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澤宮置福判

封澤宮置福判
作者:程休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5

〈甲司澤宮,將祭,而習禮所由置福不設中。御史劾之。訴云:自邦國已下,則有名制王者這式,未之前聞。〉

刑措化成,教尊義立。將崇大射,爰隸舊章。先習禮於澤宮,且觀德於方國。相惟彼甲,天子有司,展四體而能勤,事一人而匪懈。固合在儀必備,豈可立事無規?今則乾道昭回,天光臨下。舍矢如破,雖則射不主皮;置福無中,如何發彼有的。法官之劾,以告闕於今供;司存之辭,訴未聞於古制。雖五等有數,四侯既張,而茲禮不存,斯人何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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