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張侯下綱判 (王諲)

對張侯下綱判
作者:王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33

〈景張侯下綱不及地武,賓遂貫之,監者謂無揖讓之禮,不坐奠豐,上賓袒決而退。〉

國將郊禘,王有聘享,宴而習禮,射以觀德。大侯既抗,敦弓乃堅,天子張熊武之威,諸侯異朱元之殺。不及地武,何所失儀?高其下綱,誠為順理。然禮崇三讓,無聞固請之辭;射有五容,先招不至之誚。雖飲於少筭,自可奠豐,而獻爾發功,方觀袒決。於賓微為舍禮,在景何所愆儀?但欲旌能,期於書過。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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