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士不合設壇判 (闕名二)

對士不合設壇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1

〈甲嘗有大事,祫於王父及其曾高,遂設壇為墠。或曰:「僭而不經。」甲稱:「且有後命。」〉

孝以思親,祭之如在,既申怵惕,式備烝嘗,惟甲承家,方茲主鬯。遵先王之法,有事宗祊;讀非月之書,方申禘典。既而享獻其潔,壇墠克除,在祀之敬不乖,陳信之儀無闕。有何所犯?旋告不經,請從後命之詞,靡取無稽之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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