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孫傳芳主張孫徐退位之電文
這份文獻應使用傳統漢字,而非簡化字。校對時應以原文為準,特別注意簡化字與繁體字之間的一對多的對應關係以及異體字的使用。如果無法直接校對原文,請勿進行機器或人工轉換,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一般而言,文獻應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漢字。漢字簡化方案於1956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獻(如1956年前的文獻、未施行簡化字的地區文獻,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通常應保留使用傳統漢字。在漢字簡化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只有部分漢字被簡化的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等)通常應以原文形式保存。 |
(銜略)傳芳本日上孫中山先生、徐東海先生一電,文曰:
「慨自法統破裂,政局分離,南則集合舊國會議員,選舉孫大總統,組織廣東政府,以資號召。北則改選新國會議員,選舉徐大總統,依據北京政府,以為抵抗。誰為合法,誰為違法,天下後世自有公論。惟從此南北背馳,各走極端,連年內鬨,視同敵國。鬩牆煮豆,禍亂相尋,民生凋敝,國本動搖,顛覆危亡,迫在眉睫。推原禍始,何莫非解散國會,破壞法律,階之厲也.傳芳刪日通電,主張恢復法統,促進統一,救亡圖存,別無長策。近得各方復電,多數贊同,人之愛國,同此心理。既得正軌,進行無阻,統一之期,殆將不遠。惟念法律神聖,不容假借,事實障礙,應早化除。廣東孫大總統,原於護法,法統既復,責任已終,功成身退,有何流連。北京徐大總統,新會選出.舊會招集,新會無憑,連帶問題,同時失效。所望我兩先生體天之德,視民如傷,敝屣虛榮,及時引退,適可而止,知機其神,標遜讓之高風,促和平之實現,救人民於水火,奠國家於苞桑,無使天下擾攘,再為兩歧,俾得大好河山,全歸一統。從此莊嚴民國,得享承平,黃炎子孫,胥受樂利,飲水思源,罔不知感,馨香頂戴,於斯萬年。傳芳武人.粗知大義,愛人以德,緘默難安。賢達如兩先生,當不河漢斯言」等語。謹此電聞,佇候明教。孫傳芳叩。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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