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瑤族自治縣富川臍橙產業保護條例
富川瑤族自治縣富川臍橙產業保護條例 制定機關: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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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瑤族自治縣富川臍橙產業保護條例
(2016年9月3日富川瑤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2016年9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第一條 為促進富川臍橙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富川瑤族自治縣(以下簡稱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自治縣境內從事富川臍橙的良種引進、苗木培育、種植、加工、農資供應、包裝印刷、銷售和技術推廣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富川臍橙產業發展機制,統籌產業發展布局,做好土地利用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富川臍橙資源的保護,依法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富川臍橙產業健康發展。
自治縣農業、發展與改革、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經濟貿易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開展富川臍橙產業保護和行業監管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支持強富川臍橙科研機構、技術推廣機構建設,密切和科研院校合作,做好人才、經紀人和果農的培訓,加強富川臍橙標準化生產技術的推廣。
第五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投(融)資、土地流轉、企業合作等方式發展富川臍橙產業,對依法成立的富川臍橙家庭農場、合作社等專業經濟組織予以扶持。
第六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加強臍橙苗木市場監管,加強富川臍橙種質資源的管理與保護。
第七條 在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臍橙苗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證書。柑桔種苗生產應當執行柑桔苗木生產技術規程和檢疫規程,建立生產、銷售檔案,實行五年備查。生產檔案應記載產地、品種、前茬作物、繁植材料來源、苗木流向等;銷售檔案應記載苗木品種、來源、銷售動向等。
第八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加強柑桔病蟲害綜合防控防治體系建設,完善重大病蟲害特別是檢疫性病害的疫情預測預報和群防群治應對機制。
自治縣人民政府加強對黃龍病的防控,以「堵病原、殺木虱、挖病樹」的方法防控柑桔黃龍病,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標準《柑桔木虱綜合防治技術規程》的要求防治柑桔木虱。
對柑桔黃龍病達到嚴重程度難以防控防治的果園,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認定後,發送催告書,限期在七日內採取先殺木虱後將病樹砍除、挖走病樹根等防治措施。催告期滿後,仍未自行處理的,由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力量代為履行,果園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對自行清除臍橙黃龍病病樹的果園業主,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九條 柑桔黃龍病的防控工作實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制,切實加強轄區內的柑桔黃龍病防控;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柑桔黃龍病防控工作技術指導。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可依據柑桔黃龍病發生實況,發布柑桔木虱發生和黃龍病防控警報,組織各層次的防控工作,防止病原擴散。
第十條 為確保富川臍橙的品質,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綠色(臍橙)生產技術規程制定和推行富川臍橙生產技術規程,規範富川臍橙生產、加工、包裝等環節,提高優果率。
自治縣人民政府推廣臍橙種植使用生物有機肥,開展果園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和其他綜合防控技術。
富川臍橙種植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公布的可供使用的農藥目錄指導生產單位、水果種植戶科學使用農藥。
第十一條 為保障富川臍橙質量安全,自治縣人民政府加大對臍橙育苗、種植、加工、倉儲等環節有關化學投入品的監管。
自治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富川臍橙質量安全的檢驗檢測體系和可追溯體系,加強對臍橙種植過程中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合作社和果農加強對臍橙質量安全的管理。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富川臍橙貯藏、加工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規範。加工企業購進食品添加劑、添加物應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禁止在富川臍橙貯藏、加工過程中使用國家和地方禁止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着色劑、調香調味劑等添加劑、添加物。
第十三條 自治縣境內生產加工富川臍橙的企業、合作社應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的要求,在富川臍橙包裝及產品標識中標註商品條碼。
第十四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富川臍橙產業發展的需要,規劃建設臍橙產地批發市場,建立臍橙交易信息平台,發展電子商務和物流業。
第十五條 自治縣富川臍橙產業發展協會受自治縣人民政府委託,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富川臍橙」證明商標的使用進行管理。
第十六條 符合自治縣人民政府《富川臍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規定條件,並按照該管理規則的規定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的生產經營者,可以使用富川臍橙證明商標。
被許可使用富川臍橙證明商標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種植、銷售的富川臍橙及外包裝上粘貼專用標識。
富川臍橙專用標識,由自治縣富川臍橙產業發展協會統一定製和發放。專用標識的管理辦法由自治縣人民政府出台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的規定組織申報富川臍橙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使用富川臍橙地理標誌產品的企業,應當按照《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辦理有關申請手續並獲准使用後,可以在其產品上使用富川臍橙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
富川臍橙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印刷、發放、數量和使用情況,由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八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重點對從事富川臍橙種植、加工、銷售的一體化生產經營主體予以扶持,並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土地使用、稅費徵收、種植技術、農業保險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十九條 本條例經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由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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