為孤絕,實自先帝經始葭蘆,為今日通道之根本。望建葭蘆為軍,以章先烈。」詔特建為晉寧軍。

大觀三年九月九日,河中安撫使洪中孚奏:「昨准御前札子,晉寧軍管下臨泉縣,元系撥到石州定胡縣十分之四。晉寧系極邊,兼本路安撫只有一縣,戶口不多,恐未能資一軍六寨之費。若將定胡縣並歸本軍,有無未便。詔仰帥臣契勘聞奏。取到人戶狀,別無不便。」從之。

靜樂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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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樂軍:咸平二年,以憲州靜樂縣為軍,五年廢入憲州。

咸平五年五月八日咸平:原作「熙寧」,據《宋大詔令集》卷一五九改。,詔曰:「列城障寨,控制外蕃,審其形勢之宜,當處要衝之地。俾遷治所,用壯邊陲。宜以靜樂軍置憲州樂:原脫,據《宋大詔令集》卷一五九補。。」在靜樂東南,領樓煩、玄池、天池三縣,治樓煩。至是,以地非要害,且卑隘多水潦,遂議徙置。初,嵐州靜樂縣北三十里有寨,因縣為名,咸平二年為軍,至是置州,徙靜樂縣治郭下,廢玄池、天池二縣入焉。以樓煩縣隸嵐州。

大通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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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監:太平興國四年,以并州交城縣置監,以沁州綿上縣隸焉。寶元二年,以交城縣還隸并州,俾知縣兼領監事,以綿上縣隸威勝軍。

永利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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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監:咸平四年建河東(推)[榷]鹽院為監。

淮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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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路,太平興國元年分東西路,後並一路,熙寧五年復分二路。

紹興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三省言:「依近降德音,淮甸累經殘破,理合權宜減省。今條具:承州欲權廢為高郵縣,隸(陽)[揚]州,興化縣依舊隸泰州。舒州欲廢三縣,蘄州欲廢兩縣,和州、滁州、楚州、無為軍等處,欲並廢一縣。仍令逐州守臣量度戶口多寡、地里遠近,各具合廢縣分申帥司,保明申尚書省。其廢並去處,各置監鎮官一員。」從之。

紹興五年七月七日,詔高郵縣升為軍額,差知縣兼軍使,祇以見任官吏、軍兵為額,更不增添。從都督行府請也。

三十一年四月十九日,權發遣淮南路轉運副使楊杭言:「揚州高郵縣元系軍額,昨緣兵火,一時權宜為縣。今來戶口在淮東最為盛處,第去揚州遼遠,民戶輸納不便。兼縣界所管運河堤岸接連,湖濼深遠,豪右猥通姦利,慮致引惹生事,乞依舊改為高郵軍。所有合置軍事判官、錄事、司理、司法參軍、兵馬都監、監在城酒稅務、高郵縣令、縣尉兼主簿,乞各置一員,指使共置四員,更不須添差不厘務指使之類。其合置官,許漕司同本軍守臣踏遂委可倚仗之人奏辟。自余合行事件,乞依盱眙軍元降指揮體例施行。仍乞下所屬給降見錢二萬貫、米三千石,應副支遣。」詔知軍就差呂令問,錢於揚州紹興三十一年分未起經總制錢內、米於常平米內,並依數支撥。余從之。

皇佑三年正月二十四日,詔江寧府、揚州、廬州、洪州、福州並帶提轄本路兵甲賊盜公事,益屯禁兵。仍分淮南為兩路,揚州為東路,廬州為西路。

大觀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詔:「東南久安,兵寡勢弱,人輕易搖,或遇水旱,巨盜竊發。當謹不虞之戒,用消奸萌。可以揚、杭、越、江寧、洪、荊南、福、潭、廣、桂為帥府,選侍從官或帶職人為帥,仍兼總管。真、潤、明、江、虔、靖、邵、泉、封、邕為望郡,選曾任監司、郎官、卿少以上人為守。」

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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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唐淮南節度,建炎元年升為帥府。

天長縣,唐縣,周改天長軍,至道二年復為縣來隸,建炎元年升為軍,四年廢為縣,紹興十一年復升為軍,十二年復為縣,隸盱眙軍。

高郵縣,開寶四年以縣建高郵軍,熙寧五年軍廢,縣來隸。

廣陵縣,熙寧五年廢隸江都縣。

泰興縣,建炎四年割隸泰州,紹興五年依舊來隸。

紹興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詔楚州淮陰縣、泰州興化縣並廢並為鎮。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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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臨渙縣,大中祥符七年隸亳州大:原作「宋」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天禧元年復來隸。

靈璧縣,元佑元年以鎮升為縣,七月廢為鎮,七年二月復為縣,政和七年改「零」為「靈」。

大中祥符七年正月二十一日,詔割宿州臨渙縣隸亳州,其稅戶差徭依真源縣例施行。天禧元年,縣復,還隸宿州,但析天淨宮、大李一鄉隸亳州蒙城縣。

元佑元年四月二十五日,戶部言;「宿州零璧鎮在符離、蘄、虹三縣之中,盜賊轉徙,艱於跡捕,良民不得安業。欲乞將三縣近零壁鎮鄉管割隸本鎮,仍以本鎮為縣。」從之。

保靜軍,舊宿州,建隆元年升為防禦,開寶五年升為保靜軍節度,劉豫改為防禦州,紹興九年收復,依舊。

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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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鹽城縣,開寶九年自泰州來隸,紹興元年撥隸漣水軍,三年還隸。

(連)[漣]水縣,太平興國三年自泗州隸漣水軍,熙寧五年廢軍「熙寧」二字原脫,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及《元豐九域志》卷五補。,縣來隸。建炎四年升為軍,紹興五年復為縣,十一年陷,三十二年收復,依舊來隸。

建炎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詔:「楚州漣水軍雖有軍額,自來秪差知縣,隸楚州,事力單弱,可令依舊額,更不隸楚州。其合行事件,並申取鎮撫使指揮施行。」

紹興元年八月九日,詔楚州管下鹽城縣撥隸漣水軍。以權發遣漣水軍吳誠申,收復楚州鹽城、山陽兩縣。樞密院言:「勘會山陽縣雖吳誠收復,系楚州倚郭,合還楚州。」時朝廷慮漣水軍養贍吳誠所部軍馬不足,故有是詔。

三年二月十八日,權發遣楚州楊揆言:「鹽城縣系產鹽地分,全藉課稅應副本州島。並漣水軍舊系本州島屬縣,近改軍額,將鹽城縣撥隸漣水軍。本州島屯戍用度不少,乞依舊將鹽城縣撥還本州島。」詔依,其漣水軍聽楚州沿淮安撫司節制。

五年閏二月十九日,詔漣水軍依舊充漣水縣,隸楚州,知縣兼充軍使。以淮東安撫司言,漣水軍地界不廣,戶口凋瘵,依德音可以並省,故有是詔。

三十二年三月三日,淮南東路安撫、轉運、提刑司言:「漣水縣舊隸楚州,昨緣金賊占據,地界隔絕,權隸海州。今收復了當,兼每楚州對岸,相去海州二百餘里,地程遙遠,乞將漣水縣依舊撥屬楚州。」從之。

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江淮東西路安撫使司言;「漣水縣已得旨隸屬海州,昨差忠義(純)[統]制郭升知縣事。緣本縣去海州二百四十里,道路艱遠,乞升為軍額,隸本路帥司。」從之。

淮陰縣,熙寧十年(沂)[析]、泗州臨淮地入焉,紹興五年廢為鎮,六年復。

吳城縣,紹興三年廢為鎮。紹興三年十一月九日,淮南東路安撫、提刑司言:「楚州吳城縣所管止有八十八戶,乞依舊為鎮,隸淮陰縣,差置武臣監鎮,廢罷巡檢、縣尉。」從之。

六年八月一日,楚州言:「據士民景升等狀,乞將淮陰鎮依舊為縣。」從之。

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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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東海縣,開寶三年以朐山縣東海監為縣。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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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周為團練,乾德五年降軍事。

泰興縣,乾德二年徙治柴墟鎮。

興化縣,建炎四年撥隸高郵軍,紹興五年軍廢,復來隸。是年廢為鎮,十九年復為縣。

紹興五年三月八日,詔泰州泰興縣並柴墟鎮及遵化鄉撥隸揚州。以知揚州葉煥言:「前任守臣湯東野、宋孝先在任已得指揮,將泰興縣並柴墟鎮、遵化一鄉撥隸揚州,因虜人侵犯,權隸泰州。上件縣鎮鄉不經虜人入境,即有稅入可助揚州經費,乞還隸揚州。」故有是詔。

紹興二十年八月四日,詔復泰州興化鎮為縣,從本路諸司請也。

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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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州:招信縣,舊名昭義,乾德元年自濠州來隸,太平興國元年改,建炎四年撥隸濠州。紹興二年復,十一年隸天長軍,二十年隸盱眙軍。

建炎四年九月十七日,詔泗州招信縣特割屬濠州。以劉綱言:「蒙朝廷指揮,(今)[令]綱帶萬人聽呂頤浩使喚,餘人發歸本鎮。緣綱世居泗州。所統之眾類多土人,今朝廷已分泗州隸趙立鎮撫,令綱所部卻歸滁、濠,則人各思歸,勢必離散。」尚書省勘會,劉綱世居招信,理宜措置分隸,故有是詔。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九日,樞密行府言;「泗州淮河南岸盱眙、招信兩縣,欲將揚州天長縣升作天長軍,其盱眙、招信兩縣撥隸本軍。所有知軍並盱眙知縣,從朝廷選差曾經邊任、歷練民事武臣充。仍於盱眙縣置榷場,專差有才乾官一員措置管幹。」從之。

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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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州〕:乾德二年,以揚州永正縣迎鑾鎮為建安軍。大觀元年升為望郡,政和七年為儀真郡。

揚子縣,舊名永正,雍熙二年自揚州來隸,大中祥符六年改。

六合縣,至道二年自揚州來隸。政和七年為靜海郡政和七年為靜海郡:據下條所述並參《宋史 地理志》,政和七年改通州為靜海郡,而此繫於「六合縣」後,當是衍文。

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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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政和七年以通州為靜海郡。

高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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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郵軍:開寶四年以揚州高郵縣建軍,熙寧五年廢軍,並以縣隸揚州,元佑元年復置。紹興五年廢為縣,隸揚州。是年十月為軍使,三十一年復升為軍。建炎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詔高郵軍可改為承州,分割泰州興化縣隸屬。其揚州泰興縣舊屬泰州,卻依舊撥還。

漣水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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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水軍:太平興國三年以泗州漣水縣置軍,熙寧五年廢軍,以縣隸楚州。紹興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海州漣水縣建軍。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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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來安縣,紹興五年廢入清流縣,十八年復,乾道九年閏五月三十日廢為鎮,隸清流縣。紹興十八年八月十八日,詔復滁州來安鎮為縣,從本路諸司之請也。

紹興五年閏二月十九日,淮南東路宣撫使司言;「滁州欲廢一縣。今權知軍州事(河)[何]洋躬親詣本州島管下清流、來安、全椒三縣量度戶口多寡。數內來安縣殘破尤甚,戶口數少,今乞廢並屬清流縣。其來安縣只置監鎮一員,欲就差承節郎、權來安縣尉張仲武充監鎮,管乾本鎮公事,兼監稅,余官屬並罷。」從之。

盱眙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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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軍:舊泗州盱眙縣,建炎三年升為軍,四年廢為縣,紹興十一年隸天長軍,十二年復升為軍,割天長、招信兩縣來隸。

建炎三年六月一日,詔盱眙軍並依天長、高郵軍例施行。

建炎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詔趙立除楚泗承州漣水軍鎮撫使,兼知楚州,王林知承州。天長軍依舊為天長縣,隸揚州;盱眙軍依舊為盱眙縣,隸泗州。以(立)[趙]立等奏,承州天長軍鎮撫使薛慶援揚州應敵未到,慶下統制王林權承州事,故有是詔。

紹興十二年九月九日,中書門下省言:「盱眙縣系與泗州對境,使人往來,直至天長軍,沿路別無管待去處。」詔盱眙縣升為軍,天長軍依舊為縣,隸本軍。

九月十六日,知盱眙軍沈該言;「初置本軍,合用印以『盱眙軍印』四字為文,乞行鑄造。本軍官屬除通判從朝廷選差外,昨來天長軍有判官一員右文林郎施璋,司理一員右迪功郎胡望之,司法一員右迪功郎孫守信,兵馬監押一員保義郎向居仁。今乞依上件員數就差,候臣到任,取會(遂)[逐]官願狀,先次借職,申朝廷別給付身。如合別行差人,即乞從該踏逐,具姓名申朝廷辟差。天長軍昨添置指揮使二員,許臣踏逐有心力能幹之人,不以大小使臣、校副尉、下班祗應,不依常制辟差。搉場全藉有才力之人管幹,切慮內有不勘倚仗之人,欲乞從臣踏逐,申朝廷對換,各不理遺闕。本軍未有常賦,所有官兵請給及過往批請等支遣,乞依天長知軍劉武經例,下本路轉運司或近便官司支撥錢米應副。本軍公使庫合除歲賜錢物及許造酒數目,乞候該到日,體訪天長軍例,別具數目申乞給降施行。」勘會天長縣見有寄樁曹烜銀,詔令沈該於前項銀內取撥一千兩,(片)[並]令胡紡於近便大軍米內支一千石,津發前去,應副支用。余從之。

紹興元年四月八日,通判建昌軍莊綽言:「竊見大觀中忌諱日廣,君、主、龍、天、萬年、萬壽之類,縣邑稱呼名字例皆改易,有識觀之,以為靖康之讖。欲乞應緣避前項眾字所更縣邑鄉村寺院等名,並令如故。」進奏院供到元避字去處,海州龍苴巡檢等處,詔並令改正,更有似此去處,令所屬申尚書省。進奏院狀:海州龍苴巡檢,今改為苴城巡檢,邠州龍泉鎮改為清泉鎮,汝州龍興縣改為寶豐縣,西京龍門鎮改為通洛鎮,嘉州龍游改為嘉祥縣,循州龍川縣改為雷鄉縣,袁州萬載縣改為建城縣,處州龍泉縣改為劍川縣,鼎州龍陽縣改為辰陽縣,濟南府龍山鎮改為般水鎮,龍州改為政州,化州石龍縣改為羅川縣,河中府龍門縣改為河津縣,中山府龍泉鎮改為雲泉鎮,衢州龍游縣改為盈川縣,常州武進縣萬歲鎮改為阜通鎮,秀州青龍鎮改為通惠鎮,吉州龍泉縣改為泉江縣,涪州武龍縣改為枳縣。

紹興十年八月二日,尚書省言:「收復到宿、亳、徐、海州,未(會)[曾]撥隸路分。」詔宿州、海州隸淮東,亳州隸淮西,徐州隸京東。

壽春府(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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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路。紹興五年六月九日,淮西安撫使言;「舒州合廢三縣,相度除桐城、懷寧兩縣依舊及存留望江縣外,欲將太湖縣併入懷寧,宿松縣併入望江縣。蘄州欲廢羅田縣為羅田鎮,隸蘄水縣;廢廣濟縣為廣濟鎮,隸蘄春縣,仍置監鎮務一員,兼煙火公事。和州乞廢烏江縣併入歷陽烏江縣後「烏江縣」三字當衍。,無為軍乞廢巢縣為鎮。」從之。

壽春府:舊壽州,政和六年升為壽春府,劉豫改為壽州,紹興九年收復,依舊,寄治安豐縣。十二年置安豐軍,遂廢。紹興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壽春縣為壽春府,淮北壽春府為下蔡縣。乾道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壽春府改為安豐軍。

蒙城縣,舊隸亳州,紹興九年來隸。

紹興九年四月十八日,樞密院言:「壽春府見於本府安豐縣寄治,其舊府系在淮北,今已交割地界了畢。」詔壽春府自合隸淮西路,其移治令孫暉相度聞奏。孫暉奏,壽春府舊城系淮河沿流去處,委是利便。從之。

六月十六日,壽春府言,乞將蒙城縣依舊隸本府,從之。

隆興二年十月五日,吏部言:「昨降旨,壽春縣改為壽春府,安豐軍改為安豐軍使,隸屬壽春府,今合以『安豐軍使兼知壽春府安豐縣事兼營田』為稱。」詔王希呂差權安豐軍使兼知壽春府安豐縣事兼營田,日後令吏部依條差注。

六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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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軍:政和八年以壽春府六安縣升為軍。

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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蘄州:羅田縣,元佑八年以石橋鎮升縣,紹興五年廢為鎮,是年復。

廣濟縣,紹興五年廢為鎮,六年復。

紹興五年十月十三日,蘄州言,乞將羅田鎮依舊為縣,從之。

紹興六年正月二十二日,提點淮南兩路公事言;「相度蘄州廣濟縣,乞依舒州太湖、宿松縣例,免廢為鎮。」從之。

天長軍按天長軍屬淮南東路,應移前。,周以揚州天長縣建軍,至道三年廢,縣還舊隸。

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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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州:太湖縣,紹興五年廢入懷(軍)[寧]縣,是年復。

宿松縣,紹興五年廢入望江縣,是年復。

紹興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詔舒州太湖、宿松縣仍舊,前降廢並指揮不行。

和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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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州:烏江縣,紹興五年廢為鎮,七年復。紹興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司農少卿樊賓言,和州烏江自改為鎮之後,戶口日漸增盛,乞依舊為縣。從之。

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禮、戶部言:「西和州申,本州島元系岷州,後改為西和州,其間名稱未正。乞改純禮觀為天慶觀,廣慈院為報恩光孝禪院,酒稅務為在城清酒商稅務。鎮司並廂司煙火公事委都監,市令司委知錄,其餘戶婚民訟歸倚郭長道縣,或理斷未盡,許訴於州。」從之按此條西和州乃屬秦鳳路,在今甘肅,不應置此。。

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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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宣和元年為光山軍節度。

光山縣,紹興二十八年改為期思縣,三十一年依舊。

五年七月十四日,詔光州褒信縣移治淮南上由市,以褒信為鎮為名,擇土豪首領補下班祗應,充監鎮兼煙火盜賊公事。以淮西宣撫使司言近偽界故也。

紹興二十八年五月十二日,詔改光州為蔣州,光山軍額為寧淮軍,光山縣為期思縣,光化軍為通化軍,光化縣為通化縣通:原作「遵」,原批云:「原本作『通』。」按本書方域五之一九亦云改為通化縣,據改。

安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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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豐軍,舊壽春府安豐縣,紹興十二年升為軍,割壽春府六安、霍丘、壽春三縣來隸。紹興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即縣為軍使,兼壽春府安豐縣事。乾道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安豐縣使依舊為縣,隸本軍。

乾道二年九月十七日,吏部言:「壽春府已改安豐軍,安豐軍使依舊改作安豐軍,其屬邑知縣欲依舊併兼主簿、監稅。」從之。

紹興十二年正月十九日,詔安豐縣升為安豐軍,以壽春、霍丘、六安三縣隸本軍。紹興十二年四月十九日,權發遣安豐軍事於澤言:「安豐縣升為軍,其安豐縣即未有存廢指揮。」詔安豐軍許置倚郭安豐縣。

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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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州:大觀二年升為望郡。

梁縣,舊縣與孝宗御名同音,紹興三十二年十月三日改。紹興三十二年十月三日,試給事中金安節等言:「廬州管下一慎縣,與御名同音,合避。」詔下給舍,案本州島圖經,縣在陳為梁郡,至隋開皇初郡廢,為今名,今欲從舊改作梁縣。從之。

安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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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軍:舊舒州,政和五年改德慶軍,紹興十七年改為安慶軍。

利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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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豐監,偽唐鬻鹽之所,在通州城南,太平興國八年移治州西南琅山,後廢。

海陵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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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監,偽唐於泰州海陵縣置鬻鹽監,開寶七年移治於如 ,後廢。

鹽城縣,偽唐於泰州鹽城縣置鬻鹽監,太平興國二年隸楚州,大中祥符二年廢為倉。

臨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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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安府:淳化五年十月十四日,詔曰:「浙右奧區,餘杭故壤。閭閻舊俗,有延陵廉讓之風;組練雄師,知孫武訓齊之令。控於滄海,實曰大藩。宜更節制之名更:原無,據《宋大詔令集》卷一五九補。,用洽底寧之化。杭州、鎮海軍改為寧海軍。」大觀元年升為帥府。建炎三年十一月三日敕:「杭州兩浙都會,今以邊面移帥司在鎮江府,於控扼未便。其守臣可令帶浙西同安撫使,領杭、湖、嚴、秀四州,仍杭州為臨安府。」

臨安縣,舊名安國,太平興國三年改今名,隸順化軍。五年軍廢,縣復來隸。

南新縣,熙寧五年廢縣為鎮,隸新城縣。

兩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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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府(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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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平江府互見。後唐中吳軍節度,政和三年升為平江府、平江軍節度。五月十七日,手詔:「朕獲承聖緒,撫有方夏,乃睠三吳之重鎮,實惟二浙之名區,俗號富饒,民知禮義。昔在紹聖,嘗建節旄,有司因循,未遑表異。朕仰稽故事,俯酌師言,爰即軍名,肇新府號,以慰一方之望,以彰上帝之休。俾億萬年,永有慶賴,豈不偉哉!蘇州可升為平江府。」

鎮江府(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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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州:鎮江府互見。唐為浙江西道團練觀察,亦為鎮海軍節度。開寶八年十月二十日,詔曰:「鎮海之號,丹徒舊軍,自浙西之未平,命餘杭而移置。爰茲 復,方披化條,宜別賜於軍名,用永光於戎閫。其潤州舊號鎮海軍,宜改為鎮江軍。」大觀元年升為望郡,政和三年升為鎮江府、鎮江軍節度。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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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唐宣德軍節度。

紹興府(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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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州:大觀元年升為帥府。紹興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詔越州升為紹興府。守臣陳汝錫言:「車駕駐驆會稽,閱時滋久,它日法駕言還,恢復之功必自越始。願加惠此州,易一府額,錫之美名,以彰臨幸之休。」故有是詔。十一月十七日,又言:「本州島既升為府,欲率官屬、士庶、僧道、耆老詣闕稱謝。」從之。

嵊縣嵊:原作「剩」,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宣和三年以剡縣改。

乾道八年五月十一日,詔以紹興府諸暨縣楓橋鎮為義安縣,置知縣、縣丞、主簿兼尉、監稅各一員,割諸暨之長阜、大部、長寧、東長安、西長安、泰、南鄉、紫 、花亭、花山十鄉隸焉。從本路諸司請也。

唐浙東觀察使錢鏐置望海軍,大觀元年升為望郡。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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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宜興縣,舊名義興,太平興國元年改。偽唐以常州安國縣建衣錦軍,太平興國三年改順化軍,五年軍廢。

紹興二十七年二月六日,知臨安府榮薿言:「江陰軍本常州屬縣,建炎之初,沿江守御,權改為軍,候士馬寧息依舊。臣前知常州,備見本處雖改為軍,於朝廷初無所補,而民間實備其害。蓋財賦本出一縣,而官兵請(終)[給]、券食公庫、將迎使客,乃供一州之費,遂使(遙)[徭]役科率,倍於他州,而又常州失此一縣之賦,兩皆受弊。欲乞將江陰軍復改為縣。」從之。中書門下省言:「江陰軍依舊為縣,所有見管禁軍凡三百八十七人。」詔存留兵官一員,其軍兵依舊在縣防拓,請給、賞賜如舊。二月二十三日,宰臣沈該等奏事,上曰:「江陰罷軍為縣,兵民不肯聽從,遂集眾宣哄,若不行遣,何以號令天下 頃年諸郡盜賊勿發,便與招安,補授官資,是乃誘之為盜,不可不治。可委監司體究以聞。」

溫州(應道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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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道軍,舊溫州,晉靜海軍節度。太平興國三年降為軍事,政和七年升為應道軍。建炎二年正月十日,詔應道軍額依舊為溫州。又詔溫州既非節鎮,即不合置天寧觀,其開元寺依舊給還寺額。建炎三年罷軍額。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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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天台縣,唐為唐興縣,梁為天台,晉為台興。

處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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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州〕:劍川縣,宣和三年以龍泉縣改。

龍泉縣,宣和三改劍川縣,紹興元年依舊。

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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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州:舊睦州,宣和元年為建德軍節度元年:原作「九年」,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三年改今名,仍為遂安軍。

淳安縣安:原作「化」,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元青溪縣,宣和三年改。

桐廬縣,太平興國三年自杭州來隸。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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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盈川縣,宣和三年以龍游縣改。

龍游縣,宣和三年改為盈川縣,紹興元年依舊。兩浙路總論。

江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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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路,太平興國元年分東西路,後並一路。真宗天禧四年,復分二路。

紹興元年正月十日,尚書省言:「今措置:建康府、池、饒、宣、徽、信、撫、太平州、廣德、建昌軍,為江南東路;江、洪、筠、袁、虔「虔」上原衍「處」字,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刪。、吉州、興國、南康、臨江、南安軍,為江南西路。其江南東西路提刑並提舉茶鹽官,並依今來分定州軍管幹職事。鄂、岳、潭、衡、永、郴、道州、桂陽監,為荊湖東路;鼎、澧、辰、沅、靖、邵、全州、武岡軍,為荊湖西路。其湖南提刑並提舉茶鹽官,並改充荊湖東路,其荊湖西路合創置提刑並提舉茶鹽官。」從之。

東路。紹興元年,以建康府、池、饒、宣、徽、信、撫、太平州、廣德、建昌軍,為江南東路。四年,撥撫州、建昌軍依舊隸江南西路。

建康府(江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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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駐驆江寧,改為建康,雖已付本府施行,緣諸路未盡知行幸所臨,欲乞模勒親筆,鏤板行下,庶始知陛下進援中原、以 建康府:天禧二年二月四日,詔曰:「朕祇畏旻穹,保寧基構,荷鴻休之總集,佑丕緒之綿昌。利建懿藩,實惟元嗣。表茲南紀,允謂名區。式示壯猷,特崇巨屏。昇州宜升曰江寧府,軍額曰建康軍節度。」建炎元年升為帥府。建炎三年五月九日,詔江寧府改為建康府。宰臣呂頤浩言:「伏(圍)[圖]恢復之意。」從之。其親筆令建康收掌。

太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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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州〕:蕪湖縣、繁昌縣,開寶八年自昇州隸宣州,太平興國二年自宣州來隸。

當塗縣,太平興國二年置州,以縣為治所。

徽州(歙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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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宣和元年以歙州改。

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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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偽唐奉化軍節度,開寶八年降軍事州,大觀元年升為望郡。

南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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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軍:太平興國七年以江州星子縣置軍。

星子縣,太平興國三年以江州星子鎮升為縣,七年為南康軍治。

廣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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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德軍:太平興國四年以宣州廣德縣置軍。

廣德縣,四年自宣州來隸,為軍治。

建平縣,端拱元年以宣州廣德縣郎步鎮置縣,來隸。

隆興府(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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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興府:舊洪州,鎮南軍節度。先是,本軍言系孝宗潛藩,乞依靜江府例升為府額,隆興元年十月二十五日,升為隆興府。

新建縣,太平興國四年,析南昌縣地置。

進賢縣,崇寧二年以鎮升為縣。

贛州(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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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舊虔州,大觀元年升為望郡,紹興二十三年改。

虔南縣,宣和三年以龍南縣改。

寧都縣,舊名虔化,紹興二十三年改。

太平興國九年三月八日,以虔州虔村為永通軍,割南劍州(流)[尤]溪、泉州德化縣隸焉,尋廢。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一日,戶部言:「虔州虔化縣陂陽、仁義兩鄉八千二百戶,割屬石城縣,輸納不便,請還隸虔化縣。」又言:「亳州蒙城縣承恩鄉第一都東至本縣九十里,西至城父縣三十里,乞就近割屬城父縣。」並從之。

紹興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二日,秘書省校書郎董德元言:「江西虔州,士大夫謂之虎頭城,非佳名也。《左氏傳》曰:『女用贄以告虔。』釋云:『虔,欽也。』又曰:『虔,劉我邊陲。』釋云:『虔,殺也。』今虔之風俗,固有儒良美秀之家,以應虔欽之,輕生而敢死。今天下之民舉安矣,獨此郡間有小警,臣意其各有以兆之。欲乞去其不令之名,賜以美稱,則不令之實自此而銷。屬縣有虔化,乞並更之。」中書後省言:「虔州本漢贛縣,有貢水出自新樂山,至縣郭東北與章水合流,名曰贛江。《太平寰宇記》雲,晉永和五年,太守高珪置郡城於二水間,即今城是也。今擬改虔州為贛州。虔化縣,據《隋 地理志》,舊曰寧都,仍欲復舊名。」從之。 義;而椎埋盜奪之習為多,又應殺虔之義。州有十縣,地廣人稠,大抵嗜勇而好

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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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萬安縣,熙寧二年以龍泉縣萬安鎮升為縣。

龍泉縣,宣和三年改名泉江,紹興元年依舊。

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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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萬載縣,開實八年自筠州來隸,宣和三年改名建城,紹興元年依舊。

建城縣,宣和三年以萬載縣改。

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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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偽吳昭武軍節度,開寶八年降軍州事。

金谿縣,淳化五年以金溪場置。

紹興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三省、樞密院言:「撫州、建昌軍自古隸屬江西帥司,先因沿江置三大使,撥江東屬郡江州、南康軍隸江西,卻撥撫州、建昌軍隸江東。帥司系在建康府,相遼遠,諸事不便。近者建昌軍兵作過,朝廷遣兵並洪州帥司各已發差軍馬前去,建康府帥司尚未知事宜,遠近利害灼然可見。」詔撫州、建昌軍依舊隸江西路,南康軍依舊隸江東路。

紹興十九年十二月,詔於撫州管下地名詹墟置樂安縣,割本州島崇仁縣天授、樂安、忠義三鄉及吉州吉水縣雲蓋一鄉隸屬。仍將吉州吉水縣遷鶯一鄉割還永豐縣,(撫)

紹興二十四年十一月五日,詔撫州(安樂)[樂安]縣雲蓋鄉復隸吉州永豐縣,其永豐縣遷鶯鄉依舊撥還吉州吉水縣。初,紹興十九年建置樂安縣,以永豐縣雲蓋一鄉隸樂安,以吉水縣遷鶯一鄉隸永豐縣。至是,雲蓋鄉稅戶張達等具狀,陳本鄉不通運漕,負(檐)[擔]路遠,難於輸納,故有是命。

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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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州:紹興十三年正月七日,戶部言:「筠州士庶乞賜郡名,本州島契勘,乞將所治高安縣賜名高安郡,以慰一方士庶之情。」從之。

興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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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國軍〕:永興縣,太平興國二年,以鄂州永興縣建永興軍,以縣為治所,三年改興國軍。

通山縣,紹興四年廢為鎮,五年復。紹興四年正月二十五日,江西安撫大使司言:「興國軍通山縣舊系羊山鎮,隸鄂州永興縣。太平興國中,改永興縣為興國軍,遂改羊山鎮為通山縣。近緣賊馬劫虜人民,見在只有二百餘家,乞改通山縣依舊為鎮,戶稅並隸永興縣。仍乞存留文尉,通永興縣舊尉共兩員,每半年輪那一員前去主管鎮事,捕捉盜賊。應合存留弓手並減省公吏人等,令江西常平司申明施行。」詔依,仍以通山鎮為名。紹興六年八月一日,江南西路安撫、制置、轉運、提點刑獄使司言:「興國軍通山鎮稅戶石英等狀,本鎮元系通山縣,昨被李成賊馬殺戮,權廢為鎮,隸永興縣。今已及八百餘戶,至永興縣送納租稅,往回六百餘里,人戶艱辛,乞依舊為縣。」從之。

通山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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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軍:大冶縣,三年自鄂來隸。

南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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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軍南安軍:原作「南康軍」,據《元豐九域志》卷六改。:大庾縣,淳化元年以虔州大庾縣建軍,以縣為治所。

臨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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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江軍〕:清江縣,淳化三年以筠州清江縣置軍,以縣為治所。

建昌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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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軍〕:廣昌縣,紹興八年置。

新城縣,紹興八年置。紹興八年三月十八日,江西安撫、轉運、提刑、提舉司言:「建昌軍南豐縣天授鄉揭坊耆並南城縣黎灘市,乞各添置一縣。」詔揭坊耆以廣昌縣為額,黎灘市以新城縣為額。

荊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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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湖路,咸平二年分南北路。

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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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唐武安軍節度,乾德元年降防禦州,端拱元年復武安軍節度,大觀元年升為帥府。大觀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詔:「潭州居三江五湖之中,地大物眾,亦嘗僭竊;邵州最處極邊,外制溪洞。除邵州已降敕為望郡,潭州為帥府,兼湖南路馬步軍總管。」

常豐縣,乾德三年以常豐場置德:原作「道」,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開寶中廢隸長沙縣。

衡山縣,〔淳化〕四年自衡州來隸。

善化縣,元符元年置。

益陽縣,紹興三年隸鼎州,五年還隸。

元符元年六月十六日,湖南安(撥)[撫]申:「潭州長沙、湘潭縣戶口獄訟繁多,乞將長沙縣一十二鄉數內撥出附近五鄉,及湘潭縣管下八鄉於內撥出兩鄉,共七鄉,別立為一縣,以善化為名。」從之。

紹興三年四月十八日,知潭州折彥質言質:原注「缺」,今據《建炎要錄》卷六四補。:「程昌禹申,乞將益陽縣撥隸鼎州。契勘潭州例皆殘破,今復割益陽縣為鼎州,責辦應副,必致意外生事。況益陽今為潭州屏捍,乞將常賦令湖南運司管認,應副鼎州使用,候楊麼事息住罷。」詔且權隸鼎州,候賊稍息,取旨依舊。

紹興五年七月五日,都督行府言:「益陽縣屬潭州,昨緣水賊作過,權隸鼎州,今楊麼等已是平定,鼎州用度減省,欲令〔依〕舊。」從之。

衡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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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州:紹興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荊湖南路安撫、轉運、提點刑獄司言:「衡州茶陵縣當廣南、江西兩界,自茶陵至吉州永新縣數百里,百姓山寨聚集無賴,出入為寇,官軍不能深入。欲乞將茶陵縣改作一軍,于吉州永新縣割地添置一縣,隸茶陵,知縣充軍使,兼知衡州茶陵縣事,依舊隸衡州。仍將管下衡陽、安仁、茶陵三縣巡檢於本軍屯駐。」從之。

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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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州〕:營道縣,舊名弘道弘道:原作「引道」,據《元豐九域志》卷六改。,建隆三年改。

大曆縣,〔乾德〕三年廢隸寧遠縣。

永明縣,熙寧五年廢為鎮,隸營道縣,元佑元年復。

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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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紹興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詔永州零陵縣唐興鄉改為宋興鄉,祁陽縣唐昌鄉改為宋昌鄉祁:原作「初」,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永隆鄉唐興里改為宋興里。從邑人請也。

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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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州:大觀二年升為望郡郡:原作「縣」,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

蒔竹縣,元溪洞徽州,元豐四年,詔以為蒔竹縣,隸邵州。元豐四年四月八日元豐:原作「熙寧」,據《長編》卷三一二改。以下所載「熙寧」四年、五年有關誠州諸條,參考《長編》,亦均為「元豐」之誤。,詔河北路轉運副(司)[使]賈青相度新建溪洞徽、誠州隸屬湖南、湖北於(河)[何]為便以聞。後青具道里以聞,乃詔誠州治渠陽,隸荊湖北路;徽州為蒔竹縣,隸荊湖南路邵州。

桂陽軍(桂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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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軍:舊桂陽監,紹興二十二年升為軍二十二年:原作「三年」,據下文及《建炎要錄》卷一六三改。《宋史 地理志》亦訛作三年。

平陽縣,天禧三年置。

藍山縣,景德元年自郴州來隸。

紹興二十二年九月十七日,詔升桂陽監為桂陽軍,從本路諸司請也。

茶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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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軍:舊衡州茶陵縣,紹興九年升為軍使。

武岡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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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岡軍:舊邵州武岡縣,崇寧五年升為軍。

〔紹興〕十六年三月十三日,詔復桂陽監管下臨武洞為縣,從本路諸司之請也。

紹興十一年九月一日,荊湖南路安撫、轉運、提刑司言:「乞將武岡軍綏寧縣移入武陽寨為縣,卻移武陽寨入扶叢置寨。」從之。

紹興二十五年四月九日,荊湖南路安撫司言:「欲於武岡軍水頭江北岸平廣去處建立一縣,以新寧為名,撥扶陽、恭和、宣義、零陽四鄉隸之,知縣、縣尉、巡檢,乞依綏寧、臨岡等縣體例,從安撫司踏逐奏辟,任滿減三年磨勘。」從之。

紹興二十五年四月十一日,詔武岡軍於舊治復置綏寧縣。以鄂州都統司言,收復到賊徒楊再興元侵占地,數內綏寧縣乞於舊處重置,故有是命。

開寶三年七月十七日開寶三年:《長編》卷六、《宋史》卷四九三均作乾德三年,此誤。,詔以洽州復為懿州。時五溪團練使、洽州刺史田處崇上言:「先是湖南節度使馬希范以潭陽縣為懿州,命〔臣〕叔萬盈為刺史。及馬希萼襲位,改為洽州,請復其名。」從之,仍鑄印賜之。

(熙寧)[元豐]五年七月三日,前湖北路鈐轄、轉運司乞移渠陽縣治所以安集誠州戶口,兼治貫保、小由等民戶,從之。

(熙寧)[元豐]四年四月十二日,荊湖南路轉運判官趙揚言,溪洞徽、誠等州置城寨畢,誠州乞建為郡,徽州為縣。

(熙寧)[元豐]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相度新建徽、誠州朝散大夫賈青言:「准朝旨下朱初平奏,乞招納元屬溪洞地分道路以至地理遠近,並附入州縣圖籍。」從之此條刪略太甚,文義不明,參見《長編》卷三二一。

(熙寧)[元豐]五年正月二十六日,知誠州謝麟言:「本州島旁近戶口或遠隸他州,見有封疆不足城守,乞增割戶口山川,降屬縣名額。」詔沅州新修貫保、托口、小由、豐山堡,控扼蠻蜑形勢之地蜑:原作「蛋」,據《長編》卷三二二改。,宜以瀕渠河貫堡寨為治所貫:原作「賈」,據《長編》卷三二二改。,置渠陽縣,隸誠州。

熙寧五年九月十三日,知誠州謝麟言:「奉詔置誠州,未畫地理四至,慮邵州蒔竹縣爭占誠州新城管分慮:原作「廬」,據《長編》卷三二九改。,聞邵州已撥潼村屬新城,潼村距誠州四十里,至蒔竹縣八十里,道路峽險,經九(壘)[迭]坡腳、大小盤攔,深山長林,正系湖南至誠州行旅之路。今屬蒔竹,比之誠州,地里已遠。又遙隸邵州,二十二驛,或有冤訟,縣堡不能決,去州既遠,則民無訴。乞自昌蒲嶺脊分水「自」原脫,「脊」原作「眷」,據《長編》卷三二九補改。,西屬誠州,東屬邵州蒔竹。」從之。

紹興五年六月十二日,中書門下省言:「荊南峽州、荊門、公安軍未分鎮以前,系屬(京)[荊]湖北路,昨緣分鎮,遂罷轉運、提刑。今來王彥差知荊南府,四川更不除鎮撫,止置安撫使,其荊湖北路轉運、提刑卻合通管,內轉運二員,理合分隸。」從之。

紹興六年八月九日,知荊南府、充荊南府峽州荊門公安軍安撫使王彥言:「靖康中,因祝靖等賊馬占據荊南,公安知縣程千秋召募人兵防捍,准御營使司將本縣升為軍,止是知縣兼軍使。後來復經殘破,軍城一空,止有百餘家。今乞廢公安軍,依舊為縣,庶得減省支用。」從之。

宣和三年四月二十日,詔:「五溪郡縣,辟自先朝,中更棄地,雖已興復,然經元佑之變,徭賊屢肆跳梁。蓋緣荊南鈐轄司去邊稍遠,難以彈壓。先朝有意經畫,其事未就。朕紹述先猷,敢忘繼志 可分荊湖北路荊南府、歸、峽、安、復州、荊門軍、漢陽軍為荊南路,帶兵馬都鈐轄,治荊南府。分鼎、澧、岳、鄂、辰、沅、靖州為鼎澧路,帶兵馬都鈐轄,治鼎州。」

江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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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宣和三年四月二十日荊湖北路分為荊南路、鼎澧路指揮更不施行,並依舊例此條當有脫文。。

江陵府:古荊州,唐為江陵府、永安軍、荊南節度。建炎二年升帥府。

華池縣華池:按岳州無此縣,疑是「華容之誤」。,太平興國七年自岳州來隸。

萬庾縣,乾德三年升萬庾巡為縣德:原作「從」,據《元豐九域志》卷六改。,尋廢。

枝江縣,熙寧六年廢為鎮,隸松滋縣,元佑元年復。

玉沙縣,熙寧六年廢為鎮,隸監利縣,元佑元年復。

長林縣,開寶五年隸荊門軍,熙寧六年軍廢,復來隸。

當陽縣,開寶五年隸荊門軍,熙寧六年〔軍〕廢,復來隸。

公安(軍)[縣],建炎三年升為軍,紹興五年復。建炎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御營使司參議官高衛言:「公安縣在荊江南岸,治(蒙呂)[呂蒙]城,三國六朝常為控扼之地。今欲升公安為軍,知縣帶軍使,兼松滋、石首、華容縣都巡檢使。」從之。

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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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唐武昌軍節度使,後唐改武清軍,太平興國三年後為武昌軍。

漢陽縣,熙寧四年廢漢陽軍為縣,來隸。

通城縣,熙寧五年升崇陽縣通城鎮為縣,紹興五年廢為鎮,十七年復。紹興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荊湖北路安撫使司言:「鄂州通城縣舊系鎮,熙寧四年升為縣,今人民凋殘,欲依舊為鎮,隸崇陽縣。」從之。紹興十七年五月十八日,詔鄂州通城鎮復為縣,從本路監司之請也。

德安府(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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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府:舊安州,唐安遠軍節度,晉降為防禦州,後復為安遠軍,周又降為防禦,建隆元年復為安遠軍節度,宣和元年升為德安府。

吉陽縣,開寶二年廢為鎮,隸孝感縣。

應城縣,淳化元年徙舊縣置治所。

雲夢縣,熙寧二年廢為鎮,隸安陸縣,元佑元年復,紹興七年十月移治仵落市,十八年還舊治。

景陵縣,舊名敬陵,建隆三年改,熙寧六年廢復州,以縣來隸。

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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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州:景陵郡,防禦,領三縣。建隆三年,改(晉)敬陵縣為景陵。至道三年,以江陵府玉沙縣來隸。寶元二年元:原無,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補。,廢沔陽縣入玉沙沔:原作「污」,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熙寧六年州廢,以景陵縣隸安州,省玉沙縣入江陵府監利縣,元佑元年復。

景陵縣,熙寧六年廢州,以縣隸安州,元佑元年復。

常德府(鼎州、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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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府:唐朗州,周武平軍節度,建隆四年降為團練州,大中祥符五年改鼎州,後為永安軍額。以犯陵名,崇寧元年改為靖康軍,政和七年為常慶軍節度常慶軍:《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作「常德軍」。,乾道元年九月二十一日,以孝宗潛藩升常德府。

鼎州桃源縣,乾德二年析武陵縣地置。

龍陽縣,舊改為辰陽縣,紹興元年依舊,五年升為軍,移治黃城寨,尋還舊治。三十一年復為縣。紹興五年七月五日,都督行府言:「鼎州龍陽縣移於黃城寨地,仍升作龍陽軍,置使一員,差軍使兼知龍陽縣事。」詔從之。是年八月十五日,詔於舊縣重建,以知鼎州張觷言舊縣高爽,黃(誠)[城]寨地低下,近江湖、有水患故也。

岳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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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軍:舊岳州,宣和元年升為岳陽軍節度,紹興二十五年改岳州軍為華容軍,三十一年依舊。

沅江縣,舊名橋江,隸鼎州,乾道二年改今名乾道:原作「乾德」,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來隸。

臨湘縣,淳化五年升王朝場為縣,至道三年改。

紹興二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臣僚言:「岳州與岳飛姓同,顧莫之或改。按酈道元《水經》,汨水西徑羅縣,實本羅子之國,與純水合源,徑純山西北流,又西徑玉笥山,又西為屈潭、羅淵,即今巴陵郡是也。純之為(守)[字],有純一不雜之義,乞改岳為純。」從之。紹興三十一年十二月五日,御史中丞汪澈言:「紹興二十五年,臣僚(自)[白]札子,謂岳飛既已伏誅,岳州與其姓同,本路諸司審度,妄引汨水與純水合源,乞改岳州為純,額為華容。臣切謂岳飛之叛與不叛,固自有公論,以姓同而改州名,尤悖於理。恩、恭、嚴、徽、贛五郡易名,初非以姓同也。且岳之為義,以南嶽衡山相直而得名,自隋、唐至宋朝為望郡。英宗皇帝初在潛邸,嘗領岳州團練使,及登寶位,升軍額為岳陽。岳州之名,其來久矣。若以同姓而改,則五嶽岳廟亦可改乎 又光州、光化軍以避虜(鄒)[雛]之名,易『光』為『蔣』,易『光化』為『通化』,尤可切齒。乞改岳州、岳陽、光州、光化軍名額,一依舊制。」從之。

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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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州〕:興山縣山:原作「仁」,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熙寧五年廢為鎮寧:原無,據《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補。,隸秭歸縣,元佑元年復。

紹興六年八月六日,都督行府言:「歸州舊屬湖北路,昨緣荊南失守,權撥隸夔路。後來朝廷又差解潛充荊南府歸峽州荊門公安軍鎮撫使,即系湖北分鎮地分,止是不曾正行交割。今來王彥復為荊南安撫使,遷於舊治,屯泊大軍,其歸州合依舊撥還湖北。兼歸州薄有稅入,可助本府經費。」詔依。所有歸州一帶捍禦,專委本司措置,不管疏虞。

紹興三十一年四月三日,知夔州李師言上言:「歸州去夔路最近,去荊南最遠。建炎四年內,本路鈐轄司亦嘗申宣撫處置使司,割歸州隸夔路,至紹興五年依舊撥還湖北路。今乞割歸州復隸夔路,所有歸州歲起湖北路錢依舊。」從之。

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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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州:招諭縣,元佑元年廢隸沅州麻陽縣。

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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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州:熙寧七年以唐敘、錦、獎三州地置。

招諭縣,太平興國七年析麻陽縣地置,隸辰州,熙寧七年來隸,八年廢隸麻陽縣。

麻陽縣,熙寧七年自辰州來隸,八年省錦州寨地入焉。

盧陽縣,熙寧七年以敘州潭陽縣地置。

渠陽縣,舊渠陽寨,元豐五年升為縣,元佑六年省為寨,崇寧二年復。

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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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大觀元年升為望郡。

永平縣,崇寧二年以渠陽縣改。

會同縣,崇寧二年以三江縣改。

貫堡縣,元豐五年置。

紹興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知靖州覃敵言:「本州島永平縣並無居民,止有東林一團,戶口不多,欲將永平縣移就州城倚郭舊都監廨宇充縣。」從之。

漢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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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陽軍〕:漢陽縣,周即鄂州漢陽縣地建軍,熙寧四年廢,以漢陽縣隸鄂州,省漢川縣入漢陽縣,元佑元年復,紹興五年廢為縣,七年復。

漢川縣,紹興五年廢為鎮,七年復。

紹興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詔漢陽軍依舊撥隸荊湖北路。以樞密院勘會,漢陽軍舊隸湖北帥司,與鄂州對岸,實為唇齒控扼之地。昨來撥隸德安府,相去三百餘里,緩急措置後時。兼近降指揮,湖北帥臣於鄂州置司。故有是命。

紹興五年十一月五日,詔漢陽軍漢川縣廢為鎮。

紹興六年八月十五日,權發遣漢陽軍高舜舉言:「本軍於熙寧四年曾廢為縣,卻於元佑元年復。元符元年,知軍茹東濟陳論利害事件,遂不曾廢。今來本軍累經殘破,戶口減少,官吏之費,深擾於民。兼鄂州見屯大軍,無盜賊之患,與承平日事體不同,若廢為縣,委是利便。」都督行府勘會,已札下漢陽軍,隸鄂州,知縣帶軍使,乞令(道)[遵]守。從之。

紹興七年閏十月二十五日,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岳飛言:「漢陽軍元管漢陽、漢川兩縣,最是控扼去處。後來湖北安撫司一時申請,廢軍為縣,隸鄂州。乞復為〔軍〕。漢陽、漢川復為縣,依舊將漢陽(軍)

信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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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縣)信陽軍:舊隸京西北路,紹興四年隸襄陽府路,六年隸京西南路,十九年正月隸淮南西路,是年三月來隸。

荊門軍:開寶五年,即江陵府長林縣建軍,以長林、當陽二縣來隸。熙寧五年軍廢,二縣復隸江陵府,熙寧六年廢為長林縣,隸江陵府「熙寧六年」以下文義舛復,疑是衍文。,元佑三年復為軍。紹興十四年八月十三日,詔荊門軍當陽縣廢入長林縣,官員依省罷法,從本路監司之請也。紹興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詔復置(判)[荊]門軍當陽縣,從本路諸司之請也。

元佑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湖北轉運司言:「荊南長林縣已復為荊門軍,其諸軍指揮人額並差撥屯駐人數,併合(入)[如]舊。」從之。

續東陽志原批云:「此條移第廿二頁第二行,接湖州條下。」:《宋會要》云:嘉泰元年三月二十四日,詔婺州東陽縣添置縣尉一員,蓋以臣僚言東陽縣為婺州難治之縣,而永寧又為東陽難治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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