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宗成皇帝實錄/卷414
大清宣宗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成皇帝實錄卷四百十四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隨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楨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內官房大臣稽察內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隨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內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內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寧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御茶膳房御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隨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隨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五年。乙巳。二月。壬辰朔。
○癸巳。上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修山海關駐防八旗兵房。從副都統富勒敦泰請也。
○甲午。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遣官祭先醫之神。
○賞陣亡浙江處州鎮總兵官鄭國鴻孫文舉人鍔、七品小京官。
○添制江寧滿洲營擡炮四十尊。修造鳥槍二百八杆。從將軍岳興阿等請也。
○乙未。安徽按察使常大淳、以親老乞養。允之。以直隸霸昌道張雲藻、為安徽按察使。
○丙申。諭軍機大臣等、琦善奏、訊取諾們汗供詞。褫革查封一摺。此案阿旺扎木巴勒粗勒齊木貪奸舞弊各款。業據該大臣訊取確據。褫革查封。其達剌喇嘛圓寂緣由。既無罅漏可尋。著即毋庸再行根究。至該犯之弟。擅敢糾約喇嘛。將該犯擡回。實屬藐法。著琦善會同班禪額爾德尼、即將該已革諾們汗罪名。從重定擬具奏。並將所有財物。一併查明請旨。該處喇嘛眾多。該大臣務須斟酌情形。妥慎辦理。毋致滋生事端。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已革駐藏大臣孟保、理藩院員外郎嵩祿、現有應行審辦之件。恩桂、端華、倭什訥、著即刻前赴步軍統領衙門。同閱此旨後。恩桂、倭什訥、先將孟保、嵩祿、傳旨鎖拏。押交刑部。並分赴該二處宅內嚴密查抄。端華、著親赴海朴住宅。將伊家產財物先行查封。一併具奏。將此密諭知之。
○丁酉。祭先師孔子。遣大學士卓秉恬行禮。
○諭內閣、理藩院奏、請換賞班禪額爾德尼金冊一摺。所有班禪額爾德尼應換金冊。著各該衙門於本年三月內趕辦完竣。即交該堪布等敬謹齎回。由駐藏大臣轉交祗領。至應換金印。著琦善等傳知班禪額爾德尼、於下屆後藏年班堪布進京時。將現用金印交該堪布齎京。以便照式鑄造。仍發給該堪布等領迴轉給開用。
○又諭、鍾祥奏、勘估豫東黃河兩岸各廳另案土工。請將勸捐銀兩撥辦一摺。現在黃流挽歸故道。兩岸堤壩。必須趕緊估修。以資防禦。所有豫省兩岸十二廳。共估需例津二價銀五十四萬五千二百餘兩。東省曹河曹單二廳、並曹考廳之曹上汛。共估需例價銀四萬四千七百餘兩。俱著在於豫省各州縣紳商捐輸款內動撥辦理。該河督即督飭各道、嚴催各廳趕緊興修。勒限大汛前全完。工竣認真驗收。如有偷減草率之處。即將承辦各員指名嚴參。此案土工動用之款。毋庸報銷。俟工竣驗收後。造具工段丈尺清冊報部。
○又諭、鍾祥等奏、豫省上游各廳採購歲料。請援案酌加津貼一摺。歲秸為修防要需。必須乘時趕購。既據該河督等查明大工用料過多。上游各廳採購不易。自應量加津貼。所有中河本工並附近大工之上南、下南、衛糧、黃沁等各廳。共需加價銀二萬七千五百兩。准其循案由司庫墊發。歸入中牟大工案內攤徵還款。該河督等即飭令各廳上緊採辦。統限桃汛前全完。該河督屆期核實驗收。如有短少虛松。即著從嚴參辦。
○又諭、潘錫恩奏、請將撤銷議敘之委員。仍遇缺即補等語。前因江蘇候補未入流齊鍾蘭、並非地方現任。例不准敘入安瀾摺內保奏。照部議將議敘撤銷。該員既系不準保敘之員。於辦工時即屬不應派委。所有該河督請將該員以本班遇缺即補之處。仍著不准行。
○浚河南賈魯河。從巡撫鄂順安請也。
○戊戌。祭大社。大稷。遣睿親王仁壽、恭代行禮。
○孝淑睿皇后忌辰。遣官祭昌陵。
○予山東故大學士盧蔭溥、入祀鄉賢祠。從巡撫崇恩請也。
○己亥。上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命皇四子奕詝祭關帝廟。
○遣官祭昭忠祠。
○以翰林院侍講錫齡、充日講起居注官。
○庚子。諭內閣、戶部奏、山西省武職養廉不敷銀兩。應准暫行借動地丁銀兩支放。仍於本年徵收上忙耗羨銀內、照數提還原款。專案報部查核。此次著照所議辦理。嗣後各省武職養廉。總須豫留閒款籌支。不得援照此案。請動地丁銀兩。率行開銷。以符定製。
○諭軍機大臣等、壁昌等奏、訪拏盜犯辦理情形一摺。據稱江浙交界章練塘地方。周圍湖河。毗連數縣。港汊紛歧。內有匪徒聚集。出外搶劫。現在會同浙江營縣。選帶兵役。前往密拏。獲犯多名等語。盜匪聚眾搶劫。最為閭閻之害。必應實力嚴拏。著壁昌、李星沅、陳繼昌、梁寶常、派委幹員。會同該地方營縣。於江浙交界處所。認真訪緝兜拏。務令悉數就捦。不准一名漏網。以淨根株。並知照該提督一體照辦。儻不肖州縣及庸懦武弁。於交界之地。意存推諉。任令逃匿鄰境。以致此拏彼竄。即著該督撫指名參奏。以為縱盜殃民者戒。至現獲各盜犯。著督飭承審之員。查明報案。悉心研鞫。盡法懲治。不准任其狡供避就。將此各諭令知之。
○辛丑。諭內閣、前因軍機大臣等會議、科布多換防兵丁。可否改為眷兵。必須深悉該處地方情形。方能籌畫盡善。當降旨交國勒銘阿等悉心體察。妥議具奏。茲據奏稱、添建房屋及散放口糧等事。諸多窒礙。自系實在情形。所有科布多換防兵丁。改為眷兵之處。著毋庸議。
○諭軍機大臣等、禧恩奏、奉天操演應需長矛一項。本省木質不甚適用。請於河南省採買白蠟杆。作為長矛等語。著鄂順安派委妥員。於該省出產地方。採辦白蠟杆三百根。運至奉天省應用。將此諭令知之。
○以工部左侍郎阿靈阿、兼署錢法堂事務。
○撫恤朝鮮國遭風難夷如例。
○壬寅。孝康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陵。
○禮部議准、山東巡撫崇恩疏報、採訪高密縣貞節婦女任單氏等二百二十口。貴州巡撫賀長齡疏報、興義府楊氏等五十六口。各請建總坊旌表。從之。
○癸卯。刑部奏、承審南苑行宮後殿被竊陳設玉器一案。請嚴拏行竊正犯。得旨、此案偷竊物件。原非重大之案。乃於上年十月交部審訊。迄今三月有餘。該部未能悉心研鞫。究出行竊正賊。迅速完結。殊屬玩延。刑部堂司各官、均著交部分別議處。
○以已革廣東水師提督吳建勛、被劾後奏辯不實。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甲辰。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玉泉山惠濟慈佑靈濩龍王之神。昆明湖安佑普濟沛澤廣生龍王之神。密雲縣白龍潭昭靈廣濟普澤龍王之神。
○遣官祭圓明園惠濟祠。河神廟。
○諭內閣、禮部奏、遵旨另議同城異縣考試章程一摺。嗣後同城異縣父子籍貫舛錯者。著仍照該部前議。於文到日。限一年內呈明更正。如其父已故。間有兄弟異籍者。應令各入各籍。所生子孫。即以本身之籍為籍。不得復行兩縣通考。至初應童試良民。祖父並未應試。於初屆報考時。查明現在所居室廬。並取具各結送考。既考此縣。無論取進與否。以後縱有遷移。亦不得復考彼縣。至浙江商籍分撥縣學者。應如何辦理俾無窒礙之處。著由該部咨明浙江巡撫、學政、詳查聲覆到日。再行核辦。尋奏、浙江商籍童生。查系取進後、分撥杭州府仁和錢塘三學。以致父子籍貫。未能畫一。嗣後商籍各生。父子異籍者。限一年呈明更正。其應考童生。父兄曾撥何縣。應從父兄之籍。如初次報考。以現居室廬為斷。卷面註明仁和錢塘字樣。各按本籍取進分撥。從之。
○又諭、陸費瑔奏、勘明屯田沙壓限滿。仍難墾復。請將應造糧船展緩造運一摺。湖南荊右衛旗丁吳聰先一船。曾於道光九年因屯田水淹沙壓。暫停造運十年。茲屆限滿。據該撫查明節年復被水淹沙壓。未能墾復。請展緩造運。著照所請、所有吳聰先一船。准其自本年為始。再行緩造十年。該船應運漕米。仍令荊右沔陽二衛帶運。其應得京腳行月耗贈等項銀米。分給帶運各船。以資貼補。該撫仍飭該府衛隨時察看。勤督墾復。限滿飭令成造出運。
○命都察院左都御史文慶、馳赴四川。會同總督寶興、審辦已革駐藏大臣孟保等濫提官物一案。
○乙巳。春分。朝日於東郊。遣禮親王全齡行禮。
○上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以捐修永定河出力。賞直隸知州陸為棣等藍翎。予知府沈濤等升敘有差。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蘭山縣民張小麻妻陳氏。
○丙午。諭內閣、已革前任駐藏大臣孟保、海朴、現有被參交審之案。孟保系敬徵保送副都統。海朴系仁壽保送副都統。仁壽、敬徵、均著交該衙門照例議處。
○又諭、賽尚阿等奏、請重修呼圖克圖冊檔等語。理藩院舊存呼圖克圖源流冊檔。年久失修。難昭信守。著理藩院會同章嘉呼圖克圖、詳查妥辦。以資考核。
○以惠親王綿愉、署鑲藍旗漢軍都統。
○賞內閣學士景亮、副都統銜。為巴里坤領隊大臣。
○丁未。遣官祭歷代帝王廟。
○諭軍機大臣等、據琦善奏參、孟保等濫提官物一案。已明降諭旨。將孟保、海朴、嵩祿、解赴四川。派文慶馳驛前往。會同寶興審訊矣。所有前任駐藏幫辦大臣鍾方、如經過四川境內。或業已過境。著寶興傳旨沿途截留。飭回四川歸案質訊。將此諭令知之。
○以服闋布政使鄭祖琛、為陝西布政使。
○戊申。諭內閣、前據鍾祥等奏、請將東河捐輸推展一年。當交戶部議奏。茲據奏稱、該河督等原奏所稱修辦長堤土工。浚復河道。需費亦關緊要。著即照所議辦理。至順天府及各直省捐輸。均著截至本年三月底停止。以示限制。
○己酉。諭內閣、廣東已故委員方玉達、所解捐監等項餉銀。著王植迅即派委妥員。接解來京。至委解京餉。向來分別銀數。或用正印官。或兼用佐貳。後改為同知通判州縣領解。是否應仍照向例辦理。其應加平餘一款。自應定以限制。不得額外增添。其解餉人員到京。難保無庫吏需索情弊。應如何明定章程、嚴申例禁之處。著管庫大臣悉心核議具奏。尋奏、嗣後委解京餉。應仍照舊制。十萬兩以上。委同知通判管解。五萬兩以上。委州同州判管解。五萬兩以下。委縣佐雜等官管解。至各省批解餉鞘。向有津貼書吏規費。前經欽派王大臣議請概行收庫。是此項銀兩。並非額外加平。仍照奏定章程辦理。至三庫驗收錢糧物料之後。將該管吏役有無需索之處。面詢原解官役。責令出具甘結。庶防弊益覺周密。從之。
○庚戌。以兵部右侍郎福濟、為總管內務府大臣。
○舉行道光二十四年大計。直隸卓異官十九員。不謹官一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三員。有疾官二員。浮躁官二員。奉天卓異官二員。年老官二員。才力不及官一員。江蘇卓畢官十一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二員。才力不及官四員。浮躁官一員。安徽卓異官八員。不謹官一員。年老官二員。有疾官二員。才力不及官二員。浮躁官一員。江西卓異官十員。不謹官一員。年老官三員。有疾官一員。浙江卓異官十二員。不謹官二員。年老官二員。才力不及官三員。福建卓異官十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五員。才力不及官一員。浮躁官一員。湖北卓異官十員。不謹官一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三員。有疾官一員。才力不及官一員。湖南卓異官十員。年老官四員。有疾官二員。才力不及官四員。浮躁官一員。山東卓異官十三員。年老官五員。才力不及官四員。山西卓異官十二員。不謹官二員。年老官三員。有疾官二員。才力不及官二員。陝西卓異官九員。不謹官一員。年老官一員。有疾官一員。才力不及官二員。浮躁官二員。甘肅卓異官八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二員。有疾官一員。四川卓異官十四員。不謹官四員。年老官七員。有疾官二員。才力不及官二員。廣東卓異官十三員。不謹官四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五員。有疾官二員。才力不及官二員。廣西卓異官八員。不謹官一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三員。才力不及官一員。雲南卓異官十員。罷軟官一員。年老官三員。有疾官一員。才力不及官一員。貴州卓異官七員。不謹官一員。年老官四員。才力不及官一員。浮躁官二員。南河卓異官二員。年老官一員。浮躁官一員。東河卓界官二員。有疾官一員。分別議敘處分如例。
○禮部議准、山東巡撫崇恩疏報、採訪諸城縣貞節婦女張陶氏等八百十五口。肥城縣尹李氏等六十口。各請建總坊旌表。從之。
○辛亥。諭內閣、吏部奏、甘肅典史以縣丞即補。河南縣丞以州同升用。與例不符等語。河工出力人員。例不准越級請升。所有河南內黃縣丞熊道鑲、著以州判升用。其先以州同升用之處。著即撤銷。至辦理招墾出力之甘肅山丹縣典史徐世偉、著仍以縣丞留甘即補。
○以鑲白旗滿洲副都統恆興、兼署鑲黃旗滿洲副將統。
○壬子。上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癸丑。諭內閣、前因仁壽、敬徵、濫保孟保等堪勝副都統。有旨交該衙門議處。茲據該衙門照濫舉匪人例。議以降二級調用。副都統為二品大員。該王大臣等遵旨特保。宜如何加意遴選。核實秉公。以期收得人之效。乃仁壽等不知慎重。濫舉劣員。率行充數。部議降調。實屬咎無可辭。仁壽著退出內廷行走。革去宗正、領侍衛內大臣。仍折罰王俸六年半。不准抵銷。敬徵著革去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都統。以內閣學士候補。仍留總管內務府大臣。以為濫舉匪人者戒。
○轉宗人府右宗正烏爾恭阿、為左宗正。以左宗人綿偲、為右宗正。順承郡王春山、為左宗人。
○命兩廣總督耆英、協辦大學士。調工部尚書賽尚阿、為戶部尚書。兵部尚書裕誠、為工部尚書。以都察院左都御史文慶、為兵部尚書。戶部右侍郎成剛、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以吏部尚書恩桂、為總管內務府大臣。
○調正白旗領侍衛內大臣僧格林沁、為鑲黃旗領侍衛內大臣。以正紅旗蒙古都統車登巴咱爾、為正白旗領侍衛內大臣。
○調正藍旗漢軍都統載垣、為鑲紅旗滿洲都統。以署鑲黃旗蒙古都統保昌、為正藍旗漢軍都統。
○修山東運河、泇河、捕河、上河、泉河、五廳堤埽閘壩引渠。從河道總督鍾祥等請也。
○甲寅。陝甘總督富呢揚阿奏、已革諾們汗徒弟。在外募化逗留。現經盤獲。得旨、洛桑扎喜、著解京歸案審訊。
○調工部右侍郎花沙納、為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兵部右侍郎福濟、為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以內閣學士瑞常、為兵部右侍郎。
○調正紅旗漢軍副都統賡福、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以散秩大臣奕格、為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福建巡撫劉鴻翱、因病解任。調陝西巡撫惠吉、為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福建布政使徐繼畬署理。以甘肅布政使鄧廷楨、為陝西巡撫。廣西按察使寶清、為甘肅布政使。河南開歸道王壽昌、為廣西按察使。
○撫恤琉球國遭風難夷如例。
○乙卯。諭內閣、道員職銜葉仁、前於海疆捐輸案內。奏請以道員選用。並賞戴花翎。當因原犯案情較重。降旨著不准行。並將所捐銀兩給還。此次復捐輸鑄炮經費。該撫奏請可否賞戴花翎之處。仍不准行。所捐銀兩。著即發還。
○丙辰。遣官祭賢良祠。
○諭內閣、貝勒綿偲、本年七十生辰。因思朕之伯叔兄弟自幼同朕在上書房讀書者。現在只有該貝勒一人。允宜特沛殊恩。綿偲著賞穿四團龍補服。用示朕眷念宗親有加無已至意。
○丁巳。孝昭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
○諭內閣、本年秋間恭謁西陵。著改於來歲春間舉行。
○賞四川等省甲辰科鄉試年老諸生先甲三等。四十五名舉人副榜有差。
○戊午。上御山高水長。閱侍衛等騎謝。
○諭內閣、桂輪等奏參、才不勝任副將軍一摺。賽因諾顏愛曼副將軍扎薩克多羅郡王圖克濟扎布、於本年春季應行前赴軍營駐班之員。派委既經遲延。復妄行藉詞掩飾。殊屬非是。郡王圖克濟扎布、著革去副將軍之任。仍交理藩院議處。其所遺副將軍員缺。著交桂輪等照例辦理。
○命前任山西太原鎮總兵官關亮、以本旗副護軍參領用。
○己未。上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諭軍機大臣等、都察院奏、山東民婦李傅氏、呈控強姦勒斃、衿蠹無弊一摺。已明降諭旨。交崇恩親提嚴訊矣。此案該民婦呈控許瞎包郭三、強姦伊女已成。登時勒斃。仵作捏稟自縊。文生郭履平、賄買差役。不將郭三拏獲究辦等情。案關兇徒強姦斃命。業經該縣詣驗。系屬已成。何以案懸日久。兇犯尚未全獲。以致宕延不結。著崇恩親提案內人證。嚴切訊究。並嚴飭地方官迅速緝拏郭三務獲。歸案嚴行審辦。至該屍身究系被勒自縊。必應徹底訊明。以成信讞。其差役等如有受賄舞弊情事。即著按律嚴懲。毋得稍有不實不盡。將此諭令知之。尋奏、李二姐先與郭三通姦。李傅氏貪利縱容。嗣許瞎包瞥見。亦向李二姐調奸未成。李二姐慮被聲揚。羞愧自縊。李傅氏疑許瞎包系郭三勾往。砌詞京控。許瞎包應依強姦犯姦婦女未成、致本婦羞愧自盡杖流例、減等擬杖徒。餘論罪如律。下部議。從之。
○庚申。清明節。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裕陵。
○命皇五子奕誴、祭昌陵。
○命皇六子奕?、祭孝穆皇后孝慎皇后孝全皇后陵寢。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寢。
○諭內閣、培成奏、續行查出玩視工程各員。請分別議處一摺。盛京前任工部員外郎景昌、於實勝寺旗杆工程。領過銀兩八年之久。並未修理。四品官椿齡、承修南路山門工程。並未一律修整。景昌、椿齡、著交部分別議處。所有景昌原領估價。著鑲藍旗滿洲都統勒令交出。暫存工部。俟該衙門領回。另派妥員承修。
○又諭、禧恩奏參、休致人員營私挾詐。請旨革職拏問一摺。所參甚是。休致副都統六品頂帶哈興阿、屢次欲充木商。呈領官木。迨批駁不准。復私向商人合夥。且呈交例價。僅止三千餘兩。而指木借錢。竟至十一萬餘千之多。又復訛詐多贓。為子捐官。種種妄為。殊屬擾害地方。哈興阿著即革職拏問。交禧恩會同盛京刑部、提集全案人證。嚴行審辦。所有財產。即著先行查封備抵。哈興阿之次子安祿、本系蔭生侍衛。近復指稱報捐文職。訛借錢文。亦著一併革職。歸案審辦。至哈興阿實犯貪詐。與因公獲罪者不同。著俟定案時遵照雍正五年定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