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皇太后稱號奏(元和十一年七月禮儀使)

定皇太后稱號奏(元和十一年七月禮儀使)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5

自秦漢以來,天子之後稱皇后,母稱皇太后,祖母稱太皇太后。加太字者,所以加尊稱也。國朝典禮,皆稱舊制。開元六年正月,太常奏昭成皇太后諡號,已牒禮部。禮部以「太」字非之。太常報曰:「入廟稱後,義係於夫。在朝稱太后,義係於子。並載在史策,垂之不朽。」今百司文牒及奏狀,參詳典故,恐不合除 「太」字。如諡冊入陵,神主入廟,即當去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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