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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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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
沿革
制定機關:
中華民國勞動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04051649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命令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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