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範/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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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同手足
凡為人兄不友其弟者,必曰:弟不恭於我。自古為弟而不恭者孰若象?萬章問於孟子,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掩之。象曰:『謨蓋都君鹹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幹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曰:「然則舜偽喜者與!」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為天子,弟為匹夫,可謂親愛之乎?」「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賦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
禦史大夫卜式,本以田畜為事,有少弟。弟壯,式脫身出,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財物盡與弟。式入山牧,十餘年,羊致千餘頭,買田宅。
而弟盡破其產,式輒復分與弟者數矣。
弟兄弟不可相殘
弟弟對兄長,主要是能敬重他、愛他。齊射聲校尉劉璡,他哥哥劉夜裏在隔壁喊,他先不答應,下床穿上衣服,端端正正地站好,然後才答應。哥哥怪他為什麽那麽久沒答應,他說:「剛才我還沒有整裝束帶。」
梁安成康王秀跟武帝是平民兄弟,等到武帝即位後,他們成了君臣關系,秀對武帝小心侍候,常懷敬畏之心,他對武帝的敬畏超過了那些與武帝毫無瓜葛的人。武帝也更因此看重秀。像他們這樣,可以說是兄弟之間能互相敬重了。
東漢議郎鄭均,哥哥當縣吏,經常接受些禮品,鄭均多次勸諫哥哥不要這樣,哥哥不聽,於是他就去當傭人。過了一年多,他掙了些錢回來送給哥哥,並說:「錢沒了可以再掙,但當官如果貪贓枉法,就會受到懲處,一輩子都完了。」哥哥聽了他的話非常感動,於是為官清正廉潔。鄭均為人忠厚老實,哥哥死後,他養活寡嫂和哥哥的孤兒,恩禮備至。
晉鹹寧中疫潁川,庾袞二兄俱亡。次兄毗復危殆。癘氣方熾,父母諸弟皆出次於外,袞獨留不去。諸父兄強之,乃曰:「袞性不畏病。」
遂親自扶持,晝夜不眠。其間復撫柩哀臨不輟。如此十有餘旬,疫勢既歇,家人乃反。毗病得差,袞亦無恙。父老鹹曰:「異哉此子!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雕,始知疫癘之不相染也。」
唐英公李勣,貴為僕射,其姊病,必親為燃火煮粥,火焚其須鬢。
姊曰:「僕射妾多矣,何為自苦如是?」曰:「豈為無人耶?顧今姊年老,勣亦老,雖欲久為姊煮粥,復可得乎?」若此,可謂能愛矣!
《顏氏家訓》論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也。唯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雖易怨,比他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仆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疏薄,則童僕為仇敵矣。如此,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娣姒者,多爭之地也。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就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如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矣。
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
吳王壽夢卒,有子四人,長曰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季劄。季劄賢,而壽夢欲立之。季劄讓,不可,於是乃立長子諸樊。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傳以次,必致國於季劄而止。季劄終逃去,不受。陵陽侯丁綝卒,子鴻當襲封,上書讓國於弟成,不報。既葬,掛衰絰於冢廬而逃去。鴻與九江人鮑駿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於東海,陽狂不識駿。駿乃止而讓之曰:「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語垂涕,乃還就國。
後魏高涼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藝,有誌略。烈帝元年,國有內難,昭成為質於後趙。烈帝臨崩,顧命迎立昭成。及崩,群臣鹹以新有大故,昭成來,未可果,宜立長君。次弟屈,剛猛多變,不如孤之寬和柔順。於是大人梁蓋等殺屈,共推孤為嗣。孤不肯,乃自詣鄴奉迎,請身留為質。石季龍義而從之。昭成即王位,乃分國半部以與之。
然兄弟之際,宜相與盡誠,若徒事形跡,則外雖友愛而內實乖離矣。
唐中書令韋嗣立,黃門侍郎承慶異母弟也。母王氏遇承慶甚嚴,每有杖罰,嗣立必解衣清代,母不聽,輒私自杖。母察知之,漸加恩貸。
兄弟茍能如此,奚異母之足患哉!
夫婦之道,天地之大義,風化之本原也,可不重歟!《易》:「艮下兌上,鹹。彖曰:止而說,男下女,故取女吉也。巽下震上,恆。彖曰: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蓋久常之道也。是故禮,婿冕而親迎,禦輪三周。所以下之也。既而婿乘車先行,婦車從之,反尊卑之正也。
《家人》:「初九,閑有家,悔亡。」正家之道,靡不在初,初而驕之,至於狼,浸不可制,非一朝一夕之所致也。昔舜為匹夫,耕漁於田澤之中,妻天子之二女,使之行婦道於翁姑,非身率以禮義,能如是乎?
扶風梁鴻,家貧而介潔。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妻之,鴻並絕不許。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行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駕者。」鴻聞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履,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誌爾。妾自有隱居之服。」
乃更椎髻,著布衣,操作具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之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遂與偕隱。是皆能正其初者也。夫婦之際,以敬為美。
晉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耨,其妻饁之,敬,相待如賓。與之歸,言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請用之。」
文公從之,卒為晉名卿。
《易》:「恆。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丈夫生而有四方之誌,威令所施,大者天下,小者一官,而近不行於室家,為一婦人所制,不亦可羞哉!昔晉惠帝為賈後所制,廢武悼楊太後於金墉,絕膳而終。囚湣懷太子於許昌,尋殺之。唐肅宗為張後所制,遷上皇於西內,以憂崩。
建寧王倓以忠孝受誅。彼二君者,貴為天子,制於悍妻,上不能保其親,下不能庇其子,況於臣民!自古及今,以悍妻而乖離六親、敗亂其家者,可勝數哉?然則悍妻之為害大也。故凡娶妻,不可不慎擇也。既娶而防之以禮,不可不在其初也。其或驕縱悍戾,訓厲禁約而終不從,不可以不棄也。夫婦以義合,義絕則離之。今士大夫有出妻者,眾則非之,以為無行,故士大夫難之。按禮有七出,顧所以出之,用何事耳!若妻實犯禮而出之,乃義也。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餘賢士以義出妻者眾矣,奚虧於行哉?茍室有悍妻而不出,則家道何日而寧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