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統編年/卷之四
宗統編年卷之四
第七世祖
婆須蜜尊者北天竺國人也。
襄王乙酉十五年。
第七世祖婆須蜜尊者嗣宗統(四十七年)。
丙戌十六年。
祖住世傳法。
丁亥十七年。
戊子十八年。
己丑十九年。
庚寅二十年。
辛卯二十一年。
壬辰二十二年。
癸巳二十三年。
甲午二十四年。
乙未二十五年。
丙申二十六年。
丁酉二十七年。
戊戌二十八年。
己亥二十九年。
庚子三十年。
辛丑三十一年。
壬寅三十二年。
頃王(諱壬臣襄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甄心動懼曰頃)。
頃王癸卯元年。
甲辰二年。
乙巳三年。
丙午四年。
丁未五年。
戊申六年。
匡王(諱班頃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貞心大度曰匡)。
匡王己酉元年。
庚戌二年。
辛亥三年。
壬子四年。
癸丑五年。
甲寅六年。
定王(諱瑜匡王弟在位二十一年按諡法安民法古曰定)。
定王乙卯元年。
丙辰二年。
丁巳三年。
道教聖人老子生於楚(九月十四日。生於楚國陳郡苦縣賴鄉曲仁里。父姓韓。名乾。字元畢。母曰精敷。孕八十年。而生於李樹下。因以為姓。名耳。字伯陽。身長四尺六寸。願凸眉粗。反唇騫鼻。[骨*專]尖胯闊。聃耳髼頭。諡曰聃)。
祥符蔭曰。三教之道。用處不同。孔氏之教。倫理道德。無過不及。遵而行之。時中聖人也。老子之教。清淨無為。澹泊守玄。遵而行之。清修善人也。達秉彝之原。盡心性之量。則非佛道孰從哉。三代而後。人根不一。儒釋而外。自應有老子之教。介於二者之間。收攝流品。昔吳尚書令闞澤對孫權曰。若將孔老之教。比校佛法。遠之遠矣。所以然者。孔老設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如來說法。諸天奉行。不敢違佛。以此言之。實非比對明矣。老子生於周定王三年。佛滅於穆王五十三年。相去三百四十五年。
定王戊午四年。
己未五年。
庚申六年。
辛酉七年。
壬戌八年。
癸亥九年。
甲子十年。
乙丑十一年。
丙寅十二年。
丁卯十三年。
戊辰十四年。
己巳十五年。
庚午十六年。
辛未十七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九年者誤)。
祖住世傳法。
祖付佛陀難提正法 入慈心三昧示寂。
祖行化至迦摩羅國。廣興佛事。於法座前。有智者自稱我名佛陀難提。今與師論義。祖曰。仁者。論即不義。義即不論。若擬論義。終非義論。難提知師義勝。心即欽服曰。我願求道。沾甘露味。祖遂與剃度。而授具戒。復告之曰。如來正法眼藏。我今付汝。汝當護持。乃說偈曰。心同虛空界。示等虛空法。證得虛空時。無是無非法。即入慈心三昧。時梵王帝釋。及諸天眾。俱來作禮。而說偈言。賢劫眾聖祖。而當第七位。尊者哀念我。請為宣佛地。祖從三昧起。示眾曰。我所得法。而非有故。若識佛地。離有無故。語已。還入三昧。示涅盤相。難提即於本座。起七寶塔。以供全身。
第八世祖
佛陀難提尊者。迦摩羅國人也。姓瞿曇氏。頂有肉髻。辯才無礙。
定王壬申十八年。
第八世祖佛陀難提尊者嗣宗統(五十五年)。
癸酉十九年。
祖住世傳法。
甲戌二十年。
乙亥二十一年。
簡王(諱彝定王子在位十四年按諡法平彝不訾曰簡)。
簡王丙子元年。
丁丑二年。
戊寅三年。
己卯四年。
庚辰五年。
辛巳六年。
壬午七年。
癸未八年。
甲申九年。
乙酉十年。
丙戌十一年。
丁亥十二年。
戊子十三年。
己丑十四年。
祖住世傳法。
靈王(諱泄心簡王子在位二十七年按諡法亂而不損曰靈)。
靈王庚寅元年。
辛卯二年。
壬辰三年。
癸巳四年。
甲午五年。
乙未六年。
丙申七年。
丁酉八年。
戊戌九年。
己亥十年。
庚子十一年。
辛丑十二年。
壬寅十三年。
癸卯十四年。
甲辰十五年。
乙巳十六年。
丙午十七年。
丁未十八年。
戊申十九年。
己酉二十年。
庚戌二十一年。
儒教聖人孔子生於魯(十一月初四日。生於魯國兗州鄒邑縣平鄉晉昌里。按殷本紀。孔子父姓叔梁。名紇。為鄒邑縣宰。先娶鄒氏女。生子孟皮。不才。後娶顏氏女曰征在。禱於尼邱山神。而生孔子。生而有發。身長九尺六寸。腰帶十圍。垂手過膝。河眸海口。龍顏方顙。鳳顒燕頷。虬髭虎視。有中和之德。衣莊而嚴。色溫而厲。有四十二表。自易姓曰孔。名丘。字仲尼。先祖殷之後裔。頴考叔弗何。至紇移居魯。易姓叔梁。孔子追昔殷宋之後。以子配一。更姓孔氏)。
辛亥二十二年。
佛滅後四百年(時彌羅國五百羅漢。依法智論。造毗婆沙論)。
祥符蔭曰。佛教之有論。猶儒書之有註疏也。聖賢之言。垂教後世。非註疏而理不詳明。如來之教。廣度眾生。非諸法身大士。闡論發明。則久而執法相生。諸見難融。朱程集注。乃孔孟之羽翼。大士造論。實法苑之功臣也。
壬子二十三年。
癸丑二十四年。
甲寅二十五年。
乙卯二十六年。
丙辰二十七年。
景王(諱貴靈王子在位二十五年按諡法出義而濟曰景)。
景王丁巳元年。
戊午二年。
己未三年。
庚申四年。
辛酉五年。
壬戌六年。
癸亥七年。
甲子八年。
乙丑九年。
丙寅十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二年者誤)。
祖付囑伏馱蜜多正法 示寂。
祖行化至迦提國。毗舍羅家。見舍上有白光上騰。謂其徒曰。此家有聖人。口無言說。真大乘器。長者出致禮。問何所須。曰我求侍者。長者曰。我有一子。名伏馱蜜多。年已五十。口未曾言。足未曾履。祖曰。如汝所說。真吾弟子。伏馱聞之。遽起禮拜。以偈問曰。父母非我親。誰是最親者。諸佛非我道。誰是最道者。祖以偈答曰。汝言與心親。父母非可比。汝行與道合。諸佛心即是。外求有相佛。與汝不相似。欲識汝本心。非合亦非離。伏馱聞偈己。便行七步。祖曰。此子昔曾值佛。悲願廣大。慮父母愛情難捨。故不言不履耳。長者遂舍令出家。祖尋投具戒。付法說偈曰。虛空無內外。心法亦如此。若了虛空故。是達真如理。伏馱承祖付囑。即超身虛空。散眾寶華。說偈贊曰。我師禪祖中。當得為第八。法化眾無量。悉獲阿羅漢。爾時祖即起本座。見大神變。卻複本座。儼然寂滅。眾即其所。建塔以閟全身。
存考(伏馱聞之。景德傳燈錄。作尊者見之。謂祖〔便〕許其見也。傳法正宗記。作其父母即持其子而與。則是先但聽其所言。後始見其子形。父母持而出見祖也)。
第九世祖
伏馱蜜多尊者迦提國人也姓毗舍羅。
景王丁卯十一年。
第九世祖伏馱蜜多尊者嗣宗統(四十八年)。
戊辰十二年。
祖住世傳法。
己巳十三年。
庚午十四年。
辛未十五年。
壬申十六年。
癸酉十七年。
甲戌十八年。
乙亥十九年。
丙子二十年。
丁丑二十一年。
戊寅二十二年。
己卯二十三年。
老聃卒。
庚辰二十四年。
辛巳二十五年。
敬王(諱丐景王子在位四十五年按諡法合善典法曰敬)。
敬王壬午元年。
癸未二年。
甲申三年。
乙酉四年。
丙戌五年。
丁亥六年。
戊子七年。
己丑八年。
庚寅九年。
辛卯十年。
壬辰十一年。
癸巳十二年。
甲午十三年。
乙未十四年。
丙申十五年。
丁酉十六年。
戊戌十七年。
己亥十八年。
庚子十九年。
辛丑二十年。
壬寅二十一年。
癸卯二十二年。
祖至中印度。
甲辰二十三年。
乙巳二十四年。
丙午二十五年。
丁未二十六年。
戊申二十七年。
己酉二十八年。
庚戌二十九年。
祖攝化異論。
中印國王信邪。祖躬持赤旛。化諸異論。改邪歸正。
辛亥三十年。
壬子三十一年。
癸丑三十二年。
甲寅三十三年(景德傳燈錄作三十五年者誤)。
祖付囑脅尊者正法 入三昧涅盤。
祖行化於中印度。有長者香蓋。攜一子而來瞻禮曰。此子處胎六十年。嘗有一仙謂此兒骨相非常。今遇尊者。可令出家。祖即與落髮。羯磨之際。祥光燭座。感舍利三七粒見前。自此精進忘疲。祖遂付法。說偈曰。真理本無名。因名顯真理。受得真實法。非真亦非偽。偈已。即入滅盡三昧。而般涅盤。收舍利建塔於那蘭陀寺。
第十世祖
脅尊者中印度人。性氏未詳。精進不眠。脅不至席遂稱脅尊者。本名難生。以處胎六十年。將誕之夕。母夢白象載一寶座。座置一明珠。入門乃生。生而神光燭室。體有奇香。及長。雖穀食。絕無穢滓。
敬王乙卯三十四年。
第十世祖脅尊者嗣宗統(四十五年)。
丙辰三十五年。
祖住世傳法。
丁巳三十六年。
戊午三十七年。
己未三十八年。
庚申三十九年。
辛酉四十年。
壬戌四十一年。
孔子卒於魯(時年七十三歲。四月己丑。孔子蚤作。負手而曳杖。逍遙於門。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當戶而坐。子貢聞之曰。泰山其頹。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哲人其萎。則吾將安放。夫子殆將病也。遂趨而入。孔子曰。賜。予疇昔之夜。夢奠於兩楹之間。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孰能宗予。予殆將死也。寢疾七日而沒。葬魯城北泗上。門弟子集魯論語凡二十篇)。
祥符蔭曰。三皇以前。淳風沕穆。五帝之始。伏羲畫八卦。造書契。而治世之道始肇其端。神農藝五穀。辨藥石。而民免飢虛夭札。黃帝作制度。立星官。定氣運。聿為文明之漸。非復樸野之初矣。唐堯之時。風氣漸開。人文漸着。帝德光被四表。而黎民於變時雍。克明峻德。實發聖學之源。中庸九經。亦始於此。開後世聖人之教者。堯也。虞舜重華上協。恭己無為。而天下治。明明德於天下。舜則有之。堯之命舜者曰。允執厥中。舜之命禹。則益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此十六字之傳。為治世心學之大要。禹無間然。德盛神化。而其功為不可及也。湯武順天應人。與時偕行。文質損益。變化適中。堯舜性之。全體是道。湯武身之。修道設教。三代之季。春秋之際。岑岌乎難言之矣。孔子聖德天生。而好古敏求。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不得其位。以道教天下後世。如春風之行萬物。日月之貫四時。三皇五帝以來之道。至孔子集厥大成。治世之教。無以加焉者也。及孔子之門者。顏回曾參。端木賜。閔損等為最。顏子生知近道。竭才卓立。不幸蚤卒。孔子傷之。有喪予之慟。曾子克己省察。盡心忠恕。以一唯傳一貫之道。釋明德新民。修齊治平之要。而孔子之聖學以傳。孔子生鯉。伯魚。亦蚤卒。鯉生伋字子思。子思子作中庸。發明孔子之道。本於天性。成於人道。誠明參贊。極之無聲無臭。而與天地合其德矣。孔子之道。傳於曾子。闡於子思。子思後傳孟子。聖脈淵源。澤流後世。孔子作春秋。絕筆於西狩獲麟以天道終。此西方聖人之教。將化行震旦之祥也。自三皇建極以來。至春秋西狩獲麟庚申之歲。凡歷三百二十六萬七千年。迦文佛滅後。凡四百七十年。
或謂祥符曰。天地死生之故。孔子非不知之。蓋不欲明言耳。祥符曰。聖人無隱。曰若然。則孔子未之知乎。祥符曰。聖人無所不知。曰何以不明言也。祥符曰。聖人嘗系易矣。系之辭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又曰。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又曰。過此以往。未之或知。窮神知化。德之盛也。孔子之言如此。而謂之不知可乎。然孔子聖人。猶是人也。擬之於天。則有間矣。而曰天生德於予。天之於佛。夫何如哉。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佛則一念普觀無量劫。無去無來亦無住。孔子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又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又子絕四。毋意必固我。從心所欲不逾矩焉。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孔子蓋天地間之聖人也。天地間之聖人。而何必求之以天地之外哉。佛蓋出世之大聖人也。知見廣大。具六神通。唯其具宿命通。則一念超入無際。唯其其天眼通。則一瞬徧周太虛。是故天地死生之極致。非佛孰能了了宣揚。如指諸掌乎。非佛法孰能一念圓證。頓離真妄乎。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苟非其人。道不虛行。故曰。百姓日用而不知。君子之道。民鮮能也久矣。
或曰。易之所謂精氣為物者。以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謂人之生也。遊魂為變者。以魂游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謂人之死也。此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也。其義何居。祥符曰。此其所以未了生死之本也。生死之本。本於一心。非陰陽二氣聚散之謂也。其曰。聚而成物。物何以聚。其曰。以死為歸。歸於何所。不可茫茫造化。無自而聚。杳杳無知。歸於斷滅也。知生死本乎一心。陰陽魂魄之說。皆一念圓攝而無遺。其詳晰楞嚴言之矣。覽之自當洞若觀火。宋儒之言似也。而非孔子之旨。孔子曰。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非天地之道。不出此心乎。思之則自得矣。
或曰。易之所謂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者。謂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聖人則之。理而已矣。非真有所謂天也。祥符曰。理固可以則天。而不可謂天為理。即以詩書孔子之言證之。如曰。天降下民。不可謂理降下民也。如曰。天視自我民視。不可謂理視自我民視也。如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不可謂在理左右也。如曰。上帝既命。不可謂上理既命也。如曰。天生德於予。不可謂理生德於予也。如今九五之尊稱天子。不可謂理子也。儒之言天。亦彰明校着矣。但居人境。而未能上徹乎天界。故極而稱之曰上帝。仰而望之曰彼蒼者天。蓋其視天固已高高而不可逾矣。抑知天地之大。亦自我一心而建立哉。
或曰。易有雲。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願聞其說。祥符曰。此一陰一陽。宜作體用看。繼宜作發用看。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也。成宜作體具看。我固有之矣。非由外爍我者也。故曰。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問曰。治世之教。儒宗尚矣。儒宗道統。孟子而後。可得聞乎。今學士經生。皆宗朱子。而象山議論知見。及良知良能之說。可參合乎。祥符蔭曰。儒宗道統。至孟子而大綱未墜。秦漢之間。紛然龐雜。既未可語夫聖學之醇。即唐昌黎振起斯文。推尊聖學。其功未為不巨。然亦未可語夫大道之要。至宋濂溪周子。博學力行。着易說易通。上接洙泗。下逮河洛。明道伊川兩程子承其學。發孔孟心傳之秘蘊。為後世理學之淵藪。秦漢而後。實稱周程。新安朱子。經書集注。會諸儒之全。而得治世之要。講學尊經。使後世學者。確然有畫一之章程。可行可守。朱子誠有功於聖學者矣。橫渠張子。見二程後。深明易理。而有意復三代之治。故今之學者。皆曰周程張朱。謝上蔡。游定夫。楊龜山等。皆游二程之門。上蔡之說。一轉而為張子韶。再轉而為陸子靜。象山陸子。幼時問其父曰。天地何所窮際。父笑而不答。遂深思之。至忘寢食。後因讀書至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忽大省。曰。元來無窮。乃援筆書曰。宇宙內事。乃己分內事。己分內事。乃宇宙內事。又曰。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象山蓋已豁然貫通。而明吾心之全體大用。會萬物之表里精粗矣。明陽明龍溪兩王氏。良知良能之說。近於象山。合而論之。朱子之格物致知。是會用歸體。下學上達。博學於文。約之以禮。而可以弗畔也。陸子之知致格物。而曰六經皆我註腳。即周子之無極而太極。無極而太極。非謂太極之前。有個無極。無極生出那太極來。無極而太極。蓋欲人之不執太極以為極。不執太極以為極。而易之體用。千變萬化。不可端倪。格物致知。知致物格。初非兩樣。大學先言知止而後有定。後言致知在格物。條目亦自瞭然。中庸言自誠明。天之道。自明誠。人之道。誠則明。明則誠。始終何嘗二致。但修道立教。主乎中庸。陸子之言。高明者德性可尊。而朱子之言。中庸之道不離問學也。尊德性而道問學。可分乎不可分乎。教化雖有經權。道體初無隔礙。苟志於道。何庸分門別徑於其間哉。
問曰。宋時理學諸儒。究心禪宗。潛有師承證悟者。未一。如茂叔之於晦堂東林。(周敦頤字茂叔。舂陵人。初見晦堂心。問教外別傳之旨。心諭之曰。只消向你自家屋裡打點。孔子謂朝聞道夕死可矣。畢竟以何為道。夕死可耶。顏子不改其樂。所樂何事。但於此究竟。久久自然有個契合處。又扣東林總。總曰。吾佛謂實際理地。即真實無妄。誠也。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資此實理。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正此實理。天地聖人之道。至誠而已。必要着一路實地工夫。直至於一旦豁然悟入。不可只在言語上會。又嘗與總論性。及理法界。事法界。至於理事交徹。泠然獨會。遂着太極圖說。語語出自東林口訣。一日忽見窗前草生。乃曰。與自家意思一般。作偈曰。昔本不迷今不悟。心融境會豁幽潛。草深窗外松當道。盡日令人看不厭。嘗曰。吾此妙心。非東林啟迪。無由表里洞然)南軒栻之於卍庵顏。(張南軒栻字敬夫。問道於卍庵道顏。豁然有省。留偈曰。聞聲見色只如常。熟察精粗理自彰。脫似虛空藏碧落。曾無少剩一毫芒。後方疾革。定叟求教。栻曰。謹絕人慾之私。春融天理之妙。語訖而逝)伯淳答儒佛之問。(程顥字伯淳。世稱明道先生。有問儒佛同異。顥曰。公本來處還有儒佛否)定夫審同異之辯。(游酢字定夫。官監察御史。師事二程。呂居仁問曰。定夫既從二程學。又從諸禪游。則儒釋兩家。必無滯閡。敢問所以不同何也。酢答曰。佛書所說。世儒亦未深考。嘗見伊川雲。吾之所攻者跡也。然跡安所從出哉。此事須親到此地。方能辨其同異。前輩往往不曾看佛書。故詆之如此。而其所破佛者。乃佛書正不以為然者也)龜山亦有所得於東林。(楊時字中立。世稱龜山先生。嘗與東林總論。形色天性。有所得。和陳瑩中絕句曰。畫前有易方知易。歷上求玄恐未玄。白首紛如成底事。蠹魚徒自老青編)晦庵之於妙喜開善。(熹字元晦。號晦庵。婺源人。少年不樂讀時文。喜閱大慧語。悟昭昭靈靈一着。嘗致書開善謙曰。向蒙妙喜開示。從前記持文字。心識計較。不得置絲毫許在胸中。但以狗子話時時提撕。願投一語。警所不逮。謙答曰。某二十年不能到無疑之地。後忽知非。勇猛直前。便是一刀兩段。把這一念。提撕狗子話頭。不要商量。不要穿鑿。不要去知見。不要強承當。熹於言下有省。有齋居誦經詩曰。端居獨無事。聊披釋氏書。暫息塵勞累。超然與道居。門掩竹林幽。禽鳴山雨余。了此無為法。身心同晏如。又曰。佛氏之學。與吾儒甚相似。如雲有物先天地。無形本寂寥。能為萬象主。不逐四時凋。撲落非他物。縱橫不是塵。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看他是甚麼見識。又曰。佛家有三門。曰教。曰律。曰禪。禪皆不立文字。直下識心見性。律法甚嚴。毫髮不容罪過。教有三項。曰天台教。曰慈恩教。曰延壽教。延壽教南方無傳。其學近禪。天台教專理會講解。慈恩教亦只是講解。吾儒若見得道理透。就自己心上理會得本領。便是兼得禪的。講說辯訂。便是兼得教的。動繇規矩。便是兼得律的。看來今人多言為事所奪。有妨講學。此皆是不能使船。嫌溪曲耳。遇富貴。就富貴上做工夫。遇貧賤。就貧賤上做工夫。語有之。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世間萬事顛倒。迷妄耽嗜戀着。無一不是戲劇。真不堪着眼也。瑞岩和尚每日間。常自問主人公惺惺否。又自答曰惺惺。今時學者卻不如此)皆於禪學。實有徹證師承。俱秘而不言。何也。祥符蔭曰。名教有儒釋之分。道心無異同之別。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資之深。取之左右逢其源。詩云。左之左之。無不宜之。右之右之。無不有之。唯其有之。是以似之。儒門君子。不欲深造以道。思自得之則已。如欲深造以道思自得之。而不究心禪宗。證悟助發。而能居之安。資之深。取之左右逢源者。未之有也。元公晦庵等諸子。皆確有證悟。唯其有之。是以似之。所以着述。闡明聖人從上相承之道要。而心傳無間。理事交徹。表里洞然。為後學之模楷。作治世之章程。良有以也。但儒釋門庭。天然各別。治世出世之教。不可相涉。如晝夜之不相到。如陰陽之不同用。迦文說法。不及儒宗。豈佛塵剎分身。有遺蹟哉。誠以有可使由。而不必使知者。顯密之機所宜然也。迦文之教未至。知迦文者。孔子而已。孔子所謂西方之人有聖者焉。迦文是也。西狩獲麟。教流此土之象。麟者聖人之瑞。西者迦文之方。孔子書之。喜其道之將至也。元公晦庵諸子。主持儒宗。何獨不然。易地皆同。歸源無二。大凡造詣貴醇。而教化主一。一則使人趨向有定志。醇則使人踐履不分馳。儒門不顯言禪學者。欲以醇一之教正人心也。人心正則大道自明。資深逢源。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法身大士。豈分城塹於其間哉。世間工巧伎藝。尚資助發。方臻其妙。矧學道者。而可有所不造其極乎。夫死生之際。孔聖非絕而不言也。其所以為教。與宗門之機用。有相似處。而曰朝聞道。夕死可矣者。深見道之不。可不聞。而死之不可以昧昧焉已也。又其朝聞之道。決非所謂仁義忠信也明矣。學佛知儒。又何嫌焉。
或問。孟子辟異端。距楊墨。世人不察。以異端為佛老。願明其說。祥符蔭曰。異端者。非聖人之道。而別為異端者也。聖人之道。自其身心而言。身欲修而心欲正。自其家國而言。家欲齊而國欲冶。修身正心之道。在誠意致知格物。以明其明德也。齊家治國之道。在於孝事君弟事長。而明其明德於天下也。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君無父。異於聖人之道矣。孟子辟之距之。以其異於聖人之道也。我佛設教。首重君親。而孝與忠。實務乎其深且遠者。佛制戒律。一則曰孝順心。再則曰孝順父母。出家學道。志在先報君親之恩。而非棄倫絕物。以背馳名教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佛之慈悲。則擴乎仁之全體。羞惡之心。義之端也。佛之禁戒。則充類至義之盡。辭讓之心。禮之端也。佛之清淨威儀。則盡天理節文而極人事之儀則。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佛之光明通達。則智周內外。而見徹古今。孟子之所謂仁義禮智。皆聖道之大端。而佛教實統大端之全。無以異也。孟子道性善。而曰人皆可以為堯舜。佛之言曰。一切含靈。皆有佛性。而各具如來智慧德相。孟子之言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佛直示人明心見性。而曰在天同天。在人同人。其言其教無以異也。無以異而何以曰異端。聖人之道。用處不同。此猶就其形跡言之。若究其指歸。審其精要。則用處實無不同也。使孔子孟子之時。而佛教已入此土。孔子孟子亦必信其道同。而不以為異。觀孔子之答商太宰問聖可知矣。而孔子豈過為推許哉。又豈非孔子之言。而列子妄相稱述者哉。孟子之言實與佛教暗合。而韓文公既未深入佛教。又未詳觀楊墨之所以異於聖道處。及佛教之所以始終不異於聖道處。而槩以孟子之距楊墨為異端。即以異端目佛氏之徒。加之以無父無君。棄倫絕物之罪。嗚呼。其亦未深求夫聖人之道。而審思其同異也。誠深求夫聖人之道。而審思其同異。孔孟與佛。豈有二乎哉。即以形跡言。孔子棲棲四方。孟子周遊列國。又豈區區以家室為念。晨昏拜跪為急哉。其與學佛氏之徒。相去蓋亦不甚遠也。則佛老非異端亦甚明矣。何疑於孟子辟楊墨。而有妨於佛教乎。莊列諸子。南華等篇。世多以為放。又以為寓言。初非放也。亦非寓言也。思之當自得矣。
敬王癸亥四十二年。
甲子四十三年。
乙丑四十四年。
丙寅四十五年(是年元王立改元又為元王元年)。
元王(諱仁敬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行義說民曰元)。
元王丁卯二年。
戊辰三年。
己巳四年。
庚午五年。
辛未六年。
貞定王(諱介元王子在位二十八年按諡法清白守節曰貞紀行不爽曰定)。
貞定王壬申元年癸酉二年。
甲戌三年。
乙亥四年。
丙子五年。
丁丑六年。
戊寅七年。
己卯八年。
庚辰九年。
辛巳十年。
壬午十一年。
癸未十二年。
甲申十三年。
乙酉十四年。
丙戌十五年。
丁亥十六年。
戊子十七年。
己丑十八年。
庚寅十九年。
辛卯二十年。
佛滅後五百年。
壬辰二十一年。
癸巳二十二年。
甲午二十三年。
乙未二十四年。
丙申二十五年。
丁酉二十六年。
戊戌二十七年。
己亥二十八年。
祖付富那夜奢正法 入寂。
祖至華氏國。憩一樹下。右手指地。而告眾曰。此地變金色。當有聖人入會。言訖。即變金色。時有長者子。富那夜奢。合掌前立。祖問曰。汝從何來。曰。我心非往。祖曰。汝何處住。曰。我心非止。祖曰。汝不定耶。曰。諸佛亦然。祖曰。汝非諸佛。曰。諸佛亦非。祖因說偈曰。此地變金色。預知有聖至。當坐菩提樹。覺華而成已。夜奢復說偈曰。師坐金色地。常說真實義。回光而照我。令入三摩諦。祖即度出家。復具戒品。而付法。說偈曰。真體自然真。因真說有理。領得真真法。無行亦無止。祖付法已。即見神變。而入涅盤。化火自焚。舍利自空而下。不可勝數。四眾盛以衣裓。隨處建塔供養。
第十一世祖
富那夜奢尊者。華氏國人。姓瞿曇氏。父寶身。有子七人。祖最少。幼與諸兄異尚。嘗曰。若遇大士。坐於道場。我則詣彼。親近隨喜。及遇脅尊者。受法傳化。
考王(諱嵬貞定王子在位十六年按諡法德行有成曰考)。
考王庚子元年。
第十一世祖富那夜奢尊者嗣宗統(五十九年)。
辛丑二年。
祖住世傳法。
壬寅三年。
癸卯四年。
甲辰五年。
乙巳六年。
丙午七年。
丁未八年。
戊申九年。
己酉十年。
庚戌十一年。
辛亥十二年。
壬子十三年。
癸丑十四年。
甲寅十五年。
乙卯十六年。
威烈王(諱午考王子在位二十四年按諡法疆毅執正曰威秉德尊業曰烈)。
威烈王丙辰元年丁巳二年。
戊午三年。
己未四年。
庚申五年。
辛酉六年。
壬戌七年。
癸亥八年。
甲子九年。
乙丑十年。
丙寅十一年。
丁卯十二年。
戊辰十三年。
己巳十四年。
庚午十五年。
辛未十六年。
壬申十七年。
癸酉十八年。
甲戌十九年。
乙亥二十年。
丙子二十一年。
丁丑二十二年(宋司馬光集通鑑始於此年)。
戊寅二十三年。
己卯二十四年。
安王(諱驕威烈王子在位二十六年按諡法好和不爭曰安)。
安王庚辰元年。
辛巳二年。
壬午三年。
癸未四年。
甲申五年。
乙酉六年。
丙戌七年。
丁亥八年。
戊子九年。
己丑十年。
庚寅十一年。
辛卯十二年。
壬辰十三年。
癸巳十四年。
甲午十五年。
乙未十六年。
丙申十七年。
丁酉十八年。
戊戌十九年(景德傳燈錄作十四年者誤)。
祖付馬鳴正法 圓寂。
祖教被無量。得果者且五百矣。因至波羅奈國。有一長者。來趣其會。祖謂眾曰。汝等識此來者耶。佛記聖者馬鳴。紹吾法者也。於是馬鳴致禮問曰。我欲識佛。何者即是。祖曰。汝欲識佛。不識者是。馬鳴曰。佛既不識。焉知是乎。祖曰。既不識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鋸義。祖曰。彼是木義。祖卻問鋸義者何。曰。與師平出。馬鳴因問木義者何。祖曰。汝被我解。馬鳴豁然省悟。遂求剃度。祖謂眾曰。此大士者。昔為毗舍利國王。以其國有一類裸人。如馬裸露。王運神通。令蠶以衣之。後生中印度。馬人感戀悲鳴。故號馬鳴。如來懸記。滅度後六百年。馬鳴當於波羅奈國。摧伏異道。度人無量。今正是時。遂付法偈曰。迷悟如隱顯。明暗不相離。今付隱顯法。非一亦非二。付法已。即見神變。湛然圓寂。眾興寶塔。以閟全身。
第十二世祖
馬鳴大士。波羅奈國人也。又謂大士鳴琴。馬感悲鳴。故稱馬鳴大士。亦名功勝。善能開誘。感導群心。造甘蔗論十萬偈。
安王己亥二十年。
第十二世祖馬鳴大士嗣宗統(五十六年)。
祖作起信論。
佛滅後。六百年來。弘法大士。依三界唯心立性宗。依萬法唯識立相宗。各立門庭。不能融通。互相是非。祖乃作起信論以一之。會相歸性。依一心法。立真如生滅二門。真如顯真心不迷之體。性不礙相也。生滅顯一心隨緣染淨之用。相不礙性也。人能識破妄相。會歸一心。所謂歸源無二。斯為一路涅盤門也。
庚子二十一年。
祖住世傳法。
辛丑二十二年。
壬寅二十三年。
癸卯二十四年。
甲辰二十五年。
乙巳二十六年。
烈王(諱喜安王子在位七年按諡法秉德尊業曰烈)。
烈王丙午元年。
丁未二年。
戊申三年。
己酉四年。
庚戌五年。
辛亥六年。
壬子七年。
顯王(諱扁烈王弟在位四十八年諡法未詳)。
顯王癸丑元年。
甲寅二年。
乙卯三年。
丙辰四年。
丁巳五年。
戊午六年。
己未七年。
庚申八年。
辛酉九年。
壬戌十年。
癸亥十一年。
甲子十二年。
乙丑十三年。
丙寅十四年。
丁卯十五年。
戊辰十六年。
己巳十七年。
庚午十八年。
辛未十九年。
佛滅後六百年。
壬申二十年。
癸酉二十一年。
甲戌二十二年。
乙亥二十三年。
丙子二十四年。
丁丑二十五年。
戊寅二十六年。
己卯二十七年。
庚辰二十八年。
辛巳二十九年。
壬午三十年。
癸未三十一年。
甲申三十二年。
乙酉三十三年。
丙戌三十四年。
丁亥三十五年。
戊子三十六年。
己丑三十七年。
庚寅三十八年。
辛卯三十九年。
壬辰四十年。
癸巳四十一年。
甲午四十二年(景德傳燈錄作三十七年者誤)。
祖付迦毗摩羅大法眼藏 入定示滅。
祖行化至華氏國。說法之次。忽有老人。座前仆地。祖謂眾曰。此非庸流。當有異相。言訖不見。俄從地湧出一金色人。復化為女子。右手指祖而說偈曰。稽首長老尊。當受如來記。今於此地上。宣通第一義。說偈已。瞥然不見。祖曰。將有魔來。與吾校力。有頃。風雨暴至。天地晦冥。祖曰。魔之來信矣。吾除當。之。即指空中。見一大金龍。奮發威神。震動山嶽。祖儼然於座。魔事隨滅。經七日。有小蟲。大若蟭螟。潛形座下。祖以手取之。示眾曰。斯乃魔之所變。盜聽吾法耳。放之令去。魔不能動。祖告之曰。汝但歸依三寶。即得神通。遂複本形。作禮懺悔。祖問曰。汝名誰耶。眷屬多少。曰。我名迦毗摩羅。有三千眷屬。祖曰。盡汝神力。變化若何。曰。我化巨海。極為小事。祖曰。汝化性海得否。曰。何為性海。我未嘗知。祖即為說性海曰。山河大地。皆依建立。三昧六通。由茲發見。迦毗摩羅聞言。遂發信心。與徒眾三千。俱求剃度。祖乃召五百羅漢。與授具戒。復告之曰。如來大法眼藏。今當付汝。汝聽偈言。隱顯即本法。明暗元不二。今付悟了法。非取亦非離。付囑已。即入龍奮迅三昧。挺身空中。如日輪相。然後示滅。四眾藏真體於龍龕。
祥符蔭曰。祖師未聞正法時。多皆外道魔羅。才聞性海。便成正覺。洵乎至理一言。轉凡成聖也。放下屠刀。千佛一數。人亦何多自畫乎。
宗統編年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