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統編年/卷之三

宗統編年卷之三

    震澤祥符寺沙門釋 紀蔭 編纂

    參學門人 (秉岳秉崇秉岱秉文)等 同校錄

    常州天寧寺沙門釋 清如 重校

  祖紀

  祖具二義。曰本。曰述。本其道而述之也。達摩氏曰。亦不睹惡而生嫌。亦不睹善而勤措。亦不舍智而近愚。亦不拋迷而就悟。達大道兮過量。通佛心兮出度。不與凡聖同躔。超然名之曰祖。

  西天祖師

  (西天竺國也。諸祖乘願利生。傳持宗統。托跡西竺。至二十八傳。般若智光。運照東土。大乘荷法者。方乃應運迭興)。

  安隱忍曰。西天諸祖。生而神悟。皆法身大士。應世繼統。當時被其化者。動至千萬。而於授受之際。卒皆一人。可見正法眼藏之不易透。而佛祖心印之不易合也。觀夫臨機勘辨。以道合道之言。若谷響空音。不留朕跡。即甘蠅之射。不能喻其准。石火之光。不能喻其捷。裴將軍之舞劍。不能喻其盤礴變化。非大死卻活。功照俱絕。其孰至此哉。後之人以心性道理依通之跡。用相彷佛。獅乳驢乳。固同一色。要在具眼英傑辨之。

  第一世祖

  摩訶迦葉尊者。摩竭陀國人。姓婆羅門。父號飲澤。母號香至。梵語迦葉。此雲飲光。蓋以身光得名。摩訶雲大。以別於三迦葉也。清淨自居。修杜多行。禮佛於竹林精舍。佛於眾中。稱嘆行業第一。後因拈花因緣付法。如佛紀所載。

  穆王癸酉五十四年。

  第一世祖摩訶迦葉尊者嗣宗統(四十四年)。

  祥符蔭曰。佛以大道住持。開宗垂統。祖師受勅。傳心說法。使正宗不墜。智眼常明。法王世系。毋容竊忝。故首書之。凡後正傳宗統者皆然。

  甲戌五十五年。

  祖結集佛大藏。

  祖告諸比丘曰。佛已茶毗。金剛舍利。非吾等事。宜當結集法眼。毋令斷絕。乃勅眾曰。如來弟子。且莫涅盤。得神通者。宜赴結集。於是得神通者。悉赴耆闍崛山。畢缽羅窟。時阿難為漏未盡。不得入會。後證阿羅漢果乃入。祖告眾曰。此阿難比丘。有大智慧。所聞佛法。如水傳器。無有遺余。可請彼集修多羅藏。(修多羅。華言契經。即法也)優波離持律第一。為眾紀綱。令與五百羅漢。結集毗奈耶藏。(毗奈耶。華言善治。即律也)祖共諸大阿羅漢等。結集阿毗曇藏(阿毗曇。華言無比法。即論也)。

  共王(名繄扈穆王子在位十二年按諡法既過能改曰共)。

  共王乙亥元年。

  祖住世傳法 發明(竺乾遠隔。事跡難稽。首尼通以住世傳法槩之)。

  丙子二年。

  丁丑三年。

  戊寅四年。

  己卯五年。

  庚辰六年。

  辛巳七年。

  壬午八年。

  癸未九年。

  甲申十年。

  乙酉十一年。

  共王丙戌十二年。

  懿王(名艱共王子在位二十五年按諡法溫柔賢善曰懿)。

  懿王丁亥元年。

  戊子二年。

  己丑三年。

  庚寅四年。

  辛卯五年。

  壬辰六年。

  癸巳七年。

  甲午八年。

  乙未九年。

  丙申十年。

  丁酉十一年。

  戊戌十二年。

  己亥十三年。

  庚子十四年。

  辛丑十五年。

  壬寅十六年。

  癸卯十七年。

  甲辰十八年。

  乙巳十九年。

  丙午二十年。

  丁未二十一年。

  戊申二十二年。

  己酉二十三年。

  庚戌二十四年。

  懿王辛亥二十五年。

  孝王(名辟方懿王弟在位十五年按諡法慈惠愛親曰孝)。

  孝王壬子元年。

  癸丑二年。

  甲寅三年。

  乙卯四年。

  丙辰五年。

  祖住世傳法。

  祖付囑阿難傳持正法。

  阿難一日問祖曰。佛傳金縷袈裟外。別傳個甚麼。祖召阿難。阿難應諾。祖曰。倒卻門前剎竿着。乃告阿難曰。今將正法。付囑於汝。汝善守護。聽吾偈曰。法法本來法。無法無非法。何於一法中。有法有不法。阿難作禮奉命。

  祖入定雞足山以待彌勒。

  祖念既傳法已。當遵佛勅。念佛舍利諸塔。皆在諸天。乃凌虛徧禮已。復以夙約。辭阿闍世王。遂入雞足山。自念我今持僧伽黎。經五十七俱胝。六十百千歲。至彌勒出世。終不致壞。乃以禪定持身。語山神曰。若阿闍世王。及阿難來。山當為開。開已複合。

  祥符蔭曰。初祖紹統。住世四十四年。當世尊大法廣化之後。機緣純熟。護持密嚴無跡可見。且竺乾隔別。無從廣稽。如來一代大教。首宣結集。誠不忝佛勅。紹隆慧命者矣。乃以禪定持身俟見慈氏。非真如來使。擔荷大法者。疇克能之。

  第二世祖

  阿難尊者。王舍城人。姓剎利帝。父斛飯王。實如來從弟也。多聞無礙。世尊以為總持第一。

  丁巳六年。

  第二世祖阿難尊者嗣宗統(三十七年)。

  戊午七年。

  祖住世傳法。

  己未八年。

  庚申九年。

  辛酉十年。

  壬戌十一年。

  癸亥十二年。

  甲子十三年。

  乙丑十四年。

  孝王丙寅十五年。

  彝王(名燮孝王子在位十六年按諡法安心好靜曰彝)。

  彝王丁卯元年。

  戊辰二年。

  己巳三年。

  庚午四年。

  辛未五年。

  壬申六年。

  癸酉七年。

  甲戌八年。

  乙亥九年。

  丙子十年。

  丁丑十一年。

  戊寅十二年。

  己卯十三年。

  庚辰十四年。

  辛巳十五年。

  彝王壬午十六年。

  厲王(名胡彝王子在位十七年並共和三十四年按諡法殺戮無辜曰厲)。

  厲王癸未元年。

  甲申二年。

  乙酉三年。

  丙戌四年。

  丁亥五年。

  戊子六年。

  己丑七年。

  庚寅八年。

  辛卯九年。

  壬辰十年。

  癸巳十一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二年誤)。

  祖住世傳法。

  祖付囑商那和修正法 示涅盤。

  祖將入涅盤。於恆河中流。跏趺而坐。阿闍世王。毗舍離王。皆在河側。說偈勸請。莫般涅盤。祖答偈曰。二王善嚴住。勿為苦悲戀。涅盤當我靜。而無諸有故。復念我若向一國。則諸國或爭。應以平等度諸有情。遂於恆河中流。將入寂滅。是時山河大地。六種震動。雪山有五百仙人。睹茲瑞應。飛空而至。禮祖足而白言。我當於長者而證佛法。願垂大慈。度脫我等。祖默然受請。即變殑伽河。悉為金地。為其仙眾。說諸大法。復念先所度脫弟子。應當來集。須臾五百羅漢。從空而下。為諸仙人。出家受具。其仙眾中。有二羅漢。一名商那和修。二名末田底迦。祖知是法器。而告之曰。如來以正法眼付迦葉。迦葉入定而付於我。我今將滅。復付於汝。汝受吾教。當聽偈言。本來付有法。付了言無法。各各須自悟。悟了無無法。說偈已。復以正法眼囑累商那和修。而命末田底迦。於罽賓國敷演大法。言已。踴身虛空。見十八變。入風輪奮迅三昧。而分身四分。一分惠忉利天。一分惠娑竭羅龍宮。一分惠阿闍世王。一分惠毗舍離王。各造寶塔。而供養之。

  祥符蔭曰。祖侍佛傳法。結集大藏。厥功懋矣。紹統之後。傳法利生。化行平等。要之去佛未久。正法凝然。群機未渙。水老鶴之言。特一時愚痴之偶然者耳。未可以參祖化也。故削而不書。

  第三世祖

  商那和修尊者。亦名舍那婆斯。姓毗舍多。父林勝。母憍奢耶。摩突羅國人也。有胎六年而生。梵雲商諾迦。此雲自然服。乃西域九枝秀草名。出則聖人降生。尊者生而此草出。昔如來行化至摩突羅國。見一青林。枝葉茂盛。語阿難曰。此林地名優留茶。吾滅後一百年。有比邱名商那和修。於此轉妙法輪。後百歲果誕和修。出家證道。受慶喜尊者法眼。至此林。遂降二火龍。龍受三歸。遂施其地。以建梵宮。

  厲王甲午十二年。

  第三世祖商那和修尊者嗣宗統(六十二年)。

  乙未十三年。

  祖住世傳法。

  丙申十四年。

  丁酉十五年。

  戊戌十六年。

  己亥十七年(是年民以王虐畔襲王王出奔二相周召相與協和共輔太子故稱共和)。

  共和庚子元年。

  辛丑二年。

  壬寅三年。

  癸卯四年。

  甲辰五年。

  乙巳六年。

  丙午七年。

  丁未八年。

  戊申九年。

  己酉十年。

  庚戌十一年。

  辛亥十二年。

  佛入滅一百年(自此百年之後。源同派別。分為上座。大眾。二部。三百年後復分為九部十一部。絲麻相紊。水乳相溶。各執一端。具體而微矣)。

  壬子十三年。

  癸丑十四年。

  祖住世傳法 阿育王造塔供佛舍利 發明(造塔建剎不書。此供養莊嚴之始。故書之)。

  佛昔與諸比邱行乞。有一童子。心念世尊相好。手捧細沙。着佛缽內。歡喜合掌。而發願言。以惠施善根。令得一天下一傘蓋王。即於此處生。得供養諸佛。爾時佛授記曰。佛滅度百年之後。此童子於巴連弗邑。統領一天下轉輪王。姓孔雀。名阿育。正法治化。又復廣布我舍利。當造八萬四千塔。後童子生於巴連弗邑。日月護王宮。為太子。父王崩。鐵輪飛降。王閻浮提。後因比邱化導。遂發宿世善根。乃至王舍城。取阿闍世王佛塔中舍利。作八萬四千金銀瑠璃玻璃篋。盛佛舍利。又作八萬四千寶瓶。以盛此篋。役使諸鬼神。勅令於閻浮提。城邑聚落。滿一億家。立一寶塔(震旦凡十九處洛陽長千鄮山臨淄成都五處最顯着)。

  甲寅十五年。

  乙卯十六年。

  丙辰十七年。

  丁巳十八年。

  戊午十九年。

  己未二十年。

  庚申二十一年。

  辛酉二十二年。

  壬戌二十三年。

  癸亥二十四年。

  甲子二十五年。

  乙丑二十六年。

  丙寅二十七年。

  丁卯二十八年。

  戊辰二十九年。

  己巳三十年。

  庚午三十一年。

  辛未三十二年。

  壬申三十三年。

  癸酉三十四年。

  共和甲戌三十五年(是年為宣王元年)。

  宣王(名靜厲王子在位四十六年按諡法聖善周聞曰宣)。

  宣王乙亥二年。

  丙子三年。

  丁丑四年。

  戊寅五年。

  己卯六年。

  庚辰七年。

  辛巳八年。

  壬午九年。

  癸未十年。

  甲申十一年。

  乙酉十二年。

  丙戌十三年。

  丁亥十四年。

  戊子十五年。

  己丑十六年。

  庚寅十七年。

  辛卯十八年。

  壬辰十九年。

  癸巳二十年。

  甲午二十一年。

  乙未二十二年(景德傳燈錄作二十三年者誤)。

  祖付囑優波鞠多正法 入三昧見十八變化火自焚。

  祖化緣既久。思付法者。尋於叱利國。得優波鞠多。以為給侍。因問鞠多曰。汝年幾耶。答曰。我年十七。祖曰。汝身十七性十七耶。答曰。師發已白。為發白耶。心白耶。祖曰。我但發白。非心白。鞠多曰。我身十七。非性十七。祖知是法器。後三載。遂為落髮受具。而以法眼付囑之。付法偈曰。非法亦非心。無心亦無法。說是心法時。是法非心法。付法已。即隱於罽賓國南象白山中。後於三昧中。見鞠多徒眾多懈慢。乃往彼正之。鞠多見師至。頂禮次。祖以右手上指。即有香乳。自空而注。問鞠多曰。汝識之乎。鞠多不測。遂入三昧觀察。亦不能測。乃請曰。是果何三昧耶。祖曰。是謂龍奮迅三昧。如是五百三昧。汝皆未知之。復曰。如來三昧。辟支不識。辟支三昧。阿羅漢不識。吾師阿難三昧。而我不識。今我三昧。汝豈識乎。是三昧者。心不生滅。住大慈力。遞相恭敬。其至此者。乃可識之。於是鞠多弟子。皆伏而悔謝。祖復為說偈曰。通達非彼此。至聖無長短。汝除輕慢意。疾得阿羅漢。五百比邱聞偈已。依教奉行。皆獲無漏。祖乃見十八變火光三昧。用焚其身。鞠多收舍利。建塔於梵迦羅山。

  祥符蔭曰。香乳空注。疾除輕慢。心不生滅。住大慈力。迭相恭敬。乃可識之。後世傳法利生者。可深長思矣。

  第四世祖

  優波鞠多尊者。亦名優波崛多。又名鄔波鞠多。叱利國人也。姓首陀。父善意。十七出家。二十證果。紹祖行化。時號無相好佛。前此傳法者。皆具禪法律三藏。自後律教別行。橫分五部。傳法者唯整律之大綱而已。

  宣王丙申二十三年。

  第四世祖優波鞠多尊者嗣宗統(六十五年)。

  丁酉二十四年。

  祖住世傳法。

  戊戌二十五年。

  己亥二十六年。

  庚子二十七年。

  祖應阿育王請 發明(受請不書。此祖師應供之始。故書之)。

  阿育王建寶塔已。經四十年。白耶舍上座言。可有比邱。為佛受記。當作佛事否。我當往詣彼所。供養恭敬。上座答曰。佛涅盤時。告阿難言。我般涅盤百歲之後。有長者子。名優波鞠多。當出家學道。號無相好佛。王問今已出世否答曰。已證果傳。法。今住優留蔓茶山中。王勅群臣。嚴駕欲往。祖遙知之。思惟若彼王來。將無量眾。驚擾山谷。殺害微蟲。誠為不便。即將一萬八千阿羅漢眾。徑至巴連弗邑。阿育王見祖自來。大喜踴躍。設種種供養。作諸佛事(如傳所載)。

  辛丑二十八年。

  壬寅二十九年。

  癸卯三十年。

  甲辰三十一年。

  乙巳三十二年。

  祖入定降魔。

  祖行化至拏突羅國。得度者甚眾。由是魔宮震動。波旬愁怖。遂竭其魔力。以害正法。尊者即入三昧。觀其所由。波旬復伺便。持瓔珞縻祖頸。祖出定。取人狗蛇三屍。化為華鬘。耎言諭波旬曰。吾此華鬘。酬汝瓔珞。波旬大喜。引頸受之。即復三屍。蟲蛆臭壞。盡其神通。莫能去之。乃升六欲天。告諸天主。又詣梵王。求其解免。彼各告言。十力弟子。所作神變。我輩凡陋。何能去之。波旬曰。然則奈何。梵王曰。汝可歸心尊者。即能除斷。復示偈曰。若因地倒。還因地起。離地求起。終無其理。波旬聞已。即下天宮。至祖所。禮足哀懺。祖曰。汝自今而往。於佛法更不相嬈乎。波旬曰。誓向佛道。祖曰。汝可自唱皈依三寶。波旬合掌三唱。而三屍悉除。踴躍作禮而去。

  丙午三十三年。

  丁未三十四年。

  戊申三十五年。

  己酉三十六年。

  庚戌三十七年。

  辛亥三十八年。

  壬子三十九年。

  癸丑四十年。

  甲寅四十一年。

  乙卯四十二年。

  丙辰四十三年。

  丁巳四十四年。

  戊午四十五年。

  宣王己未四十六年。

  幽王(名宮涅在位十一年按諡法動靜亂常曰幽)。

  幽王庚申元年。

  辛酉二年。

  壬戌三年。

  癸亥四年。

  甲子五年。

  乙丑六年。

  丙寅七年。

  丁卯八年。

  戊辰九年。

  己巳十年。

  幽王庚午十一年。

  平王(名宜臼在位五十一年按諡法執事有制曰平)。

  平王辛未元年。

  壬申二年(諸侯寖盛政出方伯)。

  癸酉三年。

  甲戌四年。

  乙亥五年。

  丙子六年。

  丁丑七年。

  戊寅八年。

  己卯九年。

  庚辰十年。

  辛巳十一年。

  壬午十二年。

  癸未十三年。

  甲申十四年。

  乙酉十五年。

  丙戌十六年。

  丁亥十七年。

  戊子十八年。

  己丑十九年。

  庚寅二十年。

  辛卯二十一年。

  佛滅後二百年。

  壬辰二十二年。

  癸巳二十三年。

  甲午二十四年。

  乙未二十五年。

  丙申二十六年。

  丁酉二十七年。

  戊戌二十八年。

  己亥二十九年。

  庚子三十年(景德傳燈錄作三十一年者誤)。

  祖住世傳法。

  祖付囑提多迦正法眼藏。

  祖在世化導。證果最多。每度一人。以一籌置於石室。其室縱十八肘。廣十二肘。充滿其間。最後有一長者子。名曰香眾。來禮祖求出家。祖問曰。汝身出家。心出家。答曰。我求出家。非為身心。祖曰。不為身心。復誰出家。答曰。夫出家者。無我我故。無我我故。即心不生滅。心不生滅。即是常道。諸佛亦常。心無形相。其體亦然。祖曰。汝當大悟。心自通達。宜依佛法僧。紹隆聖種。即為剃度。授具足戒。仍告之曰。汝父夢金日而生。汝可名提多迦。如來以大法眼藏。次第傳授。以至於我。今以付汝。聽吾偈言。心自本來心。本心非有法。有法有本心。非心非本法。

  祖示涅盤。

  付法已。祖乃踴身虛空。見十八變。卻複本座。跏趺而逝。提多迦以石室內籌茶毗之。收舍利建塔供養。

  祥符蔭曰。宗門凡聖等忘。不尚通力。然祖滅皆示神變者。定慧力深。自然成見。非有心強為也。

  第五世祖

  提多迦尊者。摩伽陀國人也。初名香眾。父夢金日自屋而出。照耀天地。前有大山。諸寶嚴飾。山頂泉涌。滂沱四流。後遇鞠多尊者。為解之曰。寶山者。吾身也。泉涌者。法無盡也。日從屋出者。汝今人道之相也。照耀天地者。汝智慧超越也。因為更今名。梵雲提多迦。此雲通真量。尊者聞已。踴躍述偈雲。巍巍七寶山。常出智慧泉。回為真法味。能度諸有緣。鞠多尊者。亦說偈曰。我法傳於汝。當見大智慧。金日從屋出。照耀於天地。祖禮謝。

  平王辛丑三十一年。

  第五世祖提多迦尊者嗣宗統(四十九年)。

  壬寅三十二年。

  祖住世傳法。

  癸卯三十三年。

  甲辰三十四年。

  乙巳三十五年。

  丙午三十六年。

  丁未三十七年。

  戊申三十八年。

  己酉三十九年。

  庚戌四十年。

  辛亥四十一年。

  壬子四十二年。

  癸丑四十三年。

  甲寅四十四年。

  乙卯四十五年。

  丙辰四十六年。

  丁巳四十七年。

  戊午四十八年。

  己未四十九年(魯隱公元年)孔子春秋編年始此。

  庚申五十年。

  辛酉五十一年。

  桓王(諱林平王孫在位二十三年按諡法克敬勤民曰桓)。

  桓王壬戌元年。

  癸亥二年。

  甲子三年。

  乙丑四年。

  丙寅五年。

  丁卯六年。

  戊辰七年。

  己巳八年。

  庚午九年。

  辛未十年。

  壬申十一年。

  癸酉十二年。

  甲戌十三年。

  乙亥十四年。

  丙子十五年。

  丁丑十六年。

  戊寅十七年。

  己卯十八年。

  庚辰十九年。

  辛巳二十年。

  壬午二十一年。

  癸未二十二年。

  甲申二十三年。

  莊王(桓王子諱佗在位十五年按諡法武而不遂曰莊)。

  莊王乙酉元年。

  丙戌二年。

  丁亥三年。

  戊子四年。

  己丑五年(景德傳燈錄作七年者誤)。

  祖住世傳法。

  祖度仙人彌遮迦付正法眼。

  祖至中印度。彼國有八千大仙。彌遮迦為首。聞祖至。率眾瞻禮。謂祖曰。昔與師同生梵天。我遇阿私陀仙。授我仙法。師逢十力弟子。修習禪那。自此報分殊途。已經六劫。祖曰。支離累劫。誠哉不虛。今可舍邪歸正。以入佛乘。彌遮迦曰。昔阿私陀仙授我記雲。汝到後六劫。當遇同學。獲無漏果。今也相遇。非夙緣耶。願師慈悲。令我解脫。祖即度出家。命諸聖授戒。其餘仙眾。始生我慢。祖示大神通。於是俱發菩提心。一時出家。祖乃告彌遮迦曰。昔如來以正法眼藏。密付迦葉。展轉相授。而至於我。我今付汝。當護念之。乃說偈曰。通達本法心。無法無非法。悟了同未悟。無心亦無法。

  祖示涅盤。

  說偈已。踴身虛空。作十八變。火光三昧。自焚其軀。彌遮迦與八千比邱。同收舍利。於班茶山中。起塔供養。

  祥符蔭曰。世人不知仙佛之分。往往鍊形養氣。貪戀仙術。冀圖長生。不達大道。枉用工夫。棄金擔草。誠為可惜。譬如遠客思歸。於路多涉邱園。祇增旅夢迴環。家鄉迢遞耳。復有耽迷喪失。以致孤露伶俜。將來不知何所底止。夫人於茫茫生死海中。生一脫離之念。豈非背塵合覺之時。乃以不遇良師。空遭困頓。一時受誤。累劫支離。觀於尊者。可以泠然矣。

  第六世祖

  彌遮迦尊者中印度人。

  莊王庚寅六年。

  第六世祖彌遮迦尊者嗣宗統(五十五年)。

  辛卯七年。

  祖住世傳法。

  壬辰八年。

  癸巳九年。

  甲午十年。

  乙未十一年。

  丙申十二年。

  丁酉十三年。

  戊戌十四年。

  己亥十五年。

  厘王(諱胡莊王子在位五年按諡法有罰而還曰厘)。

  厘王庚子元年 五霸次興。

  辛丑二年。

  壬寅三年。

  癸卯四年。

  甲辰五年。

  惠王(諱閬厘王子在位二十六年按諡法柔質慈民曰惠)。

  惠王乙巳元年。

  丙午二年。

  丁未三年。

  戊申四年。

  己酉五年。

  庚戌六年。

  辛亥七年。

  壬子八年。

  癸丑九年。

  甲寅十年。

  乙卯十一年。

  丙辰十二年。

  丁巳十三年。

  戊午十四年。

  己未十五年。

  庚申十六年。

  辛酉十七年。

  壬戌十八年。

  癸亥十九年。

  甲子二十年。

  乙丑二十一年。

  丙寅二十二年。

  丁卯二十三年。

  戊辰二十四年。

  己巳二十五年。

  庚午二十六年。

  襄王(諱鄭惠王子在位三十二年按諡法闢地有德曰襄)。

  襄王辛未元年。

  佛滅後三百年(此後龍猛菩薩造中論。提婆諸大論師。造百論)。

  壬申二年。

  癸酉三年。

  甲戌四年。

  乙亥五年。

  丙子六年。

  丁丑七年。

  戊寅八年。

  己卯九年。

  庚辰十年。

  辛巳十一年。

  壬午十二年。

  癸未十三年。

  甲申十四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七年者誤)。

  祖住世傳法。

  祖付婆須密。正法示涅盤。

  祖游化至北天竺國。見雉堞之上。有金色祥雲。嘆曰。斯道人氣也。必有大士為吾嗣。乃入城。於闤闠間。有一人。手持酒器。逆而問曰。師何方來。欲往何所。祖曰。從自性來。欲往無處。曰識我手中物否。祖曰。此是觸器。而負淨者。曰師識我否。祖曰。我即不識。識即非我。復謂之曰。汝試自稱名氏。吾當後示本因。彼說偈曰。我從無量劫。至於生此國。本姓頗羅墮。名字婆須蜜。祖曰。我師提多迦說。世尊昔游北印度。語阿難言。此國中。吾滅度後三百年。有一聖人。姓頗羅墮。名婆須蜜。而於禪祖。當獲第七世。世尊記汝。汝應出家。彼乃置器禮祖。側立而言曰。我思往劫。嘗作檀那。獻一如來寶座。彼佛記我曰。汝於賢劫釋迦法中宣傳至教。今符師說。願加度脫。祖即與披剃。復圓戒相。乃告之曰。正法眼藏。今付於汝。勿令斷絕。乃說偈曰。無心無可得。說得不名法。若了心非心。始解心心法。祖說偈已。入師子奮迅三昧。踴身虛空。高七多羅樹。卻複本座。化火自焚。婆須蜜收靈骨。貯七寶函。建浮圖置於上級。

  宗統編年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