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乙進枉矢於賓。賓不拜,前云:「魯鼓不作,失儀。」不伏,科罪。〉
周公制禮,玉女騰規,吐飛電於壺中,躍流星於箭裏。周旋之禮,非無賓主之文;進退之言,自有威儀之法。豈得妄申鄙見,輒觸公方,徒事曲躬,虛持枉矢。既投常憲,復掛彝章,此而不繩,法將焉措?請詳條斷,宜準禮科,按理詳文,將謂為允。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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