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衛伯玉城陽郡王制

封衛伯玉城陽郡王制
作者:李豫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6

門下:建爾茅社,所以親諸侯;加以金紫,所以封異姓。蓋章敘之舊制必選功而茂賞。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工部尚書兼江陵尹禦史大夫充荊南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上柱國芮國公衛伯玉,性與宏毅,識資衝遠。公直不撓,智謀尤沈,忠厚可移,文武是憲。幼讀墳典,素知名於國庠;晚藉韜鈐,因效策於戎幕。累膺將帥之重,積有艱鉅之勳。竭力事邊,乃誠王室,伏波料敵,每合我心。司馬理軍,差強人意,自荊門作鎮,式是南邦。九江孔殷,三楚之會,澄清節制,實得專征。而謀求政理,開示恩信,既愛人而省刑,將息馬以論道。寬而有制,令協於師貞;簡則易從,風行於刺舉。疆事寧晏,厥功茂焉,二等之榮,允茲馭貴。宜錫襃封之命,俾光優異之禮。可封城陽郡王,食邑三千戶,餘並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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